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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集体企业体制改革的出路
发行时间:1995-12-20
网站编辑:张大坤
来源:研究所

浅谈集体企业体制改革的出路

张大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全国各条战线取得了较大的成果,尤其是经济战线硕果累累。然而毋庸置疑,在我们地区集体企业中,体制改革问题还未得到根本的解决。地区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究竟在哪里?如何还地区工业本来的面貌,恢复集体企业的基本特征?这个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我们。随着改革的步步深入,我认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时机已基本成熟了,本文拟就此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地区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体制改革

地区集体企业顾名思义是地区集体职工共同所有的企业,自其产生的第一天起就姓“集体”,企业与职工之间应是利益共享、风险同担、息息相存的一种极其亲密的关系。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集体企业的性质已不再那么明晰了,职工对于集体的责任性和依赖性也不那么强烈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那种亲密无间的关系变得淡漠了,企业经营的好坏似乎与职工不再那么息息相关;而对于企业的经营者来说,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也缺乏一种内在的动因,对上一级领导而言,只是承担了部分的风险与权益的责任(承包奖),也没有真正体现他本身是这个“集体”中的一个成员,是受集体企业职工的委托,具体操作企业经营过程的一个受权人。因此,他也不可能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个“集体”中去,与“集体”溶为一体,这就造成了地区集体企业在实际运转中的种种弊端。如在经营决策上缺乏主动进取精神,经营中被动地推入市场,参与竞争;在生产过程中缺乏主人翁精神,造成资金浪费,产品积压;在收入分配上是企业吃公司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等等。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地区集体企业已经不再是真正的“集体”了,企业的职工已经失去“集体”的主人翁地位。但是企业的产权却仍然是“集体”的。因此要改变地区集体企业的现状,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改革集体工业的现有体制.还集体企业的本来面貌,使集体企业成为真正的“集体”。

二、地区工业体制改革的基本走向

(一)资产划分,明确归属,调节和平衡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经济利益

改革十多年来,我们围绕搞好企业这个中心环节,历经了“明责放权,退税让利,两权分离,目标责任考核”为内容的改革性调整和利益调整。但是这些改革措施,无一不是从外部推动企业发展,未涉及企业深层次的问题,缺乏企业内部的动力机制。究其原因,集体企业产权不明,人人都是财产的所有者,人人又都没有自己的财产,企业资产名为集体所有,实为无人所有。产权虚置,企业资产的多少,盈利水平的高低与职工利益没有直接关系,职工不关注企业的经营和经济效益,不关心企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企业发展缺乏内在动力。产权虚置,使人们把企业的隶属关系和产权归属混为一体,许多行政主管部门把企业的资产视为部门所有,他们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直接管理企业,企业未能作为一个真正的独立法人实体从事经营,这是最主要的症结。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并且把明晰产权关系列为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第一条,可见资产划分,明确归属对于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的重要性。地区工业虽说是集体性质,但长期来在政企不分,统负盈亏的管理体制下,一方面企业要向上级主管部门上交利润,作为公共积累;另一方面上级主管部门又不断将公共积累向下属企业进行无偿拨款和投资,企业目前所持有的资产不一定就是企业本身应持有的资产。换言之,有的企业是占有了别人的资产,而有的企业则在统一管理下造成了自身资产的损失。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这些企业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必然造成对企业及劳动者个人的不公平。因此,必须通过资产的重新清理和划分来调节和平衡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经济利益。通过对企业产权归属重新界定,使职工真正成为企业资产的拥有者,使企业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从事经营,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使集体资产在运作过程中不断保值增值。

