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权制度改革
编者按 轻工集体企业改革起步较早,在10多年的实践中率先实行过承包经营责
任制、股份合作制等模式,有着辉煌的历史。然而,从90年代中期以来,以老集体居多的
轻工集体企业,改革步履艰难:为此,经原国家轻工业局批准,由中华全国手I业合作总
社办公室、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合作开展“轻工集体企业产
权制度改革与创新”软课题研究,课题组向各省市联社发出调查提纲,收集有关数据和
典型材料;先后对沈阳、大连、温州等市联社及集体企业进行考察,并采取理论与实践相
结合的方法,围绕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历史沿革、改革实践、创新构想、政策建议进
行研究分析,形成了课题报告。2000牛12月,该课题通过了评审,得到了有关专家的较
高评价、现将课题报告的主要内容摘要刊登如下,以飨读者。
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的研究
轻工集体经济是我国城镇集体经济的骨干力量。它包括50年代初产生的手工业合
作制企业,“大跃进”时期出现的街道里弄工厂,“文化大革命”,后期和80年代初安置知
青的扶办集体企业,以及90年代产生的多种形式的城镇集体企业。研究不同时期轻工集
体企业产权制度的沿革和特征,确立劳动者与企业清晰的产权关系,探索市场经济条件
下有集体经济特点的产权结构和运行机制,不仅对正在萎缩的传统的城镇集体企业挣脱
“一大二公”“左倾”思想的束缚,重新焕发出集体经济的活力,而且对正在成长的新型的
集体企业排除方方面面的障碍,得到社会的认同和扶持,积极而又健康的发展,都是一种
现实而又紧迫的要求:同时,研究轻工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也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多种形式的积极探索:
一、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沿革
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形成和变化受制于建国以来党对经济工作的指导方针。从
建国初到“文化大革命”后期,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追求“一大二公”的公有制单一模式,
致使集体企业脱离其生产力水平与职工的认识程度;走上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的歧路。
使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变化走过了一段曲折的道路。
1952年12月党中央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954年又将此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
总任务,列入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这是个过渡时
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
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城镇个体手工业和小商小贩改造的途径是组织
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这一时期,党对手工业合作化的指导基本上是从实际出发的,当
时试行的手工业合作社章程,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同时吸收国际通行的合作制的基本原
则,如入社自愿、出资折股、自主经营、民主管理、惠顾分红等,因此,在50年代较早创办的手工业合作社已经具有我国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雏形。手工业劳动者人社以后与集体利
益休戚与共,积极性空前高涨:1956年底,全国组织起来的手工业合作社(组)为9.91
万户,社(组)员509.1万人。但是,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以后,在手工业和个体商业
的改造中出现“过急、过粗、过快、过于单一”的问题,不适当地合并合作社,集中生产,集中经营,统一计算盈亏,造成产品花色品种减少,服务质量下降,部分社员收入减少。因
而,影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合作经济的发展。
“大跃进”时期,全国手工业系统盲目追求“一大二公”,在合作企业中大搞“转厂过
渡”。“转厂”,即由自负盈亏的合作社(小集体)转为联社经营、统负盈亏的合作工厂(大
集体);“过渡”,即合作社过渡为地方国营工厂。于是,大量手工业合作社被“裁、并、改、
合”。企业规模越来越大,职工人社时属于私有共用的生产资料被作价退还。据资料反
映,当时上海转为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的有7.6万人,占合作社总人数的64%;下放给人民
公社成为社办企业的有1.3万人,占总人数的11%;支援本市重工业和外地建设的有I.
7万人,占总人数的14%,保持合作社性质的从业人员只有1.4万人。全市手工业合作社
仅剩138户。“转厂过渡”是对集体资产的大平调,对职工积极性的大伤害。在“左”的思
想支配下,手工业合作社违背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职工的认识程度,逐步丢掉了
有自己特点的产权制度,孕育出“二全民”模式的雏形。
在“大跃进”时期,为解放妇女劳动力和安置社会闲散人员,在街道、里弄的支持下,
劳动者也拿出一些简单的生产资料,迅速组成了各种生产服务组织:至1960年底.仅上
海就有40多万妇女走出家庭,其中29.93万人组成了7667户生产组,10.6万人办起了
11927户里弄集体服务单位,如食堂、托儿所、服务站等。以后,随着“调整、巩固、充实、
提高”方针的逐步贯彻,1963年里弄生产组中,有510户(近3万人)规模较大,有一定生
产设备,生产任务较稳定的工业加工单位被上升为区属企业单位(到1977年演变为280
户工厂,9.1万人,当年又上升为市属集体企业,由市手工业局等按行业归口领导)。这支
以里弄生产组为起点的街道集体工业企业,经过职工的艰苦奋斗,迅速成为城镇集体工
业新的生力军。但是,它们和50年代初期组织的手工业合作社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前
者以个人劳动参加生产(没有折价人厂的属于个人的生产资料),高积累,低分配,按社区
分块统计盈亏,也就是一开始就属于那种地区行政部门与劳动者产权关系更为不清的
“集体所有”的企业群体:“文化大革命”后,上海市委决定将全市街道工厂的供产销进一
步归口市手工业局统一管理,以便用合作社的传统办法改造街道工厂,使之逐步成为名
副其实的集体企业:但是,由于“一大二公”“左倾”思想和计划经济的体制仍占主导地
位,手工业合作社“转厂过渡”以后,吃上了“大锅饭”,成了“二全民”,原具有集体所有制经济特点的产权制度已不复存在,因此,对后来成批出现的“新集体”,在企业产权制度上
难以起示范作用。 。 “文化大革命”中,“左倾”思想登峰造极,将具有集体所有制经济特点的产权制度,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各级联社靠边,主管局取代了联社的职能和作用,退还股金,停止分红,职工与企业的产权联系被彻底割断,职工参与分配权及企业经营自主权完全丧失。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支持集体经济的发展,曾级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一部分轻工集体企业冲破“一大二公”的产权制度
