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会工作
坚持为集体企业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从组建到发展,至今已有近20年历史。20年来,研究会坚
持按章程办事,开展学术研究为集体企业服务,维护集体经济合法权益,为政府决策服
务,发挥集体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受到了市府领
导和有关部门的关注,得到了集体企业和社会人士的肯定。对照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
话提出的“三个代表”要求,我们研究会所做的工作,与党和国家“重点考虑,重点解决”的问题、同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正因如此,研究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具有较强的生命力。研究会现有单位会员170余个,由市、区(县)、控股(集团)公司集
体企业主管部门和部分企业组成。还有70余名个人会员,包括政府部门、大专院校、科
研单位和长期从事集体经济工作的人员。研究会设有两个专业委员会,按二级学会规范
工作。我们的主要工作和体会如下:
主要工作和效果
作为群众性的社会学术团体,不同于行业协会,也不同于企业联合会。我们是在群
众性、学术性的范围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取得一些效果。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
个方面:
一、大力宣传集体经济积极开展学术研究
1、大力宣传集体经济。只有让社会了解集体经济,才能得到社会的支持。这些年来,
研究会根据形势的发展,突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集体经济。主要形式有召开
研讨会,进行课题研究、举办讲座、向市府领导写报告、向新闻媒体提供有关资料等。尤
其是1982年首次召开的华东地区城镇集体经济理论讨论会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个讨论
会,以后基本上每年开一次,由华东地区7省市轮流主持。共开了6次,出版5本文集。
参加讨论会的除华东地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同志,全
国许多经济理论家、教授也应邀出席会议。经过与会者对共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
认真探讨,扩大了城镇集体经济的社会影响,广泛宣传了城镇集体经济的性质、特征及其
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推进了城镇集体经济的拨乱反正和改革发展。
实践证明,研究会没有自己的宣传阵地不行。讲座、研讨会等形式远不能满足舆论
宣传和信息交流的需要。1986年我们试办《上海集体工业经济研究)内刊,1991年更名
为《上海集体工业》,第三后理事会后又更名为(上海集体经济》。作为研究会的舆论工
具,《上海集体经济》围绕各个时期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宣传党和国家有关
集体经济的政策,开展理论探讨,组织经验交流,沟通经济信息,传播基本知识,发挥了积
极作用,得到各有关方面人士的好评,被列入国家和上诲图书馆的馆藏刊物。
2、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开展学术研究,是我们研究会的本职。我们开展的学术研究
活动,基本上都是以理论为指导,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也就是说是以应用研究为主。
研究会建立以来,特别1990年以后,每年都要完成几个课题。如1989年市经委下达的
集体企业如何摆脱困境的研究,经过认真调查,反复研究,形成研究报告。这份报告比较
详尽反映了当时集体企业的困难,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政策建议。报告中提出的政策建
议,基本上被1991年市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4个部门提出的<关于城镇集体工业走出
困境和增强活力的若干意见》所吸收:又如,1996年1月,经吴邦国副总理批准,国务院
研究室、国家经贸委等六个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城镇集体(合作)经济改革与发展高级
研讨会”。研究会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及时开会传达、宣传,并直接写信给徐匡迪市长;
汇报情况,建议由市府研究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上海市城镇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
研讨会”。此信于4月25日送市府,徐市长当天就指示“同意由市府研究室牵头召开一
个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研讨会”。根据徐市长的指示,市府研究室牵头,会同市集界办、
研究会、研究所共同组成课题组,由市府研究室出面召开了市政府有关委办、各区、县和各
大口同志座谈会,对上海城镇集体经济的历史和现状、地位和作用、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
的对策等进行调研,形成了《上海城镇集体经济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课题报告,提出了召
开研讨会的方案。去年完成的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维护集体企业合法权益两个研究
