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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不容动摇
发行时间:2001-12-20
网站编辑:刘刚
来源:研究所

专论

集体(合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不容动摇

刘刚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意义重大。”我国宪法的规定和江泽民同志的报告,充分肯定了集体(合作)经济同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共同处于主体地位,阐述了发展集体(合作)经济重大意义。但是,最近一个时期,有些报刊和地区负责人对宪法的规定和江泽民同志的报告置若罔闻,闭口不谈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却大肆宣扬发展私营经济,甚至提出:“集退私进”,“地方经济要以私有制经济为主体”,公然否定集体(合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这些言论和观点,不仅严重影响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对这些言论和观点必须及时制止,决不能任其泛滥,以坚持集体(合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

一、坚持集体(合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我国在过去一个时期,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曾经流行一种理论,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高级形式,集体(合作)经济是公有制经济低级形式,前者比后者优越。在这种理论引导下,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顾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大搞“穷过渡”,将集体(合作)经济上升为国有经济。结果,在我国基本上形成国有经济的一统天下。这种所有制结构不适合我国社会生产力比较落后的状况,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了逐步消除我国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发展的羁绊,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来,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国有资本适度地从竞争性领域中退出来,同时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积极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通过调整,我国出现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据统计,1978年至1998年,在全国工业总产值结构中,国有工业由77.6%下降到25.5%;集体(合作)工业由22.4%上升到38.3%;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工业由零发展到33.2%。这说明我国当前在所有制结构中,集体(合作)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中主要经济成分,确立了它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一)坚持集体(合作)经济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的这段话,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概括。“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则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坚持集体(合作)经济的主体地位,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这是因为:(1)在集体(合作)企业里,实行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结合,职工拥有企业资产的所有权,是企业的主人,能够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2)集体(合作)企业全体成员的关系是互助合作关系,消灭了剥削。(3)集体(合作)企业实行共同劳动,职工的劳动成果归劳动者共同享有。正因为集体(合作)企业具有这些特点,它能够在不断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使劳动者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二)坚持集体(台作)经济主体地位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第一,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市场经济就是借助市场交换关系,依靠市场供求、竞争和价格机制调节社会经济,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市场机制对社会经济调节具有更大灵活性和高效性;但它也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资本家私有制为基础,资本家为更多地榨取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获得高额利润,加剧了市场竞争和生产盲目性,导致爆发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各国爆发周期性经济危机更加频繁,美国有10次,英国有8次,日本有7次,德国有6次,法国有5次。而每一次经济危机都给资本主义经济带来严重灾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集体(合作)经济是公有制经济,企业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家可以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限制市场经济的盲目性,使市场经济既有竞争而又有序的运行,避免爆发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第二,集体(合作)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组织形式。我国有近13亿人口,人们的收入不同,生活方式各异,对商品的需求各不相同,因此,市场需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特别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向着个性化、多样化方向发展。而集体(合作)企业具有生产经营灵活、适应性强的特点,能够适应人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变化,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为繁荣市场经济,满足城乡人民生活需要做出贡献。[三)坚持集体(合作)经济主体地位有利子推动国民经济迅速发展首先,我国许多领域的生产建设事业要依靠集体(合作)经济来兴办。