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护集体企业 维护社会稳定
五论维护集体企业合法权益
评论员
维护社会稳定,是政治,是大局,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
什么事也做不成,这已经成为许多人的共识。然而,保护集体企业产权对维护社会稳定的
极端重要性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当前经常发生的某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纠纷、事件甚
至冲突,其基本原因实质上都是集体企业产权纠纷。因产权争议久拖不决,集体企业产
权没有及时得到保护,从而导致群体性社会矛盾的发生。由于侵权者恣者践踏法律法
规,任意侵犯集体企业产权,而法律和政策保护又未能及时到位,在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
都曾经造成了不少恶性事件,这应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保护集体企业产权不受侵犯是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其所以成为突出
问题,是因为围绕集体企业产权归属而发生的争议、纠纷、事件或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具
有普遍性、尖锐性、群体性和持续性等特征。
第一.矛盾的昔遍性。当前,在各地区各行业都经常发生侵犯集体企业产权的事件。
平调集体资产的行为由来已久,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常发生。这种历史性的顽症在转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以来,特别是在1996年国务院作出统一部署,全国全面开展了集
体企业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工作以后,仍然继续发生。有些地方和部门,特别是某些扶
办过集体企业的那些国有企业,包括某些已经进行了公司制或股份制改组的企业,不执
行国家政策,不对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或者虽有界定结论也拒不承认,继
续以种种违法的借口和手段侵吞集体资产。现在,或因集体企业要求进行改革,或因扶办
单位经营困难,或因其他原因,原来处于潜隐状态的矛盾日益表面化,有的已经激化甚至
恶化。如果不能及时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就难以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矛盾的尖锐性。集体企业是由劳动者联合起来通过共同劳动创造的实现就
业、取得经济生活来源进而走向共同富裕的经济组织。劳动者的生存、发展和致富完全
有赖于他们的企业。他们没有了自己的企业就将无法生存。因此,集体企业的产权是广
大劳动者的生存权的基础,发展权的前提,共同致富的必要条件。侵犯集体企业产权,就
是意味着剥夺劳动者的生存权,取消他们的发展权,扼杀他们通过联合劳动实现共同致
富的愿望:集体企业劳动者如果失去了这个基础、前提和条件,后果是不堪设想、难以忍
受的:人们要工作,要吃饭,要养家糊口。许多事实证明,哪里的集体企业产权被侵犯,那
里就会发生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三,矛盾的群体性:集体企业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因而对集体企业的
产权侵犯都是对该集体企业劳动者的整体侵犯。每个集体企业都有众多的劳动者,他们
是不可分离的利益群体,每一个这样的事件或案件,都涉及到许多人的切身利益,完全不
同于单一个体之间的财产权纠纷。每一个侵犯集体企业产权的行为都必然引发一场群众
性社会矛盾。有些入错误地认为劳动者集体反对侵权的行为是“集体闹事”,对维护集体
企业产权完整的法定代表人——厂长经理,只要撤换掉就可以解决问题,这是危险的。
因为其结果只能是激化矛盾,而无助于问题的稳妥解决。
第四,矛盾的持续性。这类矛盾的解决一般都难免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持续相当
长时间;究其原因,首先是侵权者的法治观念薄弱,他们习惯于按老方法办事,以人治代
替法治。他们手中一般握有许多实权,如行政管理权、经济制裁权、对执法和司法机关施
加影响的能力等,要求他们转换观念、依法办事,往往极其困难。其次是法律法规不健全,
有的甚至相互矛盾,时常给侵权者以可乘之机。再次是司法不公也为害甚烈。在许多诉
讼中,法院或是明显站在侵权的大企业一边,或是玩弄程序暗地里久拖不决。有的甚至对
被侵权者的起诉拒绝受理,使他们诉讼无门,迫使他们不得不转而寻找或使用不利于社会
稳定的途径或方法。
上述特征,充分说明了保护集体企业产权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两者之间的高
度相关性是显而易见的。对保护集体企业产权漠不关心或掉以轻心,就是对维护社会稳
定漠不关心或掉以轻心,更谈不上代表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
保护集体企业产权不受侵犯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维护社会稳定并不是一句
空洞无物的口号,更不是脱离社会主义政治、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轨道。维护社
会稳定包括维护政治制度稳定、经济制度稳定、法律秩序稳定以及其他各种社会关系的
稳定,等等。它们都有其具体的特定的内涵。其中,维护经济制度的稳定是基础,维护法律
秩序的稳定是前提。保护集体企业产权不受
侵犯.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之一。
首先,社会稳定的经济基础是基本经济制度的稳定。党的十五大报告确定:“公有制
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宪法
也明确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是国家和社会的基础,经济稳定需要基本经济制度的稳定来提
供保障。没有基本经济制度的稳定就谈不上国家社会的稳定;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
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是基本经济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集体经济可
以体现共同致富的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
家税收。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
用意义重大,对保卫基本经济制度意义重大。对侵犯集体企业财产权的行为不予制止,就
是听任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侵犯,也就是听任破坏社会稳定。党的十五大报告在
论述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时,特别提出:“要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
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并对它们进行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当然包括集体企业,
“依法保护”和“监督管理”当然也都要求坚决制止对集体企业产权的任意侵犯。
其次,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秩序,依法保护社会各阶层和
各利益集体的合法权益。稳定是一种平衡,社会关系的稳定从根本上说就是社会法律秩
序的平衡。社会法律秩序的平衡关系被打破,就必然导致社会关系的不稳定。例如,企
业法人或自然人的财产关系或权利关系受法律的调整和保护,在法律的层面上,它们相互
之间的关系是平衡的,如果一方侵犯了另一方的利益,就必然导致法律关系的失衡,从而
也就必然导致社会关系的失衡。党的十五大报告鲜明地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
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
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一个社会要实现稳定就必须保持法律关系的稳定,制
止侵权。不依法惩处侵权者保护被侵权者,或者漠然处之,就不可能实现稳定。从这个
意义上说,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保护集体企业产权。
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秩序的稳定,从而也就对维
护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这其中就包含着集体企业产权关系的稳
定。从这个意义上看,保护集体企业产权不受侵犯是何等的重要!
保护集体企业产权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保护集体企业的产
权不受侵犯,这是一个问题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因此,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保护集体企
业产权,维护社会稳定,是集体经济领域当前重要的紧迫的任务,不可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