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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肘俱进 深化改革 促进发展
发行时间:2003-06-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与肘俱进  深化改革  促进发展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2002年度年会综述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于2003年4月17日至19日在浙江省桐庐县上服假日山庄举行2002年度年会。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及会员单位、邀请的地区和中小企业领导和有关人员共110余人参加了年会,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社团处的领导出席了年会并作了发言。会上,范大政会长作了题为“切实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为推进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作出新贡献”工作报告(全文另发),俞官潮副秘书长作了“2002年经费收支情况和2003年经费收支预算”财务报告。与会代表一致同意范大政会长的工作报告。认为这个报告有深度,有新意,凸现出研究会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与会代表对研究会工作班子在上海市社联、市工业合作联社等单位的指导和支持下,克勤克俭,办了大量的事,深表感谢;对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加入研究会感到非常高兴,认为上海几个主要的联合经济组织汇聚在一起,形成合力,对推进上海集体经济的发展十分重要。大家认为,作为研究会的成员单位有责任对研究会多作贡献,确保研究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与会代表还一致同意,研究会换届大会与2003年度年会一起召开。

本次年会的主题是:“与时俱进,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会议在金色港湾老年公寓和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交流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如何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分成4组,有针对性地讨论了深化改革中贯彻财政部等8部委下发的859号文件、上海市委下发的5号文件遇到的主要问题。宝钢、电力、水务等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单位着重讨论在主辅分离过程中改制分流的思路、资产处置、职工身份改变补偿的原则和方法;主辅分离后如何构建集体企业的管理体制,如何处理与主业的关系,如何走向市场,发展壮大。各区县集体企业成员单位主要探讨了社区集体经济如何发展,需要政府哪些方面政策支持。市各联社成员单位重点讨论集体、股份合作制企业如何深化改革,集体企业的产权如何界定,改革的成本来源,“二国营”身份改变的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联合经济组织改革的必要性,集体资产共有部分设置的法律形式和功能。

在讨论中,与会代表认真联系实际,突出重点,畅所欲言,共同探讨深化集体经济改革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中央部属和公用事业集体企业对深化改革普遍存在着“两难”

一是“难分离”。这是主辅分离时遇到的首要问题。主辅难分离表现在:(1)人员难分离。搞辅业的人员来自多方面,有主业委派来的干部,有成建制转制职工,有主业的富余人员,有每年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还有因主业扩建等吸收的大批征地农民工。如何分离好,是个难题。(2)资产难分离。大家说,从主业分出来的辅业,其原始资产有主业扶持,有农民工的征地补偿金,也有劳动积累的沉淀。以后,随着企业的发展,资产逐步扩大,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格局,很难分离。(3)业务难分离。国有大中型企业扶办的集体企业根据以往的实践,辅业的发展,离不开主业。有的辅业已是主业的一部分,主辅相连,只有紧贴主业、依托主业,辅业才得以生存。

二是“难竞争”。对中央部属和公用事业集体企业而言,其生产经营产业与原行业密不可分,并且受到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保护,如水、电、煤气。如果完全从主业分离出来,集体企业很难在市场竞争,其生存、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上述“两难”反映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在主辅分离改制分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影响了干部职工对贯彻859号文件的认识和态度。一些来自主业的老同志讲,不改革,我们目前已难以享受主业的待遇;改革分流,则企业在市场中又难以生存。

二、政府部门对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应加大支持力度

与会代表认为,集体企业的深化改革离不开政府的指导和支持。如浦东新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根据上梅市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浦东集体企业改制的实际,于2002年下半年制定了有关文件,规定集体企业改制时,原企业应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职工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的,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集体企业通过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企业改制时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用于该企业的改制成本。但是,仍有许多集体企业在深化改制时存在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全国和各地政府部门制定法规给予指导,予以扶持。

