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集体经济迎来发展新时期
——改革开放30年巡礼
俞官潮
主要由社会弱势人群组建的合作经济,在任何形态的社会里,都要受制于其主体经济。以私有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国家里,合作经济遭受处于支配地位的资本巨头的挤压,只能在夹缝里求生存,在私人资本的薄弱环节谋发展。在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合作经济虽然同属于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但由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还很“年轻”,在探索前进的道路上往往会把合作经济当作国有经济的“后备军”,像割韭菜那样,当某个(些)合作经济单位发展壮大后就“升级”为国有经济。于是合作经济在一段时期内总是处于“幼小”状态。在我国,只有实行了改革开放,经过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阵痛后,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才进入稳定、健康发展的新时期。本文仅就我国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和进入稳定健康发展新时期及其主要特征作些探索。
30年的3个时期
1979年至1986年为发展时期。粉碎“四人帮”后,经过3年的拨乱反正,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进入了大发展时期。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这一时期城镇集体经济大发展,是由三大因素促成的。一是经过3年调整,人民生活有了恢复性提高,市场日用工业品短缺,不少商品要凭票供应,买方市场表现突出。这给主要以生产日用工业品的城镇集体企业提供了极大的发展空间,基本恢复了元气的集体经济,像加足了燃料的机车飞速向前奔驰。二是为了安置回城知青和职工子女就业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各行各业大办集体企业,老集体企业也超负荷承担了大量知青的安置任务。三是为了解决前述两大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也相应采取了一系列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短短的几年里,中央和地方如此高密度的出台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史无前例的。同时,在组织上也采取了相应措施,恢复了城镇集体经济联合组织的活动,建立劳动服务公司,大中城市成立了集体经济办公室。
政策上的支持和组织上的保障,加上理论的探索,有力地推进了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1986年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劳动者人数达3421万人,比1979年的2274万人增加50%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仅以轻工系统集体企业为例,1986年实现利税总额达73.07亿元,比1979年的36.57亿元,增长近一倍,其中税金(包括营业税、所得税)1986年为47.09亿元,比1979年的25.3亿元,增长86%。
最困难的时期是1987年至2002年之间。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不断加速的大背景下,城镇集体经济深陷困境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集体企业自身不能与时俱进地进入市场经济的角色。集体企业本来就是属“鸡”,靠自己找食吃的。但由于多年被关在计划经济的笼子里,一时间打开了笼子,仍围着笼子要食吃,困难就可想而知。第二是私营经济的大发展,把技术含量不高的日用品市场占去了一大半。中国统计年鉴显示,1986年时城镇个体经济仅有483万人,到2002年私营经济人数增加到1999万人。加上私营经济“无孔不入”的经营机制,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前一时期的超负荷安排知青就业和劳动力比较成本远高于私营经济,致使近80%的集体企业陷入难以为继的亏损境地,盈利状况较好的仅有5%左右。第三,管理层不仅收回了前期对集体经济实行的优惠政策,而且还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否定了群众性组织章程规定的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关内容,如取消合作事业基金制度,从而切断了集体企业之间开展互助合作的门路。同时,在抓大放小的过程中,要求中小型国有企业从竞争领域退出,把基本上生产市场竞争产品的集体企业也一并列入“退出”的范围,从而加速了集体企业的收缩。据中国统计年鉴中的劳动者人数记载,1986年城镇集体经济的人数3421万人,到2002年已锐减到2183万人,缩掉了六成多。第四,改革的步履艰难。在此期间城镇集体经济战线上的同志和关心集体经济的科研部门、高等院校的学者教授,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探索通过改革,力图找到城镇集体经济摆脱困境的途径和方法,取得一定效果,但未能从根本上扭转城镇集体经济的困难局面。在深化改革的征途中,城镇集体经济还遭受到种种负面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在理论探索中出现了一股集体经济“过时论”、“消亡论”的干扰;另一方面,有些地方的决策层尽力把集体经济推向私营经济,似乎出现了一股发展私营经济的“竞争风”。有的公开宣扬在集体企业改制中,“集体不持股,职工不入股,经营者持大股”,使不少企业职工期望实行股份合作制难以实现。
第三个时期从2003年开始至今,城镇集体经济走上了稳定、健康发展的新时期。之所以认为我国集体经济走上了稳定、健康发展的新时期,是鉴于总体的综合的考量上。所谓总体的考量,是讲集体经济经过高速的发展、改革的阵痛,现在总体上已经走上稳定、健康之路。当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竞争中,某些行业或企业出现一些波动甚至无法生存也是正常现象,但不会改变总体趋好的格局。所谓综合的考量,是指社会舆论、法律政策等外部条件正朝着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前进,不和谐不协调的因素逐渐减少。集体企业自身的改革不断深化,经营机制更加灵活,“鸡”的属性基本具备。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集体企业的劳动者人数日趋稳定。2005年的劳动者人数998万人较2002年的1283万人减少二成多,减幅不小。但细心分析一下,这个时期减少的主要是国有大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所至。国有大型企业的主辅分离,实际上是把这些企业扶办的集体企业六七百万职工解决好。以后,在主辅分离的集体企业改制中,有些职工划归国有,有些则转为私有,结果数百万集体企业职工在统计数字上消失了。如果减去这个因素,我国城镇集体企业劳动者人数基本上是稳定的,甚至是有增无减的。
