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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工业集体产权界定的探讨
发行时间:1996-10-20
网站编辑:徐乐健
来源:研究所

地区工业集体产权界定的探讨

徐乐健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十几年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企业改革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的发展。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城乡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前途,要大力发展。集体企业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地区工业的集体企业如何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都在进行探索和研究。地区工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目前通常有三种做法:(一)把一部分企业改革成股份合作制。(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三)维持现有企业组织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行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以上几种形式,不管选用哪一种,都有一个产权界定和理顺的问题。

一、地区工业集体产权的界定不能忽视历史的沿革

由于上海地区工业发展的过程十分复杂,多年来产权关系已经变得复杂混乱,模糊不清。造成的原因大致有二:(1)政府对地区工业管理体制不稳定,政策多变,一时街道工业公司合并,一时又以行业划分,组成行业公司,企业划进划出,隶属关系也不断变化,企业的产权关系越来越复杂。(2)受计划经济的长期影响,追求“一大二公”,所有制“升级过渡”,地区工业企业的“自负盈亏”,实际上是以局或公司的“统负盈亏”。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收益权全部丧失,全部的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成为公共积累。从表面上看,好象是属于一个局或一个公司集体所有,事实上“集体所有,职工虚有”,集体企业的职工很难在产权上体现自己的权利。

我们都知道,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一个必备的条件,那就是产权一定要界定清楚,理顺产权关系。因此这几年来,许多地区工业的同志和领导部门都在研究如何界定地区工业的产权问题,并且总结出不少好的经验。

有人曾设想把地区工业的资产以1993年帐面净资产为准,划分为二块。一块归企业劳动者集体,一块归联合经济组织。划分比例是按现有企业人均占有资产和系统人均占有资产之百分比确定的,例如:人均占有比例在75%以下,企业资产中划归企业劳动者集体为90%,10%归联合经济组织;人均占有比例为75%至100%,企业资产中划归企业劳动者集体为85%,15%归联合经济组织;人均占有比例为100%至150%,企业资产中划归企业劳动者集体为80%,20%归联合经济组织等等。这种,“快刀斩乱麻”的划分很缺乏科学依据。尽管比例上也有差别,但是众多的地区工业企业情况各异,历史演变过程也不相同,现在用这样的比例一刀切,是不可取的。我认为;地区工业集体产权的界定不能忽视历史的沿革。只有从这一点出发,所作的改革方案会更加现实,更加体现保障地区工业广大职工的应有权益。

为什么地区工业集体产权界定不能忽视历史的沿革呢?那是因为现有地区工业企业都是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的。有一点是清楚的,从地区工业绝大多数骨干企业来看,它们的资产形成过程都包含了当时上级公司、局用行政手段为其发展调集其他集体企业资产和积累的事实,这些企业一般拥有高于本系统平均资产占有量的几倍或十几倍。然而,地区工业的大多数企业还是处于困难之中,因此,在界定集体产权时不应该忽视这个历史事实。

上海地区工业是由解放妇女劳动力时期的里弄生产组演变来的,只要分析一下这段演变历史,就不难看出,地区工业集体产权界定必须尊重历史的沿革。

(一)地区工业的现有在职职工曾为社会承担了巨大的义务,目前,多数企业面临人员年龄老化,资金缺乏等困难,因此地区工业企业的产权界定必须注意这段历史沿革过程,千万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办法。

大跃进时期,上海兴办了大量的里弄生产组,其中一部分发展比较好、经济实力强的生产组逐步转为第一代街道工厂,到1977年这些有实力的街道工厂划归市手工业局,变成“大集体”,剩下一些生产条件差、加工产品简单的生产组仍在街道管辖下,称为“小集体”,生产组成员以家庭妇女为主。1977年至1979年,大批回沪知青被安排进里弄生产组,大批年老的妇女也开始实行退养和退休,上海里弄生产组开始发生了质的变化,这些变化表现为:

1.生产组人员结构发生变化,知青已成为主体,当时有20多万的回城知青被安排在生产组。

2.里弄生产组从加工型逐步向自产自销型发展,1979年全市里弄生产组大部分组建成街道工厂。

3.由于企业人员结构和生产经营形式的变化,随之带来了经济效益的高速增长,上海地区工业渐渐开始被人注意,在市工业系统中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地区工业近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是由内外因条件造成的,外因是国家改革开放给地区工业发展带来了机遇,内因是地区工业注入大量回沪知青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活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地区工业的职工和退休职工的福利待遇也不断提高。特别是退休工人的负担成了巨大的困难。由于历史原因,地区工业在职职工负担退休工人的比例已经达到1:1.2左右,这样高的比例是上海其他系统中没有的。随着退休工人费用不断增加,这些解放妇女劳动力时期参加工作的退休工人,每年的费用已经几十倍地超过了当时的原始积累。沉重的负担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积累,一些退休工人数高于平均水平的企业,资本积累更加困难。尽管这类企业的资本积累十分缓慢,但是它们为社会承担了巨大的义务,为上海的社会稳定和财政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们不应该忘记这段历史。

地区工业中多数企业存在着企业积累少,负担重,职工年龄老化等问题越来越严重,企业的两极分化越来越明显。企业的这些困难并不是企业职工造成的,而是由历史因素造成的。

(二)地区工业中企业积累参差不齐,一些骨干企业的形成过程包含了当时历史条件下,平调其他企业的集体资产的事实。所以,产权界定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简单方法,而必须尊重历史的沿革。

前面介绍的把地区工业资产分成二块的比例划分办法比较粗略,在实际执行时会有许多问题。这里举例分析:

上海延中复印工业公司下属有十几个企业,按1993年全公司帐面计算,在职职工人均占有资产约为8700元,如果包括退休人员那只有4500元。

延中复印机厂(公司下属企业)在职职工人均占有资产约为15400元,如果包括退休人员那也有12100元。

延中晒图厂(公司下属企业)在职职工人均占有资产约为4500元,如果包括退休人员那只有1980元。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两个企业的人均占有资产有着明显的差别。要是按前面介绍的资产划分办法划分,那么一个企业远远高于另一个企业的人均资产占有量就被固定下来了。这样问题就来了,人均资产占有量远远高于他人企业的现有资产真是全部由这个企业的职工创造的吗?当然不是的。

可以这样说,延中复印机厂现有资产中包含了公司的大量投资。象这样的例子在地区工业中有很多。所以忽视历史的沿革,用简单的方法界定地区工业企业的产权,会损害不少集体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也会挫伤集体企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二、地区工业集体产权界定的设想和步骤

产权是资产所有者对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我们有责任尽量科学地、历史地、合理地界定好地区工业集体产权。通过以上介绍的地区工业演变过程,大家可以认识到,地区工业不少企业的现有资产并不完全属于这个企业的劳动群众所有,客观上这些企业的资产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四条中规定的“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那部分,那末,单个企业同联合经济组织的划分比例到底应该是多少?我们认为,各企业情况各不相同,决不能用简单的办法“一刀切”。

有人会问:那么地区工业产权能不能界定呢?回答是肯定的:“完全能够界定的”。只要我们历史地看待问题,面对现实是能够找出一个界定的好办法,即使一时没有条件界定,那也应该按江泽民同志讲的:“集体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体做法是:

(一)政企分开,改变地区工业企业由政府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的局面,学习全民大工业组建控股公司的经验,可以组建控股公司(有的区集管局已经开始启动)或者建立联合经济组织,由于地区工业的产权基本上属于集体所有,所以,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或者联合经济组织领导成员,不应该再有政府直接委派,而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有关规定而产生。

(二)产权界定分二步走

第一步,暂时把地区工业企业的产权的全部或大部分界定为控股公司或联合经济组织所有,理由有三:(1)地区工业资产管理一般比较薄弱,不少企业虚盈实亏的现象客观上存在着,企业的资产的重新评估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弄清家底才能进一步进行全面产权界定工作。(2)地区集体企业的资产演变过程复杂,需要探索研究出一个更为合理的界定方案,这种探索研究需要时间。(3)现有的外部环境,即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客观上需要有一个经济组织来应付许多现实问题。但这个联合体必须有足够的收益权才能对付上述这些问题。

第二步,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逐步开始在一些条件成熟的企业中,完成企业劳动者集体和联合经济组织的产权界定工作。做到成熟一个界定一个,成熟一批界定一批。所谓成熟需要具备如下条件:(1)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已完成;(2)企业有一定积累;(3)企业发展演变的历史整理清楚;(4)产品市场情况较好。界定方法:

1.计算出全系统内全部在职职工的工龄总和。

2.把系统内的全部集体资产暂分为A、B、C三块,即40%、30%、30%。

A块仍然归联合经济组织。其收益用于:(1)解决历史上担保的而这些企业无力偿还的银行债务;(2)在一定时期内需要为社会安定解决的一系列问题,如职工最低生活保障线等;(3)新项目的投资,防止现有产权比例的萎缩。

