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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镜,探索有中国特色集体工业改革与发展途径
发行时间:1996-12-20
网站编辑:季龙
来源:研究所

以史为镜,探索有中国特色集体工业改革与发展途径

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会长  季  龙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40年,我国集体工业在合作化的基础上,发展是迅速的,成就和进步是巨大的,这是主流。但是,它所走过的道路是坎坷不平和曲折的。1980年12月,陈云在《经济形势与经验教训》的讲话中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经济建设工作,他说:“开国以来经济建设方面的主要错误是‘左’的错误。1957年以前一般情况比较好些,1958年以后‘左’的错误就严重起来了。这是主体方面的错误。代价是重大的。错误的主要来源是‘左’的指导思想”。这是简明扼要而又深刻的概括。集体经济受“左”的错误影响更突出一些。总结40年来的经验教训,我认为下述几个方面,是值得重视和需要进一步探讨的。

(一)坚持集体经济长期存在和发展的方针

必须认识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能只讲全民,不讲集体,也不能只讲乡村,不讲城镇,只有国有经济和城乡集体经济都搞好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才能充分发挥。过去的教训是深刻的。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左”的思想影响,不少人认为所有制应当越“公”越好,越“纯”越好;认为集体所有制是低级形式,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必然趋势。因此,出现了“大跃进”中的“转厂过渡”和“文化大革命”中的“穷过渡”、“割资本主义尾巴”。这两次“左”的波折和折腾,使集体经济受到巨大的损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端正政策,经过三年调整和以经济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改革,集体工业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势头。可是,到80年代后期,又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把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并列,实际上把集体经济作为“从属”和“补充”的地位。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贯彻执行,在相当程度上纠正了这些错误倾向。实践证明,端正集体经济政策,关键是对集体经济在公有制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有一个清醒的正确的认识。

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并依法加强管理”。同时明确了“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时讲的十二个“重大关系”中专门讲了“公有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成份的关系”,指出“在社会总资产中要保持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占优势”,“城乡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前景,要大力发展”。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集体工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按当年价格计算,1995年城乡集体工业总产值为33623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36.5%,已超过1995年国有工业总产值31,220亿元,比国有工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33.97%还高出2,62个百分点。总的看,国有工业和集体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占到?0.56%。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优势得到了保持,集体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应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城乡集体工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是逐年上升的,但实际上由于乡村集体工业的高速增长掩盖了城镇集体工业所占比重下降的事实。1985年以后城镇集体工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逐年下降。中国统计年鉴资料表明;1985年为15.87,1986年为15.23,1987年为14.81,1988年为14.25,1989年为13.85,1990年为13.16,1991年为12.67,1992年为11.53,1993年为9.38,1994年为7.02,1985年为8.39%。从1985年到1995年下降了7.48个百分点。城镇集体工业在全国工业经济中相对地位的下降太猛,是值得引起重视的大问题。

(二)加快科技进步,积极推进集体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归根到底,要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关键是抓好科技和教育。

集体化和现代化是相辅相成的。集体化是走向现代化的前奏,为技术改造开辟了有利前景,而技术改造为集体经济的巩固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历史已经证明,由于组织起来使生产力要素中最具活力的劳动者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因而在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自己武装自己的要求下,从小改小革到逐步实现半机械化、机械化生产,促进了生产技术的改进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增强了经济实力。改革开放以来,集体企业积极引进和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加快了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加快了产品结构的调整,实施了科技兴企的战略方针,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技术素质。特别是沿海地区的集体企业,步子走得更快一些,不少老企业焕发了青春。很多新兴行业,如家用电器、塑料制品等,不少是在手工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在很多已发展成为现代化的集体大企业。

应该看到,现有的集体工业企业,多数规模小,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产品的附加值低,经营方式还处于低水平的粗放型,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的任务还很艰巨。

改革开放为集体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些年来,市场供求由供需矛盾突出逐步转向缓和,商品从供不应求到逐步能够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在商品由卖方市场逐步转入买方市场之后,数量问题基本解决了,品种、质量的问题突出起来,群众对购买商品的选择性增强了。