(二)确立产权观念,组建股份制企业

现代发达国家产权变化呈两大发展趋势,一是产权主体社会化,即股东由少数人发展到全社会大多数人;二是产权实体的泛化,即入股资产从货币、实物等有形资产扩大到知识、技能等无形资产。借鉴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借助现代公司制度这一企业组织形式,有利于更好地理顺产权关系,寻找企业资产有效的配置和实现形式。因此如何推行集体企业公司制改造,形成多元持股的投资格局,最大限度地激发投资者、企业生产者、经营管理者的内在动力,以取得企业最大的经济效益,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从静安区工业局目前已经试行的几个股份制企业的情况来看,过去我们采取的办法是股份平摊法及企业投入法,即股份制企业的资产一部分甚至于大部分由企业承担,职工参股在企业资产总量中只占了一半不到,而且就这部分的量来说,一般也是职工平均分摊股份或略有高低,这虽然说比过去统一管理时躺在企业身上“吃”企业进步了许多,但是仍存在一定的滞后因素。职工参股比例小,企业经营的风险承担也小,不能使企业与职工建立水乳交融的亲密关系;平摊股份也不利于调动企业经营者及骨干分子的积极性,稳定中坚队伍。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已经试行的股份制在决策上作一定的修改,形成多元持股的投资格局:(1)借鉴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推行产权主体社会化,即职工参股量应占企业资产实际总量的一半以上甚至于全部;(2)在股份分配上,打破平摊股份的原则,实行企业经营者及经营骨干的参股量必须大于一般职工人均参股量,在股份总量中占相当的比例。通过这些修改,改变过去企业经营成果与己关系不大,而是以股连心,以资产为纽带,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同个人切身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以达到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生产者、经营者、经营骨干的内在动力,促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三)实行产权主体分散化,试行企业合伙制

市场经济是配置资源和激励企业竞争的有效方式,它通过竞争和价格杠杆,把资源配置到能创造最好效益的部门和企业中去,使有限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原先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一些调控手段在不断减少,市场调节力量在不断增大,这就给我们搞经济工作的同志提出了一个十分紧迫的新课题:如何运用市场的调节作用,盘活用好资金?产权主体分散化为解决这个问题提出了新的设想。所谓产权主体分散化,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也就是指企业的资产由多个投资者的投资构成。因此在地区集体企业改革进入到当前形势下,适当地对一些好的或较好的企业试行合伙制还是可行的,即通过企业职工自愿结合,几个或多人出资盘下企业,形成合伙制形式。这时的企业对于合伙人来说将是他们魂之所牵,心之所系的事业,因此必会形成一种强烈的主动精神。而且合伙制不同于私人独资企业,它是由多人合伙而成,因此,它在经营决策、资金运用、用人制度、收入分配上都具有一种互相制约的作用。

试行合伙制后盘活的资金,一方面可用于投资新的企业或新的项目,通过这些新的与市场适销对路的项目的投产或新兴企业的启动,使盘活的资金获得最大限度的增值,同时也可适当安置下岗待业职工第二次上岗;另一方面,可运用盘活的资金中的一部分投入那些有一定的项目,但缺乏启动资金的微利企业作为资本金,从而帮助这些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重新博击,打翻身仗。

(四)实行承包制,使产权流动市场化

事物离开了运动,也就失去了生命力。我们过去一直沿袭的产权制度是一种不可流动的僵化呆滞的缺乏生机的制度,带来的结果必定是企业资产的呆滞性。对于我们集体企业来说,过去虽也曾搞过“关、停、并、转”,这些措施名为“产权流动”,实为“行政调拨”,与市场经济是无法适应的,也有悖于企业追求利润,追求资产增值的内在要求。

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无论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还是地区集体小企业,都活动于统一的国内市场中,都按照统一的规则展开竞争,竞争的结果,也必然按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有生有死,这是事物发展的辩证法。问题在于如何使生的企业发展得更好,使死的或将死的企业“起死回生”或“死里逃生”。产权流动市场化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方法。所谓产权流动市场化,也就是企业存量资产不再是通过无偿调拨实现重新组合,而是通过市场有偿转让来实现的。具体说它既包括大量存量资产通过市场重新组合,也包括增量资产的有偿处置;既包括企业部分资产的有偿转让,也包括整个企业的买卖或兼并。根据我们集体企业目前的现状来看,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还是占了一定的比重,要改变这些企业的面貌,如果完全靠其自身的力量是很难实现的。因此,根据产权流动市场化的原则,对于这些不够转制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吸收外来人员有价承包企业的做法。具体操作上可分为两种:(1)以集体投入股份,吸收外来能人进行供、产、销及经营管理的全面承包;(2)风险抵押承包。通过竞价的方式吸收外来能人全额抵押承包或部分抵押承包企业,从而盘活企业的存量资产,使企业因注入新的成份而得到发展。

三、结束语

地区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是深层次的改革,也是势在必行的改革。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断奶”的工作;是摆脱企业对上级领导机构的依赖,建立自我发展、自我改造、自我约束机制的工作;是还集体企业本来面貌的工作。只要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地区集体经济一定能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

