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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化轻工集体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发行时间:1995-12-20
网站编辑:轻工集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课题组
来源:研究所

编者按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李鹏总理的《说明》、江泽民同志《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的讲话,是跨世纪的历史文献,描绘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跨世纪的宏伟蓝图,是引导全党和全国人民为之奋斗的纲领,也为集体经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为了宣传和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推动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本刊从今年第6期起,开辟“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笔谈”专栏。望广大作者和读者联系集体经济实际,撰写宣传和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的文章或体会,本刊将陆续刊登。

继续深化轻工集体企业改革

积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轻工集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课题组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的讲话中指出:“集体企业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江泽民同志这一指示,为集体企业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集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集体企业的领导,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江泽民同志这一指示精神,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一、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一种微观的企业体制,代表着一种新型的生产关系。这个制度明确了企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行为方式,规范了企业与出资人、企业与债权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市场、企业与社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以及企业与职工等方面的基本关系,其本质要求是确立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市场的主体地位,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也反映了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轻工集体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要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社会化大生产,就要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大生产相适应的经营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轻工集体企业改革的深入和发展

轻工集体企业改革起步较早。十多年来,围绕着转变“二国营”模式,进行改统负盈亏为自负盈亏,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多项改革,促进了生产的发展。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以来,轻工集体企业沿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逐步开展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和实行股份合作制为主的多种形式的改革,把轻工集体企业的改革推向制度创新和纵深发展的新阶段。实践证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正是轻工集体企业前一阶段改革深入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发展方向。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提高企业素质,促进轻工生产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和有效途径

轻工集体经济,是在五十年代手工业合作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在国民经济中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发展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和扩大出口创汇,都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但是近些年来,在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轻工集体企业素质不高、产权关系模糊、经营机制不活、能人外流,亏损面加大,已成为制约轻工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沿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深化企业改革,明晰产权关系,转变企业的经营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拥有先进的技术装备、工艺水平和适应市场需要的优质产品,使企业素质得到迅速提高,才能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制约轻工发展的困扰,从而有效地促进轻工业生产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与社会多方面的改革进行配套。它又是生产关系的伟大变革,受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制约。目前轻工集体企业从整体来看,经济基础薄弱,管理落后,生产力水平比较低,而且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发展不平衡,差距很大。所有这些,决定了它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需要逐步推行和做更多艰苦细致的工作,不能急于求成。并且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分期分批地实现。

二、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要求和实现形式

(一)基本内容和要求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概括为:“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四句话。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基本精神(以下简称《集体条例》)和轻工集体企业的实际,我们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

1.建立起体现集体经济特点、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关系清晰、结构多元化、开放型的产权制度,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和基础。

2.建立起真正的企业法人财产权,确立企业法人地位,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出资者按其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包括资产受益权、企业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3.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政府与企业、联社与企业的新型关系,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依法破产。联社对所属企业成员单位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4.建立起具有集体经济特点的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和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以及组织管理、民主管理制度,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指挥机构、监督机构相互独立,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目标一致,互相制约,企业能从根本制度上妥善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企业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5.企业的内部机制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充分调动了企业职工、出资者、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生产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和效益的显著提高。

(二)企业组织形式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也要理顺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有条件的也可以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规模大、效益好的,也可以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从各地的实践看来,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主要采取如下几种形式:

1.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

合作制是劳动群众按照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其主要特点是:自愿组合,按劳分配,按股分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建国初期,我国的合作制企业曾经有过很大的发展,促进了生产的迅速发展和提高。后来由于受“左”的干扰和影响,曾一度背离了合作制的基本原则,不少合作企业演变成“二国营”。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多种形式的改革,使合作制的基本原则逐步得到恢复,并在新的形势下,有了新的发展。

