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合作经济网
|
网站首页   >>  杂志期刊   >>  上海集体经济 >> 正文
新型集体经济与传统集体经济的异同
发行时间:2009-04-20
网站编辑:张如秀
来源:研究所

新型集体经济与传统集体经济的异同

张如秀

30年来,改革开放是推动中国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同时,也给传统集体经济带来了新生的机遇。

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通过对“二国营”产权制度的改革,新型集体经济出现了多种组织形式。

我国的集体经济,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受苏联模式影响。所谓苏联模式,就是在斯大林时期,前苏联在计划经济思想指导下的集体农庄模式。在它的影响下,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都把计划经济和“一大二公三纯”看作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并运用到农村合作社和城镇的公私合营运动。50年代初所倡导的合作化运动,农村互助组、合作社、供销社、信用社等经济组织,城市街道里弄工厂、服务社、集体企业等,都属于集体经济。在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一大二公”思潮干扰下,资产“归大堆”,套用国营企业模式,限制了企业的活力和主动性,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推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模式。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十四大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

但是,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传统集体经济出现了不适应, 根本原因就在于它的“二国营”产权制度。要使传统集体经济获得新生,就不能一成不变,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变化不断深化改革。于是,在这场前所未有的大改革大开放、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历史转折的大背景下,我国对传统集体经济采取了史无前例的多种形式改革。

集体经济的改革,首先是破除大锅饭,打掉铁饭碗。1979年开始自负盈亏,扩大自主权,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尔后不断深化。1992年开始推行产权制度改革。改革的方向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彻底消除“名为集体所有,实为职工空有”的虚拟产权关系,明确集体资本出资人,恢复劳动者的财产所有权,使劳动者成为所有者;改革的主要实现形式是将集体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合作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关键是转变传统的集体所有制观念,树立劳动者劳动联合和劳动者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观念。经过产权制度改革后的集体经济,人们称之为新型集体经济。实践中,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呈现多样化,除有对传统集体经济改制过来的以外,还包括各种合作社、股份合作制和合作股份制企业。职工持股有限责任公司、由各级联社控股的包括股份制在内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也是新型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19979月,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新型集体经济作了充分肯定,指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这种以“两个联合”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是对“二国营”式传统集体经济的扬弃,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产生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体现了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新型集体经济不是对传统集体经济的全盘否定,通过对传统集体经济的“扬弃”,呈现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项鲜明特征。

与传统集体经济相比较,新型集体经济有如下特征:

主体独立。传统的集体经济政企合一,企业成为政府部门的附属物,没有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新型集体经济实行政企分开,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成为市场独立的经济主体。

产权清晰。传统集体经济产权主体虚设,企业资产名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际虚有。新型集体企业实行产权人格化,产权明确,一方面鼓励职工投资入股,另一方面将企业劳动积累形成的存量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给职工个人所有,职工成为企业的股东。

产权结构多元化。在计划经济年代,集体企业封闭,不吸收企业外的企事业单位投资,造成产权结构单一。新型集体经济打破了集体企业的封闭性,吸收社会法人、自然人和外商投资。

治理结构现代化。传统集体企业的领导大都由上级任命,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新型集体经济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个机构组成。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企业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监事会加强对董事会和经理人员执行业务情况的监督,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

两个联合。传统的集体经济排斥个人所有权,是纯而又纯的公有制。新型集体经济不仅有传统集体经济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更有传统集体经济所没有的“劳动者的资本联合”,职工投资入股,享有集体企业资产的所有权。

两个共有。传统的集体经济财产“归大堆”。《物权法》第八章规定:集体企业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新型集体经济把企业财产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实行共同共有(主要是公共积累),由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一部分按份共有,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两个分配。传统的集体经济实行单一的工资制。新型集体经济兼顾劳动者和投资者利益,企业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除按照职工在企业中的劳动贡献发放工资外,还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资分红。

