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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富与共富
发行时间:2005-0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先富与共富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共同富裕”的概念中,“富裕”反映了社会对财富的拥有,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共同”则反映了社会成员对财富的占有方式.是社会生产关系性质的集小体现。共同富裕包涵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方面特质,就从质的方面确定了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地位,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的目标:

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社会公正;在逐步实现社会公正的过程中,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发展与公正的实现是渐进的历史过程。

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出两个相互联系的标准:既不能离开共同富裕讲发展生产力,离开了就会导致两极分化,也不能离开发展生产力讲共同富裕,离开了就会导致共同贫困-这使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在根本视角上发生子变化。

允许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带动多数人和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个“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富”的战略构想,是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创新”,是共同富裕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党和国家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一项“大政策”。

这个战略构想可归纳为四个层次的内容:一项大政策: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允许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裕,先发展;一个总目标:实现共同富裕;一条主渠道: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帮助后富起来的地区和人,先富带后富,最终共同富;一个大原则:把握适当的力度和时机,解决发展的不平衡和调节贫富悬殊问题。

防止两极分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两极分化从来不是一个纯经济的等同于“贫富分化”的概念,而是指阶级、阶层的分化,不涉及贫和富的绝对标准问题。

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在我国目前贫富差距的总态势中已经包含了两极分化的萌芽。具体表现在:现在的制度是允许一定范围内剥削存在,生产资料的私有在一定范围内成为合法,已经允许个人资本等生产要素参加收益分配;还有少数靠侵吞财产和偷税漏税、行贿受贿非法手段牟取暴利的暴富户。

控制收入差距,不使过大乃至悬殊到足以蜕变出资本主义因素来.就成了防止两极分化的组成部分。

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基础,以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作为先决条件。江泽民同志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若干重大关系》一文中指出:”只有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他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讲话中又指出:“在收入分配中,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把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

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必须以完善政府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体系为根本保证。江泽民同志指出:“要把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作为全局性的大事来抓。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政府有效的宏观调节政策,一方面,通过完善税制,健全和完善市场规则,改革分配制度和打击非法收入等措施,对高收入加以调节;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系统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低收入者的扶贫与扶持工作保证落实。有的学者进一步强调,必须建立形成政治、法律、道德、行政、思想、舆论等多方位的共富保障体系。特别强调舆论导向和从根本上进行智力和技能的扶持。

要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就要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改变雇佣劳动关系,改变资本积累的性质,避免资本在个人手中无限制集中,防止贫富悬殊,以实现社会地位的平等。

(摘自《中国改革》2004年第8期)

先富与共富
发行时间:2005-0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先富与共富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共同富裕”的概念中,“富裕”反映了社会对财富的拥有,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共同”则反映了社会成员对财富的占有方式.是社会生产关系性质的集小体现。共同富裕包涵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方面特质,就从质的方面确定了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地位,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的目标:

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社会公正;在逐步实现社会公正的过程中,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发展与公正的实现是渐进的历史过程。

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出两个相互联系的标准:既不能离开共同富裕讲发展生产力,离开了就会导致两极分化,也不能离开发展生产力讲共同富裕,离开了就会导致共同贫困-这使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在根本视角上发生子变化。

允许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带动多数人和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个“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富”的战略构想,是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创新”,是共同富裕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党和国家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一项“大政策”。

这个战略构想可归纳为四个层次的内容:一项大政策: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允许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裕,先发展;一个总目标:实现共同富裕;一条主渠道: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帮助后富起来的地区和人,先富带后富,最终共同富;一个大原则:把握适当的力度和时机,解决发展的不平衡和调节贫富悬殊问题。

防止两极分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两极分化从来不是一个纯经济的等同于“贫富分化”的概念,而是指阶级、阶层的分化,不涉及贫和富的绝对标准问题。

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在我国目前贫富差距的总态势中已经包含了两极分化的萌芽。具体表现在:现在的制度是允许一定范围内剥削存在,生产资料的私有在一定范围内成为合法,已经允许个人资本等生产要素参加收益分配;还有少数靠侵吞财产和偷税漏税、行贿受贿非法手段牟取暴利的暴富户。

控制收入差距,不使过大乃至悬殊到足以蜕变出资本主义因素来.就成了防止两极分化的组成部分。

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基础,以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作为先决条件。江泽民同志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若干重大关系》一文中指出:”只有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他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讲话中又指出:“在收入分配中,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把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

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必须以完善政府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体系为根本保证。江泽民同志指出:“要把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作为全局性的大事来抓。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政府有效的宏观调节政策,一方面,通过完善税制,健全和完善市场规则,改革分配制度和打击非法收入等措施,对高收入加以调节;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系统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低收入者的扶贫与扶持工作保证落实。有的学者进一步强调,必须建立形成政治、法律、道德、行政、思想、舆论等多方位的共富保障体系。特别强调舆论导向和从根本上进行智力和技能的扶持。

要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就要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改变雇佣劳动关系,改变资本积累的性质,避免资本在个人手中无限制集中,防止贫富悬殊,以实现社会地位的平等。

(摘自《中国改革》2004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