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出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新路
——上海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理论研讨会综述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实施十周年,也是我国的人世年。为了应对当前集体经济面临的机会和挑战,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组织部分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贯彻三个代表精神,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实施十周年理论研讨会”。与会者围绕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主题,对重新认识集体经济的特征、形式、作用;人世后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难点和方向:新形势下集体经济的理论创新和实现形式等问题,展开讨论,各叙己见。会上还对市政府即将修改的股份合作制的意见提出了具体建议。大多数同志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的根本特征是坚持劳动者对企业的控制权,维护最广大劳动者的利益,集体企业改制可以选择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公司制等多种形式。当前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是经济结构调整中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的重要战略措施,也是人世后弱势小企业互相联合发展的重要途径。政府应该积极引导支持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纠正以私有化取代集体经济的错误倾向。会上,市社联党组书记施岳群充分肯定这种开放的、社会化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学会活动,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副主席吕宛如、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凌晋良以及市政府体改办、上海社科院、上海财大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与来自区县企业的近百名实际工作者进行热烈的讨论。
重新认识今天的集体经济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陶友之认为,集体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企业劳动群体所有,概括起来有四个基本特征:(1)集体的边界是清楚的,多大的集体范围,身在其中的每一个所有者(劳动者)看得见摸得着;(2)资本是人格化的,出资人清楚,所有者到位;(3)出资人是当家作主的,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4)所有者与劳动者是统一的,劳动者之间是平等的,企业实行民主管理。这种集体所有制,所有者是到位的,出资人是明确的。而在计划经济下培育和成长起来的所谓集体经济,即“小全民”,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也就不归企业劳动群众所有,产权是模糊的,所有者是缺位的,因而不能称之谓科学意义上的集体所有制。我国集体所有制的主要形式应是股份合作制。这是采用股份制的某些方法、企业职工实行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的一种所有制形式,特点是:职工既共同出资,又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需要指出的是,合伙制不是集体所有制;股份制企业股权结构中企业劳动者不占主导地位的不是集体所有制。有的经营者持股比重超过51%以上,其所有制性质当屑姓“私”,不应再属姓“公”。
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凌晋良提出,现在有入主张“集退民进”是不正确的。我国集体经济量大面广,但又是难以被引起重视的弱小群体.它绝大部分都集中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即劳动密集型产业领域:据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数据显示:集体企业占小企业总数的20.1%,而其所创造的产值却占小企业总产值的51%。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00年我国规模以上集体(含股份合作制)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15887.9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8,7甲(,占全国加22 3-业总产值的40%;据对4万个规模以上集体工业企业的统计,2000年集体资产总额达到1万多亿元;仅城镇集体单位的从业人员就达1600多万人。这一系列数据表明集体经济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它是我国多种经济成分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现在一些集体企业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新体制,有的集体企业在产业调整中可能退出某些领域,但绝不是集体经济或集体资产整体退出某些领域,绝不是集体经济或集体资产整体退出公有制,去搞私有化。相反,集体企业恰恰最适合在一般竞争性行业领域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应当积极进入,大力发展。如果集体经济整体一退了之,它还能在什么样的领域安身立命呢?它的1600余万从业人员该如何安置呢,上万亿的集体资产又如何处置。其后果必然是动摇甚至破坏我国公有制经济基础和整个经济根基:
发展集体经济是一项重要战略措施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主任范大政说,我国“十五”计划中要求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这是从我国实际提出的调整经济结构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发展集体经济是各国就业安置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是当前小企业顺利走进VJI'O的重要途径,也是上海培育都市型工业的重要形式。从国际合作社联盟看,欧盟的一些国家为了解决失业人员的安置,对愿意自己创业的人虽,政府将2—3年的失业救济金一次性发放,作为起动资金,成立个人独资、合作制、职工股份制企业。实践的结果是,职工股份制、合作制的成功率远远大于个人独资企业。现在他们已将这一政策规定修改为仅适用失业人员组建合作制企业。从我国农村的情况看,随着产业经营化战略的实施,以产业、产品为龙头的各类新型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大量涌现,使农村大量个体专业户集聚起来,凸现了整体优势,这已成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应对WTO的战略措施。从上海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上海集体和股份合作制经济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已占全市的18.3%,企业36713户,从业人员131.29万人。全市城镇集体工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资产利税率比国有企业高3.6个百分点。在上海原二轻系统,集体经济曾有“半壁江山”之称,尤其是工艺美术、家具、服装等行业历史上大都从个人加工走上合作道路,成为有上海特色的产业群体。集体(合作)经济具有互助合作、民主管理、共同劳动、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等一系列特点,由于“一大二公”的影响,这些特点逐步消失。只要我们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构建符合都市型工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型的企业制度和经营方式,“十五”期间,一些有上海特点,民族特色的传统产业将得到恢复和发展,成为上海都市型产业的一个引入注目的亮点。因此,“十五”计划提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是一种前瞻性的战略思考,有利于发展和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赵宝林等说,目前随着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农业人口进入城市,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安置已经成为一个事关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从上海看,据上海市统计年鉴反映,2000年全市从业人员有580.68万人,比1999年新增39.76万人;失业人员有20.08万人,比1999年新增3.91万人;失业率达3.5%,比1999年上升0.3个百分点。从全国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测算,我国“十五”期间每年将新增劳动人口800万人以上,加上“九五”期间结转下来的失业人员595万人和目前尚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650万人.总量要达到5200万人左右,而预计实际能够提供就业岗位的只有4000多万个,从而使失业率从“九五”期末的3.1%上升到“十五”期间的5%左右。如何扩大就业,安置劳动者?从我国历史上看,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成功的经验。仅在1979年,上海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吸纳了21.35万回城知青,保持了社会稳定。目前传统集体企业存在着三大难点:一是企业沉重的债务难处理;二是富余人员难安置;三是较高的改制成本难落实。改变这种状况,需要进一步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深化集体企业的第二轮改革改制,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按照劳动者联合与劳动者资本联合要求,大力发展多元投资主体、新型劳动关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多种实现形式的新型集体企业。这样,集体(合作)经济才能在“十五”计划实施中得到新的发展。
集体企业改革发展要敢于突破难点
上海国资办集体资产界定办公室王进胜说,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核心是产权制度,而产权主体虚设是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1996年,本市按国家和上海的政策规定开展了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工作。在现有的界定政策中,将集体企业的资产除了有明确的投资约定外,凡企业各种积累和国家、企业单位对集体企业划拨、借入、贷入、捐款等形成的资产均界定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即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和集体企业范围内劳动群众共同共有。但界定后的集体资产关系没有清晰到人或法人,难以处置,遇到两大问题:一是集体资产屑公有资产,量化给职工似有私分集体资产之嫌,加上有的主管部门干预,存量资产难以清晰到劳动者。二是即使改制了,名义上明确了“所有者”,实际上却找不到“出资人”。按照工商登记制度规定,企业的注册资本必须有明确的出资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产,不能作为出资人注册登记。界定的产权主体与工商登记的出资主体不能接轨,只能采取“重塑出资人”等办法进行改制登记。“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产权主体没有法律地位,使资产缺乏明确的出资人,经营缺乏直接的责任人,考核缺乏具体的监管人。导致所有者权益无法保障,经营上的风险无人承担;所以,集体企业改制不解决好产权清晰问题,无法构筑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姚康镛、徐新明等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企业体制改革创新要采取与时俱进的思维方式,摆脱”一大二公”的束缚,要突破传统合作制的框框,引入现代企业制度理论,创造劳动者有控制权的企业制度新形式。第一,鼓励职工以多种形式持股。80年代以来,集体企业先后进行了承包责任制、租赁制、股份合作制、公司制等改革,各地职工持股已有多种形式,如采用持股会、员工持股公司、基金会等法人组织作为持股职工,或职工共同共有股权的出资人,投资企业并取得对企业控制权,集体企业的产权安排和治理结构出现了多样化的状态:第二,完善股份合作企业制度。有的地区早期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通过深化改革,结合技术改造,资产整合,逐步解决“人人持股”、“平均持股”的问题,使企业制度不断完善。他们在具体操作中,一是处置存量资产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二是增资扩股中合理处理好经营者、技术骨干、职工三者的持股比例关系;三是建立股权流动管理制度,保障劳动昔和其他股东的权益。此外,国家应适时地制定《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从法律上支持集体企业的改革与创新。第三,探索集体企业产权组合的新路径。一是允许私营、个体资本参股集体企业,借“机”生蛋;二是利用国际资本,引进国际知名企业,来改造传统的集体企业,这是一条快速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三是对企业产权进行整体拍卖,再由购买者以股份形式重组产权结构;四是大力发展新型的集体企业。例如股份合作制和职工持股公司,国有企业改制或民营科技企业中产生的集体企业,集体企业兼并、收购国有、个体、私营企业,个人积累出资兴办的新型集体企业等。
