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采取九种形式推进中小企业改革
今年8月初,安徽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对目前尚未改制的667户国有和城镇集体中小企业的改组、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进行了研究。该省将按照“宜卖则卖,宜股则股,宜破则破”的原则,采取以下九种形式推进改革:
——出售改制一批。鼓励企业内部职工购置企业产权,建立以职工内部持股为主的股份制企业;
——兼并收购一批。鼓励大型骨干企业或非公有制优势企业进行收购兼并;
——承包租赁一批。对产品有市场但资不抵债、又难以破产的企业,鼓励企业职工、经营者或其他法人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
——嫁接改造一批。鼓励境内外法人和自然人投资人股;
——剥离分立一批。对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将部分有效资产从母体中剥离,组建新的法人实体;
——“退二进三”一批。将适合发展第三产业的企业改制重组,利用级差地租的收入发展第三产业;
——“零”资产转让一批。对没有净资产或净资产为负数的企业,在受让方合理承担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实行“零”资产转让;
——摘帽换牌一批;对国家和集体没有资金投入的“戴红帽子”企业,在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还其民营企业的本来面目;
——破产退出一批。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或倒闭企业,依法实行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