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股份合作制的问答
问:什么是股份合作制?
答: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劳动合作是基础,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资本合作采取了股份的形式,是职工共同为劳动合作提供的条件,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有利于共同劳动条件的改善,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和劳动者长远利益的增加。股份合作制是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是现阶段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走向共同富裕的一条重要途径。
问:实行股份合作制有何积极意义?
答:股份合作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要求,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股份合作制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符合目前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实际状况,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和管理科学的改革方向,在实践中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实行股份合作制,落实了企业资产经营责任,提高了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心程度和风险意识,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政企分开,加快了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进程;为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促进了企业的技术改造、结构调整、机制转换和企业管理的改进,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同时,实行股份合作制对发展地方经济、增加财政收入、保障职工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股份合作制的实践为深化企业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问:股份合作制同股份制有何区别?
答:股份合作制同典型的股份制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具体表现在:
一是典型的股份制企业仅仅是资金的联合,它不以劳动联合为前提的。其股东一般不是企业内部的劳动者,而主要是在企业之外、社会上的法人或自然人。企业的劳动者(包括厂长、经理等经营者)是由资本雇佣来的。资本支配着劳动,而不是劳动支配资本。
二是典型的股份制企业,在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之后,全部的盈利归属投资的股东所有和支配,而劳动者不能再有份。
三是典型的股份制企业里,劳动者没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而只有股东大会及其董事才能决定一切。
现在有些人将股份合作制归纳为股份制的气种。有关专家认为,这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企业制度。即使在股份制企业里建立了职工持股会制度,也不能改变股份制的性质。因为职工持股会只持有少数股份,而大多股份仍然掌握在企业之外、社会上的法人或自然人。假如本企业职工持股占着股份的大部分,则企业性质已属股份合作制而不再是股份制企业。
问:股份合作制同合作制有何区别?
答:组织起来,互助合作,社员所有,民主管理,通过发展生产经营,实现共同富裕。这就是合作制的实质内容。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有合作制的实质内容。两者虽在性质上是一致的,但有着如下区别:
一是原来的合作制只是强调劳动的联合,而资金只是从属的条件。其实,我国目前的国情是:劳动力十分丰富,而资金又十分紧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往往是至关重要的生产要素,必须由从属地位提高到和劳动同等重要的地位。股份合作制在劳动者之间不仅是劳动联合,同时重视资金联合和其他各种生产要素的联合。
二是原来的合作制强调社员持股均等或大体均等。比如说,我国的手工业合作社一般规定社员入股的股金为相当一个月的工资量。其实,在现在的新形势下,应当鼓励有力量的社员多入股,在一定限度内允许拉开差距。既要防止少数大股东操纵,又要充分调动社员的投资积极性。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求生存求发展是需要实力的,没有足够实力就有被淘汰的危险。
三是原来的合作制强调资金的报酬是有限的。“国际合作联盟”的章程中第三条规定:“对股金支付的利息,其利率要严加限制。不能超过银行利率”。我国合作经济组织一般做法:股金分红率最高为15%,其余部分只能作为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其实,在现在的新形势下,为了鼓励社员多入股,就需要对资金给以足够的报酬。在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公益金之后,应当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下不保底、上不封顶。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家共同承担风险,又能调动投资入股的积极性。
(摘自《宣传通讯》1997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