束缚,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改制和新办,出现了股份合作制、公司制、合资等多种
企业组织形式,成为推进轻工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但是,作为轻工集体经济的主
体,传统的城镇集体企业(放弃个人所有权)仍然没有摆脱“一大二公”的产权制度的阴
影,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加上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兴起和竞
争,目前已陷入了深深的困境。因此,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成为轻工集体经济发展
绕不过去的坎。
二、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化。经济体制改
革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高度集中的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计划经济格局已基本打
破,市场经济基本确定,其具体表现:在所有制结构上,坚持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
集体所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打破所有制结构上的“一大二公三纯”的
僵化格局,形成国有、集体、民营、外资等各种经济成分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在
管理体制上,以传统的管理体制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以放权、还权、承包责任制、转换企
业经营机制,到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了企业活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在分配
制度上,从按劳分配到以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
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层开的。
(一)10多年来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
20世纪80年代初,轻工集体企业改革一开始就以恢复集体经济的本质特点为目
标,进行了多种改革的探索。围绕的主要问题有:集体企业的职工能不能拥有生产资料
的个人所有权?能不能让职工以劳动要素享有参与企业赢利的分配权?怎样吸纳现代企
业制度形成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等问题,80年代轻工集体企业采取了改统负盈亏为自负
盈亏、推行承包责任制等改革措施,较早地总结推广股份合作制,帮助企业转变体制和机
制,增强活力,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党的十五大为探索公有制实现形成指明方向,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企业改革在轻工集体企业深入展开,企业改组改制形式灵活多
样,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向注重企业制度创新转变,产权主体从单一向多元转变,投资要素
从实物资本向劳动力、技术、信息等多种要素转变,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合一向两权分离
的法人治理结构转变;10多年来,各地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和特点有
以下6个方面:
1.改变产权主体单一,以集体经济为主体吸纳各类资金,形成多元的产权结构
在产权制度改革中,有些轻工集体企业注意吸纳外资、国有、私营、个体等方面的资
产,并且把集体资产向三资企业渗透,向国有企业渗透,向私营企业渗透,在沿海经济发达
地区出现了一批集体经济与多种经济成分嫁接的混合型经济,从而改变了原来产权主体
单一的模式。据调查,1999年5月,在广东省二轻联社系统的1375户企业中,资本(股
本)结构融人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的有374户,占总数的27.2甲c。汕头、佛山、顺德等地
则有75%以上的企业融入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该省城镇集体企业对产权关系处理的
主要做法是:
(1)通过转让部分产权、招资人股、合资经营等形式,组建由集体经济与其他经济成
分多元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按《公司法》规范运作。
(2)推行“注资经营责任制”,即由企业经营者和业务骨干组成注资经营班子(一般为
30--40人)以自然人身份出资,职工集体以工会法人出资,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组成多元
投资的企业。经营班子注资比例除骨干企业控制在40%以内外,其他一般不作限制。
(3)采取“归边经营”方式,即通过嫁接外资、吸收民资进行改组或选择一些有发展前
景的私营企业以集体资本参股实行合资合作,集体联社(企业)只保留或参人一定的股
份(一般在10%左右),而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股权收益采取固定回报的方式。
2.探索存量资产量化方式,促使职工转变身份
从产权制度改革之初,部分轻工集体企业就对企业的存量资产量化这一难点进行探
索,经过10多年的改革实践,存量资产的处置越来越明晰到人;主要表现在:
一是存量资产虚量化比例逐步扩大,逐年呈上升趋势。如安徽省体改委等六部门于
1992年12月出台的《安徽省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中规定,存量资产量化到
职工名下的部分不得超过企业资产总量的20%;而辽宁省大连市体改委在1997年90
号文提出,集体企业职工共有净资产的80%可以量化,留出不低于20%作为职工集体
股;浙江省兰溪市二轻工业合作联社对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时,规定资产量化的比
例可为企业职工集体所有资产的90%左右。二是存量资产量化逐步由“虚量化”转为“虚
量化”和“实量化”相结合。浙江省金华市二轻工业局对3家联社产权相对较大的企业,
经联社研究决定,用部分产权量化给职工,对多年来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者,联社给予
一定的产权奖励,这部分产权在一定时期内完成一定目标后所有权转给个人。台州市黄
岩区健行鞋业有限公司对评估、界定后属于全厂职工的共有资产,切出50%直接量化给
职工个人,拥有终极所有权,允许转让和继承。广东省二轻系统有21%的集体企业将
资产按份共有量化给职工,有46个市县近800户企业实施了资产虚量化和实量化相结
合的改革,其中11个市县200多户企业实施了资产按份实量化的改革。三是存量资产量
化与转变职工身份、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结合:贵州省润丰(集团)公司1996年起加大改制
力度,对28年工龄以下在岗的原按计划分配的职工,按工龄给以补贴,转变身份后,干部
和职工与企业割断了劳动关系,实行新的劳动合同制;
3.因企制宜,明晰产权关系,塑造集体资产的出资人
一些企业在组建股份制公司时,对企业职工共同共有的资产,塑造新的出资人,明晰
产权主体。浙江兰溪二轻联社在组建股份公司时,首先明确被改制企业的哪些资产为集
体资产;其次根据企业原始财务资料进一步确定企业集体资产中70%由联社持股并投