课题,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多家报刊杂志转载
了全文或详细摘要。中国市场经济决策咨询网络编辑的重要内刊《特供信息》也转载了
《中国经济时报》刊登的维权课题内容,扩大了影响力。
二、为社会弱势群体呐喊,努力维护集体企业合法权益
研究会作为集体企业的群众性组织,理所当然的应该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努
力使集体企业劳动者的利益不受侵犯。只有这样研究会才可能被集体企业当作自己的
家。随着改革的深化,权益分配上的冲突日益显露出来,而且从宏观上的利益冲突逐步
转向企业。
早在1990年第4季度,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起草的《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
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有一条规定:集体企业享受减免税及税前还贷部分形成的资产归国
家所有。我们认为,这一规定在理论上不能成立,在实践上是十分有害的。如按规定办,
不仅会把集体企业现有资产的很大一部分划归国家所有,出现新的太平调,而且会引起三
资企业和私营经济等对政策优惠部分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的担忧,怀疑政府政策的可信度,
在政治上造成被动。为了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政策的权威性,我们在
1991至1994年.邀请全国各地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积极撰文,开展了两轮产权
关系的专题讨论。大家从经济学和法学理论高度,以详实的资料对减免税和税前还贷部
分形成的产权归属等问题进行了论证,认为国家在政策上实行减免税是对企业纳税义务
的免除,不是投资行为,旗帜鲜明地指出其产权应界定为企业集体所有。《上海集体经济》
杂志把征集到的文章,分三期选登了30余篇,并将(上海集体经济)送国家国有资产管
理局和全国各地有关部门,从而在政策规定上再三地进行修改,从原来界定为“国有资
产”修改为“不界定为国有资产’、再修改为部分界定为“国家扶持基金”。在全国各地集体
经济工作者和经济理论界的共同努力下,1996年12月27日,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用急件联合颁发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请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
即国经贸企11996]895号文规定"1993年6月30日前形成的,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
1993年7月1日以后的,国家对其规定了专门用途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集体企
业各投资者所拥有财产(含劳动积累)的比例确定产权归属”。这样,历时6年,依靠了各
界的共同努力,终于使这个遍及全国的产权纠纷得到了正确解决;
近几年,企业之间利益冲突时有发生,而且较多的反映在国有企业与其扶办的集体企
业之间。应该肯定,这种类型的集体企业在其创办之初确实得到国有企业扶持的,因此
在产权关系的处理上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采取协商的办法妥善处理。研究会的作用是
宣传政策,促进协商,这是双方都欢迎的。结果如何?取决于国有企业一方的期望值和集
体企业一方的自我保护意见。有的协商一致,企业改制成功。也有协商不成,集体企业
被撤井,职工拿一点钱“走人”。多数处于对持状态,集体企业日子很不好过。看来,要解
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关注,需要法制建设只能依法办事,才能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才能
维护社会安定。
三、为政府决策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如何使政府的决策符合集体企业的实际,如何使集体企业充分理解和正确贯彻政府的决策,把政策用好用足,对于上海集体企业的改革发展是十分重要的。研究会针对上海集体企业管理体制状况,自觉充当政府部门的配角,主动搭台,让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集体企业上台唱戏,既为政府部门提供方便,又为集体企业了解和掌握政策信息服务,归根到底是为集体企业的改革发展服务。
这些年来,研究会每年要开2—3次大型研讨会,多数研讨会的中心议题都同政策有
关,如股份合作制政策、资产清理产权界定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集体所有制企业余例》颁布后,我们就先后召开2次大型研讨会,领会《条例》精神,讨论
《条例》实施细则。通过这些活动,加强了研究会同市体改办、市经委、市税务局、集体资
产界定部门等的合作,也密切了与集体企业的联系,受到了各方面的欢迎。
1992年,为了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市政府八个部门提出了股份合作制试行方案。这
是一件新鲜事,大家都没有经验。为此,研究会于1992年3月召开了大型研讨会,市政府
几个主要部门、集体经济主管部门、理论工作者和准备试点企业的厂长、财务主管共100
多人汇聚在一起,共同探讨股份合作制的内涵、形式、股权设置,以及诸多关系,对方案的
可行性进行逐条研究和测算,从而提高了大家的认识,加速政策的形成,推动了股份合作
制的试行。同年7月1日,《上海市城镇集体股份合作制企业试点办法》正式出台实施,这
一年全市城镇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试点超过300家。1994年11月,根据上海市加速
