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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新贡献
发行时间:1997-12-20
网站编辑:孙玉海
来源:研究所

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新贡献

沈阳市集体经济办公室  孙玉海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了“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指出所有制问题,既包括宏观的所有制结构调整,也包括微观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既回答了理论问题,也回答了实践问题。这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新贡献。深入学好这一理论,并不断指导实践,将有力地推动改革的深入,极大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一、坚持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

    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论述,彻底废除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排斥对立论,坚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论,表明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是不发达社会主义社会在所有制上的重要特点。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还不可能确立单一的公有制结构,恰恰相反,必须允许占统治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而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就不是纯粹的和单一的公有制,而是一种由作为主体的公有制与非公有制所组成的复合结构。

    传统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往往是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一元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的多元化,无视和否认其他所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某些范围内存在的客观必然性。把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理解为单一公有制的观点,其失误就在于它不是从辩证法的发展观来考察社会主义公有制。基于辩证法的发展观,社会主义社会也要经过确立、发展和成熟等一系列发展阶段。只有经过这一系列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才能不断地壮大和成熟,指望社会主义社会一旦确立,就实现纯而又纯的,单一公有制结构,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

    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的多元化,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巩固。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已经成为所有制结构的主体,它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着主导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支配着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而它的关系也支配着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就是决定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引导国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主要经济力量。

    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的要求。众所周知,在任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都具有不平衡性。社会经济的不同领域,不同部门和不同地区之间,生产力的具体状况就不可能一样,实际上存在着发展程度之别。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可能立即获得充分的发展,生产力多层次性,决定了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

    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和多层次性,决定了在社会一切经济领域内取代非公有制经济,实现清一色的单一的公有制结构是不可能的。但是,社会主义只有坚决地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把非公有制经济规范在合理的界限内,并且通过采取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管理措施,来加强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调节、管理与指导,完全能充分地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对社会主义经济的积极作用。

    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多元性,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它是社会主义社会很长一个发展阶段,特别在初级阶段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使生产关系最充分地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人们必须自觉地和积极地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使所有制结构最充分地适合于多层次性的生产力的要求,从而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

    二、确立公有制内部的多样性

    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份和集体成分。”这就表明了在公有制内部也具有多样性。公有制内部的多样性,是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的另一重要特点。   

    公有制多样性含义上不同于所有制的多元化。公有制的多样性,指的是公有的内部形式的差异,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具有公有成分的联合所有制,它们都是公有制的具体形式。就联合所有制来说,则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情况,如国有与集体联合,集体与集体联合,国有、集体与其他经济成分联合,视参与联合的主体的性质与比重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有些联合体接近于国有经济,有些联合体带有更多集体所有制因素,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内部不应该是整齐划一的单一结构,而是多样性的公有制结构。当然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

    传统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存在的一个缺陷,主要表现在对待集体所有制上的片面性。例如,从越大越公越优越的观点出发,宣扬国家所有制的优越性,把它称之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成熟的形式,与此同时,低估和否认集体所有制的作用和存在的长期性。由于受这种传统理论的影响,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二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我们对于集体所有制这一公有制的基本形式,都有意无意地采取了排挤、抑制甚至是取缔的措施,多次出现了通过“升级”,将集体所有制向国家所有制强行过渡的错误作法,从而使我国公有制结构中,集体所有制的比重过低,造成公有制结构的单一化,给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中的具有稳定性的构成因素,它具有很大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是不可替代的公有制成分。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集体经济在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和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生产中,将长期地发挥重要作用。这就决定了集体所有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的长期性。加之我国人口多,有数以千万计的劳动力需要就业,而国家所有制企业的积累能力与扩大再生产规模又有其限度,因而集体经济将成为把新增的就业人口组织在社会主义生产中的有效形式。正如十五大报告指出的那样:“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可体现共同致富的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共同积累和国家税收。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意义重大”。

    三、寻求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这一论述是总结20世纪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社会主义在发展中出现一些挫折,并不在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很好解决公有制实现形式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寻求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改革实践使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寻找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解决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更有效地结合,是一个不可回避而且又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要解决好这一历史性的重大课题,首先要彻底解放思想,按照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基本观点和要求,重新认识公有制本质特征,清除改变公有制实现形式就是搞私有化的错误观点;清除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根本对立的错误认识;清除把公有制与公有制具体实现形式相互混淆的不正确认识。从而在理论上和观念上明确所有制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有区别的。同一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所有制可以采取同一种实现形式。对公有制实现形式要大胆探索和勇于创新,克服公有制实现形式单一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状态,使公有制的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

    其次,寻求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既要巩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已取得的改革成果,又要按照十五大报告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创新。诸如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大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国有小企业和广大集体企业大力推行股份合作制等。除了实行股份制改造,推行股份合作制之外,还可以实行改组联合、划转产权、企业兼并、资产租赁、公有民营、委托经营、嫁接改造、兼并破产、拍卖出售等多种形式的改革,并在改革实践中大胆创新,探索更好的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使公有资本得以有效运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