入股份公司,30%归本企业职工:集体共同所有并投入股份公司;以职工集体共同所有的
资产为依托建立职工保障基金协会,由民政机关登记为社团法人,制定协会章程,选举产
生协会理事会、监事会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该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为协会当
然会员,协会对集体共同的资产享有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并且可将资产量化给会员。
最后由联社、职工保障基金协会和邀请参加的金融机构共同发起组建了股份公司。
安徽省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时总股本金为7,7亿元,其中集体股占总
股本的73%,国有股(土地出让金)占总改革股本的2%,职工名义股(系虚量化给职工个
人的股份)占总股本的20%,职工个人股(系职工现金投人股)占总股本的5%。在当地
政府的支持下,企业将归职工集体所有资金设立“荣事达集体基金”,作为出资人,企业职
工代表选举建立“合肥荣事达集体基金管理委员会”,行使集体股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属
于职工个人股的成立“职工合股会”,并作为职工个人股的集合主体,代表职工行使股东
权利。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下属水仙股份有限公司和双鹿股份有限公司也分别以纳赛斯
和双联联社等企业法人作为集体共同共有资产的出贤人,组建了股份有限公司。
4.拉开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差距,使股权向经营者或经营者群体集中
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初期出现的股份合作制要求职工人人出资,个个持股,改
变了集体企业“大家所有,大家没有”、“财产都姓公,主人两手空”的现象,对调动职工积
极性,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对负有重大责任的经营者,受到当时持股
平均的政策限制,其承担应尽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明显脱节,由此形成企业缺乏长
久发展动力。对此,有些省市轻工集体企业在深化企业改革时,开始探索经营者持股比
例怎样扩大的问题。从1999年3月对安徽、江苏、浙江等3省的实践分析,经营者持股比
重从分散平均向相对集中发展似乎是一种趋势。在这些地区改制后的轻工集体企业中,
经营者持股与企业最低持股的情况作比较:从倍数看,最低10倍,最高771倍;从金额
看,最低3000元,最高540万元;从个人持股占资本金总量比重看,最低o.06%,最高
9%。2000年4月,在对沈阳、大连两市的调研中,同样发现了这一现象。沈阳萃华金银
制品公司于1994年就开始试行股份合作制。近年来,沈阳联社又在该厂进行股份合作制
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对该厂存量资产的一部分进行量化,使大股向经营者和管理人员集
中,总经理持股是普通职工的20倍,副总经理持股是普通职工的18倍。沈阳久利塑料
公司1999年在实行股份合作制时,一开始就采取了股权向少数人集中的办法。领导班
子10人就占了企业35%的股份,中层干部23人占了企业17%的股份,两项之和达企业
总股本的52%。
5.劳动要素股份化,调动经营骨干的积极性
在产权制度改革中,有些轻工集体企业积极探索劳动要素(包括技能、经验等)的股
份化。浙江义乌市皮革厂1993年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时设立了经营技术股,该厂从联社
股中划出20%份额量化到中层以上干部,作为年终分红的依据,以资鼓励其在生产经营
中对企业所作的贡献。近期,不少地方对此已有新的举措,辽宁沈阳市塑料九厂1999年
对企业存量资产进行量化时,从存量资产中留出14.3%(200万元)作为责任股,按责任、
贡献的不同量化在个人名下,并实行动态管理:浙江绍兴县在产权改革时设立经营管理
要素股和技术要素股,这两种要素股合计占企业总股权的34%。
6.以多种方式盘活联社资产,支持企业改制
浙江省杭州市于1998年组建了杭州二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联社代表所属集
体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联社资产在企业改制中采取以下处置办法:
(1)参股。联社资产以一定的比例,在改制企业中参股,同时行使股东权利,同股同
利。
(2)置换。联社资产由改制企业职工或其他法人、个人一次性或分期出资置换,置换
联社资产可按10%折让,一次性缴清价款或全部置换的可再折让10%。
(3)租赁。将联社资产全部或部分租赁给改制后的企业,科学合理地确定租赁费的
上缴基数,并以一定的财产或资金作抵押,由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在规定年限内向市联社
缴纳租金。
(4)配股(量化)。改制企业诗集体资产量化完后,经市联社审批同意,可以拿出在企
业中适量的联社资产量化给改制企业职工。职工同时按不少于划归名下股份数额1:1比
例,以现金向企业人股。
(5)期权奖励。对经营者按任职期间的贡献大小,进行一定期权奖励,奖励期权在任
期内不得转让,离任后,可继承,经联社理事会批准后可转让赠予。长期以来,联社资产
在大部分轻工集体企业中占有一定数量,为了调动企业改制的积极性,上海市工业合作
联社1994年在企业改制的措施和办法中规定,两级联社在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高于
20%一25%(两级联社资产原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比例平均达到52%),低于这一比例
的,按实计股提息分红;高于这一比例的,超过的部分一般可转作借贷资金,在一定时期
内低息有偿留给企业使用。
(二)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带来的变化
10多年来,轻工集体企业积极探索产权制度的改革。部分企业在改革中敢于解放思
想,大胆实践,集体所有制经济多种多样的新形式不断涌现;部分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中,
把改制与改组、改造相结合,转变身份,减员增效,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增
强了企业的竞争能力。轻工集体企业中出现了山东海尔、安徽荣事达、江苏春兰、广东科
隆等优秀企业,带动了轻工集体经济的发展,尽管这些优秀的企业,已经成为上市公司,但
是,不可否认集体所有制产权在其发展中曾经起过的重要作用,比如劳动者持股的产权
至今仍是这些企业产权制度的重要特征。改制后的集体企业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为社
会保持稳定,为劳动者充分就业,作出了很大贡献。近年来,轻工集体经济的发展出现新
的转折点,职工人均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逐年有所上升。根据《中国轻工业年鉴》近
10年的资料分析:
1.单一投资主体的集体工业企业数逐年减少,多元投资主体的集体工业企业数有
所增加
1990年,全国轻工集体工业企业数为50427户,以后逐年减少,截止1998年全国轻
工集体工业企业数为26118户,减少了48.2%。与此同时,股份制与联营工业企业数有
所增加,如1997年股份制工业企业增加360户,比1996年增长53.18%;1998年股份制工
业企业增加883户,比1997年增长85.1%。在2000年总社向100多个县级以上联社的
调查中,改制为股份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等产权主体多元化的企业占总数的78%。由