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经济建设资金不足,国家只能把有限资金,集中用来兴建现代化大型骨干企业,进行能源和交通建设。所以《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许多领域的生产建设事业都可以放手依靠集体来兴办”。凡是社会需要,人民生活需要,有利于活跃经济,方便群众生活的行业、产品和服务,都可以放手依靠集体(合作)企业去发展,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利用民间的财力和物力,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可以广开生产门路,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推动国民经济蓬勃发展。其次,集体(合作)经济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集体(合作)企业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具有投资少、收效快、创汇高、积累多的特点。因而它的发展速度比较快,能够推动国民经济迅速发展。据统计,1997年全国集体工业企业共有35.84万户,职工1327万人,工业总产值达20738亿元。这说明集体(合作)经济发展已经达到很大规模,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四)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安置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我国人口众多,安置劳动就业始终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问题。而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则是安置劳动就业重要途径,集体(合作)企业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资本构成比较低,同样数量的资金能够安排更多的劳动力就业,企业资金就业率高。按照目前集体(合作)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单位投资容纳的劳动力,一般高出国有大中型企业一倍左右。正因为集体(合作)企业资金就业率高,它就成为安置劳动就业重要场所。

二、坚持集体(合作)经济主体地位必须破除“三论”当前集体(合作)经济处境困难,生产增速减缓,经济效益大幅度滑坡,呈现萎缩趋势。在这种困难形势下,出现集体(合作)经济“退出论”、集体(合作)经济“走到尽头论”、“没有集体经济论”,严重干扰集体(合作)经济的振兴和发展,必须予以破除。(一)破除集体(合作)经济“退出论”1.提出集体(合作)经济退出论的本质是让私营经济取代集体(合作)经济。“退出论”者提出:“集体经济从竞争性、服务性行业中退出”。这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歪曲。党的十五大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指的是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目前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整体素质不高,资源配置不合理,必须加以调整。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必须占支配地位,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任何人都不可能从党中央的决定中找出要求“集体经济从竞争性、服务性行业”退出的依据。集体(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经济支柱。毛泽东同志在全国解放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就指出:“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杜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这说明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前途,关系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集体(合作)经济主要分布在竞争性服务性领域,“退出论”者提出“集体经济从竞争性、服务性行业退出”、“让私营经济登堂人室”,其目的就是让私营经济取代集体(合作)经济。如果让他们的图谋得逞,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根基就被挖掉,那么,我们还靠什么坚持社会主义,靠什么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靠什么保证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2.宣扬“私营经济比集体经济优越”,为私营经济取代集体(合作)经济制造理论根据。“退出论”者为了让私营经济取代集体(合作)经济,挖空心思,制造出“私营经济比集体经济优越”论。这真是天外奇谈。大家知道,集体(合作)企业的最大优势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因而能极大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这是集体(合作)经济具有活力的源泉,也是它的优越性的表现。而私营企业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实行雇佣劳动制度。在私营企业里,劳动者都是被雇佣的,他们既无财产所有权,又无企业管理权,处于被剥削的地位。这就造成劳资之间对立和矛盾。这种对立和矛盾一旦尖锐化,劳动者就会奋起反抗,造成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这怎么能说“私营经济比集体经济优越”呢?3.用篡改党的十五大报告重要论断的手法,给私营经济戴上“社会主义经济”桂冠。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一论断,既说明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中居于重要地位,又界定了它是“非公有制经济”,是非社会主义经挤。而有人为论证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把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部分,”篡改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一改,非社会主义经济就成了社会主义经济,私营经济也就被戴上“社会主义经济”的桂冠。显然他们把私营经济说成是社会主义经济,是为私营经济取代集体(合作)经济制造社会舆论。(二)破除集体(合作)经济“走到尽头论·当前集体(合作)经济处于低潮,有些人对集体(合作)经济前途丧失信心,宣扬集体(合作)经济“走到尽头”,甚至提出“走向崩溃”,引起人们思想混乱,影响了集体(合作)经济发展。对这种言论,必须加以破除。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前途,要大力发展。”江泽民同志在这里对集体(合作)经济发展充满信心。这是因为集体(合作)经济适合我国当前生产力水平和劳动群众的觉悟水平。集体(合作)企业是劳动群众自愿组合、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的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上实行“五自”,即资金自己筹,企业自己管,厂长自己选,盈亏自己负,分配自己定。