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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合作制原则 办好工合企业
发行时间:1995-12-20
网站编辑:上海市松江县工业合作协会
来源:研究所

坚持合作制原则 办好工合企业

上海市松江县工业合作协会

一、松江工合的十年实践

松江工合自1984年试办第一批工合企业以来,历经十年。在松江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工合的指导下,依靠广大会员,艰苦创业,勤俭办社,继承“工合”优良传统,又因时、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合作经济的发展。现在红色倒三角的“工合”会徽已在松江城十里长街随处可见。

十年来,松江工合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地发展。到1994年末,建有工合企业17户,其中工业企业8户,商业企业5户,科技企业1户,修理服务企业3户。从业人员560人,其中社员545人。1994年工业产值809.53万元、销售收入(含税)2221.83万元,利税总额148.8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6.27%、10.36%和5.15%。十年累计工业产值3513.20万元,销售收入11354.02万元,利税总额846.16万元。

现在松江工合企业的面貌大变。企业初建时,既无资金,又无场所,困难很多。如裕立铁木厂、兴华实业社都是利用农村弃置不用的饲养场作为工场,产销经理部只能在5平方米的小屋中开展经营业务。康福、方园两个手套厂都是利用人防地下室。现在企业都改善了生产经营环境,有了固定或比较固定的场所和资金,原来在饲养场的迁到城镇,原在地下室的搬到地上,复兴铁木竹社、兴华实业社、产销经理部、工艺品编结站、裕立铁木厂都置办了自己的生产经营用房,工合工业公司建造了自己的仓库,六个企业房屋面积有三千多平方米。到1994年末,工合企业拥有资产822.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43.80万元,流动资产599.85万元。

松江工合没有国家的投资,却为国家积累了建设资金,十年累计缴纳的销售税、所得税和特种基金达553.79万元。

松江工合为离退休人员发挥余热和社会闲散劳力自行就业提供了新的途径。现有从业人员560人中,离退休人员187人,占33.4%.其余都是社会闲散劳力。十年累计发放工资943.55万元,人均工资水平逐年上升,从1985年的759.2元提高到1994年的3648元。

松江工合坚持工、技、贸结合,拾遗补缺,“四为”服务的方针,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取得良好的成就。

把为农业生产服务放在首位。裕立铁木厂、复兴铁木竹合作社都积极从事农具生产、供应,颇得好评。产销经理部、工合工业公司也设专柜供应农具,十年来供应中小农具20多万件,维修1万多件。复兴铁木竹社还专门组织多种饲料,供应农村饲养专业户。昆冈为农服务社则从事农村车辆的修理。

在为人民生活服务方面,我们着眼于方便顾客,拾遗补缺,尽量缓解社会上紧缺商品的供应。前几年,松江镇没有划配玻璃的,产销经理部、工合工业公司就开展了这项业务,又如自行车气门小橡皮,冰箱小电珠等一些小商品都设法组织供应。因此,群众中流传着一句话:“别处买不到的东西,找工合,到有‘倒红三角’的商店去买”。

春蕾手套厂、康福手套厂、工艺品编结站都是为出口服务的企业,通过各进出口公司,产品远销世界各国。如春蕾手套厂从年产5万打增到16万打,创汇295万元。

松江工合十年实践,集中到一点就是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工合经济的路子。

工合经济是合作经济,“工合”章程把促进和繁荣合作经济列为协会宗旨。“工合”是由人民群众自愿结合起来而进行生产经营的组织。参加这些合作社的每一个社员,都是这些合作社的股东或主人,不需要由社外派什么人来管理他们。十年来,松江工合活动就是按民办、民有、民管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真正的合作制企业,决不能走过去集体经济的老路。我们在1984年,先试办了5个工合企业。这5个企业都是由离退休人员与社会闲散劳力、乡村富余劳力各自发起组织的。他们听到中国工合第一次全国代表会议精神以后,受到极大鼓舞,自动寻找合作伙伴,寻找生产门路,根据各人的经济情况筹集股金。我们协会则把“工合”市分会、市郊县工业局、县工业局资助的16万元分别借给这些企业作为扶持基金,以后企业从盈余中陆续归还。这5个企业第一年就盈利10万多元。事实证明“民办、民有、民管”具有良好的机制,旺盛的生命力。每个社员都密切关心企业的命运,是老集体企业所不可比拟的。