浅谈集体企业体制改革的出路
发行时间:1995-12-20
网站编辑:张大坤
  
来源:研究所

浅谈集体企业体制改革的出路

张大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全国各条战线取得了较大的成果,尤其是经济战线硕果累累。然而毋庸置疑,在我们地区集体企业中,体制改革问题还未得到根本的解决。地区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究竟在哪里?如何还地区工业本来的面貌,恢复集体企业的基本特征?这个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我们。随着改革的步步深入,我认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时机已基本成熟了,本文拟就此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地区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体制改革

地区集体企业顾名思义是地区集体职工共同所有的企业,自其产生的第一天起就姓“集体”,企业与职工之间应是利益共享、风险同担、息息相存的一种极其亲密的关系。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集体企业的性质已不再那么明晰了,职工对于集体的责任性和依赖性也不那么强烈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那种亲密无间的关系变得淡漠了,企业经营的好坏似乎与职工不再那么息息相关;而对于企业的经营者来说,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也缺乏一种内在的动因,对上一级领导而言,只是承担了部分的风险与权益的责任(承包奖),也没有真正体现他本身是这个“集体”中的一个成员,是受集体企业职工的委托,具体操作企业经营过程的一个受权人。因此,他也不可能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个“集体”中去,与“集体”溶为一体,这就造成了地区集体企业在实际运转中的种种弊端。如在经营决策上缺乏主动进取精神,经营中被动地推入市场,参与竞争;在生产过程中缺乏主人翁精神,造成资金浪费,产品积压;在收入分配上是企业吃公司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等等。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地区集体企业已经不再是真正的“集体”了,企业的职工已经失去“集体”的主人翁地位。但是企业的产权却仍然是“集体”的。因此要改变地区集体企业的现状,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改革集体工业的现有体制.还集体企业的本来面貌,使集体企业成为真正的“集体”。

二、地区工业体制改革的基本走向

(一)资产划分,明确归属,调节和平衡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经济利益

改革十多年来,我们围绕搞好企业这个中心环节,历经了“明责放权,退税让利,两权分离,目标责任考核”为内容的改革性调整和利益调整。但是这些改革措施,无一不是从外部推动企业发展,未涉及企业深层次的问题,缺乏企业内部的动力机制。究其原因,集体企业产权不明,人人都是财产的所有者,人人又都没有自己的财产,企业资产名为集体所有,实为无人所有。产权虚置,企业资产的多少,盈利水平的高低与职工利益没有直接关系,职工不关注企业的经营和经济效益,不关心企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企业发展缺乏内在动力。产权虚置,使人们把企业的隶属关系和产权归属混为一体,许多行政主管部门把企业的资产视为部门所有,他们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直接管理企业,企业未能作为一个真正的独立法人实体从事经营,这是最主要的症结。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并且把明晰产权关系列为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第一条,可见资产划分,明确归属对于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的重要性。地区工业虽说是集体性质,但长期来在政企不分,统负盈亏的管理体制下,一方面企业要向上级主管部门上交利润,作为公共积累;另一方面上级主管部门又不断将公共积累向下属企业进行无偿拨款和投资,企业目前所持有的资产不一定就是企业本身应持有的资产。换言之,有的企业是占有了别人的资产,而有的企业则在统一管理下造成了自身资产的损失。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这些企业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必然造成对企业及劳动者个人的不公平。因此,必须通过资产的重新清理和划分来调节和平衡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经济利益。通过对企业产权归属重新界定,使职工真正成为企业资产的拥有者,使企业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从事经营,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使集体资产在运作过程中不断保值增值。

