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社今年的主要任务
叶荣宝
1995年浙江省联社和各级联社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省二轻集体经济战线广大干部、职工,抓住机遇,勇于探索,深化改革,开拓进取,加强联社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联社的作用,促进我省二轻集体经济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保全省二轻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继续深入贯彻《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1991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它是我国第一部城镇集体企业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原轻工业部和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轻工业实施细则》。《条例》是我们二轻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生产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维护集体企业权益的有力武器。几年来的贯彻实施证明,集体企业在建立新的企业制度、处理财产纠纷、加强民主管理、争取国家或地方的扶持发展政策等方面,只要运用《条例》的法律规定,都收到良好的效果。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是法制的经济,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中,贯彻实施《条例》就更为重要了。因此,我们要求各级联社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一件大事,持久地抓好。特别需要在宣传的广度、贯彻的深度、实施的力度上做深入细致的工作。
(二)推进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制度改革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把城镇集体企业也纳入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范畴。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搞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从我省二轻工业小企业多、集体企业多的实际出发,我们二轻企业改革要抓大放小、完善提高,围绕“亿千百”工程和名腱战略,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改革目标,以实行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
股份合作制在我省二轻集体企业中,已经历了近三年的试行,积累了较好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践证明,它具有产权明晰、利益直接、机制灵活、适应范围广的特点,适合我省现阶段多数集体企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有效途径。股份合作制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等主要特征,因此我们要把它作为二轻集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来抓好,把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不断完善提高。
集体企业制度改革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对经济效益好、规模大、条件比较成熟的企业要积极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形成规模经济,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便于和国际接轨,向国际化方向发展。目前量大面广的“小微亏”企业,是我们改革和发展的难点,更需要我们下功夫认真研究,因厂制宜,一厂一策,探索改革的新路子。比如对一部分集体企业可以考虑恢复为合作制企业或实行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公有民营,一部分微利困难企业可以优势互补,采取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改组,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企业可以采取分块搞活、解体重组、依法破产拍卖等多种途径促其整体或局部活起来,盘活存量资产,为企业和职工寻求一条生存发展的路子。
在企业制度改革中,要十分注意把改制同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结合起来;把改制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结合起来;把改制同强化管理、推动技术进步结合起来,以提高二轻集体企业的素质和效益。
企业制度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我们各级二轻主管部门和联社要为企业改革做好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在思想方法上要结合实际,勇于探索,大胆实践,讲求实效;在操作方法上要搞好试点,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逐步推广。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集体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向地方政府提出可行性意见或政策建议,为二轻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切忌图形式、走过场、一哄而起。
(三)加快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理顺产权关系,建立产权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是防止资产流失的关键。由于历史上经济体制、经济政策和机构变动等等多种原因,目前部分二轻集体企业产权结构复杂、关系模糊。为适应二轻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与国有资产的清理界定工作大体同步,我们要求力争在1995年基本完成二轻集体企业和各级联社的资产清理和界定工作。
关于二轻集体企业和联社资产的清理、界定和管理,要以《集体企业条例》为政策法律依据,按照原轻工业部、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制定的《轻工企业集体所有制资产界定的暂行规定》和《手工业合作联社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以及我省制定的《浙江省二轻集体资产评估试行办法》、《浙江省关于手工业(二轻集体)联社资产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集体资产清理、评估、界定、转让、监督、管理的规定,有组织地进行操作。随着改革的深化,我省的上述两个文件有必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吸收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修改和补充,为此我们草拟了《关于加强二轻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尽快下发实施。
关于集体资产的管理机构问题,没有统一的模式,据我们了解,有的联社可以成立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有的联社可以成立联社资产经营公司,由联社理事会负责经营管理,由联社监事会分工监督。各地可以进一步探索,形式不强求一致,但必须强化这项工作。
(四)搞好联社建设,深化联社改革
《条例》确立了联社的法律地位,原轻工业部和总社制定了《城镇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组建和管理试行办法》,联社的存在有法可依,联社的建设也有章可循。目前绝大部分联社已恢复正常社务活动,工作很有起色。今年我们要针对联社建设和联社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状况,进一步做好工作。一种情况是,绝大部分地市联社和相当一部分县级联社,联社机构仍然存在,并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重点是配备好与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完善工作条件,按章程规定开展社务活动,提高自身的素质,增强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第二种情况是,一部分县级联社,少数市、地联社,由于行政机构的调整,联社牌子虽然存在,工作关系尚未理顺,甚至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要努力创造条件开展工作。第三种情况是少数县、市联社,至今没有召开职工(社员)代表大会,也没有恢复联社活动,更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我们希望这些县市要有紧迫感,要尽快把联社恢复起来。不能怨天忧人,等待观望,只要是合法、合理,对发展集体经济有好处的事,都要努力去做。
省联社提出的“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强化服务功能”的联社改革方向,实际上是突出联社的“经济性”和“服务性”,已付诸于各级联社的实践。对那些改革起步较早的联社,应把办实体从抓数量转移到注重提高经济效益上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企业服务上来。目前省联社兴办了一批独资、合资企业,联社资产从1983年的8000万元增长到1994年的6亿多元.12年间累计创利税8.91亿元,累计拨付各级联社经费2190.5万元、退休职工生活补助费1370万元、救灾补助820.6万元、教育经费184万元、新产品开发试制费828万元,不仅联社实力增强,互助合作功能也得到充分发挥。杭州、嘉兴、金华、绍兴、余姚、兰溪等一批联社也按照这条路子进行了改革,取得显著效果。那些改革起步较晚、家底薄、基础差的联社,也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艰苦创业几年,力争在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上有所改变。(摘自叶荣宝同志在浙江省联社二届七次理事会议上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