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抓大不要忽视小
厉无畏
“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是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企业改革的主要方针。集中力量进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组建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对壮大和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具有深远的意义。然而,忽视小,也会影响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
上海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1%。职工人数占二分之一,总产值约占三分之一,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满足多样化社会需求、实现社会专业化协作、培育企业家、进行技术革新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贡献。中小企业的活力不仅关系到整个经济竞争的活力,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繁荣与稳定。目前,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问题已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到五中全会,中央领导多次强调要“加大小企业的改革力度”,“对小型国有企业要进一步放开放活”,并提出了兼并、联合、租赁、承包、出售和股份合作等等改革思路。上海应抓住机遇,积极采取措施,在抓好大企业的改革同时,放活中小企业,使之成为一个新的生长点。
放活中小企业,要继续统一认识。不仅要认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还必须在以下几方面形成共识:
——放活小企业可以缩短战线,有利于集中力量抓好大企业。而一些大企业、大集团常常是由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进化而来的。所以,抓大放小是辩证统一的;
——放活中小企业的关键是推进以产权为中心的改革,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我国中小企业多数属于竞争性行业,并非国民经济命脉和垄断性行业,部分国有资产从中退出并不会削弱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增加宏观调控的难度。相反,它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并提高宏观经济管理的有效性;
——放活中小企业可成为加快全面深化企业改革进程的突破口。因为中小企业大多为地方企业,易于营造改革的小气候,易于由地方政府进行协调;同时由于其产权规模较小而易于调整,对宏观经济和社会的震动面小,资产流动和重组的障碍也较小。通过放活中小企业,积累改革经验,去化解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中的问题,从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全面推进;
放活中小企业不是简单地出售和甩包袱,而是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提供服务,进行政策扶持,并研究相关配套的改革问题,包括国家股、集体股的设置,产权交易与资产评估,职工安置、流动和社会保障,产权转让的方式和收益的处置问题等等。
为此,放活中小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组织力量对上海市中小企业的现状及兄弟省市有关改革的进展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放活中小企业的改革总体思路和操作方案;在总结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经验的基础上尽快筹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机构,为国有中小企业的产权交易提供充分的信息、公平的交易和公正的监督;建立中小企业托管机构,开展企业托管业务,对托管企业进行适当改造,使之成为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其资金来源可以由政府拨款,企业、个人集资,发行债券,吸引外资,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经过批准的基金章程,可向中小企业贷款、协助银行贷款、提供贷款担保,也可以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参股、收购、转让等资产经营活动;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专家对中小企业提供企业诊断和咨询等。
目前中小企业的改革已经升温。放活中小企业,发挥小企业小而活、小而精、小而专的优势,对保持上海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显然是大有好处的。
(摘自《解放日报》199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