股份合作制,是广大轻工集体企业干部、职工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积极探索转换企业机制而创造的一种崭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是在坚持合作制劳动联合原则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资金联合的优点而形成的,实行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的新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资产的出资者,是一个以企业职工共同共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为主的、多元化的、产权明晰的企业组织形式。实行股份合作制,对促进集体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起着非常显著的作用。一是使企业突破了“二国营”的管理模式,规范了政府行为,确立了企业自主经营机制;二是由于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了企业产权结构的多元化,明晰了产权关系,股东以出资额分别承担有限责任,建立了自负盈亏机制;三是形成了资产者、劳动者、经营者三位一体的组织结构,促使企业动力机制、利益机制与约束机制有机地结合,从而有利于增强企业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改善企业的管理;四是加速了生产要素的聚集和优化配置,强化了企业自我发展的机制。总之,实行股份合作制有利于企业明晰产权,责权明确;有利于促进政企分开、实现科学管理,它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是一致的。实践证明,它是现阶段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的好形式,也是轻工集体企业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较好的组织形式。

2.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已作了明确的规定。实行公司制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1)产权关系明晰,企业拥有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2)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3)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即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企业破产时,出资者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4)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5)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从轻工集体企业的实际情况看,有条件实行公司制的,少数经批准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多数应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按《公司法》规定,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只要具备二个以上法人、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资本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即可,操作较简单,不需要发行股票,改制成本低,适宜推行。

3.企业集团

目前世界各国的企业集团绝大部分是按股份制原则建立的,也有的是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如西班牙的蒙德拉贡联合总公司,就是从1956年建立第一个工业合作社起,经过先建立发展单个的合作社,到逐步按地区联合组成合作企业联合体,进而经过按行业调整,逐步形成一个拥有工业、贸易、金融、科研机构以及社会福利设施的综合性合作企业集团。

目前我国轻工集体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或正在形成一批以优势产品、优势企业为龙头而组建的企业集团。同时在五、六十年代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各级工业、手工业联社,近年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正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联社改革发展的新路子,有的已逐步形成或正在形成不同规模和水平的合作企业集团,并正在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发展壮大和提高。

上面列举的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集团等是适宜轻工集体企业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但并不等于实行这种形式就是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践证明,做好企业的改制不容易,而真正形成科学管理,适应现代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将要经历一个过程,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三、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做法

(一)做好资产清理、界定工作,明晰产权关系

这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不论采取那一种改革形式,都要首先做好的工作。

轻工集体企业大多数是五、六十年代发展起来的老集体企业。多年来由于受国家政治、经济体制变动的影响,企业分分合合,撤撤并并,职工队伍和产权关系都发生很大变化,这就给进行企业资产的清理、界定,理顺产权关系增加了难度。根据各地经验,做好这项工作,主要应掌握好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是既要维护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又不能侵犯国有财产和其他经济成分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应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处理适度,合情合理.兼顾各方利益的精神协商处理。同时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企业与国家资产的关系:(1)凡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划归国家所有;(2)国家对集体企业减免税和税前还贷,不属于投资行为,不形成产权关系,所形成的资产,归企业(或联社)财产所有人共有,转作城镇集体资本金。

二是企业与联社资产关系。鉴于多年来企业与联社的资产经历了曲折发展和变迁,产权关系复杂,在界定相互间的产权问题时,一般应在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和所承担风险的原则前提下,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充分协商,处理适度的精神,兼顾联社和企业的利益。一些地方联社考虑到目前企业困难较多的情况,主动适当让利于企业。

三是企业与企业内部职工的资产关系,主要解决好对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各地正在积极探索妥善的解决办法。有的地方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根据集体经济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将多年来企业的存量资产,拿出一定的比例,按照职工各自的工龄长短、责任轻重、贡献大小等因素,量化到职工个人名下,作为分红的依据;职工并按量化的比例向企业入股。这样做,既有利于产权明晰,逐步扩大个人股金在企业总股本的比重,从而提高职工对企业的关切度,又保持了集体资产的完整性,看来是可行的。

(二)分类指导,稳步前进

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从一个地区来看,要坚持做到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首先,对企业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重点骨干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企业集团,吸收社会资金,壮大自身实力,使轻工集体经济再上新台阶。这类企业虽然一般只占轻工集体企业总数的百分之二、三,而实现产值、利润却往往占轻工集体企业产值、利润的一半以上,是轻工集体企业的方向和经济实力所在。