一是净资产为负数的问题。企业资产经过评估,净资产抵扣改制成本后出现负数,原产权主体又无能力补足,改制无法继续下去。能否作零资产转让,负资产挂帐,允许改制后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以利润弥补,由税务部门办理确认手续;或由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建立改制基金,由改制基金承担。

二是房产使用权证的更名问题。改制后企业名称改变了,而房地产权证的名称却不能随之变更,给企业带来诸多不便,尤其是改制前企业有抵押贷款的,矛盾更为突出,有的甚至引发诉讼、帐户被冻结、资金被划走、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三是注册资本工商登记翻题言·与仓代表反映,一般来说改S9前企业的注册资金都比较大,企业资产评估后用净资产抵扣改制成本,多数企业资产已所剩无几。而企业减少注册资金须登减资公告,既影响改制进度,又影响企业形象。有些企业就通过走门路求得解决,而大多数投有门路的企业则得不到解决。

三、对照859号文件集体企业深化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

与会代表认为,虽然财政部等8部委下发的859号文件讲的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的实施办法,但总体上也适用于集体企业的改制。在具体实践中,不少单位也是这样做的。大家结合集体企业和联合经济组织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探讨。

一是关于集体企业职工改变身份的经济补偿标准。现在各企业标准不一,相差悬殊。有的按工龄算,1年补偿1个月,封顶12个月;有的规定最高补偿18个月;有的则以30个月为封顶线。而每个月的具体金额低的只有几百元,高的则有数千元。对此,国家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最低标准,以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害。

二是关于集体企业职工改变身份的补偿金来源。一般可用企业的存量资产作为改制的成本,但不少集体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较差,有的甚至出现资不抵债的状况,几乎无能力支付职工身份转变的补偿金。对于这类集体企业,政府应该允许以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支付改制成本。

三是关于集体企业职工改变身份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目前大体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现金给予补偿;另一种是对留在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以企业负债的方式处理,待职工离开企业时再以现金给予补偿。大多数企业取后者进行操作,这样做对职工有较大的风险,一旦企业生产经营有问题,直接受到影响的还是职工。这应该引起政府有关方面的重视,并予以解决。

与会代表还认为,联合经济组织——联社的改革势在必行。大家感到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的经验值得借鉴。近年来,该社坚持走社企分开的道路,对县以上的供销合作社定性为事业单位,明确其职能是:(1)以出资人身份管好联社资产,保证联社资产保值增值;(2)代理行使政府交办的行业管理职能,对下面的供销社改制成多种经营的集团公司,办好实业,使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与会代表认为,应该设立集体合作基金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权是我国现行宪法肯定的财产所有权的一种类型。集体资产是劳动者在共同劳动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共有资产。由于这种共有财产,长期来缺乏独立的、规范的法人地位,在改革中,有些政府部门把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共有资产视作“不清晰资产”或“无主资产”,提出要“全部退出”或“收归国有”,否定集体资产共有的特征,违反了现行法规,容易损害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但在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有的省市支持和指导企业依法设立合作基金会,作为共有财产的出资人,取得对共有资产的控制权,并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这样做,有利于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和职工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创造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实现共同富裕。各级政府都应选择改制中的大型集体企业或联合经济组织作为设立集体合作基金会的试点,由体改办具体负责,总结经验,形成政策或法规,指导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发展。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社团处顾春泉副处长向与会代表谈了参加年会的两点感受:一是感到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的班子是干实事的班子,人员少、经费少、报酬少、年龄大,但在2阗2年做了很多实事,令人感动;二是感到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是个团结奋进的团体,会风好、学风正,既做了很多事情,又解剖难题出主意,令人鼓舞。最后,他向与会代表提出“要努力成为学习型的社会团体,要努力强身健体求发展,要探索社团的党建工作”的三点要求,并希望研究会以自己的努力,求得自身地位,创出自身特色。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要积极参加研究会的各项活动,共同探讨深化集体经济改革等问题,努力把研究会工作推向一个新平台,为研究会的兴旺发达作出新贡献。