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新贡献
发行时间:1997-12-20
网站编辑:孙玉海
  
来源:研究所

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新贡献

沈阳市集体经济办公室  孙玉海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了“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指出所有制问题,既包括宏观的所有制结构调整,也包括微观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既回答了理论问题,也回答了实践问题。这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新贡献。深入学好这一理论,并不断指导实践,将有力地推动改革的深入,极大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一、坚持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

    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论述,彻底废除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排斥对立论,坚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论,表明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是不发达社会主义社会在所有制上的重要特点。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还不可能确立单一的公有制结构,恰恰相反,必须允许占统治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而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就不是纯粹的和单一的公有制,而是一种由作为主体的公有制与非公有制所组成的复合结构。

    传统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往往是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一元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的多元化,无视和否认其他所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某些范围内存在的客观必然性。把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理解为单一公有制的观点,其失误就在于它不是从辩证法的发展观来考察社会主义公有制。基于辩证法的发展观,社会主义社会也要经过确立、发展和成熟等一系列发展阶段。只有经过这一系列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才能不断地壮大和成熟,指望社会主义社会一旦确立,就实现纯而又纯的,单一公有制结构,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

    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的多元化,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巩固。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已经成为所有制结构的主体,它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着主导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支配着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而它的关系也支配着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就是决定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引导国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主要经济力量。

    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的要求。众所周知,在任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都具有不平衡性。社会经济的不同领域,不同部门和不同地区之间,生产力的具体状况就不可能一样,实际上存在着发展程度之别。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可能立即获得充分的发展,生产力多层次性,决定了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

    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和多层次性,决定了在社会一切经济领域内取代非公有制经济,实现清一色的单一的公有制结构是不可能的。但是,社会主义只有坚决地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把非公有制经济规范在合理的界限内,并且通过采取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管理措施,来加强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调节、管理与指导,完全能充分地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对社会主义经济的积极作用。

    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多元性,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它是社会主义社会很长一个发展阶段,特别在初级阶段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使生产关系最充分地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人们必须自觉地和积极地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使所有制结构最充分地适合于多层次性的生产力的要求,从而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

    二、确立公有制内部的多样性

    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份和集体成分。”这就表明了在公有制内部也具有多样性。公有制内部的多样性,是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的另一重要特点。   

    公有制多样性含义上不同于所有制的多元化。公有制的多样性,指的是公有的内部形式的差异,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具有公有成分的联合所有制,它们都是公有制的具体形式。就联合所有制来说,则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情况,如国有与集体联合,集体与集体联合,国有、集体与其他经济成分联合,视参与联合的主体的性质与比重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有些联合体接近于国有经济,有些联合体带有更多集体所有制因素,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内部不应该是整齐划一的单一结构,而是多样性的公有制结构。当然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

    传统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存在的一个缺陷,主要表现在对待集体所有制上的片面性。例如,从越大越公越优越的观点出发,宣扬国家所有制的优越性,把它称之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成熟的形式,与此同时,低估和否认集体所有制的作用和存在的长期性。由于受这种传统理论的影响,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二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我们对于集体所有制这一公有制的基本形式,都有意无意地采取了排挤、抑制甚至是取缔的措施,多次出现了通过“升级”,将集体所有制向国家所有制强行过渡的错误作法,从而使我国公有制结构中,集体所有制的比重过低,造成公有制结构的单一化,给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中的具有稳定性的构成因素,它具有很大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是不可替代的公有制成分。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集体经济在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和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生产中,将长期地发挥重要作用。这就决定了集体所有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的长期性。加之我国人口多,有数以千万计的劳动力需要就业,而国家所有制企业的积累能力与扩大再生产规模又有其限度,因而集体经济将成为把新增的就业人口组织在社会主义生产中的有效形式。正如十五大报告指出的那样:“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可体现共同致富的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共同积累和国家税收。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意义重大”。

    三、寻求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这一论述是总结20世纪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社会主义在发展中出现一些挫折,并不在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很好解决公有制实现形式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寻求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改革实践使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寻找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解决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更有效地结合,是一个不可回避而且又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要解决好这一历史性的重大课题,首先要彻底解放思想,按照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基本观点和要求,重新认识公有制本质特征,清除改变公有制实现形式就是搞私有化的错误观点;清除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根本对立的错误认识;清除把公有制与公有制具体实现形式相互混淆的不正确认识。从而在理论上和观念上明确所有制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有区别的。同一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所有制可以采取同一种实现形式。对公有制实现形式要大胆探索和勇于创新,克服公有制实现形式单一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状态,使公有制的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

    其次,寻求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既要巩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已取得的改革成果,又要按照十五大报告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创新。诸如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大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国有小企业和广大集体企业大力推行股份合作制等。除了实行股份制改造,推行股份合作制之外,还可以实行改组联合、划转产权、企业兼并、资产租赁、公有民营、委托经营、嫁接改造、兼并破产、拍卖出售等多种形式的改革,并在改革实践中大胆创新,探索更好的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使公有资本得以有效运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