第二,对一般的中、小型轻工集体企业,要继续推进以股份合作制为主的多种形式的改革。通过深化改革,形成以职工入股为主体的、明晰的、多元化的、开放型的产权制度,从而更好地保持和发扬合作经济的特点,增强企业活力,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

第三,对一些条件差、亏损严重、处境十分困难的“小穷亏”企业,要开拓新思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因厂制宜,采取联合、兼并、租赁、承包、重组、破产、拍卖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途径,帮助他们尽快从困境中解脱出来,求得新的发展。

(三)要着力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转变,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工作

企业改革与企业管理相辅相成,要在企业改制的基础上,狠抓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做到改制与转制紧密结合,真正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同时,要把深化改革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有机结合,用市场机制促使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

从各地的经验看,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转变是多方面的,其中关键是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企业领导体制的转变,做到决策系统民主化、科学化,指挥系统精干、效能化,监督系统经常化、制度化,并形成“能人”脱颖而出的机制。二是在用人制度上有新的突破,如实行员工制,打破工人与干部界线,做到能上能下,形成“上岗靠竞争,收入凭贡献”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在分配制度上有大的变化,由按劳分配向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转变,形成充分调动经营者、出资者和劳动者积极性的奖惩制度和办法。

在企业改制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技术管理、队伍管理等工作,强化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健全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向管理要效益。

(四)要始终坚持以发展生产为中心,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把企业改制与企业改组、改造紧密结合起来

目前轻工集体总的形势是好的,但确实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尤为重要。改革需要发展支持,发展需要改革开道;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在经济比较发达、轻工集体企业经济基础比较雄厚的地区,可以选择新的开发项目,带动改革,通过改革促进新的发展。而一些经济不太发达、轻工集体企业基础薄弱的地区,企业的实际困难面较大,需要通过改革和改造,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开生产门路,积极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问题,在此基础上,求得新的发展。在改革的过程中,要积极帮助企业理清发展思路,适应市场需要,调整产品结构、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技术改造,促进生产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要始终牢记企业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增加职工收入,要紧紧围绕这个中心来深化企业改革,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激发干部、职工的改革热情,改革才能顺利进行,才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办公室供稿)

继续深化轻工集体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发行时间:199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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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李鹏总理的《说明》、江泽民同志《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的讲话,是跨世纪的历史文献,描绘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跨世纪的宏伟蓝图,是引导全党和全国人民为之奋斗的纲领,也为集体经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为了宣传和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推动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本刊从今年第6期起,开辟“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笔谈”专栏。望广大作者和读者联系集体经济实际,撰写宣传和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的文章或体会,本刊将陆续刊登。

继续深化轻工集体企业改革

积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轻工集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课题组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的讲话中指出:“集体企业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江泽民同志这一指示,为集体企业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集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集体企业的领导,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江泽民同志这一指示精神,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一、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一种微观的企业体制,代表着一种新型的生产关系。这个制度明确了企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行为方式,规范了企业与出资人、企业与债权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市场、企业与社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以及企业与职工等方面的基本关系,其本质要求是确立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市场的主体地位,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也反映了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轻工集体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要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社会化大生产,就要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大生产相适应的经营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轻工集体企业改革的深入和发展

轻工集体企业改革起步较早。十多年来,围绕着转变“二国营”模式,进行改统负盈亏为自负盈亏,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多项改革,促进了生产的发展。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以来,轻工集体企业沿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逐步开展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和实行股份合作制为主的多种形式的改革,把轻工集体企业的改革推向制度创新和纵深发展的新阶段。实践证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正是轻工集体企业前一阶段改革深入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发展方向。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提高企业素质,促进轻工生产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和有效途径

轻工集体经济,是在五十年代手工业合作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在国民经济中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发展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和扩大出口创汇,都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但是近些年来,在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轻工集体企业素质不高、产权关系模糊、经营机制不活、能人外流,亏损面加大,已成为制约轻工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沿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深化企业改革,明晰产权关系,转变企业的经营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拥有先进的技术装备、工艺水平和适应市场需要的优质产品,使企业素质得到迅速提高,才能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制约轻工发展的困扰,从而有效地促进轻工业生产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与社会多方面的改革进行配套。它又是生产关系的伟大变革,受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制约。目前轻工集体企业从整体来看,经济基础薄弱,管理落后,生产力水平比较低,而且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发展不平衡,差距很大。所有这些,决定了它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需要逐步推行和做更多艰苦细致的工作,不能急于求成。并且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分期分批地实现。