加强政府对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和支持
《上诲集体经济》杂志骆德芸、王志鸣等指出,集体经济的发展与否与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密切相关。从历史上看,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肯定集体经济的特点,劳动者获得个人所有权,对集体企业积累的分配权,集体企业按市场需要自主组织生产,集体经济就发展壮大。新中国建立以来,从手工业合作社的建立,到1956年完成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实现集体经济第一次大发展;1958年解放妇女劳动力,上海的街道工业得到迅速发展,成为集体经济的第二次大发展;60年代初,党中央批转了“手工业三十五条”,集体经济出现第三次大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上海集体经济得到第四次大发展。集体经济的四次大发展,始终离不开党和国家政策的指导和支持。凡党和国家有些政策忽视集体企业的特点,资产归大堆,割断劳动者与企业的产权联系,集体经济就陷入困境。50年代末,由于“大跃进”提倡“一大二公”,集体企业搞“转厂过渡”。“文革”中又搞·统收统支、统负盈亏”,取消劳动分红,损害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和积极性,集体经济陷入了困境。因此,当前集体企业改革不仅需要社会舆论的支持,更需要政策法规的支持。
上海市生产服务联社鲍祖荣说,解除债务链是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当务之急,而解除债务链需要政策的扶持。区县集体企业,尤其是“二国营”的老集体企业更是困难重重。据资料反映,上海的区县集体企业1998年底的资产749.69亿元,负债513.2亿元,权益236.4亿元,资产负债率68.42%,不良资产达40.77亿元,不良资产占资产比例5.44%,这些数据已反映出集体企业的债务比例过高,不良资产比例过高,企业陷入困境。城镇集体企业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然是吸纳劳动力的主要通道。也为国家积累作出贡献,据生产服务合作联社统计,建于80年代初的返城知青合作社20年来,缴纳税金95亿元;累计营销收入达2037亿元。目前,城镇集体企业陷入经济困境之际,亟需国家的政策扶持,这些政策只要求将城镇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享受破产法、债转股、挂帐停息、核销损失等。但是,这些政策的落实,需要改革改制成本的经济支持,国有企业的改制成本有财政来源,集体企业的改制成本应由地方财政支持,集体企业是地方财政的纳税义务人,地方财政也要给集体企业脱困创造条件。当然,企业也应自力更生,千方百计摆脱困境。
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镇人民政府郁建纲提出,促进中小集体企业改革发展需要七方面的政策支持:(1)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科技创新型、都市吸劳型和杜区服务型企业。(2)体制改革政策。集体企业的投资主体或主管部门等要尊重和支持中小集体企业对改制的自主选择,支持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的改制走向市场,要坚持规范改制,防止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3)融资政策。建立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创新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展相应的银行中介业务,发展融资租赁业。(4)技术创新政策。允许中小集体企业技术开发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成本,税后利润进行高科技开发和项目投资,可享受投资方向调节税的优惠及所得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等。(5)税收政策。税收扶持中小集体企业的重点是进一步推进企业改革,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走小而新、小而专、小而精的专业化分工合作道路,鼓励支持城镇失业人员创办中小企业,切实消除对中小集体企业的不平等待遇。(6)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政策。允许参照市场劳动力价格,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并可以全额成本列支;允许科技人员兼职创办科技型企业,科技人员参与科研项目开发并以科研成果作为股权投资的,可获得与之相当的股权收益;对下岗、“协保”人员和企业职工创办的小企业,在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一次性发放全部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以支持创业。(7)社会化服务政策。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在人才、技术、信息、市场开拓、政策法律咨询等方面形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网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对中小企业创业者进行的创业培训,培训费用全免,对中小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培训费用给予补贴。
会上,有些专家学者对集体经济的理论创新,劳动力资本与物力资本的组合,建立集体企业新型的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姚康镛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