
合作社的原则
定义:任何个人和社会团体组成的协会,只要是力图通过一个互助性企业,实现改善其会员的经济和社会状况的,并遵循国际合作社联盟全球大会的合作社原则声明的,都应被视为合作社组织 价值:合作社建立在自助、自主、民主、平等、公平和团结的基础上。遵循合作社的创立人的传统,合作社成员坚持诚实、开放、关心社会、照顾他人的道德价值观。 原则:合作社原则是合作社将它们的价值付诸实施的指导方针:
原则一:自愿、开放的会员资格 合作社是自愿组成的组织,它的会员资格足对所有能利刚它的服务并愿意承担会员义务的人都是开放的,没有人为的限制或任何社会、政治、种族和宗教的歧视;
原则二:成员民主管理 合作社是由社员管理的民主的组织,它的事务由积极参与政策制订和决策的成员管理,被选出的男女代表应对成员负责:在基层合作社中,社员拥有平等的投票权(即每成员一票),其他级别的合作社也按民主的方式进行组织,
原则三:成员经济参与 成员均摊合作社资本,并对其进行民主管理 部分资产常常表现为合作社的共有资产::成员在贡献使其取得成员资格的资本后,可取得有限的补偿、成员按照以下所有或几个项目分配盈余:通过建立储备金发展他们的合作社,储备金中至少有——部分是不可分的;根据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按比例奖励成员;成员批准的其他活动
原则四:独立性与自主性 合作社是由它们的成员所控制的自主、自助的组织;在它们与其他组织,包括政府,签订协议,或从外部获取资金时,必须要保证它们的成员的民主管理及合作社的自主性! 原则五:教育、培训与信息
原则五:合作社为它们的成员、获选代表、管理者和雇员提供教育和培训,以使他们有效地促进合作社的发展。他们告知公众,特别是青年和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合作的本质与益处。
原则六:合作社间的合作 合作社
原则七:关注社会 合作社通过采用其成员核准的政策促进其所处的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摘自《国际合作社联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