与肘俱进 深化改革 促进发展
发行时间:2003-06-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与肘俱进  深化改革  促进发展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2002年度年会综述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于2003年4月17日至19日在浙江省桐庐县上服假日山庄举行2002年度年会。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及会员单位、邀请的地区和中小企业领导和有关人员共110余人参加了年会,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社团处的领导出席了年会并作了发言。会上,范大政会长作了题为“切实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为推进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作出新贡献”工作报告(全文另发),俞官潮副秘书长作了“2002年经费收支情况和2003年经费收支预算”财务报告。与会代表一致同意范大政会长的工作报告。认为这个报告有深度,有新意,凸现出研究会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与会代表对研究会工作班子在上海市社联、市工业合作联社等单位的指导和支持下,克勤克俭,办了大量的事,深表感谢;对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加入研究会感到非常高兴,认为上海几个主要的联合经济组织汇聚在一起,形成合力,对推进上海集体经济的发展十分重要。大家认为,作为研究会的成员单位有责任对研究会多作贡献,确保研究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与会代表还一致同意,研究会换届大会与2003年度年会一起召开。

本次年会的主题是:“与时俱进,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会议在金色港湾老年公寓和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交流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如何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分成4组,有针对性地讨论了深化改革中贯彻财政部等8部委下发的859号文件、上海市委下发的5号文件遇到的主要问题。宝钢、电力、水务等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单位着重讨论在主辅分离过程中改制分流的思路、资产处置、职工身份改变补偿的原则和方法;主辅分离后如何构建集体企业的管理体制,如何处理与主业的关系,如何走向市场,发展壮大。各区县集体企业成员单位主要探讨了社区集体经济如何发展,需要政府哪些方面政策支持。市各联社成员单位重点讨论集体、股份合作制企业如何深化改革,集体企业的产权如何界定,改革的成本来源,“二国营”身份改变的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联合经济组织改革的必要性,集体资产共有部分设置的法律形式和功能。

在讨论中,与会代表认真联系实际,突出重点,畅所欲言,共同探讨深化集体经济改革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中央部属和公用事业集体企业对深化改革普遍存在着“两难”

一是“难分离”。这是主辅分离时遇到的首要问题。主辅难分离表现在:(1)人员难分离。搞辅业的人员来自多方面,有主业委派来的干部,有成建制转制职工,有主业的富余人员,有每年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还有因主业扩建等吸收的大批征地农民工。如何分离好,是个难题。(2)资产难分离。大家说,从主业分出来的辅业,其原始资产有主业扶持,有农民工的征地补偿金,也有劳动积累的沉淀。以后,随着企业的发展,资产逐步扩大,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格局,很难分离。(3)业务难分离。国有大中型企业扶办的集体企业根据以往的实践,辅业的发展,离不开主业。有的辅业已是主业的一部分,主辅相连,只有紧贴主业、依托主业,辅业才得以生存。

二是“难竞争”。对中央部属和公用事业集体企业而言,其生产经营产业与原行业密不可分,并且受到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保护,如水、电、煤气。如果完全从主业分离出来,集体企业很难在市场竞争,其生存、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上述“两难”反映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在主辅分离改制分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影响了干部职工对贯彻859号文件的认识和态度。一些来自主业的老同志讲,不改革,我们目前已难以享受主业的待遇;改革分流,则企业在市场中又难以生存。

二、政府部门对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应加大支持力度

与会代表认为,集体企业的深化改革离不开政府的指导和支持。如浦东新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根据上梅市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浦东集体企业改制的实际,于2002年下半年制定了有关文件,规定集体企业改制时,原企业应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职工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的,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集体企业通过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企业改制时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用于该企业的改制成本。但是,仍有许多集体企业在深化改制时存在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全国和各地政府部门制定法规给予指导,予以扶持。

