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将进一步扩大
据悉,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提出的扩大大型企业集团试点的报告,最近已得到国务院批复,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将从57家扩大到100家左右,具体名单有关部门正着手选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在报告中提出:
一、选择第二批试点企业集团的工作应采取积极的慎重稳妥的态度,考虑的主要原则是,企业集团经营的主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行业,适于集团化发展;企业集团母公司以国有企业为主,适当考虑具备条件的其他所有制类型的企业;优先考虑尚无试点企业集团的重点行业,以及实力较强的出口导向型的企业集团;暂不考虑行业性总公司的下属企业。
二、第二批试点企业集团应具备的条件:
1.已经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并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企业集团;或由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正在筹备组建的企业集团。
2.在资产规模、生产经营、出口创汇和对国家贡献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般在行业中名列前茅。母公司如是工业企业,应为特大型或大型企业。
3.经营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经营状况良好。母公司领导班子团结,素质较好。
4.母公司不承担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不是垄断型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