民主管理。这是新型集体经济的又一重要特征。传统的集体经济实行厂长任命制,管理完全是国营企业的模式。新型集体经济具有管理上的高度民主性,厂长、经理的产生和权力的合法性,是建立在股东大会和广大职工认同基础之上的。劳动者以员工(股东)代表身份参加决策,在各自岗位上参与管理。有的企业凡是经营大事包括厂长、经理的任免都必须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才能作出决定;有的企业职工按规定入股,但不论投入资金多少,每人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都是一样的。

利益共享。传统的集体经济有公共积累和公共福利。新型集体经济“两个联合”、“两种共有”,企业创造的财富为该集体范围内劳动群众共同享受,在利益共享方面有继承也有创新。

自愿原则。传统的集体经济用工由上级分配,一次定终身,企业和个人都没有选择权;特别是农村人民公社,完全是上级政府部门运用手中权力自上而下进行;城镇转厂过渡,强行废除了社员对集体资产的个人所有权。新型集体经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和个人可以双向选择,人员进出和投资入股都体现了自愿原则。

体现罗虚代尔原则。1844年诞生的英国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在世界合作社运动史上,被认为是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合作社。直到今天,任何一个发展成功的合作社,不管其类型和国别,都无一例外地打上了“罗虚代尔原则”的烙印。“罗虚代尔原则”中最主要的“采用社员入股的办法筹集资金”、“自愿原则”、“实行民主管理”、“股金分红”、“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要最大限度地为社员提供服务”等基本原则,在我国初期的合作社得到了保留。50年代中期以后,传统集体经济丧失了罗虚代尔原则,而新型集体经济又使它得到了恢复。

公有制性质不变。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传统的集体经济无疑是公有制性质。新型集体经济实行“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生产资料公有,企业内部不存在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消除了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平等,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不变。

从以上比较不难看出,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集体经济已经“凤凰涅槃”,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中,传统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创新,已经孕育转变成新型集体经济。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新型集体经济在对传统集体经济“扬弃”中出现了多种组织形式,呈现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项鲜明特征,明显区别于“二国营”。新型集体经济的诸多特征与国际合作社联盟以及国际合作运动的做法基本一致,因而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仅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而且必将对参与国际接轨,实行对外开放,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发挥积极作用。

新型集体经济与传统集体经济的异同
发行时间:2009-04-20
网站编辑:张如秀
  
来源:研究所

新型集体经济与传统集体经济的异同

张如秀

30年来,改革开放是推动中国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同时,也给传统集体经济带来了新生的机遇。

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通过对“二国营”产权制度的改革,新型集体经济出现了多种组织形式。

我国的集体经济,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受苏联模式影响。所谓苏联模式,就是在斯大林时期,前苏联在计划经济思想指导下的集体农庄模式。在它的影响下,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都把计划经济和“一大二公三纯”看作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并运用到农村合作社和城镇的公私合营运动。50年代初所倡导的合作化运动,农村互助组、合作社、供销社、信用社等经济组织,城市街道里弄工厂、服务社、集体企业等,都属于集体经济。在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一大二公”思潮干扰下,资产“归大堆”,套用国营企业模式,限制了企业的活力和主动性,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推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模式。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十四大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

但是,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传统集体经济出现了不适应, 根本原因就在于它的“二国营”产权制度。要使传统集体经济获得新生,就不能一成不变,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变化不断深化改革。于是,在这场前所未有的大改革大开放、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历史转折的大背景下,我国对传统集体经济采取了史无前例的多种形式改革。

集体经济的改革,首先是破除大锅饭,打掉铁饭碗。1979年开始自负盈亏,扩大自主权,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尔后不断深化。1992年开始推行产权制度改革。改革的方向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彻底消除“名为集体所有,实为职工空有”的虚拟产权关系,明确集体资本出资人,恢复劳动者的财产所有权,使劳动者成为所有者;改革的主要实现形式是将集体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合作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关键是转变传统的集体所有制观念,树立劳动者劳动联合和劳动者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观念。经过产权制度改革后的集体经济,人们称之为新型集体经济。实践中,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呈现多样化,除有对传统集体经济改制过来的以外,还包括各种合作社、股份合作制和合作股份制企业。职工持股有限责任公司、由各级联社控股的包括股份制在内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也是新型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19979月,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新型集体经济作了充分肯定,指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这种以“两个联合”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是对“二国营”式传统集体经济的扬弃,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产生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体现了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新型集体经济不是对传统集体经济的全盘否定,通过对传统集体经济的“扬弃”,呈现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项鲜明特征。

