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主要”二字 意义大不同
经济学家吴振坤最近发表文章说,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句话中的新发展就是“主要”二字,是在公有制实现形式问题上的一个重要发展:文章说,这次全会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并不是偶然的;我们党早就确定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当初,究竟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人们并不十分清楚。建立初期,只有“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六个字加以定性、但是.这十六个字并不是现代企业制度所特有的,而是针对当时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的一种概括,因此,这十六个字并没有普遍意义:文章认为,现代企业制度实际上就是股份公司制。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有重要意义的。第一,重新明确了今后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就是股份制;这个方向是不会动摇的,第二,使全社会和广大群众都明确了大多数国企改革为股份制,有利于动员集聚社会的民间的资本用于投资,扩大了国有资本利用和控制的范围,第三,有利于明确产权的归属关系,会增强股份投资者对所投资公司的关切度:第四,有利于实现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第五,有利于实现政企、政资分开,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第六,有利于我国企业在组织形式上与国际接轨,基本实现了企业组织形式的国际化。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组织,意味着国有企业改革除少数外都要实行股份制改造,采取股份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