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座谈会纪要
上海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办公室于1996年12月19日,假座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工作座谈会。市委研究室、市府研究室、市体改委、市经委等18个委、办、局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办公室主任徐家树同志、副主任傅永尧同志、杨义勤同志及各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徐家树同志主持,他首先向与会同志通报了市产界办成立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并着重介绍了《上海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起草过程和本市开展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工作的总体部署。傅永尧同志就《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几个重大的政策问题作了补充说明。
与会同志就《暂行办法》的内容及集体资产管理和集体企业改革、集体经济的发展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会同志对产界办成立以来,在时间短;任务重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很高的评价。大家一致认为,《上海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出台十分及时,适应了集体企业改革的需要,必将对上海集体企业的改革和集体经济的发展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市经委企业处同志认为:《暂行办法》的制定为集体企业的改革迈出了——大步,解决了建国四十多年,特别是改革18年来一直要解决,而又一直悬而未决的难题。
与会同志认为,产权界定是企业改革中一个十分重要的中心环节,是适应上海实现“两个率先”的需要,对国有企业而言,主要是落实资产责任者,而不是产权所有者的问题,但对集体企业来说,明确产权主体,划分产权归属就显得极为重要,没有产权界定,集体企业的改革也就难以展开。大家一致认为,一定要贯彻落实好《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好集体企业的产权界定工作。市体改委企业处同志表示,在市体改委即将出台的关于搞好搞活小企业改革的意见中,已十分明确地提出了在小企业的改革中,一定要进行产权界定。市工商局的同志认为,进行产权界定是贯彻《公司法》的需要,今后在集体企业的改制中,一定要逐步把产权界定作为一个前置条件。
与会同志还就如何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搞好这次集体企业的产权界定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许多委、办的同志谈到,集体企业产权界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搞好集体企业产权界定,一定要归口管理、集中领导,上海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办公室是市委、市府确定的本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的职能部门,各区、县、局<控股集团公司)一定要在市产界办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暂行办法》的精神开展这项工作。现在各地和中央民政、劳动、农口等系统都在搞有关政策,本市有的系统也在搞界定办法,如果各搞各的办法,就很容易把产权界定工作搞走样。上海一定要在《暂行办法》的政策指导下,开展这项工作,否则政策就没有严肃性,也不能规范化。也有的同志提出,《暂行办法》是一个指导性、原则性文件,还应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这样更便于操作。市农委的同志提出了在实施细则中,应写上结合农委系统实际情况的补充意见。市科委同志还提出了和产界办、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办等有关部门一起,针对科技型集体企业特点,开展专题调查的建议。与会同志对产界办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表示赞同,并建议要选准试点单位,缩小试点范围,市法制办的同志建议,在试点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的总结,对《暂行办法》修改完善后,再以市政府的名义转发下去,使《暂行办法》更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性。与会同志一致建议,一定要把产权界定工作同企业的改制、改革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界定工作真正产生实效,不走过场。
与会同志畅所欲言,从集体企业的产权界定,谈到如何搞好集体资产的管理和集体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大家认为,开展产权界定只是搞好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个组成部分;是一个抓手和起点,而真正要把上海的集体经济搞好,必须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应当抓关键、抓重点。为了进一步搞好上海集体企业的改革发展,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全市性、权威性的集体资产管理机构,这是当前搞好上海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首要问题。也是与会同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一个话题。与会同志希望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办公室能在产权界定以后,做好衔接工作,把产权界定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和集体企业的改革发展结合起来,通盘考虑。
展望新的一年,与会同志充满了信心,相信在市委、市府的正确决策和领导下,上海的集体经济一定会出现一个新的飞跃!
(钟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