因此,它是劳动群众最容易接受的组织形式,也是劳动群众走向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正因为集体(合作)企业适合我国国情和劳动群众觉悟水平,使它有着广阔发展前途,这已为上海城乡集体(合作)经济大发展所证明。近些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鼓励和扶持下,上海城乡集体(合作)经济获得很大发展。据统计,1999年上海集体(合作)企事业单位为33791户,占全市单位总数41.44%;从业人员为94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的23.9l%;全年集体(合作)企业完成国内生产,6值811.66亿元,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20.12%。集体(合作)经济在上海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为上海经济的振兴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怎么能说集体(合作)经济“走到尽头”呢?从全国集体(合作)工业发展的历史来看,经历了“三起两落”的曲折发展过程。建国初期,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出现了集体(合作)经济发展的高潮。到1955年底,全国有手工业合作杜近7万个,社员200多万人。1958年“大跃进”时期,搞“一大二公”,全国范围内刮起“合并”风、“升级风”、“过渡”风,大搞转厂过渡,改变合作工业企业的性质,使合作工业经济遭受严重挫折。1961年6月,党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通过5年的调整,使合作工业经济恢复了生机,获得了较快发展。1996年合作工业产值达110亿元,比1962年增长近一倍。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在“极左”思潮的支配下,把合作工业企业污蔑为“小生产自发势力的温床”,“资本主义尾巴”,大搞“穷过渡”,使集体(合作)工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集体(合作)经济的政策,使集体(合作)经济获得蓬勃发展。1995年底,全国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共有17.07万户,职工1503万人,完成工业总产值达4394亿元。集体(合作)工业经济“三起两落”的历史充分说明,集体(合作)经济有顽强的生命力。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中国的大地上,集体(合作)经济有其发展的肥壤沃土,有着广阔的发展前途,它绝不会走向崩溃,更不会绝种。(三)破除“没有集体经济论”前不久,有的地方的领导干部在会上公然宣称:“现在只有国有、民有之分,没有集体经济之说”。这是不符合党和国家有关集体经济政策的。2001年3月5日,朱镕基总理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就说:“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这怎么能讲“没有集体经济之说”呢?我国国情同资本主义国家根本不同。在资本主义国家里,资本主义企业归资本家所有;那里虽然也有国有经济,但属于集体资本主义。因此,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区分只有国有、民有之分,没有所有制区别。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加强公有制主体地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能发展和巩固。如果按照资本主义经济模式,不区分所有制,把我国经济划分为国有和民有,把集体(合作)经济同私营经济划在一起,否定集体(合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这同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在坚持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背道而驰的。在“没有集体经济论”者看来,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事情,现在是市场经济,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已经过时,发展私营经济才符合当今的潮流,这是非常错误的。如果我们不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离开以公有制为主体,我国能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吗?

三、国家要加强对集体(合作)经济扶持,巩固它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一)扶持集体(台作)经济发展是国家的一项义务私有制在我国有数千年的历史。私营经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它的产生有其深厚的根基,可以自发发展。而集体(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不可能自发发展,国家必须给予扶持和帮助,才能促其发展和壮大,加强它在国民经济中主体地位。对无产阶级国家要扶持集体(合作)经济发展,革命导师曾经作过很多深刻论述。马克思早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就指出:“要解放劳动群众,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因而也必须依靠全国的财力。”(《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43页)恩格斯说:“我们对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杜的生产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81页)列宁说:“任何社会制度,只有在一定阶级的财政支持下才会产生。……目前我们应该特别加以支持的社会制度就是合作制度”。我们深知“劳动组合和集体组织都是新的创举,如果执政的工人阶级不支持这些创举,那它们就不会成长起来”(《列宁选集)第4卷第683、109页)列宁又说:“必须采取一切措施来支持和发展工艺合作杜,给它种种帮助,这是党和苏维埃工作人员的一项义务。”(《列宁全集》第32卷第361页)列宁还说:“如果国家不帮助各种集体农业企业,那我们就不是共产主义者,就不是拥护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列宁选集)第4卷109页)我们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要牢记革命导师的教导,把宣传和扶持集体(合作)经济作为自己的义务,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二)国家扶持集体(合作)经济应采取的政策措施(1)加大财税政策扶持的力度。具体政策可以考虑:集体(合作)企业在我国境内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科技改造项目,可按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政策。对于吸纳大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就业的集体(合作)企业,前三年可实行部分返还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对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兴办集体(合作)企业,政府可提供一次性定额启动资金。