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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是公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
发行时间:1995-10-20
网站编辑:石向欣
来源:研究所

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

是公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

石向欣

我们在探索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目前大部分集体企业都在清理资产、界定产权,但界定本身不是目的,关键是如何建立财产的保值、增值形式。从性质上来讲,目前集体企业的财产,不能说不清楚,集体企业的财产就是一定范围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应该说非常清楚。由此可见,清理资产绝不仅仅是为了搞清家底,而是要通过清理界定,更好地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集体企业的资产,实际上存在着另外一种意义上的不清楚,主要表现在企业的存量资产的最终归属上。现在集体企业也在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首先要明确谁是企业资产的原始出资人?如何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和权利?应该说,在这方面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是不一样的。国有企业存量资产中国有资产起主导作用,而集体企业存量资产,归根到底是企业的劳动者没有即时分配的劳动成果,以物质状态或货币状态在企业的积存,劳动者对这部分企业资产形成的贡献大小,实际上是存在很大差别的,但现在一概采取共同占有的方式,掩盖了劳动者在劳动质量和数量上的差别;劳动者在分配中,也只依据“现实表现”,基本上与以前的劳动贡献不相联系,因此,传统体制下这种共同共有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对它最初的出资人——劳动者来说,具有在数量上很模糊的特点。企业发展的实践越来越表明,仅仅靠共同共有这种资产占有方式来维系职工与企业间的关系,存在着很大的弊病。

(一)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公平。共同共有抹杀了劳动者在提供企业剩余产品时贡献上的差别,在分享这部分成果时,客观上难以避免不劳动或少劳动的人,占有多劳动人的剩余产品的现象,必然造成企业产生事实上的不公平,这也是企业大锅饭“破而难除”的深刻体制根源。概括起来,这种不公平,突出表现在一是企业存量资产不清楚,难以避免少数人凭借权力,无偿占有以共同共有方式存在的企业资产,而“先富起来”。二是企业的劳动者是在经常变化和流动的,劳动者一旦调离企业,便与自己通过辛勤劳动在企业形成的积累变得毫无关系。对于一个自己不满意的企业,摆在职工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放弃以前的劳动成果,调离企业;要么是在企业凑合混下去,这显然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也不利于通过人才的合理配置,达到促进优势企业发展,鞭策落后企业来改变面貌的目的。三是新进入企业的劳动者虽然未参与以前成果的创造,却实际上在享受现成的劳动成果,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而也是毫无道理的。四是劳动者在不同劳动时期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也是不同的,劳动者在劳动能力强的时候,不能及时足额补偿劳动消耗,多提取一部分劳动积累;而在他年老生病或企业发生亏损、倒闭时,却要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这也正是一部分早年曾实行过统负盈亏,如今陷入困境的老集体企业中,职工怨声载道的原因。

(二)客观上导致效率低下。《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个人收入分配要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然而如果多劳动的人,得不到相应的承认和补偿,必须会极大地挫伤这部分人的积极性。这样一来,不仅谈不上公平,企业效率低也就在所难免的了。

(三)集体企业难以摆脱“二国营”模式的困扰。近些年来,集体企业虽已进行了自负盈亏,还权于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但是长期存在的“二国营”模式没有从根本上破除。其根本原因,就是未触动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如果不改革传统的共同共有的资产占有方式,集体企业难以摆脱“二国营”模式的困扰。

综上所述,传统的共同共有的资产占有方式,客观上存在着不公平,不仅难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而且事实上还养懒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共同富裕仅仅是一个良好的愿望。