二、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要求和实现形式

(一)基本内容和要求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概括为:“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四句话。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基本精神(以下简称《集体条例》)和轻工集体企业的实际,我们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

1.建立起体现集体经济特点、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关系清晰、结构多元化、开放型的产权制度,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和基础。

2.建立起真正的企业法人财产权,确立企业法人地位,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出资者按其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包括资产受益权、企业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3.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政府与企业、联社与企业的新型关系,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依法破产。联社对所属企业成员单位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4.建立起具有集体经济特点的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和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以及组织管理、民主管理制度,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指挥机构、监督机构相互独立,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目标一致,互相制约,企业能从根本制度上妥善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企业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5.企业的内部机制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充分调动了企业职工、出资者、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生产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和效益的显著提高。

(二)企业组织形式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也要理顺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有条件的也可以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规模大、效益好的,也可以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从各地的实践看来,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主要采取如下几种形式:

1.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

合作制是劳动群众按照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其主要特点是:自愿组合,按劳分配,按股分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建国初期,我国的合作制企业曾经有过很大的发展,促进了生产的迅速发展和提高。后来由于受“左”的干扰和影响,曾一度背离了合作制的基本原则,不少合作企业演变成“二国营”。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多种形式的改革,使合作制的基本原则逐步得到恢复,并在新的形势下,有了新的发展。

股份合作制,是广大轻工集体企业干部、职工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积极探索转换企业机制而创造的一种崭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是在坚持合作制劳动联合原则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资金联合的优点而形成的,实行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的新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资产的出资者,是一个以企业职工共同共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为主的、多元化的、产权明晰的企业组织形式。实行股份合作制,对促进集体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起着非常显著的作用。一是使企业突破了“二国营”的管理模式,规范了政府行为,确立了企业自主经营机制;二是由于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了企业产权结构的多元化,明晰了产权关系,股东以出资额分别承担有限责任,建立了自负盈亏机制;三是形成了资产者、劳动者、经营者三位一体的组织结构,促使企业动力机制、利益机制与约束机制有机地结合,从而有利于增强企业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改善企业的管理;四是加速了生产要素的聚集和优化配置,强化了企业自我发展的机制。总之,实行股份合作制有利于企业明晰产权,责权明确;有利于促进政企分开、实现科学管理,它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是一致的。实践证明,它是现阶段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的好形式,也是轻工集体企业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较好的组织形式。

2.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已作了明确的规定。实行公司制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1)产权关系明晰,企业拥有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2)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3)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即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企业破产时,出资者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4)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5)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从轻工集体企业的实际情况看,有条件实行公司制的,少数经批准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多数应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按《公司法》规定,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只要具备二个以上法人、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资本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即可,操作较简单,不需要发行股票,改制成本低,适宜推行。

3.企业集团

目前世界各国的企业集团绝大部分是按股份制原则建立的,也有的是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如西班牙的蒙德拉贡联合总公司,就是从1956年建立第一个工业合作社起,经过先建立发展单个的合作社,到逐步按地区联合组成合作企业联合体,进而经过按行业调整,逐步形成一个拥有工业、贸易、金融、科研机构以及社会福利设施的综合性合作企业集团。

目前我国轻工集体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或正在形成一批以优势产品、优势企业为龙头而组建的企业集团。同时在五、六十年代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各级工业、手工业联社,近年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正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联社改革发展的新路子,有的已逐步形成或正在形成不同规模和水平的合作企业集团,并正在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发展壮大和提高。

上面列举的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集团等是适宜轻工集体企业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但并不等于实行这种形式就是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践证明,做好企业的改制不容易,而真正形成科学管理,适应现代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将要经历一个过程,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三、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做法

