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集锦
国家发布关于经济类型划分暂行规定
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发布《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规定按新的经济类型标准将我国经济划分为以下九类:
国有经济: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经济类型。
集体经济:指生产资料归公民集体所有的经济类型。
私营经济:指生产资料归公民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力为基础的经济类型。
个体经济: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支配的经济类型。
联营经济: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共同投资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的一种经济类型。只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紧密型联营企业。
股份制经济:全部注册资金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投资举办企业而形成的经济类型。全民、集体、联营、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虽以股份形式经营,但不以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仍按原有所有性质划分经济类型。
外商投资经济:指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有关涉外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开办企业而形成的经济类型。
港、澳、台投资经济: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参照中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举办企业而形成的经济类型。
其他经济:指上述8种以外的其他经济类型。包括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可能出现新的经济形式,或不易划清的经济形式。
国家工商局公布企业经营范围十项新措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公布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的十项新措施:
一、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条件从事综合性经营和跨行业经营。
二、对商业、供销、物资经营企业,放宽批发、零售、仓储、代运的限制。
三、允许生产企业调剂、串换和销售购进的原材料和品种,以及规格不对路的生产资料。
四、解除物资供销企业计划外物资受本系统,本地区范围内经营的限制;允许经营汽车。
五、大、中型企业出口商品、进口原材料,准予开户注册。
六、外贸专业企业申请经营自行进口的商品、易货商品、国内生产的替代进口商品及经营范围所含的国内贸易,经登记主管机关直接核准后,方可登记经营。
七、金融企业可用自有资金兴办非金融企业。
八、支持企业组织富余人员兴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第三产业。
九、开业登记,除了按国家规定的行业归口部门审批外,其它行业和生产经营项目可直接申请,无需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十、变更登记,可免交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直接向登记主管机关内请变更。
国家将建立新型计划指标体系
据国家计委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从今年起,我国将在改造现行计划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目标”、“预期指标”和“国家公共资金和资源配置指标”三大类新型计划指标体系。
作为今年计划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宏观经济计划管理部门将改革以往那种反映计划与市场“板块式”结合状态的“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市场调节”的三分法,进一步创新计划的内容、形式和调控方式。
在完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方面,从今年起年度计划的宏观调控目标大体确定为:经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货币供应量增长率、国家银行信贷规模、货币发行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通货膨胀率(今年暂以商品零售价格上涨率表示)、有价证券发行总规模、财政收支差额、进出口总额、当年新增中长期外债总规模、国家外汇结存、城镇失业率、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和农民纯收入增长率等,其中国家银行新增贷款规模限额和有价证券发行总规模在近期还要作为指令性指标。
在确立计划预期指标体系方面,今年内要使这一体系基本形成。确立预期指标体系主要是为企业和地方提供宏观经济和市场运行趋势的信息导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通过间接宏观调控和必要的协调,促成重要预期指标大体实现。
此外,还将逐步建立国家公共资金和资源配置计划指标体系,以增强宏观调控能力。这类计划指标主要包括生产领域的“国家任务”,流通领域的“国家订货(收购)、储备及投放”,投资领域的财政投融资、政策性银行投融资,涉外经济领域的进出口配额及国家境外借款和发行债券。
我国将全面试行税务代理制度
据悉,全面试行税务代理制度将成为今年国家税收征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确定在10个省市进行工作试点,同时对税务师考核认定及审批税务代理机构、组建税务师行业协会等工作亦在日程之中。
目前税务代理人的依法执业范围包括: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帐建制、办理帐务;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等业务。
为推进税务代理制,国税总局根据各地经济情况及原来的基础,决定将辽宁、吉林、山东、福建、四川、海南、上海、深圳、大连、青岛10个省市作为试点地区,并要求其他省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步骤分阶段实施。
搞好国有企业思路面临重大调整
最近,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清泰在湖北省说,搞好国有企业的方法、手段和思路面临一次重大调整。
陈清泰认为,在1994年之前,搞活国有企业的方法有两个特点:一个特点是以企业资产不同的所有制性质来区别政策,轮番进行政策调整。另一个特点就是以单个企业为对象,一厂一策来搞好国有企业。最典型的政策就是承包制,一厂一策。1994年财政税收为主体的几个宏观体制改革出台以后,这些搞好国有企业的方法、手段存在的基础已经消失。
1995年改革的重点是企业改革,且整个“九五”期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仍然是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改革,至少要触动四个深层次的问题:
首先,政企职责如何分离。政企分开讲了十多年,总体评价叫做有进步,但问题没有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解决不了,企业就不能独立进入市场,目前企业经营的很多问题也就难以解决。
第二,新的符合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如何建立。目前全国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大约有2.6万亿,按原有管理体制,它是铁板一块,本质上依然是国有国营。整个国有经济只是一个主体,这个主体就是国家,这样市场机制如何发挥作用?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是形成千万个市场主体,通过它们的市场竞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目前国有资产的现状看,政府是千万个国有企业的唯一董事会,按照这样一套体制,企业是不能成为独立性的企业法人,独立地进入市场的。
第三,企业要转换经营机制,这是一个十分深刻的问题。
第四,旧体制遗留的企业的三大包袱问题。一是人员包袱,也就是企业富余人员过多。二是企业过度负债。据去年对全国12.4万个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看,总的资产负债率75.1%,在此之外,还有4400亿的挂帐等各类资产损失,如果把这部分资产损失冲减资本金,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要上升到83%以上。第三个包袱就是办社会的包袱。
“九五”时期我国所有制结构变动趋势
“九五”时期,国有经济比重将进一步下降,各类非国有经济成份持续上升。这一变动趋势是由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而形成的。主要有:
经过改革开放10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已步入工业化加速阶段,实现工业化是“九五”及21世纪初我国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持续地保持较高增长速度是实现工业化的客观要求,因此在“九五”及以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必须保证经济的较高增长,而这一高速增长也须通过非国有经济才能得以实现。改革以来国有企业比重下降和所有制结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与我国积累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有密切的联系。
根据上述影响所有制结构变动的主要因素,“九五”时期,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国有经济比重继续下降和非国有经济比重持续上升已是必然趋势。“九五”时期,国有企业平均增长率在9%左右,比乡镇企业为主的集体企业平均增长在18%左右;私营及个体工业平均增长率将在30%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增长率约在25%。这样到2000年,国有工业比重将下降到27%左右,集体工业,私营及个体工业和外资及其他工业的比重分别上升到42%、14%和16%左右。
(摘自《改革内容》1995年第8期)
对试点企业集团实行政策倾斜
国家体改委正在酝酿对试点企业集团实行政策倾斜,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在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总规模内,将考虑优先安排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国家将选择有条件集团母公司作为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计划单列试点企业集团,可实行总体规划一次审批,单项工程不再报批,由集团母公司自行办理。
二、扩大试点企业集团的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有条件的集团经批准可成立信托投资公司。经批准,可以通过国内外金融、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将优先考虑股票和企业债券发行额度的分配。
三、在税收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集团,经税务部门的批准,可以由母公司统一解缴母公司和全资公司的所得税。
四、国家股的股权收益,可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构,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宏观调控的需要和企业集团的具体情况,做出收取、不收取、部分返还或全部返还的决定,使用国家股权收益进行投资,增加国家资本金。
五、继续扩大试点企业集团的外贸自主权,切实增强其外贸功能和国际竞争手段。将考虑适当扩大其外经贸业务的范围,鼓励试点企业集团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招标,向外输出劳务。试点企业集团中有外贸进出口权的母公司可向中国银行申请买方和卖方信贷。
六、促进试点企业集团开展联合、兼并,提高经济规模水平。母公司兼并其他国有企业,可采取资产无偿划转的方式。
七、适度缓解试点企业集团的过度负债。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的“拨改贷”资金,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可考虑转为国家对母公司注入的资本金。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专项资产损失以及由于政策性因素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贷款损失,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可考虑分别按有关规定处理。
确认伪劣商品有新规定
国家技术监督局最近规定14种商品为伪劣商品:(1)失效、变质的;(2)危及安全和人民健康的;(3)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合的;(4)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5)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的;(7)无检查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8)未有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的;(9)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10)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有效时期的;(11)按有关规定应该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未标明的;(12)属处理(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13)剧毒、易燃等危险品而未标明的;(14)未注明商品的有关知识和使用说明的。
城市合作银行开始组建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从今年起开始组建城市合作银行,京、津、沪、深圳、石家庄作为试点城市,将率先进行组建工作。城市合作银行组建方案:
一、城市合作银行要在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其股本总额由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地方财政入股资金构成。将城市信用合作社合并组成合作银行后,既可壮大实力,理顺管理体制,有利于中央银行加强监管;同时又可以保持原有城市信用合作社的业务优势,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城市合作银行,其性质已不属合作金融,而是商业银行,按我国商业银行法进行管理。
二、在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后,仍将继续发展城市信用合作社,但要将其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即由社区居民、个体工商户和资本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等入股组成,由社员民主管理,主要是为社员提供服务的社区金融组织。股份制城市银行和合作制城市信用社,将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两种重要形式。
企业登记制度六项政策出台
国家有关部门最近就企业登记制度制定了以下六项政策:
一、除《公司法》规定外,取消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由出资人直接向工商局申请登记注册,对其他企业,改革重点将放在清理行业和商品,一般不再需要前置审批。
二、涉及国家垄断、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健康的行业和商品,该由归口部门审批的还必须审批。同时淡化企业经营性质的登记,代之以企业组织形式或资本构成的登记。
三、废止现行的注册资金制,代之以符合国际惯例的注册资本制。
四、加强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适当集中名称核准权。拓宽企业登记管理范围,凡是作为市场主体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单位都要纳入登记范围。
五、今年要着重对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及民间经营机构,逐步规范登记管理,并且将建立企业违法档案,公开企业资料,把企业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六、各省、市、州工商登记资料,将对外提供查询。
《价格法》即将出台
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作为一类法律列入重要日程,并要求国务院于今年6月前后拿出《价格法》草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即颁布实施。
据悉,《价格法》共分7章53条,该法将对价格形式、运行、调控、管理进行规范。并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在采取计划、财政税收、金融以及其他经济措施时,必须符合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和合理调整价格结构的要求;国家适时调整政府定价、生产经营者定价的范围,以合理配置资源,发展生产,搞活流通,引导消费。此外,该法还规定,为增加国家调控能力,保证价格计划的实施,国务院及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政府应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价格调节基金和必要的价格补贴制度;县以上地方政府设置价格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