二是按劳动者人数统计的产业结构明显趋向合理。从中国统计年鉴可以看到,1986年城镇集体企业劳动者的产业分布,第一产业为2%,第二产业为62.5%,第三产业为35.5%。到了2005年,第一产业为4.3%,第二产业为51.4%,第三产业为44.4%。粗看起来,似乎第三产业的比例仍显得小了一点,但如果对迅猛发展的私营企业作一个比较,就不难理解了。2005年仅据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商业和住宿餐饮业的统计,集体企业(含股份合作制企业)从业人员为50.3万人,而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多达200.3万人。
三是企业利润显著增加。仅据中国统计年鉴对城镇集体工业、建筑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商业的统计,2005年共实现利润861.28亿元,比2001年的531.53亿元增加了329.25亿元,增幅为62%。尽管集体工业企业利润的统计口径不一,2005年是对全部集体工业企业,而2001年仅为规模以上的集体工业企业,但前者是2004年的实际数,且规模以下的集体工业企业利润一般较少,所以仍有一定的可比性。
新时期的主要特征
城镇集体经济所以能有现在的发展新时期,完全是党和政府坚持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也是广大群众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新时期的形成过程中,有几个明显的特征,简述如下:
一是广泛深入的理论探索,有力地推动了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1980年1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轻工业部、中共辽宁省委发起和筹办的全国城市集体所有制经济理论讨论会在沈阳召开。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第一次全国性的城镇集体经济理论讨论会。在它的带动下,后来在华东、华北等地区也先后多次召开了类似的会议,全国轻工也召开了几次大中城市集体经济研讨会。在这一系列会议上,与会者从理论探索到实际经验交流,直到向政府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对推动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起了很好的作用。同时,一批有关集体经济的专著和文集相继出版,为集体经济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活动,形成了一支由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相结合的理论研究队伍,他们在各自岗位上为集体经济著书立说,出谋献策,对集体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是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为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上世纪80年代,为安置回城知青和职工子女就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带来了城镇集体经济的大发展。如果说当时是用经济办法解决政治问题的权宜之策,那么1991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则是规范城镇集体经济行为的国家法规。尽管《条例》受当时我国经济体制的局限性,其中有若干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的要求,但至今仍然是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唯一可以遵循的法律依据,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城镇集体经济的护身符,将有效地维护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最近,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相信在以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中国特色的合作社法一定能出台。尽管30年来有关城镇集体经济法律法规建树不多,但比较起来,仍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好时期。
三是产权制度改革有了新突破。经过多年的探索,基本解决了城镇集体企业产权不明晰的问题。既解决了劳动者集体所有实际“空有”的问题,又结束了集体资产是“无主”财产的争论。一般的做法是集体企业劳动者以现金入股和劳动者劳动积累部分量化相结合的办法,使他们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共担风险,同享权益。国内外无数事实证明,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有属于本组织范围内劳动者共同所有的集体资产,并使之保值增值,集体企业才能抵御各种风险,不断壮大企业实力,实现持续发展的目标。至于这块集体资产由谁为法人代表,完全可由该组织的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任何政府部门不应去管人家口袋里的钱。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看似简单做起来却很不容易,集体企业改革一度受阻于此。因为这个问题解决了,似乎就一马平川,加速了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新时期的到来。
四是企业实现形式多样化,显示出蓬勃向上的生机。现在的城镇集体经济已经摆脱了过去由低级向高级过渡和纯粹的集体经济模式,形成了企业资产多元化和开放型的新模式。有一批规模较大以集体资产为基础的并具有控股权的股份制上市公司,有既有集体资产又有职工参股和外部资产入股的新型企业集团,还有中共中央提倡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结合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也有以集体资产为主职工持股会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仍然保持纯粹集体资产的集体企业。在企业经营方式上也呈现出多样化。这种多样化的实现形式和经营方式,是群众的创造和劳动者自主选择,因而有很强的活力。
上述各点,充分反映了中国特色合作经济的时代特征,显示了中国人民的智慧和勇气。当然,虽说城镇集体经济已经到了稳定、健康发展的新时期,但仍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在前进的道路上也还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无论是解决老问题,破解新问题,都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用改革的办法去解决。只有不断改革,坚持创新,才能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新成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旗增添光彩,为实现更高要求的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作者单位: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