在这种情况下,集体工业必须从数量主导型向质量、品种、出口、效益主导型转变,应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充分利用现有科研成果,实现集约化规模经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应面向市场,狠抓产品结构调整,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以适应人们生活从温饱型向小康型和富裕小康型发展的需要,以及向国内外市场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

在提倡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必须看到,劳动力优势仍然是我国可与其他国家相比的优势所在。因此,我们还必须因时因地因企业制宜,继续发展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产品。还要继续继承和发扬手工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创造,发掘技艺,发挥能工巧匠的作用,恢复和发展传统名牌产品,和开发更多更新的名优新特产品。

坚持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素质,人才是关键。集体企业职工文化技术业务素质普遍偏低。长期以来,由于思想认识的偏差,重全民、轻集体,分配到集体企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很少,造成集体企业科技人才奇缺,更由于对集体企业投入少,条件差,留不住科技人员,人才流失严重,使本来就很薄弱的技术力量显得更加乏力,使集体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举步艰难。

培养科技人才的基础在教育。要坚持教育为本,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及各项专业教育在培养各类人才方面的主渠道作用。要加强以人为中心的现代管理,促进集体工业从生产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当前的市场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要通过各种途径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培养人才,根据企业需要在社会上招聘人才,特别要注意在企业内部不拘一格选人才。同时注意发挥各类技术工人和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实践造就人才,改革锻炼人才,要依照德才兼备和“四化”标准选用能人,委以重任,集体经济才能振兴。

(三)抓住机遇,积极推进集体企业的深化改革

加快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改革。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的《建议》及李鹏总理的《说明》指出:“搞好整个国有经济,要‘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放活小的有利于集中精力搞好大的,也有利于搞好整个国民经济”。这是党中央对国有经济深化改革和发展的战略决策,也为集体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机遇。

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思路很明确。集体企业也有大型企业,但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集体企业要做到大有规模,小有特色,大、中、小型相结合,关键是在“活”宇上做文章。着眼搞活,就要研究集体企业的发展思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分类指导,尊重特点。归结到一点,还是要结合新的形势,按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办企业,切实改变“二全民”的格局,勤俭办企业、民主办企业的传统不能丢。

当前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改革,要积极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途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也要理顺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有条件的也可以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规模大、效益好的,也可以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这里三个“可以”有着不同的条件。当前应着重在“理顺”,“区别”和“条件”上做工作。

首先是理顺产权关系。由于历史的原因,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比国有企业还要复杂。多年来做了大量工作,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还发出了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目前多数企业已初步摸清了家底,分清了归属,逐步进入依法管理的阶段。虽然,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进度不一,有的接近完成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认定,所有权界定,产权登记和建章建制阶段,有的还在查清帐面资产阶段,但都在抓紧进行。关键是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和制止平调。

第二是区别情况,因企业制宜,采用适宜的企业制度组织形式。企业制度创新的目的在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目前城镇集体企业制度的选择,大体可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以海尔为代表的极少数规模大、设备先进、技术水平高、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好、产品有竞争能力的企业,可以按《公司法》组建公司或企业集团。第二个层次是产品有市场,有一定发展前途和经济效益的中小型企业,包括一大批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灵的“小巨人”企业,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轻工集体企业早在1985年就进行了股份合作制的试点,“八五”期间,轻工业部(总会)、总社在总结以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轻工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和《关于扩大推行股份合作制的意见》,各地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应的办法,有力推动了改革的进展。实践证明,股份合作制具有产权清晰、利益直接、机制灵活、适应范围广的特点,有利于增强集体企业凝聚力,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发展,是集体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之一,要继续总结经验,逐步提高和完善。第三个层次是小型、微利、亏损企业,特别是产品不对路、竞争能力低的企业。对此,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或搞第三产业或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加快改革、改组步伐,千方百计地把企业搞活,使集体企业尽快扭亏为盈。对扭亏无望或没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区别情况,分别实行分块搞活、解体重组、或关停并转,也可以采取拍卖、破产等办法。

