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合作经济网
|
网站首页   >>  杂志期刊   >>  上海集体经济 >> 正文
个人所得税缴纳有新规定
发行时间:2002-06-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个人所得税缴纳有新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透露,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财产租赁所得以及认购股票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做出新规定,新规定内容包括:一、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和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二、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三、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的,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缴纳有新规定
发行时间:2002-06-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个人所得税缴纳有新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透露,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财产租赁所得以及认购股票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做出新规定,新规定内容包括:一、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和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二、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三、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的,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