此可见,轻工集体工业企业数减少,除了“放小,”兼并、出售、破产等因素外,还有相当一
部分企业通过改制转向股份制、联营和其他形式。
2.转变身份,减员增效,使企业职工人数逐年下降,劳动生产率和职工工资收入同
步上升
1990年,轻工集体企业职工人数为682.37万人,1998年减少到227.28万人。1998
年,轻工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人数为92.16万人(其中内退职工11.o?万人),离退休人数
93.17万人,两者相加共185.33万人,为在职人数的81.5%,可见轻工集体企业历史包袱仍相当沉重。从近10年的统计资料分析,轻工集体工业企业人均劳动生产率稳步上升,
尤以1995年后,增长速度加快:1990年为20083元,1995年为40568元,1998年为
82243元,后3年的上升速度超过前5年的上升速度,其中1998年的人均劳动生产率比
1997年的55144元增长49.1%,高于同年全国轻工工业企业增长43.52%、国有轻工工
业企业增长38.1%的水准。同时,职工工资收入也趋稳步上升。1990年轻工集体工业
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902元,1998年为4667元,其中1998年的增长速度最快,比上
年增长了24,19%:
3.利税总额回升,亏损减少,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在波动中上升
近10年来,轻工集体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好转。企业创造的利
税总额有所回升,虽然亏损面扩大,但是亏损额已出现下降。1990年利税总额为54.4亿
元,1998年为62亿元,期间1993年最高为87.5亿元。实现利润,1993年最高为23,2
亿元,1996年最低为负10亿元,以后有所回升,1998年为10.2亿元(一大批经济效益差、
利润为负数的小企业未汇人)。1990年,轻工集体工业企业亏损面为30.17%,1998年
上升为40.8%,期间1992年亏损面最低为25%,1997年亏损面最高为41.31%;1990年
亏损额为18.2亿元,1998年上升到29.57亿元,期间1992年亏损额最低为16.53亿元,
以后逐年上升,到1996年亏损额达60.47亿元,1997年为53.59亿元(一些小穷亏企业未
汇人),1998年迅速下降为29.57亿元。10年中轻工集体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和销售收
入变动趋势也同样如此(见下表):
轻工集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表单位:亿元
┌───────┬────┬─────┬────┬────┬─────┬─────┬─────┬────┬─────┐
│ │ 1990 │ 1991 │ 1992 │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
├───────┼────┼─────┼────┼────┼─────┼─────┼─────┼────┼─────┤
│ 利税总额 │ 54.4 │ 61 2 │ 81.1 │ 87.5 │ 79.6 │ 79.7 │ 61,8 │ 61,5 │ │
├───────┼────┼─────┼────┼────┼─────┼─────┼─────┼────┼─────┤
│ 利 润 │ 13.7 │ 14.O │ 23.2 │ │ 2 5 │ 3.3 │ —10.0 │ —7.3│ │
├───────┼────┼─────┼────┼────┼─────┼─────┼─────┼────┼─────┤
│ 工业总产值│1246,2 │1413,6 │1604.8 │1824.4 │1798.9 │1899.4 │2231.0 │1873.9 │ │
├───────┼────┼─────┼────┼────┼─────┼─────┼─────┼────┼─────┤
│ 销售收入 │ 898 4 │ 10(36.5│ │ │ 1407.8 │ 1554.1 │ │ │ 1132.2 │
└───────┴────┴─────┴────┴────┴─────┴─────┴─────┴────┴─────┘
三、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创新 的构想
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最近,他在视察西部开发时又提出
了“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的要求,这也为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创新提供
了理论支持:
(一)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总体思路和特征
企业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经济发展的动力。在世纪交替的时候,我国经济处在“两
个转变”的过程中,轻工集体经济要适应这种宏观变化,必须以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
会精神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为指导,总结轻工集体企业产权
制度变革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按照合作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原则,把集体企业办成职工
自己的企业。关于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总体思路,我们认为应是:按照邓小平同
志“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论述,从行业的实际和企业的特点出
发,紧紧抓住政企分开、产权清晰、职工控股这个核心。通过确立劳动者股权,资产重组,
吸纳外来股,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通过建立“两权分离”的法人治理
结构,确定企业中不同产权主体的权、责、利:通过生产要素股权化的多种形式,形成对劳
动者和经营者稳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建立既有集体经济特点,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的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创造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还要和技术创新、科学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企业的
活力,以适应国内外新的经济形势发展要求。抓住新世纪的历史机遇,把我国集体经济发
展推上一个新的平台:
根据这样的思路.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主要目标,把有条件的轻工集体企
业建成职工投资为主,产权主体多元,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形式多样,充满活力的市场主
体:这种新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产权制度应该具有以下5个特征:
1.确立劳动者个人所有权,使企业产权关系向清晰化转变
确立劳动者个人所有权,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经济论述,也是我国50年代初组
建合作经济提倡的一个重要内容。如今要使集体企业长期受“左”的思想和计划经济模式
的影响而形成的“二全民”,恢复其产权关系清晰的本来面目,首先要确立劳动者个人所