第三是创造条件。就是要为集体企业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加强指导,有稳定的机构,有人抓,力争出台或重申一些中央的和地方的政策性文件,作为企业改制、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的规范;另一方面是要争取各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一些扶持政策,促使企业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近几年来,许多地方政府分别就发展集体经济和推行股份合作制出台了一些政策和规定,明确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纠正平调和明确各种减免税形成的资产界定为集体所有等等,这是主管部门和联社在当地党和政府的支持下坚持不懈地努力的结果。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与任务相适应的主管机构

党和政府的领导与关怀是集体经济发展的保证。建国以来,从手工业合作化到集体经济发展的实践都说明了这一点。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引导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经济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县、区的合作社的领导机关。在我国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开始时,国务院就设立了中央手工业管理局,并组建了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筹委会,在中央和国务院(开始是政务院)的直接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管理手工业的改造工作,负责研究和制定政策,协调各方面关系,解决供产销的困难,保证了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

城镇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它在生产、税收、创汇、扩大就业、活跃市场、改善人民生活以及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它的存在和发展,需要政府加强领导,统筹管理,抓好政策协调,同时需要加强城镇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及其所属省、市、县各级联社是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的关怀下,在手工业合作化的基础上,逐步联合壮大起来的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它的具体任务由《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章程》和各级联社章程予以规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好地发挥联社的作用,要落实指导、维护、协调、服务的方针。轻工业部(总会)、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一再强调,在各级党政机构改革中,无论轻工管理机构如何变动,各级联社作为轻工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不仅不能撤销,还要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总社还明确提出了“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强化服务功能”的联社改革方向。按照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特点,突出其“经济性”和“服务性”。实践证明,这个改革方向是正确的,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需要。全国大多数联社沿着这个改革方向,加快了联社改革步伐,涌现出浙江省以及杭州、成都、昆明、武汉、威海等一批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为成员单位服务功能较强的联社。总结和推广这些地区联社改革的成功经验,有利于落实国务院的《条例》,从而促进加强城镇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组建工作。现在各地联社机构状况大致有三种,一是政社合署办公,职能分开,一套班子;二是社企合一,行业管理职能授予联社;三是政社合一,联社单办实体。

目前联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主要是认识问题,也有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建议总社、学会组织力量,做些调查研究,提出加强管理的办法和解决问题的措施,为促进联社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史为镜,探索有中国特色集体工业改革与发展途径
发行时间:1996-12-20
网站编辑:季龙
  
来源:研究所

以史为镜,探索有中国特色集体工业改革与发展途径

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会长  季  龙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40年,我国集体工业在合作化的基础上,发展是迅速的,成就和进步是巨大的,这是主流。但是,它所走过的道路是坎坷不平和曲折的。1980年12月,陈云在《经济形势与经验教训》的讲话中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经济建设工作,他说:“开国以来经济建设方面的主要错误是‘左’的错误。1957年以前一般情况比较好些,1958年以后‘左’的错误就严重起来了。这是主体方面的错误。代价是重大的。错误的主要来源是‘左’的指导思想”。这是简明扼要而又深刻的概括。集体经济受“左”的错误影响更突出一些。总结40年来的经验教训,我认为下述几个方面,是值得重视和需要进一步探讨的。

(一)坚持集体经济长期存在和发展的方针

必须认识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能只讲全民,不讲集体,也不能只讲乡村,不讲城镇,只有国有经济和城乡集体经济都搞好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才能充分发挥。过去的教训是深刻的。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左”的思想影响,不少人认为所有制应当越“公”越好,越“纯”越好;认为集体所有制是低级形式,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必然趋势。因此,出现了“大跃进”中的“转厂过渡”和“文化大革命”中的“穷过渡”、“割资本主义尾巴”。这两次“左”的波折和折腾,使集体经济受到巨大的损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端正政策,经过三年调整和以经济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改革,集体工业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势头。可是,到80年代后期,又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把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并列,实际上把集体经济作为“从属”和“补充”的地位。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贯彻执行,在相当程度上纠正了这些错误倾向。实践证明,端正集体经济政策,关键是对集体经济在公有制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有一个清醒的正确的认识。

