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贯彻十六大精神为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服务
广州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陈其权
200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这一年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第一年,中国共产党又胜利召开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十六大。一年多来,研究会按照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挥研究会的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工作,维护集体企业的权益,促进我市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一、围绕党和政府有关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反复宣传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并且把它载人“宪法”。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可以体现共同致富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发展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意义重大。”并强调“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但是,近几年来在深化改革中,集体企业受到多方面的干扰、干预和侵权,使得集体经济日益萎缩。可以说,现在我国的大政方针虽然鼓励发展集体经济,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与时俱进的相应的配套政策,集体经济不但很难发展,甚至难以生存。目前,城镇集体经济正处于生死转折的关头。面对这一形势,我们把宣传新时期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当作研究会的首要的重要职责之一,通过媒体、研讨会、展览会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其一,通过我们的会刊《集体经济研究》杂志,先后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撰写了10余篇文稿,为发展集体经济呼喊,如去年第l期刊登的刘刚撰写的《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不容动摇》、张家琪撰写的《必须坚持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陈世基撰写的《集体经济,我们都支持》,第3期刊登高峰撰写的《对集体经济的沉重呼唤》等等,都对集体经济的发展、生存作出了有力的呼吁。他们在文稿中都强调了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特别是从稳定大局出发,必须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史上,在紧缺经济的年代,集体经济被作为发展经济、满足社会需要的主力军;在“文化大革命”后大批知青返城,为解决就业,集体经济得到很大发展;现在在改革转制中,成千上万人下岗要重新安置,集体经济也有广阔的天地。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应该的,这是保持社会稳定,落实“三个代表”所必须的。他们还指出,在改革转制中,对国有企业和私营、个体企业政策都比较明确,而集体所有制经济夹在中间都不沾边,对集体经济发展十分不利。他们呼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要做到公平、公正竞争,在政策上要真正做到一视同仁,建议国务院能进一步修订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保护、支持、扶持集体经济的发展。其二,通过参加各种研讨会,与有关领导、专家共同探讨研究集体经济的形势与对策,共谋出路。2001年9月下旬,我会常务副会长陈世基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其权,应邀出席了中国城镇集体经济研究会在哈尔滨市召开的“改革集体经济、发展合作经济”的研讨会,会议回顾了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颁布10年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当前集体经济的新形势新情况,深入探讨了进一步改革、发展集体经济的路子。与会的绝大多数同志都对近些年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没有认真贯彻集体企业条例,不尊重集体企业的自主权和合法地位,一些地方行政部门随意任免厂长、经理,侵吞、平调集体企业资财等现象表示担忧和愤慨。大家认为,发展集体经济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坚持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那些主张:“淡化所有制”、“淡化集体经济”,认为集体经济行将“崩溃”、“消亡“的错误观点,在会上受到应有的批评和驳斥。我们陈世基副会长应邀在大会上作了题为“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的发言,受到热烈欢迎和肯定。其三,积极参加市社团成果展览。我们积极筹备、参加了在文化公园举办的社团成果展览。我们研究会参展的反映我市集体企业面貌和研究会活动的图片吸引了众多的观众。市老领导杨资元、黎子流、赖竹岩和市委副书记王德业等领导都饶有兴趣地观看了我们的展览,当陈世基副会长向他们介绍集体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请他们给予支持时,他们都表示:“集体经济,我们都支持”,井一起在展板前合影,以示支持。当前我市集体经济在改革转制中面临许多问题。如何生存、发展,举步维艰,我们觉得有责任帮助他们,决心和大家一起继续努力,务使集体经济走出困境,闯出发展的新路子。