(一)做好资产清理、界定工作,明晰产权关系

这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不论采取那一种改革形式,都要首先做好的工作。

轻工集体企业大多数是五、六十年代发展起来的老集体企业。多年来由于受国家政治、经济体制变动的影响,企业分分合合,撤撤并并,职工队伍和产权关系都发生很大变化,这就给进行企业资产的清理、界定,理顺产权关系增加了难度。根据各地经验,做好这项工作,主要应掌握好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是既要维护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又不能侵犯国有财产和其他经济成分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应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处理适度,合情合理.兼顾各方利益的精神协商处理。同时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企业与国家资产的关系:(1)凡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划归国家所有;(2)国家对集体企业减免税和税前还贷,不属于投资行为,不形成产权关系,所形成的资产,归企业(或联社)财产所有人共有,转作城镇集体资本金。

二是企业与联社资产关系。鉴于多年来企业与联社的资产经历了曲折发展和变迁,产权关系复杂,在界定相互间的产权问题时,一般应在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和所承担风险的原则前提下,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充分协商,处理适度的精神,兼顾联社和企业的利益。一些地方联社考虑到目前企业困难较多的情况,主动适当让利于企业。

三是企业与企业内部职工的资产关系,主要解决好对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各地正在积极探索妥善的解决办法。有的地方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根据集体经济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将多年来企业的存量资产,拿出一定的比例,按照职工各自的工龄长短、责任轻重、贡献大小等因素,量化到职工个人名下,作为分红的依据;职工并按量化的比例向企业入股。这样做,既有利于产权明晰,逐步扩大个人股金在企业总股本的比重,从而提高职工对企业的关切度,又保持了集体资产的完整性,看来是可行的。

(二)分类指导,稳步前进

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从一个地区来看,要坚持做到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首先,对企业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重点骨干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企业集团,吸收社会资金,壮大自身实力,使轻工集体经济再上新台阶。这类企业虽然一般只占轻工集体企业总数的百分之二、三,而实现产值、利润却往往占轻工集体企业产值、利润的一半以上,是轻工集体企业的方向和经济实力所在。

第二,对一般的中、小型轻工集体企业,要继续推进以股份合作制为主的多种形式的改革。通过深化改革,形成以职工入股为主体的、明晰的、多元化的、开放型的产权制度,从而更好地保持和发扬合作经济的特点,增强企业活力,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

第三,对一些条件差、亏损严重、处境十分困难的“小穷亏”企业,要开拓新思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因厂制宜,采取联合、兼并、租赁、承包、重组、破产、拍卖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途径,帮助他们尽快从困境中解脱出来,求得新的发展。

(三)要着力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转变,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工作

企业改革与企业管理相辅相成,要在企业改制的基础上,狠抓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做到改制与转制紧密结合,真正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同时,要把深化改革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有机结合,用市场机制促使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

从各地的经验看,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转变是多方面的,其中关键是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企业领导体制的转变,做到决策系统民主化、科学化,指挥系统精干、效能化,监督系统经常化、制度化,并形成“能人”脱颖而出的机制。二是在用人制度上有新的突破,如实行员工制,打破工人与干部界线,做到能上能下,形成“上岗靠竞争,收入凭贡献”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在分配制度上有大的变化,由按劳分配向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转变,形成充分调动经营者、出资者和劳动者积极性的奖惩制度和办法。

在企业改制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技术管理、队伍管理等工作,强化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健全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向管理要效益。

(四)要始终坚持以发展生产为中心,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把企业改制与企业改组、改造紧密结合起来

目前轻工集体总的形势是好的,但确实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尤为重要。改革需要发展支持,发展需要改革开道;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在经济比较发达、轻工集体企业经济基础比较雄厚的地区,可以选择新的开发项目,带动改革,通过改革促进新的发展。而一些经济不太发达、轻工集体企业基础薄弱的地区,企业的实际困难面较大,需要通过改革和改造,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开生产门路,积极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问题,在此基础上,求得新的发展。在改革的过程中,要积极帮助企业理清发展思路,适应市场需要,调整产品结构、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技术改造,促进生产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要始终牢记企业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增加职工收入,要紧紧围绕这个中心来深化企业改革,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激发干部、职工的改革热情,改革才能顺利进行,才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