有权。要通过不同形式,由组成集体企业的劳动者以一定的数额的资金或其他生产要素
人股,参与分配。这有利于克服职工中由于产权关系不清而产生的吃“大锅饭”和雇佣观
念,有利于产权主体之间形成稳定、有效的合作关系,从而增强集体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确立劳动者个人所有权作为集体企业改制的前提条件,必须坚持职工自愿原则。由
于集体企业在行业、产品、技术、股权结构等方面有很大不同,改制不可千篇一律,强求
“人人持股”。但是,实践证明也要有一些共同遵守的原则,例如一般企业经营者群体和
员工骨干应该持投,职工持股面应超过50%,允许一部分职工不持股等。又如在科
技含量高的企业,一般普通职工的持股面可以小一些,而在劳动密集企业中,职工持投面
可以宽一些。当然,职工持股不能仅是少数经营者的持股,否则与集体企业的基本特征
相悖,这是一条必须坚持的原则。
2.坚持职工控股的产权结构,使企业产权主体向多元化转变
企业的产权结构是指出资人以各种要素投资入股形成的比例关系:不同性质的企业
有不同的产权结构,相同性质的企业产权结构也有不同模式:坚持职工控股的产权结构
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核心。坚持这一条,才能保证职工对企业产权
控制权,以及在物力资本和人力资本配置的比例和处理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之间权、
责、利关系等问题上的决策权,从而保证集体企业的性质。至于职工控股的比重和形式,
应由职工从企业的实际出发,与合作的伙伴在谈判中确定。
集体企业职工控股是有法律支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下称《条例》)、《乡镇企业法》都有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职工或农民投资为主,投资为
主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职工、农民投资超过50%。对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产权安排,国
家体改委的“二十条”指导意见提出“企业可设置职工个人股、集体股、国家股、法人股
等”:上海市工商管理部门规定.凡登记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持股总额的下限为注册
资金的51%,外来法人股总额不超过注册资金的39%,外来自然人股总额不超过注册资
金的10%。这些法规为集体企业吸纳外来资本开辟了空间,有利于产权主体的开放。
集体企业坚持职工控股可以有多种形式,有超过企业注册资金51%的绝对控股,
也有职工持股总额超过企业外部各个股东持股额的相对控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提
倡集体企业采用相对控股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控股企业关键是看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
力,对其他股东的吸引力,集体企业要尽可能以小资本运作社会大资本。坚持职工控股还
可以借鉴英国的“黄金股”制度,即在英国电信公司中政府只有一股“黄金股”。其余的股
份全部都非国有化,但“黄金股”不同于一般的股权,它可以在英国电信公司损害公众利
益时,否定该公司的董事会决定。不过,在一般的正常情况下,“黄金股”不得干预企业的
正常经营行为:在集体企业中,职工股也可以是“黄金股”:在企业经营者的选择和涉及
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实行“黄金股”一票否决。
可见,职工控股决定了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是半开放的,即企业的产权结构由内部
职工控股,吸纳外来股,股权的转让是有条件的,要保证职工对企业的控制权。而一般合
作制和传统的集体制的出资人是企业内部的职工,不吸纳外部股东,股权不能转让,其产
权制度是封闭的;一般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自然人或法人,不论在企业内部,还
是外部,股权一般可以自由转让,其产权制度是全开放的。所以,集体企业职工控股是其
产权制度的根本特征。
.3.按照劳动力资本差异折股,使企业内部激励制约机制向股权化转变
劳动者以劳动力资本人股是劳动价值论和现代经济学的发展,也是集体企业产权制
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十五计划”指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
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社会生产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劳动力资本是指劳动力资源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
生产过程中能创造出产品的价值及使用价值的功能。在这个意义上,职工在生产过程中
投入的劳动力也是一种资本,对此,职工不仅拥有所有权,而且享有收益权:合作制的“惠
顾”原则,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劳力股”都是劳动力资本参与分配的形式。劳动力资本是劳
动者与生俱来和后天形成的,包括人的体力和脑力,具体体现在入的体能、工作经验、科
学知识、劳动技能、创造才能等方面(这里指的劳动力资本不包括专利、科技成果等知识
产权)。它有两个特性:一是同一性。劳动力资本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两者一体是不可分
的,生产中劳动者出让的只是劳动力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二是动态性。劳动力资本
是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所必须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其大小是因人因时而
异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劳动者的劳动力资本大小是随着年龄、经历、健康的变化
而变化的。因此,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职工按劳动力资本的差异折股,使之股权化,正
是劳动力资本特征的要求和反映,也是合作制“惠顾”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发展。
劳动力资本差异的股权化,有利于优秀经营者的价值得到社会的承认,有利于优秀
经营者取得对企业经营的控制权,这是吸引经营者和建立企业激励和制约机制的关键。
在集体企业中,经营者可以在职工中产生,也可从企业外聘任,但不管哪种形式产生的经
营者都是劳动者。在知识经济时代,经营者是一种稀缺资源,其劳动是一种具有风险的
复杂劳动。决定经营者劳动力资本大小主要看其经营管理的经验、知识和技能等因素,还
要考虑供求情况和企业的需要等。在产权组合中,通过经营者和一般职工劳动力资本差
异的股权化,经营者和一般职工都达到了自己的心理预期,那么,企业就会形成一种有
效、稳定的激励机制。一般职工关心的不仅是眼前的利益,而是更期望长远的利益,经营
者考虑的不仅是个人的利益,而且更注重整体的利益。劳动力资本差异的股权化,还有
利于改变早期改制企业中经营者和职工基本平均持股的做法,并激励经营者和职工奋发
向上,努力提高自己劳动力资本,成为集体企业造就优秀经营者队伍的强有力的措施。
4.建立劳动和资本要素所有者的共享利益机制,使企业资源配置向市场化转变
经济利益是企业运行的杠杆。投资是利益的组合,生产是利益的创造,交换是利益的
转移,分配是利益的分割,消费是利益的实现:不同的企业制度有不同的利益机制。私