(二)确立产权观念,组建股份制企业

现代发达国家产权变化呈两大发展趋势,一是产权主体社会化,即股东由少数人发展到全社会大多数人;二是产权实体的泛化,即入股资产从货币、实物等有形资产扩大到知识、技能等无形资产。借鉴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借助现代公司制度这一企业组织形式,有利于更好地理顺产权关系,寻找企业资产有效的配置和实现形式。因此如何推行集体企业公司制改造,形成多元持股的投资格局,最大限度地激发投资者、企业生产者、经营管理者的内在动力,以取得企业最大的经济效益,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从静安区工业局目前已经试行的几个股份制企业的情况来看,过去我们采取的办法是股份平摊法及企业投入法,即股份制企业的资产一部分甚至于大部分由企业承担,职工参股在企业资产总量中只占了一半不到,而且就这部分的量来说,一般也是职工平均分摊股份或略有高低,这虽然说比过去统一管理时躺在企业身上“吃”企业进步了许多,但是仍存在一定的滞后因素。职工参股比例小,企业经营的风险承担也小,不能使企业与职工建立水乳交融的亲密关系;平摊股份也不利于调动企业经营者及骨干分子的积极性,稳定中坚队伍。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已经试行的股份制在决策上作一定的修改,形成多元持股的投资格局:(1)借鉴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推行产权主体社会化,即职工参股量应占企业资产实际总量的一半以上甚至于全部;(2)在股份分配上,打破平摊股份的原则,实行企业经营者及经营骨干的参股量必须大于一般职工人均参股量,在股份总量中占相当的比例。通过这些修改,改变过去企业经营成果与己关系不大,而是以股连心,以资产为纽带,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同个人切身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以达到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生产者、经营者、经营骨干的内在动力,促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三)实行产权主体分散化,试行企业合伙制

市场经济是配置资源和激励企业竞争的有效方式,它通过竞争和价格杠杆,把资源配置到能创造最好效益的部门和企业中去,使有限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原先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一些调控手段在不断减少,市场调节力量在不断增大,这就给我们搞经济工作的同志提出了一个十分紧迫的新课题:如何运用市场的调节作用,盘活用好资金?产权主体分散化为解决这个问题提出了新的设想。所谓产权主体分散化,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也就是指企业的资产由多个投资者的投资构成。因此在地区集体企业改革进入到当前形势下,适当地对一些好的或较好的企业试行合伙制还是可行的,即通过企业职工自愿结合,几个或多人出资盘下企业,形成合伙制形式。这时的企业对于合伙人来说将是他们魂之所牵,心之所系的事业,因此必会形成一种强烈的主动精神。而且合伙制不同于私人独资企业,它是由多人合伙而成,因此,它在经营决策、资金运用、用人制度、收入分配上都具有一种互相制约的作用。

试行合伙制后盘活的资金,一方面可用于投资新的企业或新的项目,通过这些新的与市场适销对路的项目的投产或新兴企业的启动,使盘活的资金获得最大限度的增值,同时也可适当安置下岗待业职工第二次上岗;另一方面,可运用盘活的资金中的一部分投入那些有一定的项目,但缺乏启动资金的微利企业作为资本金,从而帮助这些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重新博击,打翻身仗。

(四)实行承包制,使产权流动市场化

事物离开了运动,也就失去了生命力。我们过去一直沿袭的产权制度是一种不可流动的僵化呆滞的缺乏生机的制度,带来的结果必定是企业资产的呆滞性。对于我们集体企业来说,过去虽也曾搞过“关、停、并、转”,这些措施名为“产权流动”,实为“行政调拨”,与市场经济是无法适应的,也有悖于企业追求利润,追求资产增值的内在要求。

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无论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还是地区集体小企业,都活动于统一的国内市场中,都按照统一的规则展开竞争,竞争的结果,也必然按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有生有死,这是事物发展的辩证法。问题在于如何使生的企业发展得更好,使死的或将死的企业“起死回生”或“死里逃生”。产权流动市场化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方法。所谓产权流动市场化,也就是企业存量资产不再是通过无偿调拨实现重新组合,而是通过市场有偿转让来实现的。具体说它既包括大量存量资产通过市场重新组合,也包括增量资产的有偿处置;既包括企业部分资产的有偿转让,也包括整个企业的买卖或兼并。根据我们集体企业目前的现状来看,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还是占了一定的比重,要改变这些企业的面貌,如果完全靠其自身的力量是很难实现的。因此,根据产权流动市场化的原则,对于这些不够转制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吸收外来人员有价承包企业的做法。具体操作上可分为两种:(1)以集体投入股份,吸收外来能人进行供、产、销及经营管理的全面承包;(2)风险抵押承包。通过竞价的方式吸收外来能人全额抵押承包或部分抵押承包企业,从而盘活企业的存量资产,使企业因注入新的成份而得到发展。

三、结束语

地区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是深层次的改革,也是势在必行的改革。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断奶”的工作;是摆脱企业对上级领导机构的依赖,建立自我发展、自我改造、自我约束机制的工作;是还集体企业本来面貌的工作。只要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地区集体经济一定能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