B块的全部数额同全系统职工工龄总和之比,得出本系统以工龄为单位的资产占有量,再按各企业的实际在职职工工龄总和量化到每个企业。

C块作为对一些特殊贡献或历史演变情况特别的企业给予补偿。标准以系统内单位工龄的资产占有量,上浮一定比例,最高不宜超过200%。

3.每个企业从B块和C块中分得的资产数额就界定为企业劳动者所得。如果本企业的资产总量高于上述界定的数额,那么高于部分属于联合经济组织所有。如果本企业的资产总量低于上述界定的数额,那么联合经济组织不在这个企业中占有份额。凡是界定完毕的企业必须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彻底改革。

第三步,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原来体制下的遗留问题也基本解决,这时原来界定为联合经济组织的A块产权,可以全部分解给有关企业,或者按照所有者的要求,根据那时的具体情况再定。

到达这一阶段,至少要有一、二年时间,这是因为地区工业的重负制约着这个时间进度。例如,地区工业的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医疗费负担,在这一、二年中仍然得不到根本解决。由于绝大多数在职职工的年龄都到了中年阶段,这个年龄是疾病及需要治疗的高发时期。这个负担一直给企业和经营者带来极大的麻烦。尽管1996年上海出台了《上海市城镇企业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但是这只能解决一部分住院者的问题,而大量不住院的职工的医疗费用仍然按原来办法解决。据有关部门透露,上海的职工要做到全社会医疗保险将分阶段实行,大约需要一、二年的时间。所以在没有根本解决地区工业在职工人和退休工人的医疗保险之时,地区工业的联合经济组织的资产收益还得应付这类社会问题。

应该指出,到了这一阶段,原来界定为联合经济组织的A块产权,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这块资产由于逐年损耗,已经萎缩。一种情况是这块资产得到了增值。但不管哪种情况,在分解这部分产权时,应当注意在第二步分割时,可能遗留的一些问题。为了尽量把产权界定得更为科学、合理,采取的办法可以把这块原联合经济组织所有的A块产权的50%左右用于解决第二步产权分割时遗留的问题,其余部分采用B块分割的办法,分解到有关企业。

地区工业集体产权界定的探讨
发行时间:1996-10-20
网站编辑:徐乐健
  
来源:研究所

地区工业集体产权界定的探讨

徐乐健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十几年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企业改革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的发展。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城乡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前途,要大力发展。集体企业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地区工业的集体企业如何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都在进行探索和研究。地区工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目前通常有三种做法:(一)把一部分企业改革成股份合作制。(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三)维持现有企业组织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行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以上几种形式,不管选用哪一种,都有一个产权界定和理顺的问题。

一、地区工业集体产权的界定不能忽视历史的沿革

由于上海地区工业发展的过程十分复杂,多年来产权关系已经变得复杂混乱,模糊不清。造成的原因大致有二:(1)政府对地区工业管理体制不稳定,政策多变,一时街道工业公司合并,一时又以行业划分,组成行业公司,企业划进划出,隶属关系也不断变化,企业的产权关系越来越复杂。(2)受计划经济的长期影响,追求“一大二公”,所有制“升级过渡”,地区工业企业的“自负盈亏”,实际上是以局或公司的“统负盈亏”。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收益权全部丧失,全部的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成为公共积累。从表面上看,好象是属于一个局或一个公司集体所有,事实上“集体所有,职工虚有”,集体企业的职工很难在产权上体现自己的权利。

我们都知道,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一个必备的条件,那就是产权一定要界定清楚,理顺产权关系。因此这几年来,许多地区工业的同志和领导部门都在研究如何界定地区工业的产权问题,并且总结出不少好的经验。

有人曾设想把地区工业的资产以1993年帐面净资产为准,划分为二块。一块归企业劳动者集体,一块归联合经济组织。划分比例是按现有企业人均占有资产和系统人均占有资产之百分比确定的,例如:人均占有比例在75%以下,企业资产中划归企业劳动者集体为90%,10%归联合经济组织;人均占有比例为75%至100%,企业资产中划归企业劳动者集体为85%,15%归联合经济组织;人均占有比例为100%至150%,企业资产中划归企业劳动者集体为80%,20%归联合经济组织等等。这种,“快刀斩乱麻”的划分很缺乏科学依据。尽管比例上也有差别,但是众多的地区工业企业情况各异,历史演变过程也不相同,现在用这样的比例一刀切,是不可取的。我认为;地区工业集体产权的界定不能忽视历史的沿革。只有从这一点出发,所作的改革方案会更加现实,更加体现保障地区工业广大职工的应有权益。