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并依法加强管理”。同时明确了“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时讲的十二个“重大关系”中专门讲了“公有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成份的关系”,指出“在社会总资产中要保持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占优势”,“城乡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前景,要大力发展”。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集体工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按当年价格计算,1995年城乡集体工业总产值为33623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36.5%,已超过1995年国有工业总产值31,220亿元,比国有工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33.97%还高出2,62个百分点。总的看,国有工业和集体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占到?0.56%。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优势得到了保持,集体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应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城乡集体工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是逐年上升的,但实际上由于乡村集体工业的高速增长掩盖了城镇集体工业所占比重下降的事实。1985年以后城镇集体工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逐年下降。中国统计年鉴资料表明;1985年为15.87,1986年为15.23,1987年为14.81,1988年为14.25,1989年为13.85,1990年为13.16,1991年为12.67,1992年为11.53,1993年为9.38,1994年为7.02,1985年为8.39%。从1985年到1995年下降了7.48个百分点。城镇集体工业在全国工业经济中相对地位的下降太猛,是值得引起重视的大问题。

(二)加快科技进步,积极推进集体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归根到底,要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关键是抓好科技和教育。

集体化和现代化是相辅相成的。集体化是走向现代化的前奏,为技术改造开辟了有利前景,而技术改造为集体经济的巩固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历史已经证明,由于组织起来使生产力要素中最具活力的劳动者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因而在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自己武装自己的要求下,从小改小革到逐步实现半机械化、机械化生产,促进了生产技术的改进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增强了经济实力。改革开放以来,集体企业积极引进和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加快了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加快了产品结构的调整,实施了科技兴企的战略方针,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技术素质。特别是沿海地区的集体企业,步子走得更快一些,不少老企业焕发了青春。很多新兴行业,如家用电器、塑料制品等,不少是在手工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在很多已发展成为现代化的集体大企业。

应该看到,现有的集体工业企业,多数规模小,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产品的附加值低,经营方式还处于低水平的粗放型,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的任务还很艰巨。

改革开放为集体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些年来,市场供求由供需矛盾突出逐步转向缓和,商品从供不应求到逐步能够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在商品由卖方市场逐步转入买方市场之后,数量问题基本解决了,品种、质量的问题突出起来,群众对购买商品的选择性增强了。

在这种情况下,集体工业必须从数量主导型向质量、品种、出口、效益主导型转变,应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充分利用现有科研成果,实现集约化规模经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应面向市场,狠抓产品结构调整,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以适应人们生活从温饱型向小康型和富裕小康型发展的需要,以及向国内外市场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

在提倡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必须看到,劳动力优势仍然是我国可与其他国家相比的优势所在。因此,我们还必须因时因地因企业制宜,继续发展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产品。还要继续继承和发扬手工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创造,发掘技艺,发挥能工巧匠的作用,恢复和发展传统名牌产品,和开发更多更新的名优新特产品。

坚持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素质,人才是关键。集体企业职工文化技术业务素质普遍偏低。长期以来,由于思想认识的偏差,重全民、轻集体,分配到集体企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很少,造成集体企业科技人才奇缺,更由于对集体企业投入少,条件差,留不住科技人员,人才流失严重,使本来就很薄弱的技术力量显得更加乏力,使集体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举步艰难。

培养科技人才的基础在教育。要坚持教育为本,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及各项专业教育在培养各类人才方面的主渠道作用。要加强以人为中心的现代管理,促进集体工业从生产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当前的市场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要通过各种途径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培养人才,根据企业需要在社会上招聘人才,特别要注意在企业内部不拘一格选人才。同时注意发挥各类技术工人和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实践造就人才,改革锻炼人才,要依照德才兼备和“四化”标准选用能人,委以重任,集体经济才能振兴。

(三)抓住机遇,积极推进集体企业的深化改革

加快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改革。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的《建议》及李鹏总理的《说明》指出:“搞好整个国有经济,要‘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放活小的有利于集中精力搞好大的,也有利于搞好整个国民经济”。这是党中央对国有经济深化改革和发展的战略决策,也为集体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机遇。

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思路很明确。集体企业也有大型企业,但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集体企业要做到大有规模,小有特色,大、中、小型相结合,关键是在“活”宇上做文章。着眼搞活,就要研究集体企业的发展思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分类指导,尊重特点。归结到一点,还是要结合新的形势,按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办企业,切实改变“二全民”的格局,勤俭办企业、民主办企业的传统不能丢。