建立集体(合作)企业发展基金,帮助集体(合作)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建立集体(合作)企业发展基金,可采取政府财政切一块、银行贷一块、企业筹一块的办法。集体(合作)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扶持重点企业:第一,支持科技型企业,第二,扶持外向型企业;第三,扶持专业化、特色型企业;第四,扶持服务型企业。(2)加强金融支持。长期以来,集体(合作)企业遇到的最大问题是贷款难、担保难、资金短缺,严重制约着集体(合作)经济发展。产生这一问题主要原因,集体(合作)企业信用度比较低,银行怕贷款难以收回。解决集体(合作)企业贷款难问题,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第一,银行要转变观念,把集体(合作)企业作为主要客户。要认识到对集体(合作)企业贷款并不等于高风险贷款。只要做到择优选择用户,监督用户管好用好贷款资金,集体(合作)企业完全可以成为好客户,其贷款可成为优良贷款。第二,集体(合作)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企业信用形象。“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同样,企业必须以信为本。一个不守信用的企业是没有出路的。因此,集体(合作)企业必须努力树立良好企业信用形象,提高自觉还贷意识,以实际行动取信于银行。第三。建立信用担保机构。集体(合作)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因素是未能提供有效的抵押和担保。而现阶段由于集体(合作)企业自身的限制,难以找到规模大,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机构。因此必须组建以政府财政为支撑的担保单位或专业担保公司等机构。通过这些担保,使集体(合作)企业获得正常的资金支持渠道,就有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3)组建为集体(合作)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国外经验证明,集体(合作)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化服务的支持。国家应鼓励政府分流的干部和离退的科技人员,组建为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其职能是提供市场信息、管理咨询、人才培训、资金融通、资产评估、法律顾问等各种形式的服务。通过这些服务,帮助集体(合作)企业诊断和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促进集体(合作)经济发展。

集体(合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不容动摇
发行时间:200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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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不容动摇

刘刚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意义重大。”我国宪法的规定和江泽民同志的报告,充分肯定了集体(合作)经济同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共同处于主体地位,阐述了发展集体(合作)经济重大意义。但是,最近一个时期,有些报刊和地区负责人对宪法的规定和江泽民同志的报告置若罔闻,闭口不谈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却大肆宣扬发展私营经济,甚至提出:“集退私进”,“地方经济要以私有制经济为主体”,公然否定集体(合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这些言论和观点,不仅严重影响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对这些言论和观点必须及时制止,决不能任其泛滥,以坚持集体(合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

一、坚持集体(合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我国在过去一个时期,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曾经流行一种理论,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高级形式,集体(合作)经济是公有制经济低级形式,前者比后者优越。在这种理论引导下,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顾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大搞“穷过渡”,将集体(合作)经济上升为国有经济。结果,在我国基本上形成国有经济的一统天下。这种所有制结构不适合我国社会生产力比较落后的状况,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了逐步消除我国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发展的羁绊,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来,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国有资本适度地从竞争性领域中退出来,同时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积极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通过调整,我国出现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据统计,1978年至1998年,在全国工业总产值结构中,国有工业由77.6%下降到25.5%;集体(合作)工业由22.4%上升到38.3%;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工业由零发展到33.2%。这说明我国当前在所有制结构中,集体(合作)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中主要经济成分,确立了它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一)坚持集体(合作)经济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的这段话,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概括。“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则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坚持集体(合作)经济的主体地位,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这是因为:(1)在集体(合作)企业里,实行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结合,职工拥有企业资产的所有权,是企业的主人,能够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2)集体(合作)企业全体成员的关系是互助合作关系,消灭了剥削。