一是净资产为负数的问题。企业资产经过评估,净资产抵扣改制成本后出现负数,原产权主体又无能力补足,改制无法继续下去。能否作零资产转让,负资产挂帐,允许改制后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以利润弥补,由税务部门办理确认手续;或由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建立改制基金,由改制基金承担。

二是房产使用权证的更名问题。改制后企业名称改变了,而房地产权证的名称却不能随之变更,给企业带来诸多不便,尤其是改制前企业有抵押贷款的,矛盾更为突出,有的甚至引发诉讼、帐户被冻结、资金被划走、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三是注册资本工商登记翻题言·与仓代表反映,一般来说改S9前企业的注册资金都比较大,企业资产评估后用净资产抵扣改制成本,多数企业资产已所剩无几。而企业减少注册资金须登减资公告,既影响改制进度,又影响企业形象。有些企业就通过走门路求得解决,而大多数投有门路的企业则得不到解决。

三、对照859号文件集体企业深化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

与会代表认为,虽然财政部等8部委下发的859号文件讲的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的实施办法,但总体上也适用于集体企业的改制。在具体实践中,不少单位也是这样做的。大家结合集体企业和联合经济组织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探讨。

一是关于集体企业职工改变身份的经济补偿标准。现在各企业标准不一,相差悬殊。有的按工龄算,1年补偿1个月,封顶12个月;有的规定最高补偿18个月;有的则以30个月为封顶线。而每个月的具体金额低的只有几百元,高的则有数千元。对此,国家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最低标准,以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害。

二是关于集体企业职工改变身份的补偿金来源。一般可用企业的存量资产作为改制的成本,但不少集体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较差,有的甚至出现资不抵债的状况,几乎无能力支付职工身份转变的补偿金。对于这类集体企业,政府应该允许以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支付改制成本。

三是关于集体企业职工改变身份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目前大体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现金给予补偿;另一种是对留在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以企业负债的方式处理,待职工离开企业时再以现金给予补偿。大多数企业取后者进行操作,这样做对职工有较大的风险,一旦企业生产经营有问题,直接受到影响的还是职工。这应该引起政府有关方面的重视,并予以解决。

与会代表还认为,联合经济组织——联社的改革势在必行。大家感到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的经验值得借鉴。近年来,该社坚持走社企分开的道路,对县以上的供销合作社定性为事业单位,明确其职能是:(1)以出资人身份管好联社资产,保证联社资产保值增值;(2)代理行使政府交办的行业管理职能,对下面的供销社改制成多种经营的集团公司,办好实业,使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与会代表认为,应该设立集体合作基金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权是我国现行宪法肯定的财产所有权的一种类型。集体资产是劳动者在共同劳动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共有资产。由于这种共有财产,长期来缺乏独立的、规范的法人地位,在改革中,有些政府部门把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共有资产视作“不清晰资产”或“无主资产”,提出要“全部退出”或“收归国有”,否定集体资产共有的特征,违反了现行法规,容易损害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但在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有的省市支持和指导企业依法设立合作基金会,作为共有财产的出资人,取得对共有资产的控制权,并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这样做,有利于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和职工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创造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实现共同富裕。各级政府都应选择改制中的大型集体企业或联合经济组织作为设立集体合作基金会的试点,由体改办具体负责,总结经验,形成政策或法规,指导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发展。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社团处顾春泉副处长向与会代表谈了参加年会的两点感受:一是感到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的班子是干实事的班子,人员少、经费少、报酬少、年龄大,但在2阗2年做了很多实事,令人感动;二是感到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是个团结奋进的团体,会风好、学风正,既做了很多事情,又解剖难题出主意,令人鼓舞。最后,他向与会代表提出“要努力成为学习型的社会团体,要努力强身健体求发展,要探索社团的党建工作”的三点要求,并希望研究会以自己的努力,求得自身地位,创出自身特色。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要积极参加研究会的各项活动,共同探讨深化集体经济改革等问题,努力把研究会工作推向一个新平台,为研究会的兴旺发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