第一批5个企业试办成功,使我们更认识到工合企业必须坚持自愿结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分配的“五自”原则。

二、坚持合作制原则,发展工合事业

十年来,我们在按照合作制原则,建立和发展工合企业方面不断探索、改进。具体是:

(一)坚持社员入社入股,确立社员主人翁地位。凡是参加工合企业劳动的人员除了临时性、试用性或借用的人员以外,都要入社入股成为企业社员。社员的股金数额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社员的经济能力而定。1990年前,一般每人50~100元.1991年增为300~500元,以后增至1000元,有的企业已增至5000元~10000元。社员至少1股,理事主任、厂长、经理一般4股,由企业章程具体规定。现共有社员股金75.31万元,约占净资产的25%左右,平均每个社员1382元。有6个企业其社员股金已超过注册资金50%以上。今年起每个社员都有一本股金手册,记载着本人存社股金的数额,强化了社员主人翁意识。

(二)坚持自筹资金,自负盈亏,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社员股金是企业资金的基本来源,但社员股金只能由少到多逐步增加,在初建时还需从其它渠道筹措。我们协会在本会会员的支持下筹集了发展基金,以贷款方式扶持企业,计有100.3万元,占总资产的12%。企业还在银行核定的集资幅度内吸收“工合”会员集资77.1万元,由企业按期支付本息。工合企业还以合作经营方式吸收其它法人单位投资130.65万元,按所订立的协议各自承担盈亏责任,真正落实自负盈亏。

(三)坚持按劳分配与入股分红,增强企业凝聚力。合作经济既是劳动合作又是股金合作。在劳动报酬上必须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采取灵活的劳动报酬制度。劳动报酬与企业经营成果紧密挂钩。企业不景气,则降低劳动报酬,以缓解企业困难,反对分光吃净。1992年以前,除了在生产成本中支付劳动报酬外,还在税后提取不超过一个月标准工资的劳动分红,1993年起并入工资总额都在税前列支,不再提取劳动分红。对于税后利润的分配,92年前按公积金40%、公益金30%、劳动分红基金20%、合作事业基金5%、厂长基金5%的比例分配。社员股金的股息和红利不超过股金额的15%,除了在成本中列支股息外,红利部分从公积金中支付。1993年起作了较大改革,先提取20%作为公积金,用于发展生产和风险基金;提取15%作为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提取15%作为社员积累基金,按份记入社员个人名下,转为社员股金增值,用于发展生产;其余作为分红基金,按股金额进行分配,股权平等,同股同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企业亏损时,除按规定从以后年度利润弥补外,先以公积金弥补,不足的再以企业集体所有的其它基金弥补,弥补不足的,由股金补。1994年分配净额27.7万元,提留公积金5.5万元,公益金3.41万元之后,社员积累基金5.27万元,分红基金13.51万元,平均每百元股金可有24元左右收益。

(四)坚持民主办社,使社员行使企业主人的权利。社员不论其股金多少,都是一人一票,享有相同的权力。企业社员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除了规模过小的外,一般都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作为它的常设机构,是企业产权代表机关。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企业,如兴华供销公司,由投资各方协商组成董事会,其中工合企业一方的董事人选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企业法定代理人(厂长、经理)由理事会或董事会聘任,行使经营权。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但其工作受理事会(或董事会)和社员大会监督。厂长、经理贯彻民主管理的原则,做到决策民主化,充分发扬民主,使每个社员都行使企业主人的权利。

(五)坚持集体积累,保持集体共有资产,使工合企业具有巩固的基础。按合作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工合企业是一种新型的公有制经济,它是劳动群众集体共有与社员个人按份所有相结合的企业。历年积累的公积金88.1万元,已占企业净资产的27%,这是集体共有的财产,可以用作发展基金,也可用于弥补经营亏损,从而保障了社员的长期利益。企业终止时,结余的公积金,上交“工合”协会充作合作事业基金。1993年复兴铁木竹社和兴华实业社进行股份合作制试点时,我们把过去的公积金中,由于国家减免等优惠政策形成的资金划作企业股作为股金构成之一,其最终产权归“工合”协会,其余的公积金仍按规定留置帐面,属全体投资者所共有,我们认为这样处理,其产权关系更为明晰。

松江工合十年实践证明,按合作制原则把社会闲散的人力、物力、财力组成工合企业是地区集体企业系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不可少的步骤。