笔者认为,在集体企业中要率先推行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的资产占有方式。即对企业历史积累实行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即大部分资产实行共同共有,把比较清楚的资产划出一部分,实行按份共有);而将企业新增资产,按劳动者的贡献大小,以价值形式按份记入个人名下,作为劳动分配以及企业终止时清算的依据,在价值上按份共有,在实物上共同共有。职工在调离企业时,可以将这部分资产带入新企业,但不能用于个人消费,职工死亡,可以由合法继承人继承。目前许多集体企业正在试行的股份合作制,即包含了这种思想,并已经取得了初步效果。这对于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集体企业产权模糊不清的状况,杜绝一部分人无偿占有另一部分人劳动的现象。资产模糊必然带来收益分配的模糊,分不清哪些是资产收益,哪些是劳动收益。把资产还原为活劳动的物化形式,劳动者既参加活劳动创造的现实成果的分配,又参加自己以前物化劳动成果带来的价值的分配,体现了对劳动者劳动的全面承认。

(二)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既保持了公有制的形式,又完善了生产资料的实现方式。一是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资产,坚持共同共有为主,保持了集体资产的完整性。二是存量资产本来就是劳动者创造的,将一部分存量资产划到个人名下,只是作为分配的依据,不仅理所应当,而且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三是将新增资产实行按份共有,有利于克服企业的短期行为。按份拥有资产,透明度高。影响到职工长远利益的分配,职工自然会首先站出来反对。

(三)既保持了公有财产的完整性,又有利于从根本上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从在价值上按份共有与在实物上共同共有相结合,既保持了公有财产的完整性,又将劳动者的劳动与其成果一一资产,紧密联系起来,企业的财产关系清楚而直接,劳动者在企业的利益,看得见,摸得着,出于对自己劳动成果的关心,劳动者也会切实关心企业的经营,其积极性、创造性必将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公平效率都在企业得到了较好的结合和体现。

(四)有利于防止和纠正集体资产流失。现在一些集体企业资产被平调,职工漠不关心;有些转成国营,职工还很高兴;特别是各种浪费和化公为私的现象,屡禁不止。从根子上来说,这些都是由于企业资产与职工联系不紧密,用职工的话说,名义上“公有”实际上是“空有”。实行按份共有后,职工的劳动在企业资产中占的比例,清清楚楚,发生了平调现象,职工首先就不答应,各种损公肥私的现象,职工也会站出来制止。

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是公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
发行时间:1995-10-20
网站编辑:石向欣
  
来源:研究所

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

是公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

石向欣

我们在探索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目前大部分集体企业都在清理资产、界定产权,但界定本身不是目的,关键是如何建立财产的保值、增值形式。从性质上来讲,目前集体企业的财产,不能说不清楚,集体企业的财产就是一定范围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应该说非常清楚。由此可见,清理资产绝不仅仅是为了搞清家底,而是要通过清理界定,更好地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集体企业的资产,实际上存在着另外一种意义上的不清楚,主要表现在企业的存量资产的最终归属上。现在集体企业也在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首先要明确谁是企业资产的原始出资人?如何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和权利?应该说,在这方面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是不一样的。国有企业存量资产中国有资产起主导作用,而集体企业存量资产,归根到底是企业的劳动者没有即时分配的劳动成果,以物质状态或货币状态在企业的积存,劳动者对这部分企业资产形成的贡献大小,实际上是存在很大差别的,但现在一概采取共同占有的方式,掩盖了劳动者在劳动质量和数量上的差别;劳动者在分配中,也只依据“现实表现”,基本上与以前的劳动贡献不相联系,因此,传统体制下这种共同共有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对它最初的出资人——劳动者来说,具有在数量上很模糊的特点。企业发展的实践越来越表明,仅仅靠共同共有这种资产占有方式来维系职工与企业间的关系,存在着很大的弊病。