为什么地区工业集体产权界定不能忽视历史的沿革呢?那是因为现有地区工业企业都是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的。有一点是清楚的,从地区工业绝大多数骨干企业来看,它们的资产形成过程都包含了当时上级公司、局用行政手段为其发展调集其他集体企业资产和积累的事实,这些企业一般拥有高于本系统平均资产占有量的几倍或十几倍。然而,地区工业的大多数企业还是处于困难之中,因此,在界定集体产权时不应该忽视这个历史事实。

上海地区工业是由解放妇女劳动力时期的里弄生产组演变来的,只要分析一下这段演变历史,就不难看出,地区工业集体产权界定必须尊重历史的沿革。

(一)地区工业的现有在职职工曾为社会承担了巨大的义务,目前,多数企业面临人员年龄老化,资金缺乏等困难,因此地区工业企业的产权界定必须注意这段历史沿革过程,千万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办法。

大跃进时期,上海兴办了大量的里弄生产组,其中一部分发展比较好、经济实力强的生产组逐步转为第一代街道工厂,到1977年这些有实力的街道工厂划归市手工业局,变成“大集体”,剩下一些生产条件差、加工产品简单的生产组仍在街道管辖下,称为“小集体”,生产组成员以家庭妇女为主。1977年至1979年,大批回沪知青被安排进里弄生产组,大批年老的妇女也开始实行退养和退休,上海里弄生产组开始发生了质的变化,这些变化表现为:

1.生产组人员结构发生变化,知青已成为主体,当时有20多万的回城知青被安排在生产组。

2.里弄生产组从加工型逐步向自产自销型发展,1979年全市里弄生产组大部分组建成街道工厂。

3.由于企业人员结构和生产经营形式的变化,随之带来了经济效益的高速增长,上海地区工业渐渐开始被人注意,在市工业系统中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地区工业近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是由内外因条件造成的,外因是国家改革开放给地区工业发展带来了机遇,内因是地区工业注入大量回沪知青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活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地区工业的职工和退休职工的福利待遇也不断提高。特别是退休工人的负担成了巨大的困难。由于历史原因,地区工业在职职工负担退休工人的比例已经达到1:1.2左右,这样高的比例是上海其他系统中没有的。随着退休工人费用不断增加,这些解放妇女劳动力时期参加工作的退休工人,每年的费用已经几十倍地超过了当时的原始积累。沉重的负担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积累,一些退休工人数高于平均水平的企业,资本积累更加困难。尽管这类企业的资本积累十分缓慢,但是它们为社会承担了巨大的义务,为上海的社会稳定和财政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们不应该忘记这段历史。

地区工业中多数企业存在着企业积累少,负担重,职工年龄老化等问题越来越严重,企业的两极分化越来越明显。企业的这些困难并不是企业职工造成的,而是由历史因素造成的。

(二)地区工业中企业积累参差不齐,一些骨干企业的形成过程包含了当时历史条件下,平调其他企业的集体资产的事实。所以,产权界定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简单方法,而必须尊重历史的沿革。

前面介绍的把地区工业资产分成二块的比例划分办法比较粗略,在实际执行时会有许多问题。这里举例分析:

上海延中复印工业公司下属有十几个企业,按1993年全公司帐面计算,在职职工人均占有资产约为8700元,如果包括退休人员那只有4500元。

延中复印机厂(公司下属企业)在职职工人均占有资产约为15400元,如果包括退休人员那也有12100元。

延中晒图厂(公司下属企业)在职职工人均占有资产约为4500元,如果包括退休人员那只有1980元。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两个企业的人均占有资产有着明显的差别。要是按前面介绍的资产划分办法划分,那么一个企业远远高于另一个企业的人均资产占有量就被固定下来了。这样问题就来了,人均资产占有量远远高于他人企业的现有资产真是全部由这个企业的职工创造的吗?当然不是的。

可以这样说,延中复印机厂现有资产中包含了公司的大量投资。象这样的例子在地区工业中有很多。所以忽视历史的沿革,用简单的方法界定地区工业企业的产权,会损害不少集体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也会挫伤集体企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二、地区工业集体产权界定的设想和步骤