有企业是资本剥夺劳动的利益机制;合作制企业是劳动联合为主,共享利益的机制;而共
享利益机制是一种以承认劳动力资本为前提.把劳动和资本要素配置创造收益最大化
作为目标的一种利益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西方公司制企业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
则,由出资人获取利润,剥夺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一般合作制企业按“劳动为主,资本从属”
的原则,由劳动参与分配利润,而货币资本的回报率受到限制。具有共享利益机制的集体
企业,在劳动与资本要素的组合中,否定资本对劳动者的剥夺,改变人与人之间的雇佣关
系,体现了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的平等关系。在收益分配中,把按劳
动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把企业收益作为出资者和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从而
使各类股东的利益融合在一起,调动了企业的劳动者和其他股东的积极性。因此,集体
企业这种共享利益机制,要明显优于一般公司制企业。
劳动和资本要素的共享利益机制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前提,资源优化配置又是实现共
享利益最大化的保证。集体企业内部的职工可以实物、货币出资,也可以劳动力出资:企
业外部的股东一般以资本要素出资。集体企业在考虑劳动和资本要素配置时,必须处理
好各类不同股东的利益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或劳动要素的所有者都不愿意将
自己的既得利益无偿转让给他人,而是希望运用他们的物力和劳动力,通过减少交易费
用或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给自己创造更大的财富,也给他人带来利益。这就是说,交易费
用最小,共享利益最大是合作双方正常的心理预期。因此,当集体企业的共享利益满足
和超过各方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必然调动起职工和其他股东把企业共享利益做大的积极
性;反之集体企业的共享利益低于物力资本的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和劳动力资本的市场
价格,职工和其他股东的心理预期得不到满足,必然出现物力和人力资源的流失,企业也
难以生存和发展。可见,具有共享利益机制的集体企业,比较有利于在资源配置中处理
好企业内外股东以及不同出资要素之间的利益关系,降低交易费用,保证共享利益最大化
的实现,并给劳动和资本要素的所有者带来更大的收益。
5.采用“两权分离”的治理结构,使职工双重身份向权责制度化转变
“两权分离”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管理体制,也为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创新提供
了思路”。“两权分离”是指公司制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具体表现为原始所有权、
法人财产权、经营权的互相分离。“两权分离”使公司成为独立存在的法人,经营者成为
公司财产的实际控制者,出资人、公司法人、经营者各有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形成了
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出资人以股东的身份拥有对企业资产的
所有权和收益权,企业的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与股东建立一种信托关系;企业的经
营层由董事会聘任,拥有对企业法人财产的经营权,与董事会建立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这
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创新。在集体企业中,职工既是出资者,又是劳动者,还可以是
经营者:职工的多重身份容易出现角色错位,在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形成误区。一是“主
人”与“仆人”的错位。形成经营者难以取得对企业经营的控制权。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
工购买股份成为企业的股东,不少人认为他们是花钱买了“主人”的位置,企业的事应由
“主人们”决定,而经营者是他们聘任的“仆人”,难以取得企业经营的控制权。二是股东
与职工的错位,形成劳动力资源难以随企业经营活动配置;现行股份合作制企业一般遵
照合作制的原则,强调“资本从属,劳动为主”,“人社自愿,退社自由”。劳动者以一定
数额的货币出资人股,成为企业的股东,企业一般不能辞退职工。这必然影响企业经营者
无法按经济活动的需要配置劳动力,也容易使职工产生“铁饭碗”及“偷懒”的行为。因
此,融合公司制“两权分离”的原则,实现集体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
求。劳动者持股的集体企业,应设立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人股的职工享有企业
章程规定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选出董事会,
并享有收益权;董事长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由董事会聘任后,取得企业经营活
动的控制权;职工在企业不同的岗位上作为劳动者也应与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服从企
业的统一安排,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其股权的处置由企业章程规
定。小企业的董事会和经营者可合为一体,设执行董事兼任经营者。根据“两权分离”的
原则,划清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作为股东的权利和经营者的职权的边界,才能有效地防
止角色错位,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途径
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构想要付之于实施,需要从轻工集体企业的实际出发,
分析各类轻工集体企业的个性,抓住存量资产量化这一关键环节,将现已存在的形形色
色的集体企业,逐步规范成多种多样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在实际
工作中需要通过以下主要途径,实现产权制度创新。
1.量化存量资产,产权明晰到人(自然人或法人)
部分轻工集体企业职工(社员)最初带资人社的时候,个人产权基本是明晰的;以后
“转厂过渡”、“统负盈亏”,从退还社员股金的那时候,就不清晰了,因而被戴上“二全民”帽子。这时的集体企业的资产名为“职工所有”,而职工(社员)实是“一无所有”。而经营
者缺少出资人的监督,有的地方出现“穷庙富方丈”的腐败现象。所以,轻工集体企业产权
制度创新首先要从量化存量资产、返回劳动积累着手,重新确立劳动者的个人所有权,转
变职工的- 全民”身份,恢复集体企业的本来面目,这样才能使企业和职工从计划经济
的阴影中走出来。
轻工集体企业存量资产主要是指经过产权界定属于企业劳动群众所有的那部分资
产。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对存量资产的量化,顾虑重重,怕被扣上“私分集体财产”的帽子。
有的虽下决心跨出一步,但也仅仅停留在虚量化上。存量资产能不能量化,怎样量化?
