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结经验 明确任务 深化改革 加快发展
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于 珍
一、一九九五年工作回顾
(一)股份合作制推行面扩大,企业改革逐步深化
1995年轻工集体企业改革总的形势是好的,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股份合作制逐步扩大推行,在一些难点、疑点问题上有所突破,改革逐步深化。据去年不完全统计,全国轻工系统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约占轻工集体企业总数的6.5%,比两年前大约提高了3个百分点。其中华东地区进展较快,浙江二轻推行面占21%,上海、江苏、福建、江西等省二轻(轻工)推行面大约在12%左右。实行股份合作制比较早的地区,重点抓了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巩固和完善,探索解决一些难点和疑点问题。如采取在新增股、新配股上适当拉开档次,按照岗位职责、技术高低、贡献大小确定比例,增加经营者、技术管理骨干份额和配股比例,以克服新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问题;进一步明晰股份合作制企业产权关系,对存量资产实行共同所有和按份占有相结合,同时进行企业法人股由职工出资收购的试点;完善股份合作制企业内部配套改革,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等方面都作了积极探索,有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积极探索放开放活“小穷亏”企业。“小穷亏”企业量大面广是轻工集体企业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各地把解决“小穷亏”企业问题作为企业改革的重要工作来抓,与扭亏增盈、与调整企业结构结合进行,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一厂一策,综合治理。一是采取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经营好的企业厂长兼任经营差的企业厂长,或企业合并,优势互补的办法;二是实行租赁经营、承包经营;三是引资嫁接、易地改造;四是划小核算单位、分块搞活、一厂多制或解体重组,五是实行“退二进三”产业转移,盘活存量资产。通过这些办法使一批“小穷亏”企业获得了新生。
第三,从单项改革转向综合配套改革。不少地区制定和实施了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如厦门市二轻实施“一增三转一分流”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重庆市轻工“抓大放小”,实施了“龙虎豹”企业发展规划。
第四,着手做好轻工集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准备工作。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总社办公室承担了轻工集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课题研究,组织了浙江、上海、广西、贵州、山东、河北、厦门等十多个省市联社和研究所参加这一课题调研工作,对轻工集体企业改革现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并结合集体企业特点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思路、实现形式、操作方法。同时,按照总会的统一部署确定了试点企业。
(二)清理资财已有成效,依法维护集体经济合法权益工作得到加强
1991年、1992年原轻工业部、总社《手工业合作联社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轻工业企业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下发后,各地联社和企业开展清理资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初步摸清家底。据1994年对全国轻工系统3万多个独立核算集体企业统计,资产总额2151亿元,负债总额1613亿元,负债率为75%,所有者权益(净资产)537亿元,其中实收资本金511亿元,有80%为城镇集体资本金。这些资产是轻工集体企业劳动者创造积累起来的,是轻工集体企业发展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同时理出历年被平调的集体资产18.55亿元,其中各级联社资产11亿元。
在清理资财的基础上,各地依据《轻工业企业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进行产权界定,以理顺产权关系.报据各,地的做法和经验,主要掌握好四条基本原则:尸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公平合理,既要维护集体财产所有者合法权益,又不能侵犯国有资产和其它经济成份财产所有者权益;二是充分尊重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要有利于企业生产发展;三是产权多元化的企业,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各方按照原始投资比例增减;四是难以确定各方投资比例的,要本着尊重历史,宜粗不宜细,兼顾各方利益的精神协商处理。根据上述原则,大部分企业理顺了四个方面的产权关系:一是集体企业与国家的资产关系;二是集体企业与联社的资产关系,三是集体企业与扶办单位或其他法人的资产关系;四是集体企业与职工的资产关系。有的地区和企业在清理资财、界定产权后,还进行了法律公证。
(三)普遍重视调查研究,积极争取解决一些集体经济政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宏观调控仍是一种主要手段,集体企业要加快发展,必须有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去年,总会、总社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1)集体企业免交“两金”问题。总社资财部一方面积极收集各地区的情况和意见,另方面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同时向国务院汇报反映,经过多方努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5年1月27日联合以财综字[1995]12号文明确:从1995年1月1日起,集体企业免交“两金”,使这一政策问题得以解决。(2)联社管理费收取和税前列支政策问题。为了使该项政策在“八五”以后能继续执行,总会经济调节部、总社资财管理部多次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经贸委反映,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都基本同意,已报国务院审批。
(四)为稳定联社机构做了大量工作,积极开展社务活动
稳定联社机构,加强联社建设,是做好联社工作,为集体企业提供服务的组织保证。我们一再强调,在各级党政机构改革中,不论轻工管理部门机构如何变动,各级联社作为轻工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不但不能撤消,还要进一步加强。各级联社按照这一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因此,在省、地(市)、县三级政府机构改革中,联社机构变动不大,绝大多数联社保留下来了,有的联社还得到了加强。
二、一九九六年工作安排
今年全国总社和各级联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后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轻工业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推进‘两个转变’,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出口创汇,大力支援农业,搞好配套服务,改善消费结构,提高供给水平,为稳定和繁荣市场做出贡献”的指导思想,加大轻工集体企业改革力度,加快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搞好联社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联社在新时期的作用,促进轻工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更好地实现轻工业“九五”计划的各项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一)贯彻五中全会“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方针,加快轻工集体经济发展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建议》明确提出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作为发展国民经济长期坚持的方针。