当前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改革,要积极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途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也要理顺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有条件的也可以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规模大、效益好的,也可以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这里三个“可以”有着不同的条件。当前应着重在“理顺”,“区别”和“条件”上做工作。

首先是理顺产权关系。由于历史的原因,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比国有企业还要复杂。多年来做了大量工作,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还发出了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目前多数企业已初步摸清了家底,分清了归属,逐步进入依法管理的阶段。虽然,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进度不一,有的接近完成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认定,所有权界定,产权登记和建章建制阶段,有的还在查清帐面资产阶段,但都在抓紧进行。关键是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和制止平调。

第二是区别情况,因企业制宜,采用适宜的企业制度组织形式。企业制度创新的目的在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目前城镇集体企业制度的选择,大体可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以海尔为代表的极少数规模大、设备先进、技术水平高、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好、产品有竞争能力的企业,可以按《公司法》组建公司或企业集团。第二个层次是产品有市场,有一定发展前途和经济效益的中小型企业,包括一大批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灵的“小巨人”企业,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轻工集体企业早在1985年就进行了股份合作制的试点,“八五”期间,轻工业部(总会)、总社在总结以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轻工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和《关于扩大推行股份合作制的意见》,各地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应的办法,有力推动了改革的进展。实践证明,股份合作制具有产权清晰、利益直接、机制灵活、适应范围广的特点,有利于增强集体企业凝聚力,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发展,是集体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之一,要继续总结经验,逐步提高和完善。第三个层次是小型、微利、亏损企业,特别是产品不对路、竞争能力低的企业。对此,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或搞第三产业或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加快改革、改组步伐,千方百计地把企业搞活,使集体企业尽快扭亏为盈。对扭亏无望或没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区别情况,分别实行分块搞活、解体重组、或关停并转,也可以采取拍卖、破产等办法。

第三是创造条件。就是要为集体企业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加强指导,有稳定的机构,有人抓,力争出台或重申一些中央的和地方的政策性文件,作为企业改制、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的规范;另一方面是要争取各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一些扶持政策,促使企业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近几年来,许多地方政府分别就发展集体经济和推行股份合作制出台了一些政策和规定,明确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纠正平调和明确各种减免税形成的资产界定为集体所有等等,这是主管部门和联社在当地党和政府的支持下坚持不懈地努力的结果。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与任务相适应的主管机构

党和政府的领导与关怀是集体经济发展的保证。建国以来,从手工业合作化到集体经济发展的实践都说明了这一点。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引导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经济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县、区的合作社的领导机关。在我国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开始时,国务院就设立了中央手工业管理局,并组建了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筹委会,在中央和国务院(开始是政务院)的直接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管理手工业的改造工作,负责研究和制定政策,协调各方面关系,解决供产销的困难,保证了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

城镇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它在生产、税收、创汇、扩大就业、活跃市场、改善人民生活以及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它的存在和发展,需要政府加强领导,统筹管理,抓好政策协调,同时需要加强城镇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及其所属省、市、县各级联社是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的关怀下,在手工业合作化的基础上,逐步联合壮大起来的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它的具体任务由《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章程》和各级联社章程予以规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好地发挥联社的作用,要落实指导、维护、协调、服务的方针。轻工业部(总会)、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一再强调,在各级党政机构改革中,无论轻工管理机构如何变动,各级联社作为轻工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不仅不能撤销,还要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总社还明确提出了“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强化服务功能”的联社改革方向。按照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特点,突出其“经济性”和“服务性”。实践证明,这个改革方向是正确的,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需要。全国大多数联社沿着这个改革方向,加快了联社改革步伐,涌现出浙江省以及杭州、成都、昆明、武汉、威海等一批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为成员单位服务功能较强的联社。总结和推广这些地区联社改革的成功经验,有利于落实国务院的《条例》,从而促进加强城镇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组建工作。现在各地联社机构状况大致有三种,一是政社合署办公,职能分开,一套班子;二是社企合一,行业管理职能授予联社;三是政社合一,联社单办实体。

目前联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主要是认识问题,也有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建议总社、学会组织力量,做些调查研究,提出加强管理的办法和解决问题的措施,为促进联社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