坚持合作制原则 办好工合企业
发行时间:1995-12-20
网站编辑:上海市松江县工业合作协会
  
来源:研究所

坚持合作制原则 办好工合企业

上海市松江县工业合作协会

一、松江工合的十年实践

松江工合自1984年试办第一批工合企业以来,历经十年。在松江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工合的指导下,依靠广大会员,艰苦创业,勤俭办社,继承“工合”优良传统,又因时、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合作经济的发展。现在红色倒三角的“工合”会徽已在松江城十里长街随处可见。

十年来,松江工合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地发展。到1994年末,建有工合企业17户,其中工业企业8户,商业企业5户,科技企业1户,修理服务企业3户。从业人员560人,其中社员545人。1994年工业产值809.53万元、销售收入(含税)2221.83万元,利税总额148.8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6.27%、10.36%和5.15%。十年累计工业产值3513.20万元,销售收入11354.02万元,利税总额846.16万元。

现在松江工合企业的面貌大变。企业初建时,既无资金,又无场所,困难很多。如裕立铁木厂、兴华实业社都是利用农村弃置不用的饲养场作为工场,产销经理部只能在5平方米的小屋中开展经营业务。康福、方园两个手套厂都是利用人防地下室。现在企业都改善了生产经营环境,有了固定或比较固定的场所和资金,原来在饲养场的迁到城镇,原在地下室的搬到地上,复兴铁木竹社、兴华实业社、产销经理部、工艺品编结站、裕立铁木厂都置办了自己的生产经营用房,工合工业公司建造了自己的仓库,六个企业房屋面积有三千多平方米。到1994年末,工合企业拥有资产822.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43.80万元,流动资产599.85万元。

松江工合没有国家的投资,却为国家积累了建设资金,十年累计缴纳的销售税、所得税和特种基金达553.79万元。

松江工合为离退休人员发挥余热和社会闲散劳力自行就业提供了新的途径。现有从业人员560人中,离退休人员187人,占33.4%.其余都是社会闲散劳力。十年累计发放工资943.55万元,人均工资水平逐年上升,从1985年的759.2元提高到1994年的3648元。

松江工合坚持工、技、贸结合,拾遗补缺,“四为”服务的方针,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取得良好的成就。

把为农业生产服务放在首位。裕立铁木厂、复兴铁木竹合作社都积极从事农具生产、供应,颇得好评。产销经理部、工合工业公司也设专柜供应农具,十年来供应中小农具20多万件,维修1万多件。复兴铁木竹社还专门组织多种饲料,供应农村饲养专业户。昆冈为农服务社则从事农村车辆的修理。

在为人民生活服务方面,我们着眼于方便顾客,拾遗补缺,尽量缓解社会上紧缺商品的供应。前几年,松江镇没有划配玻璃的,产销经理部、工合工业公司就开展了这项业务,又如自行车气门小橡皮,冰箱小电珠等一些小商品都设法组织供应。因此,群众中流传着一句话:“别处买不到的东西,找工合,到有‘倒红三角’的商店去买”。

春蕾手套厂、康福手套厂、工艺品编结站都是为出口服务的企业,通过各进出口公司,产品远销世界各国。如春蕾手套厂从年产5万打增到16万打,创汇295万元。

松江工合十年实践,集中到一点就是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工合经济的路子。

工合经济是合作经济,“工合”章程把促进和繁荣合作经济列为协会宗旨。“工合”是由人民群众自愿结合起来而进行生产经营的组织。参加这些合作社的每一个社员,都是这些合作社的股东或主人,不需要由社外派什么人来管理他们。十年来,松江工合活动就是按民办、民有、民管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真正的合作制企业,决不能走过去集体经济的老路。我们在1984年,先试办了5个工合企业。这5个企业都是由离退休人员与社会闲散劳力、乡村富余劳力各自发起组织的。他们听到中国工合第一次全国代表会议精神以后,受到极大鼓舞,自动寻找合作伙伴,寻找生产门路,根据各人的经济情况筹集股金。我们协会则把“工合”市分会、市郊县工业局、县工业局资助的16万元分别借给这些企业作为扶持基金,以后企业从盈余中陆续归还。这5个企业第一年就盈利10万多元。事实证明“民办、民有、民管”具有良好的机制,旺盛的生命力。每个社员都密切关心企业的命运,是老集体企业所不可比拟的。