(一)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公平。共同共有抹杀了劳动者在提供企业剩余产品时贡献上的差别,在分享这部分成果时,客观上难以避免不劳动或少劳动的人,占有多劳动人的剩余产品的现象,必然造成企业产生事实上的不公平,这也是企业大锅饭“破而难除”的深刻体制根源。概括起来,这种不公平,突出表现在一是企业存量资产不清楚,难以避免少数人凭借权力,无偿占有以共同共有方式存在的企业资产,而“先富起来”。二是企业的劳动者是在经常变化和流动的,劳动者一旦调离企业,便与自己通过辛勤劳动在企业形成的积累变得毫无关系。对于一个自己不满意的企业,摆在职工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放弃以前的劳动成果,调离企业;要么是在企业凑合混下去,这显然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也不利于通过人才的合理配置,达到促进优势企业发展,鞭策落后企业来改变面貌的目的。三是新进入企业的劳动者虽然未参与以前成果的创造,却实际上在享受现成的劳动成果,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而也是毫无道理的。四是劳动者在不同劳动时期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也是不同的,劳动者在劳动能力强的时候,不能及时足额补偿劳动消耗,多提取一部分劳动积累;而在他年老生病或企业发生亏损、倒闭时,却要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这也正是一部分早年曾实行过统负盈亏,如今陷入困境的老集体企业中,职工怨声载道的原因。

(二)客观上导致效率低下。《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个人收入分配要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然而如果多劳动的人,得不到相应的承认和补偿,必须会极大地挫伤这部分人的积极性。这样一来,不仅谈不上公平,企业效率低也就在所难免的了。

(三)集体企业难以摆脱“二国营”模式的困扰。近些年来,集体企业虽已进行了自负盈亏,还权于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但是长期存在的“二国营”模式没有从根本上破除。其根本原因,就是未触动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如果不改革传统的共同共有的资产占有方式,集体企业难以摆脱“二国营”模式的困扰。

综上所述,传统的共同共有的资产占有方式,客观上存在着不公平,不仅难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而且事实上还养懒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共同富裕仅仅是一个良好的愿望。

笔者认为,在集体企业中要率先推行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的资产占有方式。即对企业历史积累实行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即大部分资产实行共同共有,把比较清楚的资产划出一部分,实行按份共有);而将企业新增资产,按劳动者的贡献大小,以价值形式按份记入个人名下,作为劳动分配以及企业终止时清算的依据,在价值上按份共有,在实物上共同共有。职工在调离企业时,可以将这部分资产带入新企业,但不能用于个人消费,职工死亡,可以由合法继承人继承。目前许多集体企业正在试行的股份合作制,即包含了这种思想,并已经取得了初步效果。这对于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集体企业产权模糊不清的状况,杜绝一部分人无偿占有另一部分人劳动的现象。资产模糊必然带来收益分配的模糊,分不清哪些是资产收益,哪些是劳动收益。把资产还原为活劳动的物化形式,劳动者既参加活劳动创造的现实成果的分配,又参加自己以前物化劳动成果带来的价值的分配,体现了对劳动者劳动的全面承认。

(二)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既保持了公有制的形式,又完善了生产资料的实现方式。一是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资产,坚持共同共有为主,保持了集体资产的完整性。二是存量资产本来就是劳动者创造的,将一部分存量资产划到个人名下,只是作为分配的依据,不仅理所应当,而且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三是将新增资产实行按份共有,有利于克服企业的短期行为。按份拥有资产,透明度高。影响到职工长远利益的分配,职工自然会首先站出来反对。

(三)既保持了公有财产的完整性,又有利于从根本上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从在价值上按份共有与在实物上共同共有相结合,既保持了公有财产的完整性,又将劳动者的劳动与其成果一一资产,紧密联系起来,企业的财产关系清楚而直接,劳动者在企业的利益,看得见,摸得着,出于对自己劳动成果的关心,劳动者也会切实关心企业的经营,其积极性、创造性必将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公平效率都在企业得到了较好的结合和体现。

(四)有利于防止和纠正集体资产流失。现在一些集体企业资产被平调,职工漠不关心;有些转成国营,职工还很高兴;特别是各种浪费和化公为私的现象,屡禁不止。从根子上来说,这些都是由于企业资产与职工联系不紧密,用职工的话说,名义上“公有”实际上是“空有”。实行按份共有后,职工的劳动在企业资产中占的比例,清清楚楚,发生了平调现象,职工首先就不答应,各种损公肥私的现象,职工也会站出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