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
深化集体企业改革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副主任 张铁诚
一、深化集体企业改革,搞好“抓大放小”工作
轻工集体企业改革起步较早,从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开始.特别是《集体企业条例》发布后,企业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改革主要是为了改变“二国营”模式,按照合作经济原则,恢复集体企业性质和特点展开的,《条例》把它概括为四十字:“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集体积累、自主支配,按劳分配、入股分红”,它不仅表述了集体企业的性质和特点,也指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集体企业的改革取向。
八十年代初,“老包”进城搞承包经营责任制,八十年代中开始搞股份合作制,轻工集体企业都率先试行。九十年代中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正在试点。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中,提出“两个根本转变”,我们承担了“轻工集体企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软课题研究。在此之前我们还完成了“股份合作制实践经验探索”和“集体企业制度改革实践经验探索”两个软课题研究。这说明我们轻工集体企业的改革不甘落后,大胆实践。我们联社的同志也在企业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强研究,努力探索,这种精神要继续发扬。
股份合作制被认为是恢复集体企业性质、特点和企业制度创新的一种好形式,各地在试行中积累了一些经验,我们也制定了一套办法,国家正在立法进一步规范。从山东诸城的经验看,股份合作制也正在为国有中小企业所采纳,轻工集体企业应积极地扩大推行。但目前推行进度较慢,有些难点、疑点问题需要研究和创新。我提出几个问题请大家研究:(1)困难企业如何搞?(2)存量资产怎么处置好?(3)加大主要经营者股份可行否?(4)联社资产的股权设置问题?(5)管理体制中“一人一票”和“一股一票”如何是好?这些问题有的没有解决或没有解决好,有的虽然解决了,可能还有争论。
企业改革不局限于一种形式,要形式多样,如按《公司法》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组建企业集团。也可以采取兼并、联合、租赁、公有民营等其他办法改革,但关键抓住一点:产权明晰、集体资产不能流失。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探索、大胆实验,我们联社的同志多做调查研究,为企业改革提供思路和方法。国家“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中,确定“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择优扶强、优胜劣汰”的战略,实施企业改组,深化轻工集体企业改革同这一要求是一致的。我们多年来试行的股份合作制要继续推广推行,轻工集体企业大多数是小中企业,要在放开搞活中小企业上再下功夫。去年宁波会议专门交流了搞活中小企业的经验,最近总会、总社要把《关于轻工中小型企业放开搞活加快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文件发下去,指导各地开展这一工作。同时,我们还选出一批大约200多户轻工集体大中型企业作为重点,争取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改革与发展上给以指导和帮助,使这些企业发展规模经济,尽快实现两个转变,成为轻工集体企业的骨干。在“抓大放小”改革中要抓好典型,包括搞得好的企业和地区。适当时机组织交流推动工作。
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管理好轻工集体资产
明晰产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1991年、1992年原轻工业部和总社就制定了《手工业合作联社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轻工业企业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规定》。各地联社和企业开展了清理资财和界定产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搞清了家底。据1995年底财务统计,轻工集体资产总额2366亿元,总负债1785亿元,所有者权益581亿元。这些资产是轻工集体企业劳动者共同创造和积累起来的,是轻工集体经济发展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同时清出历史被平调的集体资财10.2亿元,其中各级联社被平调1.2亿元。在清理资产基础上,各地抓紧了对平调资财的追索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今年国家对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做了统一部署,国务院的通知已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办法》正在制定审批中。《办法》中规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内容:包括清查资产和负债、界定集体资产所有权、价值重估、核实资金、产权登记、建章建制等,凡占用集体资产的部门和单位也列入了清产核资范围。轻工系统在这次清产核资中被列为试点单位,轻工总会和总社已转发了国务院的通知,并对这项工作做了布置,具体试点工作正在组织,各地轻工主管部门和联社在地方政府领导下,要主动做好这项工作。在清产核资中有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如税前还贷和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归属问题?历年来平调资产和企业划转后带走的集体资产问题?联社和企业的资产关系问题?集体资产管理体制问题?需要我们多加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妥善解决。
总会、总社已组建了轻工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承担对轻工集体资产的“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的管理任务和职能,依法维护轻工集体资产所有者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被平调和流失,监督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论从当前还是从长远看,把轻工集体资产管理好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未形成前,我们先走一步,处于探索阶段,各地轻工主管部门和联社要重视这项工作,在实践中创造有效的管理形式。
三、深化联社改革仍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
从事联社工作的同志从实践中认识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联社基本上采取与同级行业管理部门合署办公,用行政手段管理企业,忽视或放松了联社建设和发挥联合经济组织的作用,造成联社实力不强、地位不高、机构不稳。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联社如果不适应这一转变,深化自身改革,仍然不会有赖以生存的经济实力,甚至丧失生命力。这不是危言耸听。事实在教育着我们,认识早、起步快、稿得好的联社在启迪和鼓舞我们。1992年总社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强化服务功能”,作为各级联社的改革方向,被众多的联社所接受,并付诸于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希望各级联社按照这个路子继续探索,克服困难,大胆创新,把联社建设好。联社要生存,要有地位,要有凝聚力,就得走这条路子,别无选择。
联社改革尚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研究探索,如联社存在形式、联社法人资格、联社社会地位、联社同企业的关系、联社工作内容和方法等。在目前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双重体制并存,两种体制都在发挥作用,联社改革也不能脱离这个大环境。但是老认为环境不宽松,条件不成熟,不思改,不想变,等待观望而不积极进取,将会贻误联社改革与发展。联社的改革要强调它的“经济性”和“服务性”,因为这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改革取向,看来今后在实践中仍要坚持这“两性”。现在行政机构改革形势,也要求厅、局转体变型,这对联社改革是一个促进,联社应抓住这一时机,把自身改革再推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