(3)集体(合作)企业实行共同劳动,职工的劳动成果归劳动者共同享有。正因为集体(合作)企业具有这些特点,它能够在不断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使劳动者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二)坚持集体(台作)经济主体地位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第一,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市场经济就是借助市场交换关系,依靠市场供求、竞争和价格机制调节社会经济,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市场机制对社会经济调节具有更大灵活性和高效性;但它也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资本家私有制为基础,资本家为更多地榨取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获得高额利润,加剧了市场竞争和生产盲目性,导致爆发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各国爆发周期性经济危机更加频繁,美国有10次,英国有8次,日本有7次,德国有6次,法国有5次。而每一次经济危机都给资本主义经济带来严重灾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集体(合作)经济是公有制经济,企业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家可以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限制市场经济的盲目性,使市场经济既有竞争而又有序的运行,避免爆发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第二,集体(合作)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组织形式。我国有近13亿人口,人们的收入不同,生活方式各异,对商品的需求各不相同,因此,市场需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特别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向着个性化、多样化方向发展。而集体(合作)企业具有生产经营灵活、适应性强的特点,能够适应人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变化,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为繁荣市场经济,满足城乡人民生活需要做出贡献。[三)坚持集体(合作)经济主体地位有利子推动国民经济迅速发展首先,我国许多领域的生产建设事业要依靠集体(合作)经济来兴办。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经济建设资金不足,国家只能把有限资金,集中用来兴建现代化大型骨干企业,进行能源和交通建设。所以《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许多领域的生产建设事业都可以放手依靠集体来兴办”。凡是社会需要,人民生活需要,有利于活跃经济,方便群众生活的行业、产品和服务,都可以放手依靠集体(合作)企业去发展,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利用民间的财力和物力,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可以广开生产门路,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推动国民经济蓬勃发展。其次,集体(合作)经济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集体(合作)企业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具有投资少、收效快、创汇高、积累多的特点。因而它的发展速度比较快,能够推动国民经济迅速发展。据统计,1997年全国集体工业企业共有35.84万户,职工1327万人,工业总产值达20738亿元。这说明集体(合作)经济发展已经达到很大规模,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四)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安置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我国人口众多,安置劳动就业始终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问题。而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则是安置劳动就业重要途径,集体(合作)企业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资本构成比较低,同样数量的资金能够安排更多的劳动力就业,企业资金就业率高。按照目前集体(合作)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单位投资容纳的劳动力,一般高出国有大中型企业一倍左右。正因为集体(合作)企业资金就业率高,它就成为安置劳动就业重要场所。

二、坚持集体(合作)经济主体地位必须破除“三论”当前集体(合作)经济处境困难,生产增速减缓,经济效益大幅度滑坡,呈现萎缩趋势。在这种困难形势下,出现集体(合作)经济“退出论”、集体(合作)经济“走到尽头论”、“没有集体经济论”,严重干扰集体(合作)经济的振兴和发展,必须予以破除。(一)破除集体(合作)经济“退出论”1.提出集体(合作)经济退出论的本质是让私营经济取代集体(合作)经济。“退出论”者提出:“集体经济从竞争性、服务性行业中退出”。这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歪曲。党的十五大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指的是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目前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整体素质不高,资源配置不合理,必须加以调整。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必须占支配地位,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任何人都不可能从党中央的决定中找出要求“集体经济从竞争性、服务性行业”退出的依据。集体(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经济支柱。毛泽东同志在全国解放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就指出:“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杜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这说明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前途,关系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集体(合作)经济主要分布在竞争性服务性领域,“退出论”者提出“集体经济从竞争性、服务性行业退出”、“让私营经济登堂人室”,其目的就是让私营经济取代集体(合作)经济。如果让他们的图谋得逞,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根基就被挖掉,那么,我们还靠什么坚持社会主义,靠什么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靠什么保证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2.