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股份合作制理论与政策研讨会综述
为了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推动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和完善,国家体改委生产体制司
和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于1997年12月12日至15日在河北省沧州市联合召开了
“全国股份合作制理论与政策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
的负责人共70余人。国家体改委生产体制司副司长李雄、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于祖尧、河北省体改委副主任邹本真等参加了会议。会议收到论文近30篇。与会同志就
股份合作制理论和政策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主要探讨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股份合作制的性质和作用问题
多数同志认为,股份合作制是我国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它是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吸
取股份制某些做法,实行劳动合作与资金合作相结合的一种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它
的基本特征是:在联合形式上.实行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在产权结构上,实行集体
共同所有与职工个人、所有相结合;在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股份合作
制的这些特征,显示出它是兼有股份制某些特点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
形式。
与会同志认为.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的.它同股份制、合伙制有重大区别。
股份合作制与股份制的区别是:(1)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劳动者联合为基础.资金联合从属
于劳动者联合;股份制企业则是资金的联合,劳动者从属于资金所有者。(2)股份合作制企
业以本企业职工集资入股为主;股份制企业以向社会集资为主。(3)股份合作制企业把劳
动合作与资金合作结合起来.职工既是所有者.又是劳动者;股份制企业的股票持有者,
一般同企业劳动相分离。(4)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一√、一票制;股份制企业一人可拥有多
票表决权。(5)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按劳分配为主;股份制企业则完全按股金分配。股份合作
制与合伙企业也有重大区别:(1)股份合作制企业对本企业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
企业对本企业债务则负连带无限责任。(2)股份合作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伙企
业则不是法人。(3)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税后利润,可提取一部分对职工实行劳动分红和股
金分红;合伙企业的税后利润,则完全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也有同志提出,股份合作制虽然采取股份的形式,但它以合作制为基础.应更名为
“合作股份制”,更能体现它的性质。工商登记时,可用“合作公司”。
关于股份合作制的作用.有些同志认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股份合作制是搞活
中小企业的有效形式,(2)它使劳动者在企业的主人翁地位得到巩固和体现;(3)有利于政
企职责分开;(4)从长远看,股份合作制是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从私有制走向公有制的必
由之路。
但也有同志提出.股份合作制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
积极性,这是它的优势,具有旺盛生命力。但不能忽视它固有的局限性。例如,由亲缘和地
缘关系,股份合作制企业往往带有一定程度的封闭性,程度不同地排斥外来生产要素,这
对企业扩张极为不利。
二、股份结构问题
与会同志认为,在股权设置上.既要严格按规定办事,又要从实际出发.对待历史和现
实,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关系,使之合情合理。一般应设下列股权:(1)职工集体股,股权
归企业全体职工共有;(2)法人股(优先股),只参加分红.不参加企业管理;(3)职工分配
股,是指将集体企业一部分净资产.按职工工龄长短、职务高低、贡献大小分配给职工的股
份;(4)职工投资股,是指职工投入资金购买的股份.不购买者不配股;(5)职工积累股,是
指企业新增值的资产量化给职工的股份;(6)引进“劳力股”,这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制度创
新的有益尝试。
有些同志提出,股份合作制企业要向社会开放。根据现行规定,股份合作制是本企业
劳动者的资金联合,不能向社会开放。这是与开放的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集体企业改制
为股份合作制是以发展为目的,要发展,特别是谋求大发展,股权必须向社会开放。要从
“三个有利于”出发,可以吸收外来股金,不要硬性加以限制。
也有些同志提出,要允许企业职工股权流动。目前,股份合作企业职工入股后,股权
不能流动。这种产权制度,阻碍了新的资本加入,不利于企业融资渠道的开拓,不利于产
业、产品、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也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因此,应该制定允许企业职工股
权流动的政策,并提供相应的场所,保证流动顺畅和公正。大家认为,随着时间的转移,股
权流动不断向大股东集中,这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因此,不能采取堵的办法.要因势利导。
很可能随着股权的集中.由量变到质变,变成大股东较股食盐,改变了股份合作制企业的
性质,走向了股份制。这也毋需大惊小怪。因为企业制度本身就是尸个发展过程.股份合
作制走向股份制是企业发展的需要,这是进步,,而不是倒退。
还有同志提出,实行股份合作制,职工入股必须自愿,不能摊派和强迫职工入股。但对
经营者必须规定他们多出资入股,以增强他们的风险意识和经营责任感。不能使他们既
不愿多出资入股.又要当厂长。
三、正确处置集体企业存量资产问题
集体企业存量资产能不能量化给职工个人。这是集体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遇到的一
个难点问题。对这个问题,多数同志认为,将集体企业部分存量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应
该是允许的。集体企业把部分存量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实行按份共有,记入职工个人名
下,使职工个人直接拥有企业产权,这是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重大改革,可以改变企业产
权模糊不清的状况,使产权明晰化,这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
但有些同志提出,集体企业存量资产也不能全部量化给职工个人,企业保留一定的
公共积累是不可缺少的。这是因为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企业保留一定的公共积累.
才能为集体经济的发展奠定物质基础。但集体企业的公共积累又不能过多,当公共积累
资金占到企业资产的50%时,可不再提取公积金。
近几年,有些人指责集体企业将部分存量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是搞“私有化”。与会
同志认为,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这是因为:(1)集体企业的资产归劳动群众共同所有,把
共同所有的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实行按份共有.只是改变了集体共有资产的实现形式,
并没有改变共有的性质。(2)以股份形式量化给职工的资产,其所有权虽然属于职工个人,
但这部分资产的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仍归集体企业,实行”个人所有,集体经营”,仍
然属于集体经济,并未改变企业的性质。第三.当前私有制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个体私
有制;二是资本主义私有制。集体企业将部分存量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既不是恢复个体
私有制.更不是搞资本主义私有制,怎么能说是搞“私有化”呢?
四、实行股份合作制同转换经营机制相
与会同志认为,目前很多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以后,增强了企业活力,提高了经济效
益。但是,也有部分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以后,企业缺乏活力,经济效益未能提高,根本
原因是改制后没有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因此,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必须同转换
企业经营机制结合起来,不能用企业制度改革代替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集体企业如何实现经营机制转换,很多同志认为,一方面,企业要调查研究市场,面
向市场,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做到产品跟着用户走,生产围绕市场转,以销定产。另一
方面,搞好企业内部改革,建立面向市场的经营机制、追求技术进步的发展机制、激励多劳
多得的分配机制、精简而有效的组织管理机制,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
济效益。
五、对股份合作制进行规范问题
与会同志提出,全国各地在推行股份合作制的实践中,出现了种种不规范现象,主要
表现在:(1)投资机制不规范;(2)股权设置不规范;(3)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不统一;(4)分
配制度不合理;(5)经营者行为不规范。股份合作制这些不规范现象,影响了企业健康发
展。因此,加快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规范化工作势在必行。
对于规范股份合作制企业的途径,大家提出,需要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多管齐下,共同
治理。第一,通过制定股份合作制企业法,具体规范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组建和行为。第二,
通过经济政策进行指导,促使股份合作制企业规范化,第三,通过行政监督的方法,推动
股份合作制企业规范化。
六、对股份合作制企业要有一定的政策扶持
与会同志提出,政府应制定扶持股份合作制企业及中小企业的政策,并提出如下建
议:(1)降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所得税;(2)设立专项基金,支持股份合作制企业及中小企
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3)组织大企业技术人员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难题;(4)落实
专门机构,对中小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5)鼓励大学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
解决中小企业人才奇缺问题;(6)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对外贸易和寻找国外合作伙伴。
(刘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