江泽民同志在五中全会闭幕时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城乡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前途,要大力发展。集体企业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吴邦国副总理对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城镇集体(合作)经济高级研讨会议作了重要指示,指出“我们既要抓好国有企业,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同时,又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只有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都发展上去了,公有制经济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巩固,国民经济的进一步繁荣也才会有基础”。这说明了党和国家在新的形势下,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对集体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也为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领会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的方针,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我们总的改革与发展思路是: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发展,以调整结构为重点带动发展,以引资为契机加快发展,以统筹规划、总体推进保证整体发展。放开放活轻工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使它们先行进入市场。
(二)继续扩大推行股份合作制,搞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
股份合作制在轻工集体企业中已试行十多年,实践证明,股份合作制具有产权清晰、利益直接、机制灵活、适应范围广的特点,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它是轻工集体企业制度创新的一种主要形式,要继续扩大推行。对已经改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对有条件的企业可按《公司法》要求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规模较大、条件好的企业也可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中,发挥优势企业和龙头产品的作用,积极发展企业集团,组建以资产为纽带的企业集团。一般来说这批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较高,应首先抓好其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的转变。
对于目前为数众多的“小穷亏”企业,难以实行股份合作制的,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引资嫁接多种形式进行改组。对扭亏无望的企业采取分块搞活、产业转移、解体重组、拍卖、破产多种途径,使企业整体或局部活起来。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轻工总会在抓好国家确定的轻工13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同时,又同各省厅局协商,已确定55个企业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其中有十多个是集体企业,也有股份合作制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总体规范要求是“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但具体操作将会遇到不少新的问题,要鼓励支持试点企业大胆实践,勇于创新。
(三)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增长质量
目前有相当一批轻工集体企业规模过小,生产集中度偏低,专业化协作程度低;也有相当一部分产品科技含量低、高消耗、低产出、经济效益差,产品开发和企业的改造基本上依靠外延实现扩大再生产,是一种粗放型经济。轻工集体企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增长质量。
轻工集体企业要按照合理规模和产业优势调整企业组织结构,打破行业、产业和所有制界限,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企业间可采取合并、兼并、联合等形式,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通过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壮大和培育一批骨干企业。
轻工集体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要扶持名牌产品、拳头产品、优势产品、出口创汇产品,形成一定生产规模,扩大经济批量和市场覆盖率。
不少轻工集体企业地处市中心,“退二进三”大有文章可作,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全部转为第三产业;也可以部分转为第三产业,盘活存量资产,分流人员;也可利用转让土地使用权得到的资金,易地改造,开发新产品,开拓新门类、新领域。
结构调整需要资金,轻工集体企业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当前国内资金相当紧张,要积极地引进外资,这是轻工业自我发展的一条路子。在引资的同时要注意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促进企业产晶的升级换代和机制转换,使企业上台阶、上水平,实现跳跃式发展。
(四)搞好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加强轻工集体资产的管理
国家经贸委现已制定了《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暂行办法》,修改后将要下发。该《暂行办法》规定集体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内容,包括清查资产和负债、界定集体资产所有权、价值重估、核实资金、产权登记、建章建制等。凡占用集体资产的部门和单位也列入清产核资范围。总会、总社为了加强轻工集体资产管理,制定了《轻工企业集体资产管理暂行规定》,这个文件去年在总社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征求意见后,进行了修改。现该文件已送经贸委、税务总局会签,即将联合下发。
目前由于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总会、总社拟组建轻工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承担对集体资产的“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管理任务和职能,依法维护轻工集体资产所有者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被平调和流失,监督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组建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势在必行,各级轻工主管部门、联社要加强这项工作,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从组织上、制度上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经授权或批准,组建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以促进资产的流动和保值增值。
(五)建设好联社,服务于企业
联社是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不是政府机构,无论轻工行业管理部门机构如何改革,联社机构必须保留。联社要适应新的形势,自身也要进行改革。联社作为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就是要突出他的“经济性”和“服务性”。总社在1992年就提出“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强化服务功能”作为各级联社的改革方向,被大家所接受,并付诸于实践,取得了显著效果,希望各级联社按照这个路子继续探索和创新,把联社建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