宣扬“私营经济比集体经济优越”,为私营经济取代集体(合作)经济制造理论根据。“退出论”者为了让私营经济取代集体(合作)经济,挖空心思,制造出“私营经济比集体经济优越”论。这真是天外奇谈。大家知道,集体(合作)企业的最大优势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因而能极大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这是集体(合作)经济具有活力的源泉,也是它的优越性的表现。而私营企业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实行雇佣劳动制度。在私营企业里,劳动者都是被雇佣的,他们既无财产所有权,又无企业管理权,处于被剥削的地位。这就造成劳资之间对立和矛盾。这种对立和矛盾一旦尖锐化,劳动者就会奋起反抗,造成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这怎么能说“私营经济比集体经济优越”呢?3.用篡改党的十五大报告重要论断的手法,给私营经济戴上“社会主义经济”桂冠。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一论断,既说明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中居于重要地位,又界定了它是“非公有制经济”,是非社会主义经挤。而有人为论证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把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部分,”篡改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一改,非社会主义经济就成了社会主义经济,私营经济也就被戴上“社会主义经济”的桂冠。显然他们把私营经济说成是社会主义经济,是为私营经济取代集体(合作)经济制造社会舆论。(二)破除集体(合作)经济“走到尽头论·当前集体(合作)经济处于低潮,有些人对集体(合作)经济前途丧失信心,宣扬集体(合作)经济“走到尽头”,甚至提出“走向崩溃”,引起人们思想混乱,影响了集体(合作)经济发展。对这种言论,必须加以破除。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前途,要大力发展。”江泽民同志在这里对集体(合作)经济发展充满信心。这是因为集体(合作)经济适合我国当前生产力水平和劳动群众的觉悟水平。集体(合作)企业是劳动群众自愿组合、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的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上实行“五自”,即资金自己筹,企业自己管,厂长自己选,盈亏自己负,分配自己定。因此,它是劳动群众最容易接受的组织形式,也是劳动群众走向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正因为集体(合作)企业适合我国国情和劳动群众觉悟水平,使它有着广阔发展前途,这已为上海城乡集体(合作)经济大发展所证明。近些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鼓励和扶持下,上海城乡集体(合作)经济获得很大发展。据统计,1999年上海集体(合作)企事业单位为33791户,占全市单位总数41.44%;从业人员为94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的23.9l%;全年集体(合作)企业完成国内生产,6值811.66亿元,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20.12%。集体(合作)经济在上海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为上海经济的振兴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怎么能说集体(合作)经济“走到尽头”呢?从全国集体(合作)工业发展的历史来看,经历了“三起两落”的曲折发展过程。建国初期,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出现了集体(合作)经济发展的高潮。到1955年底,全国有手工业合作杜近7万个,社员200多万人。1958年“大跃进”时期,搞“一大二公”,全国范围内刮起“合并”风、“升级风”、“过渡”风,大搞转厂过渡,改变合作工业企业的性质,使合作工业经济遭受严重挫折。1961年6月,党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通过5年的调整,使合作工业经济恢复了生机,获得了较快发展。1996年合作工业产值达110亿元,比1962年增长近一倍。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在“极左”思潮的支配下,把合作工业企业污蔑为“小生产自发势力的温床”,“资本主义尾巴”,大搞“穷过渡”,使集体(合作)工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集体(合作)经济的政策,使集体(合作)经济获得蓬勃发展。1995年底,全国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共有17.07万户,职工1503万人,完成工业总产值达4394亿元。集体(合作)工业经济“三起两落”的历史充分说明,集体(合作)经济有顽强的生命力。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中国的大地上,集体(合作)经济有其发展的肥壤沃土,有着广阔的发展前途,它绝不会走向崩溃,更不会绝种。(三)破除“没有集体经济论”前不久,有的地方的领导干部在会上公然宣称:“现在只有国有、民有之分,没有集体经济之说”。这是不符合党和国家有关集体经济政策的。2001年3月5日,朱镕基总理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就说:“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这怎么能讲“没有集体经济之说”呢?我国国情同资本主义国家根本不同。在资本主义国家里,资本主义企业归资本家所有;那里虽然也有国有经济,但属于集体资本主义。因此,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区分只有国有、民有之分,没有所有制区别。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加强公有制主体地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能发展和巩固。如果按照资本主义经济模式,不区分所有制,把我国经济划分为国有和民有,把集体(合作)经济同私营经济划在一起,否定集体(合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这同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在坚持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背道而驰的。在“没有集体经济论”者看来,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事情,现在是市场经济,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已经过时,发展私营经济才符合当今的潮流,这是非常错误的。如果我们不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离开以公有制为主体,我国能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吗?

