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现“九五”和2010年的奋斗目标,关键是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摘自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
……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增强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要开阔思路,大胆试验,勇于探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路子。同时,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摘自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
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它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这条方针,才能使我国经济充满生机和活力,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都要坚持这条原则。只有确保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才能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任何动摇、放弃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作法,都会脱离社会主义的方向。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重要的是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社会总资产中要保持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三是国有经济对整个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四是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发展和壮大自己。当然,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经济中应占主体地位是就全国来说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要研究制定国有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布局,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集中力量抓好大型国有企业,对一般小型国有企业进一步放开放活。所有国有企业都要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基础性工作。城乡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前途,要大力发展。集体企业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正确引导、加强监督、依法管理,使它们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国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摘自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