这个问题是关系到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能不能付之于实现的重大课题。我们认
为,存量资产应该尽快量化,而且必须尽可能做到明晰出资人,其理由是:从存量资产的形
成看,存量资产的产权主体是集体企业的职工,具有排他性,即不属于企业外部的其他人
和国家所有。存量资产来源主要有3部分:一是当年老职工出资的增值部分,轻工老集
体企业职工大都带资人社,尽管在“文化大革命”以前已经退还股金,但职工股金增值部分
留在企业。二是劳动积累的沉淀部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策规定集体企业的职q-I.
资不得高于同行业同工种国营企业的职工工资标准,又因为集体企业坚持勤俭办厂的优
良传统,实行高积累低分配,也是集体资产较快地增值的重要原因;三是国家政策让惠于
企业的部分:无论在计划经济还是改革开放前期,集体企业的发展得益于国家在科技项
目、银行贷款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甜这部分资产,国家政策已规定属于企业出资人
所有,
从存量资产量化的性质看,存量资产量化是集体企业劳动积累对职工的返回,从共
同共有到按份共有,把存量资产清晰到人,是对“一大二公”产权制度的否定,也是对合作
制基本特征的恢复。
从存量资产量化的结果看,职工以各自的劳动要素(工龄、岗位、贡献)职得存量资
产,并折成股权,与企业形成直接、稳定、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使集体经济有了新的活
力和动力。总之,存量资产量化是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必须由职工自己解决的事
情,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对此,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指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允许集体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以将有关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文件还对实
量化和虚量化纳税分别作出具体规定。
存量资产的量化涉及到企业与职工利益的调整,涉及到离退休职工、在职职工和经营
者利益关系的调整。轻工集体企业在改制时应该按照邓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的标准,
以及“尊重历史,着眼发展、宜粗不宜细”、“谁投资谁得益和谁劳动谁得益相结合”等原则
处置存量资产。由于不同时期轻工集体企业的存量资产的构成不同,不同企业的隶属关
系和职工队伍变化不同,在改制中存量资产产权主体如何界定?哪部分可以量化给职
工?这是企业改制中遇到的政策难点。近几年来,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对此进行了研究
和探讨,并取得了一些经验,具体做法:
一是设置离退休人员保障股。“文化大革命”以前组建的企业,可以按离退休人员的
数量划出一部分资产作为集体共同共有,主要用于增加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以及解
决职工中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国有企业改制中国家政策允许划出一部分资产用于解决离
退休人员和历史问题:上诲市工业合作联社请专家通过对60、70、80年代集体和全民企
业职工工资福利的对比分析,表明由于集体企业职工平均收入低于全民企业职工平均收
入而形成的离退休和在职人员的劳动积累部分占企业存量资产的75%:这也是离退休
人员保障股设置的依据和来源。保障股可由工会或退管会的法入持有,也可由基金会持
有,一般不量化到人:
二是设置在职职工个人股,由职工个人所有:轻工各类集体企业可以把一部分存量
资产采用实量化的方式,划到在职职工个人名下,归其个人所有。实量化的主要依据是
职工为集体企业服务的工龄、不同岗位任职的时间、对企业作出的贡献等三要素:一般
“文化大革命”以后建立的集体企业出资人容易清晰,创业者和职工变动小,离退休人员和
历史遗留问题少,存量资产大多应该实量化。50年代建立的老集体企业资产关系复杂,职
工队伍变化大,离退休人员多,存量资产首先应该划出一块用于改善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
遇,其次可以“文化大革命”及以后企业资本金的增值部分量化给在职职工。实量化一般
应与增资配股相结合,并锁定转让期或以职工劳动合同解除作为转让的条件。
三是设置企业职工岗位股:集体企业承认职工的劳动是一种资源,应该分享企业收益。企业可以一部分存量资产设置职工的岗位股,按岗位的重要度拉开差距。职工以劳
动力的差异配置在不同的岗位上,享受岗位股的收益。岗位变化,收益变化,离开岗位,
收益取消。这一般称为虚量化。岗位股也可用其收益按企业规定的股价购买,使岗位股
逐步成为职工个人股:岗位股也可设立基金,由职工共同共有,
做好存量资产量化工作是集体企业改革与创新的基础。在操作中要注意把存量资产
量化和改变职工身份,脱掉“二全民”帽子结合起来。存量资产量化足对集体企业职工在
历史上.特别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企业作出的贡献和劳动积累的补偿和返回,但存量
资产量化,尤其是实量化也意味着职工“二全民”身份的取消。从此,企业和职工之间建立
的是一种自由、平等的双向选择的用工机制,而企业也摆脱行政附属物的地位,真正成为
市场经济中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
2.采取“一厂一策”,探索集体所有制多种实现形式
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寻找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集体所有制
实现形式是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目标;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从企业的角度看,是
指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轻工集体企业之间存在地区、行业、规模、效益不同,还存
在历史沿革、产权结构、发展前景的不同。因此,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应该
采取“一厂一策”,创造多种多样的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各地不同行业的集体企业的