三、国家要加强对集体(合作)经济扶持,巩固它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一)扶持集体(台作)经济发展是国家的一项义务私有制在我国有数千年的历史。私营经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它的产生有其深厚的根基,可以自发发展。而集体(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不可能自发发展,国家必须给予扶持和帮助,才能促其发展和壮大,加强它在国民经济中主体地位。对无产阶级国家要扶持集体(合作)经济发展,革命导师曾经作过很多深刻论述。马克思早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就指出:“要解放劳动群众,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因而也必须依靠全国的财力。”(《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43页)恩格斯说:“我们对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杜的生产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81页)列宁说:“任何社会制度,只有在一定阶级的财政支持下才会产生。……目前我们应该特别加以支持的社会制度就是合作制度”。我们深知“劳动组合和集体组织都是新的创举,如果执政的工人阶级不支持这些创举,那它们就不会成长起来”(《列宁选集)第4卷第683、109页)列宁又说:“必须采取一切措施来支持和发展工艺合作杜,给它种种帮助,这是党和苏维埃工作人员的一项义务。”(《列宁全集》第32卷第361页)列宁还说:“如果国家不帮助各种集体农业企业,那我们就不是共产主义者,就不是拥护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列宁选集)第4卷109页)我们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要牢记革命导师的教导,把宣传和扶持集体(合作)经济作为自己的义务,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二)国家扶持集体(合作)经济应采取的政策措施(1)加大财税政策扶持的力度。具体政策可以考虑:集体(合作)企业在我国境内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科技改造项目,可按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政策。对于吸纳大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就业的集体(合作)企业,前三年可实行部分返还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对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兴办集体(合作)企业,政府可提供一次性定额启动资金。建立集体(合作)企业发展基金,帮助集体(合作)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建立集体(合作)企业发展基金,可采取政府财政切一块、银行贷一块、企业筹一块的办法。集体(合作)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扶持重点企业:第一,支持科技型企业,第二,扶持外向型企业;第三,扶持专业化、特色型企业;第四,扶持服务型企业。(2)加强金融支持。长期以来,集体(合作)企业遇到的最大问题是贷款难、担保难、资金短缺,严重制约着集体(合作)经济发展。产生这一问题主要原因,集体(合作)企业信用度比较低,银行怕贷款难以收回。解决集体(合作)企业贷款难问题,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第一,银行要转变观念,把集体(合作)企业作为主要客户。要认识到对集体(合作)企业贷款并不等于高风险贷款。只要做到择优选择用户,监督用户管好用好贷款资金,集体(合作)企业完全可以成为好客户,其贷款可成为优良贷款。第二,集体(合作)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企业信用形象。“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同样,企业必须以信为本。一个不守信用的企业是没有出路的。因此,集体(合作)企业必须努力树立良好企业信用形象,提高自觉还贷意识,以实际行动取信于银行。第三。建立信用担保机构。集体(合作)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因素是未能提供有效的抵押和担保。而现阶段由于集体(合作)企业自身的限制,难以找到规模大,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机构。因此必须组建以政府财政为支撑的担保单位或专业担保公司等机构。通过这些担保,使集体(合作)企业获得正常的资金支持渠道,就有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3)组建为集体(合作)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国外经验证明,集体(合作)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化服务的支持。国家应鼓励政府分流的干部和离退的科技人员,组建为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其职能是提供市场信息、管理咨询、人才培训、资金融通、资产评估、法律顾问等各种形式的服务。通过这些服务,帮助集体(合作)企业诊断和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促进集体(合作)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