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推动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研讨会纪要
1997年12月3日至5日,上海市集体工业经济研究会在轻工休养中心召开了“贯
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推动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研讨会”。参加研讨会的有研究会成员单位
和部分非会员集体企业的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共90余人。市政府副秘书
长周太彤同志和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办办公室主任徐家树同志莅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这次研讨会具有时间短、信息量大、效果好的特点。研讨会上的讲话和发言,传递了中
央和上海市决策层关于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思路,交流了企业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的
打算和设想,还有来自国际合作经济组织的信息和本市集体企业改革实践中提出的问
题。与会者普遍感到参加这次会议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增强了信心,受益匪浅。
综合会上研讨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与会同志进一步学习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公有制为主体,各种所
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集体所有制是公
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
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意义重大”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倍感亲切,也深感作为一名集
体经济工作者的责任重大。许多长期从事集体经济工作的同志深有体会地说,过去一个
很长时间内,重全民轻集体,搞“一大二公”进行“穷过渡”,根本原因在于对我国国情认
识不足,对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党的十五大强调我国还处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概括为社会主义初
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体现,也是我们党认识上的一个飞跃。
与会同志认为,集体经济是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一个种公有制
形式,它同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共同处于主体地位。我国是有12亿人口的大国,经济
基础又比较薄弱,国家只能搞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业,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关系国家
经济命脉的领域中去,而其他许多领域的事业,可以放手让集体经济去搞,集体经济是公
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集体经济对于巩固和壮大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具
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十多年来,集体经济安置就业,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为国
家积累建设资金等方面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关于在所有制结构调整中积极发展集体经济问题 ·
与会同志回顾近几年上海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历程,认为主要是靠引进外资和增加
投资推动的。今后要加大经济体制改革的力度,用新的经济体制推动上海经济的快速发
展。
与会同志认为,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经济体制改革
的重大任务。而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关键,是要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对关系
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而在一般性竞争行业,
国有经济的阵地要加以收缩。这样,就为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很大空间。集体经济是公有
制经济,国有经济退出来的空间,主要由集体经济去填补,是最适合的。可以说,集体经济
遇上了天赐良机,必将进入一个新的大发展时期。
三、关于继续推进股份合作制问题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会者一致认为股份合作制是现阶段集体经济行之有效的实现形
式,应继续推进国有小型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尤其要强调劳动者劳动联
合与资金联合的结合。同时,与会者也认为股份合作制绝不是“一股就灵”,也不能“一股了
事”,实行股份合作制还要同转换企业经济机制,调整结构和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股份
合作制企业一定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适应,真正成为市场的竞争主体,在市场
上寻找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只有这样,才能有所作为,立于不败之地。
与会同志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股份合作制还存在不少问题,确实需要“不断总结
经验,使之逐步完善”。除了集体企业存量资产能否部分量化给职工个人这个争论已久的
·问题外,在股权设置、组织机构、民主监督和股权流动等一系列问题尚须在总结经验的基
础上,逐步完善。尤其是确保持股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对经营者的群众监督等方面要采取
切实有效措施,以确保股份合作制健康发展。
实行股份合作制,要因企制宜,这是与会同志的一致看法。他们认为,由于各个企业的
情况不同,搞股份合作制的具体做法也应有所不同。要根据群众的意愿,采取多种做法,
在不违反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大胆创造,积极试行。现在有些企业采取“先售后
股”方法,也有采取“投一送二配三”(即职工现金投入一、集体存量资产送二、再配三,作
为分红依据)的做法。不少同志认为,这种做法虽然没有现行的政策依据,但应该允许试
验。
四、关于在改组改制中切实防止集体资金流失的问题
许多长期从事集体工作的同志,对有些部门和单位严重侵犯集体经济权益、平调集
体资产的行为无法忘怀。尽管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但平调集体资产的情况仍然不断
发生。与会同志认为,在新的形势下平调集体资产的手法不同,但结果都一样。
与会同志认为,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产权主体多
元化是必然的趋势,应予积极支持。但是,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组建企业集团,首先要明晰
产权,既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不能平调集体资产,两者的合法权益都应得到保护。
与会同志还认为,集体企业是否参加企业集团,要坚持自愿原则,不应利用行政权力
硬性把集体企业“吸纳”到企业集团中去。在混合所有制的企业集团中,决不能搞资产归
大堆。要根据各自的资产比例,共同参与集团的经营决策,盈利共享,风险共担,再也不应
出现国有企业盈利而集体企业大亏的怪事了。有些同志还提出,即使是集体资产,如果
产权主体不同,也不应归大堆。两个不同主体的集体资产也要保护其各自的权益。
与会同志认为,集体资产是集体经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要从支持、鼓励集
体经济发展的高度,维护集体企业的权益不受侵害。
五、关于注意解决集体经济政策落差问题 ·
与会同志意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只能对不同的产业和行业制订
鼓励或控制的政策,不能再按所有制来确定政策,要求对集体经济采取什么特别优惠政
策是不现实的。大家认为,现在的问题是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存在政策落差,国有企
业享受的政策集体企业却不能享受,造成了由于所有制的不同而出现的竞争条件不平
等。如,同是实行企业兼并,国有企业被兼并可以享受银行贷款挂帐停息,集体企业被兼
并就不能享受。又如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而集体企业转为
股份合作制,就得不到这个优惠。再如市属国有企业破产,经批准可动用银行坏帐准备金,
集体企业则无法动用银行坏帐准备金,致使集体企业破产无门。许多同志认为,政策上的
落差,反映了管理层制定的政策滞后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有必要抓紧解决。
与会同志还注意到,在目前上海实行二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下,对集体经济政策
执行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在有些区、县不能落实,他们
强调自己的情况特殊,或不执行,或者七折八扣,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下级政府不便多加干
预,感到为难。许多同志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常现象。其次,不少市属集体经济工作部门的
同志反映,在有些区、县,对于本区、县所属的集体企业照顾周到,而对市属集体企业另眼
看待,成了集体经济中的“二等公民”。他们认为,市属集体企业虽不属区、县管辖,但税金
都是区、县收取的,不应“区别”对待。
六、关于建立全市统一的集体经济管理体系问题
多年来,上海集体经济“群龙无首”,集体经济“上不了朝,奏不了本”,下情通不上去,
问题得不到解决,一直困扰着上海集体经济,成为上海集体经济工作者关心的一个焦点。
在这次研讨会上,与会同志再次强烈呼吁要尽快建立全市统一的集体经济管理体系,以
推动全市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与会同志认为,在新的形势下,上海市建立集体经济统一的管理体系,要有一定权威
性。市一级管理机构要有一位副市长分管,由政府的有关部门和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成员
组成,名称冠以“上海市集体经济指导委员会”为宜。指导委员会设一个负责日常工作的
办公室,由现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办公室增加必要的职能组成,毋需另起炉灶,既不增加政
府行政机构,工作上又能驾轻就熟。
对于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与会同志提出了不少很好的意见,有的提出“指导、维护、协
调、监督、服务”10个字,有的提出“调查研究,制订政策,维护权益”12个字。与会同志
认为,职能确定十分重要,太多了,管不了,也管不好;太少了,作用不大,基本的要求是,指导委员会建立后,上下情况能沟通,政策制定、贯彻能到位,集体企业合法权益能维护。
(俞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