二、在改革转制中,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朱镕基同志在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报告中强调要“继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集体经济。”去年9月,朱镕基同志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又指出:“我国经济成长进入新阶段,正处在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时期,增加劳动就业主要应是服务业、中小企业、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这些方面具有发展的广阔空间和吸纳就业的巨大潜力。”朱总理肯定了集体经济的作用,说明集体经济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比较适合现阶段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比较符合中国特色、国情。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和“一大二公”的思想影响,我市的老集体也存在一些弊端,特别是“二国营”的影子挥之不去。因此,集体经济也要与时俱进,树立新思维、新观念,打破传统集体经济的旧框框、旧模式,对其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继续进行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创新,不断探索集体经济实现的多种形式,把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把改造老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建立各种形式的新型集体企业结合起来,把明晰集体企业的产权与转换集体企业的运行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创造出集体经济多种有效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集体所有制的新形式。我们研究会正是在上述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这些年积极与我市许多老集体企业共同探索改革转制之路。目前已有一批集体企业在改革中逐步走向产权主体多元化、实现形式多样化。产权结构单一的传统集体企业逐渐减少,产权主体多元化的企业快速增加。如原二轻所属的中华工艺装饰综合实业公司、穗宝床垫实业公司前些年已成功转制,改组为股份合作制公司,生产经营日趋完善,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又如原属国企广州针织厂属下的集体企业广针工程贸易公司破产以后,面临如何继续生存、发展的问题,我们积极协助他们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最终采取资产重组的方式,使这个集体企业改组为广针工程贸易有限公司,重新获得了新生,现在业务蒸蒸日上。这些事实说明,集体经济唯有改革才有出路。改革转制不是集体经济的消亡,而是实现多样化的新形式。目前我市还有大批集体企业处于改、转、租、卖和关、停、并、转的改革调整中,它涉及千万人的生存和利益调整,我们研究会将继续在这方面努力探索。同时,积极呼吁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政策法规,鼓励和支持广大劳动者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自己的企业,不断开创集体经济的新局面。
三、维护集体资产,保障集体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党和国家多年前就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仍有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对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置若罔闻,以各种借口,采取各种手段搞平调、侵吞集体企业的资产。如有的打着统一公有资产经营的旗号,将集体企业资产划归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企业,侵占集体企业的经济利益;有的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集体企业产权界定中,利用行政权力,把集体企业资产界定为区属资产,把集体所有改变为地方所有;有的在组建企业集团时,采取“拉郎配”的做法,取消集体企业独立法人地位,把集体企业资产无偿并进企业集团;有的部门把企业的隶属关系和财产归属相混同,认为企业归谁管,财产就归谁所有;有的把国家给予集体企业的扶持、优惠政策视作投资行为,擅自把集体企业的减免税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或全部收回。面对这些侵害集体企业权益的现象,为了提高集体企业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我们在《集体经济研究》会刊上刊登了多篇专家学者关于维护集体企业合法权益的论述,还专门把上海集体企业改制明晰产权的若干政策印发给有关企业、会员,供他们借鉴、参考。而很多企业投诉无门,找上我们研究会,我们都尽力为他们与有关部门协调,力求得到妥善解决。如前些年,黄埔区以政企分开、资金重组为名,采取行政手段把黄埔区乡镇企业运输公司这个自筹资金、白手起家发展到拥有1咖多万元资产的营运很好的集体企业无偿划拨给一个经营状况欠佳、严重亏损的国有运输公司。此事在名誉会长焦林义的关心过问下,我们专门召开了有赵元浩、曾牧野、周裕新、邱传英等专家、学者参加的研讨会,剖析了这个集体企业的遭遇,大家一致认为这是变相的“一平二调”,是新形势下的“共产风”。在这样一股强大的舆论压力下,黄埔区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不妥的,因而没有强行坚持他们的错误做法。此事历时3年,最近终于得到了比较彻底解决。
现在看来,党和国家虽然三令五申,禁止平调集体企业的资产,但至今仍屡禁不止,其根源在于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在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下,集体企业成为管理部门的附属物,很难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预见,今后一段时间里,集体企业还会遇到这方面的问题。我们要继续高举依法维权的旗帜,保障集体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