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学家晓亮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不能改变
近来,有的学者在研究收入分配问题时,针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化的趋势,提出要改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主张效率和公平双兼顾。我认为原来的提法是不能改变的,可以象十六大报告那样,具体化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人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为什么原来的提法不能改变呢?因为: (1)生产决定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针对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分配提出来的,含有把生产搞上去的根本用意。而要把生产搞上去,就必须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效率优先,以调动广大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而改变原来的提法,则有走回头路的嫌疑,是不利于提高生产的;(2)在我国市场经济现阶段,收入差距扩大化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这种收入差距扩大化的趋势,只可以“适当调节”,不可以强调过分。宜实行十六大所说的“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何况收入差距过大化未必是坏事,而是好事; (3)我们现在的收入差距扩大化,是在总体收人都有所提高的情况下的差距扩大,即有的提高得多,有的提高得少的扩大,而不是两极分化;(4)共同富裕是长远的目标,即经过收入差距的扩大,当经济的发展获得极大的成效以后,才能逐渐缩小。何况,即使将来共同富裕实现以后,也不再会是大家的收入水平一样:
必须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是两个不同层次的分配。初次分配是基础,再分配是补充和调节:初次分配以市场化规律来决定,是客观的,再分配由人的主观因素、政策因素发挥作用,所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说不能把效率和公平放在平起平坐的地位,再分配的作用再大,也不能改变初次分配的格局和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