产权是资产所有者对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我们有责任尽量科学地、历史地、合理地界定好地区工业集体产权。通过以上介绍的地区工业演变过程,大家可以认识到,地区工业不少企业的现有资产并不完全属于这个企业的劳动群众所有,客观上这些企业的资产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四条中规定的“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那部分,那末,单个企业同联合经济组织的划分比例到底应该是多少?我们认为,各企业情况各不相同,决不能用简单的办法“一刀切”。

有人会问:那么地区工业产权能不能界定呢?回答是肯定的:“完全能够界定的”。只要我们历史地看待问题,面对现实是能够找出一个界定的好办法,即使一时没有条件界定,那也应该按江泽民同志讲的:“集体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体做法是:

(一)政企分开,改变地区工业企业由政府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的局面,学习全民大工业组建控股公司的经验,可以组建控股公司(有的区集管局已经开始启动)或者建立联合经济组织,由于地区工业的产权基本上属于集体所有,所以,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或者联合经济组织领导成员,不应该再有政府直接委派,而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有关规定而产生。

(二)产权界定分二步走

第一步,暂时把地区工业企业的产权的全部或大部分界定为控股公司或联合经济组织所有,理由有三:(1)地区工业资产管理一般比较薄弱,不少企业虚盈实亏的现象客观上存在着,企业的资产的重新评估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弄清家底才能进一步进行全面产权界定工作。(2)地区集体企业的资产演变过程复杂,需要探索研究出一个更为合理的界定方案,这种探索研究需要时间。(3)现有的外部环境,即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客观上需要有一个经济组织来应付许多现实问题。但这个联合体必须有足够的收益权才能对付上述这些问题。

第二步,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逐步开始在一些条件成熟的企业中,完成企业劳动者集体和联合经济组织的产权界定工作。做到成熟一个界定一个,成熟一批界定一批。所谓成熟需要具备如下条件:(1)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已完成;(2)企业有一定积累;(3)企业发展演变的历史整理清楚;(4)产品市场情况较好。界定方法:

1.计算出全系统内全部在职职工的工龄总和。

2.把系统内的全部集体资产暂分为A、B、C三块,即40%、30%、30%。

A块仍然归联合经济组织。其收益用于:(1)解决历史上担保的而这些企业无力偿还的银行债务;(2)在一定时期内需要为社会安定解决的一系列问题,如职工最低生活保障线等;(3)新项目的投资,防止现有产权比例的萎缩。

B块的全部数额同全系统职工工龄总和之比,得出本系统以工龄为单位的资产占有量,再按各企业的实际在职职工工龄总和量化到每个企业。

C块作为对一些特殊贡献或历史演变情况特别的企业给予补偿。标准以系统内单位工龄的资产占有量,上浮一定比例,最高不宜超过200%。

3.每个企业从B块和C块中分得的资产数额就界定为企业劳动者所得。如果本企业的资产总量高于上述界定的数额,那么高于部分属于联合经济组织所有。如果本企业的资产总量低于上述界定的数额,那么联合经济组织不在这个企业中占有份额。凡是界定完毕的企业必须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彻底改革。

第三步,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原来体制下的遗留问题也基本解决,这时原来界定为联合经济组织的A块产权,可以全部分解给有关企业,或者按照所有者的要求,根据那时的具体情况再定。

到达这一阶段,至少要有一、二年时间,这是因为地区工业的重负制约着这个时间进度。例如,地区工业的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医疗费负担,在这一、二年中仍然得不到根本解决。由于绝大多数在职职工的年龄都到了中年阶段,这个年龄是疾病及需要治疗的高发时期。这个负担一直给企业和经营者带来极大的麻烦。尽管1996年上海出台了《上海市城镇企业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但是这只能解决一部分住院者的问题,而大量不住院的职工的医疗费用仍然按原来办法解决。据有关部门透露,上海的职工要做到全社会医疗保险将分阶段实行,大约需要一、二年的时间。所以在没有根本解决地区工业在职工人和退休工人的医疗保险之时,地区工业的联合经济组织的资产收益还得应付这类社会问题。

应该指出,到了这一阶段,原来界定为联合经济组织的A块产权,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这块资产由于逐年损耗,已经萎缩。一种情况是这块资产得到了增值。但不管哪种情况,在分解这部分产权时,应当注意在第二步分割时,可能遗留的一些问题。为了尽量把产权界定得更为科学、合理,采取的办法可以把这块原联合经济组织所有的A块产权的50%左右用于解决第二步产权分割时遗留的问题,其余部分采用B块分割的办法,分解到有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