与传统集体经济相比较,新型集体经济有如下特征:

主体独立。传统的集体经济政企合一,企业成为政府部门的附属物,没有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新型集体经济实行政企分开,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成为市场独立的经济主体。

产权清晰。传统集体经济产权主体虚设,企业资产名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际虚有。新型集体企业实行产权人格化,产权明确,一方面鼓励职工投资入股,另一方面将企业劳动积累形成的存量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给职工个人所有,职工成为企业的股东。

产权结构多元化。在计划经济年代,集体企业封闭,不吸收企业外的企事业单位投资,造成产权结构单一。新型集体经济打破了集体企业的封闭性,吸收社会法人、自然人和外商投资。

治理结构现代化。传统集体企业的领导大都由上级任命,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新型集体经济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个机构组成。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企业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监事会加强对董事会和经理人员执行业务情况的监督,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

两个联合。传统的集体经济排斥个人所有权,是纯而又纯的公有制。新型集体经济不仅有传统集体经济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更有传统集体经济所没有的“劳动者的资本联合”,职工投资入股,享有集体企业资产的所有权。

两个共有。传统的集体经济财产“归大堆”。《物权法》第八章规定:集体企业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新型集体经济把企业财产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实行共同共有(主要是公共积累),由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一部分按份共有,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两个分配。传统的集体经济实行单一的工资制。新型集体经济兼顾劳动者和投资者利益,企业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除按照职工在企业中的劳动贡献发放工资外,还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资分红。

民主管理。这是新型集体经济的又一重要特征。传统的集体经济实行厂长任命制,管理完全是国营企业的模式。新型集体经济具有管理上的高度民主性,厂长、经理的产生和权力的合法性,是建立在股东大会和广大职工认同基础之上的。劳动者以员工(股东)代表身份参加决策,在各自岗位上参与管理。有的企业凡是经营大事包括厂长、经理的任免都必须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才能作出决定;有的企业职工按规定入股,但不论投入资金多少,每人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都是一样的。

利益共享。传统的集体经济有公共积累和公共福利。新型集体经济“两个联合”、“两种共有”,企业创造的财富为该集体范围内劳动群众共同享受,在利益共享方面有继承也有创新。

自愿原则。传统的集体经济用工由上级分配,一次定终身,企业和个人都没有选择权;特别是农村人民公社,完全是上级政府部门运用手中权力自上而下进行;城镇转厂过渡,强行废除了社员对集体资产的个人所有权。新型集体经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和个人可以双向选择,人员进出和投资入股都体现了自愿原则。

体现罗虚代尔原则。1844年诞生的英国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在世界合作社运动史上,被认为是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合作社。直到今天,任何一个发展成功的合作社,不管其类型和国别,都无一例外地打上了“罗虚代尔原则”的烙印。“罗虚代尔原则”中最主要的“采用社员入股的办法筹集资金”、“自愿原则”、“实行民主管理”、“股金分红”、“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要最大限度地为社员提供服务”等基本原则,在我国初期的合作社得到了保留。50年代中期以后,传统集体经济丧失了罗虚代尔原则,而新型集体经济又使它得到了恢复。

公有制性质不变。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传统的集体经济无疑是公有制性质。新型集体经济实行“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生产资料公有,企业内部不存在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消除了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平等,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不变。

从以上比较不难看出,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集体经济已经“凤凰涅槃”,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中,传统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创新,已经孕育转变成新型集体经济。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新型集体经济在对传统集体经济“扬弃”中出现了多种组织形式,呈现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项鲜明特征,明显区别于“二国营”。新型集体经济的诸多特征与国际合作社联盟以及国际合作运动的做法基本一致,因而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仅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而且必将对参与国际接轨,实行对外开放,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