第一批5个企业试办成功,使我们更认识到工合企业必须坚持自愿结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分配的“五自”原则。

二、坚持合作制原则,发展工合事业

十年来,我们在按照合作制原则,建立和发展工合企业方面不断探索、改进。具体是:

(一)坚持社员入社入股,确立社员主人翁地位。凡是参加工合企业劳动的人员除了临时性、试用性或借用的人员以外,都要入社入股成为企业社员。社员的股金数额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社员的经济能力而定。1990年前,一般每人50~100元.1991年增为300~500元,以后增至1000元,有的企业已增至5000元~10000元。社员至少1股,理事主任、厂长、经理一般4股,由企业章程具体规定。现共有社员股金75.31万元,约占净资产的25%左右,平均每个社员1382元。有6个企业其社员股金已超过注册资金50%以上。今年起每个社员都有一本股金手册,记载着本人存社股金的数额,强化了社员主人翁意识。

(二)坚持自筹资金,自负盈亏,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社员股金是企业资金的基本来源,但社员股金只能由少到多逐步增加,在初建时还需从其它渠道筹措。我们协会在本会会员的支持下筹集了发展基金,以贷款方式扶持企业,计有100.3万元,占总资产的12%。企业还在银行核定的集资幅度内吸收“工合”会员集资77.1万元,由企业按期支付本息。工合企业还以合作经营方式吸收其它法人单位投资130.65万元,按所订立的协议各自承担盈亏责任,真正落实自负盈亏。

(三)坚持按劳分配与入股分红,增强企业凝聚力。合作经济既是劳动合作又是股金合作。在劳动报酬上必须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采取灵活的劳动报酬制度。劳动报酬与企业经营成果紧密挂钩。企业不景气,则降低劳动报酬,以缓解企业困难,反对分光吃净。1992年以前,除了在生产成本中支付劳动报酬外,还在税后提取不超过一个月标准工资的劳动分红,1993年起并入工资总额都在税前列支,不再提取劳动分红。对于税后利润的分配,92年前按公积金40%、公益金30%、劳动分红基金20%、合作事业基金5%、厂长基金5%的比例分配。社员股金的股息和红利不超过股金额的15%,除了在成本中列支股息外,红利部分从公积金中支付。1993年起作了较大改革,先提取20%作为公积金,用于发展生产和风险基金;提取15%作为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提取15%作为社员积累基金,按份记入社员个人名下,转为社员股金增值,用于发展生产;其余作为分红基金,按股金额进行分配,股权平等,同股同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企业亏损时,除按规定从以后年度利润弥补外,先以公积金弥补,不足的再以企业集体所有的其它基金弥补,弥补不足的,由股金补。1994年分配净额27.7万元,提留公积金5.5万元,公益金3.41万元之后,社员积累基金5.27万元,分红基金13.51万元,平均每百元股金可有24元左右收益。

(四)坚持民主办社,使社员行使企业主人的权利。社员不论其股金多少,都是一人一票,享有相同的权力。企业社员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除了规模过小的外,一般都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作为它的常设机构,是企业产权代表机关。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企业,如兴华供销公司,由投资各方协商组成董事会,其中工合企业一方的董事人选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企业法定代理人(厂长、经理)由理事会或董事会聘任,行使经营权。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但其工作受理事会(或董事会)和社员大会监督。厂长、经理贯彻民主管理的原则,做到决策民主化,充分发扬民主,使每个社员都行使企业主人的权利。

(五)坚持集体积累,保持集体共有资产,使工合企业具有巩固的基础。按合作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工合企业是一种新型的公有制经济,它是劳动群众集体共有与社员个人按份所有相结合的企业。历年积累的公积金88.1万元,已占企业净资产的27%,这是集体共有的财产,可以用作发展基金,也可用于弥补经营亏损,从而保障了社员的长期利益。企业终止时,结余的公积金,上交“工合”协会充作合作事业基金。1993年复兴铁木竹社和兴华实业社进行股份合作制试点时,我们把过去的公积金中,由于国家减免等优惠政策形成的资金划作企业股作为股金构成之一,其最终产权归“工合”协会,其余的公积金仍按规定留置帐面,属全体投资者所共有,我们认为这样处理,其产权关系更为明晰。

松江工合十年实践证明,按合作制原则把社会闲散的人力、物力、财力组成工合企业是地区集体企业系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不可少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