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设立集体资产管理办是违宪的
著名学者曹思源认为,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只能行使对企业的服务功能,无权托管私
营和集体的资产,更不能随意于涉企业的经营权。但有的地区政府部门却设立“集体资
产管理办公室”。我国宪法明文规定,集体所有制的性质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集体资
产归企业的劳动集体所有,只能由企业去管。政府设立“集体资产管理办”是违反宪法的。
政府部门怎么能管理集体资产呢?而且集体资产管理办设立以后,不仅把属于集体企业
的资产管起来,还要把已经有明确私人产权的企业也纳入自己的管理范围,就是说它不
但要管理劳动群众集体的财产,还要管理私营企业的资产,实属双重违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