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设想,有关部门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发展本
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若干意见》,即162·号文。研究会于1995年3月召开股份合作制
政策研讨会,请市体改办、市经委和市税务局有关同志到会讲解162号文的形成过程和有
关政策规定的含义。与会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讨论,并提出了在实际操作中尚须进一步
细化的几个问题。这些问题,又在1995年10月1日市政府八个委办联合颁发的{关于进
一步发展上海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实施细则》中都得到解决,有效地加速了实行股份合
作制的进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上海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有1.2万余户。
1998年,市政府为促进上海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决定制订促进小企业发展的若干
政策意见。考虑到上海小企业中多数是集体企业,为争取政策规定中体现集体企业的要
求,研究会决定参与此项工作。我们组织召开了若干集体企业座谈会,请市体改办有关
同志直接听取企业意见,并汇编出版了国外中小企业的政府政策和有关资料,供各有关
方面参考。1999年市政府有关小企业政策初稿形成时,研究会召开了100多人参加的
大型研讨会,请市有关同志介绍政策规定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形成过程等,与会同志
进行认真的讨论。这次大型研讨会发挥了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受到各方面的欢
迎。会后,我们还根据小企业政策形成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召开了几个小型座谈
会,并把大家的意见向市委、市府领导写了一份简短的报告,提出了与会者三个担心四个
期待,即:担心工作指导机构缺乏权威性,担心服务机构唯利至上,担心政策不到位;期待
建立一个高效而有权威的工作机构,期待形成一个按照社会需求配置的服务体系,期待
真正落实一系列扶持政策,期待有一个市场认可的企业资信评估等级。陈良宇常务副市
长高度赞扬这份报告,在1999年9月15日召开的促进小企业发展工作会议上多次提到
报告的内容,认为“写得非常中肯”,“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小企业的心声”。
几点体会
多年来的实践,我们觉得要使研究会有所作为,也不容易,,简单地说,要有人,要有
钱,要合作,要活动。
一、要有一个真心实意为集体事业服务的工作班子。目前在研究会工作的有七位同
志,来自各个方面,有大学教授,有社科院研究员,有长期从事集体经济工作的同志;有搞
经济理论的,有搞法律的,有搞实务的。这个工作班子,目前基本上能够适应研究会工作
需要。这里要强调两点:一是有奉献精神,可以说是忠诚于集体经济的“铁杆”分子。前些
年,工作人员基本上没有经济补贴,只有一点交通费。现在条件好一些,每个人的补贴也
很少,而且是“平均主义”。但是大家心甘情愿,只想为集体经济多做点事,为集体经济做
点贡献。二是要有广泛代表性。研究会的工作人员来自各个方面,研究会副秘书长以上
成员也是由各方面人员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为全市的集体经济服务:
二、要有稳定的经费来源。有人没有钱,也寸步难行。研究会的经费来源,一是会员
会费,二是单位资助。研究会的会费标准是根据各单位的经济状况确定的,最多的每年
60(30元,最少的500元。会员单位基本上能自觉交纳会费,少数单位确有困难,我们就同
意免交。单位资助主要有上诲市工业合作联社,每年5万元,宝钢集团企业发展总公司每
年出资4万元办《上海集体经济》。还有一些不固定的资助,如召开大型研讨会,要做到以
会养会有一定难度,会议费的差额基本上是由承办单位弥补。有的单位已经承办了多
次,资助数万元。总之,如果没有大家的财力、人力支持,研究会也是很难办下去的。
三、要形成尽可能广泛的合作。作为群众性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团体,研究会没
有行政权力可以借用,只有同政府部门和单位建立广泛的合作,首先是为他们服务,才能
得到他们的支持,形成良好的伙伴关系。这种伙伴关系,使研究会在较大的范围内取得
有关信息,形成了研究会信息量大的优势。研究会又运用这个优势,采取多种形式为集
体企业提供服务。有些单位还主动向研究会提高信息,增加了信息源。在研究会的日常
工作中,我们广交新朋友,也决不忘记老朋友。近几年,对各单位长期从事集体经济工
作的离退休老朋友,我们就发展他们为个人会员,按时给他们寄去《上海集体经济》杂志,
有时召开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情况,听取意见,他们感到很高兴。
四、会员要经常活动。研究会要提高凝聚力,就要经常组织会员活动。现在,研究会
每年组织几次大型活动,已成为惯例。近几年,我们根据市府副秘书长、市体改办主任周
太肜同志在三届理事会上提出的要求,先后组织会员单位赴广东、云南、重庆、甘肃、天
津、北京等地学习考察,学习兄弟省市的经验,寻求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使参加者
开阔了视野,深受教育。赴广东学习的同志回沪后写了一份很好的报告,蒋以任副市长
批示:“深有启发,请良宇同志阅批”,陈良宇常务副市长很快批给市府有关部门。2咖
年,我们还会同市贸发服务中心组团赴西班牙蒙德拉贡学习考察发展合作经济的经验,
由研究会副会长叶国平同志带队,取得很好效果。所有这些活动,不仅加强了研究会与
会员单位的联系,还促进了会员单位相互间的了解,产生了群体效应。(200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