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期合作制企业管理与治理研讨班茌沪举行
由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加拿大合作社协会、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和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联合举办的“第十二期合作制企业管理与治理研讨班”于2003年8月28日至29日在上海市小企业总会五搂会议室举行。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的20个成员单位的25名厂长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研讨活动;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秘书长郭丽娜、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副主任严镇博、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政策协调部部长宋晓辉出席研讨班并致词。加拿大合作社协会Ingrid女士、中国社科院农发所研究员苑鹏对与会者进行讲课交流: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立民、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姚康镛、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项目官员袁英毕出席丁研讨班: 参加研讨班的学员认真听取加拿大合作社协会Ingrid女士的授课,围绕国际合作社价值与原则、合作社的“权利”和“章程”、合作社企业资本发展、合作社发展评估法等专题,就企业与政府、合作社联盟的关系,企业决策问题,企业产权结构,社员退社股份处理,社员入社退社管理,企业经营者激励,企业收益分配,退体社员的养老补充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具体的探讨:
由于Ingrid女士授课生动形象,讲理深入浅出,研讨形式活泼,引起了与会者的浓厚兴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学员们反映:
(1)加深了对国际合作社价值与合作社原则的理解和印象。
(2)分清了治理与管理的区别。治理是统辖合作社,是制定合作社发展方向的重大决策;管理是对合作社日常运营做出的决定:
(3)合作社的股权结构要合理,社员持股允许有差距,但差距不能太大,持股过分悬殊会造成矛盾,影响企业的发展:
(4)社员参与企业决策具有重大意义,这是由合作社的性质和原则决定的。
(5)参加合作社对象必须符合合作社规定的有关条件。
学员们认为,由于国情的不同,尚有一些问题仍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加以探时和解决。主要是:
(1)如何做到既实施“一人一票”制,又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
(2)如何按市场价格确定经营者和社员的工资。
(3)如何解决合作社的融资。
(4)如何解剖借鉴西方国家的合作社法、合作社章程及有关规定,推动我国合作经济的发展。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将在进一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选择1—2个单位,作为推行合作社经济的试点,并与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一起对其进行个别指导和具体帮助。
(骆德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