组织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是合作制。这是劳动群众为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维护自身利益,按照自愿互
利原则联合组织起来的。企业的资产由职工按份共有,改变了曾一度不允许保留个人所
有权的做法;企业的经营活动由职工共同劳动,统一经营;企业的分配主要按劳动要素进
行。其缺陷是产权结构封闭。这比较适合劳动密集的小型企业或企业的初创时期,要有
勇于奉献精神的带头人。
二是股份合作制。这是一种改革中出现的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
为主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新形式。它是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某些特点的集体所有制经济
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具体的特征是:职工主体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共同出资、共同
劳动、共享利益、共担风险;产权结构实现劳动者出资为主和吸纳外来资金相结合,职工
个人股和集体共有股相结合,劳动和资本要素相结合;企业收益由劳动和资本要素所有
者共享,实现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企业重大决策采取“一人一票”和“一股一票”相结合的复合表决方式。其缺陷是股东人数多,股权分散,决策效率较低。这比较适合中
小企业。
三是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按照《公司法》改制或新建的集体企业的新的组
织形式。职工持股的方式有直接和间接两种,即职工人数较少(一般在50人以下),以
自然人身份直接持股;或者是职工出资组建持股会、基金会、资产管理公司等,以法人作
为出资人投资企业成为股东的间接持股。这类企业通过职工持股控股的多种形式保证职
工对企业资产的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经营活动按公司法规范运作,并有利于形成
职工、经营者、外来股东互相制衡的治理结构。其缺陷是职工间接持股载体的设立不规
范,受到现行法规的限制。这种形式大中小企业都能采用。
四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这是集体企业在改制中采用发起式或募集式两种方式组建
的,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又保持集体经济为主的一种开放式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种形式
产权关系清晰,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运行机制科学。其缺陷是若职工直接持股,人多
分散,上市后职工随意抛售,容易影响集体经济的控制力;若职工间接持股,出资人形式按
现行法规难以批准。这种形式一般由各级联社或大中型集体企业作为发起人,剥离优质
资产,吸纳外部资金组合设立,适合基础好、有潜力、通过股票上市募集资金扩大规模经
营的集体经济的“领头羊”企业。
五是集体企业和私营业主双层经营。这是集体企业以厂房、设备、商标、知识产权等
有形和无形资产,为私营业主开展品牌、管理、资金、劳动、咨询、后勤等方面的服务,在
经营活动中形成双层主体之间互惠互利的合作。这种形式有利于盘活集体企业的存量资
产,也有利于私营业主运用集体企业的优势,调动了双方的积极性。但双层经营的形式、
内容和互相结合的程度要坚持维护集体企业的基本利益。在实践中允许作多样化的探
索,如集体企业委托私人经营、租赁经营、集体和外商、私营企业合作经营等。这种形式
适合缺乏经营人才或产品适合个体经营的企业。此外,集体企业还可以通过中外合资、组
建企业集团等各种途径实现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部分小型集体企业在产权制度的改革中,也可以通过内部转让、返本经营、委托代
理等形式改为私人企业或私人经营。当然,无论采用哪种形式,必须尊重职工的意愿,尊
重集体资产的性质,政府及其他部门不应用行政手段强加于企业,更不能把集体资产变
为国有资产或变相送给个人。
3.改制与改造、改组相结合,促进企业生产力发展
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创新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企业生产力发展。在计划经
济时期,轻工集体企业集中于传统工业行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的传统工
业行业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有的还处于被淘汰状态。相当部分轻工集体企业的资
产质量差,产品落后,设备陈旧,队伍老化,大多轻工集体企业已无法与“三资”企业、民
营企业竞争,前景很不乐观。不改变这种状况,轻工集体企业是不会有多大生命力的。
所以,从这方面看,改制不会是“灵丹妙药”。有的企业把改制与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结合
起来,使企业经济工作上了新台阶。温州地区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是一家工艺编织
小厂,企业两次改制都与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相结合,不仅明晰了产权关系,而且为企业科
技进步筹集了资金。根据在企业技术改造中承担风险的大小,拉开经营者和职工的持股
差异,董事会成员持股35%,职工持股55%,外来技术股10%。这不仅保证了经营者的
决策权,也保证了技术人员和职工的根本利益,提高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综合
实力。目前,该企业已拥有上亿资产,成为国内大众等名牌汽车坐垫面料的主要供货单
位,并正争取改制为上市公司。可见,企业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往往是改制的良好时机,抓
住这种时机搞好改制,提高企业的生产力,促使经济的新发展,才是改制和创新的最终目
的。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办公室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
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