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讲话
勇于探索 深化改革
积极推进轻工集体经济发展
——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于 珍
一、一年多来的工作回顾
1993年7月总社四届三次理事会议以来,总社和各级联社在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工作方针,按照总社四届三次理事会确定的任务,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集体企业改革,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稳定联社机构,加快联社改革等方面,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克服许多困难,积极地、创造性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着手研究解决集体资产流失问题,以维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一是初步搞清了家底。到1992年底,全国轻工集体经济存量资产1816亿元,联社资产122亿元。据四川、内蒙古、山西、山东、江西、湖南、广西、浙江、上海、新疆、成都、广州12个省市不完全统计,从1986年到1993年底,集体资财流失大约17.3亿元。据估算,全国轻工集体资财流失大约30多亿元。二是总社通过对50多个集体资产流失典型案例剖析,找出了流失的原因,研究了防止流失的办法,增强了联社和企业对资产的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写出了《关于轻工集体资产流失情况及其解决意见》的报告,受到了国家经贸委的重视,促进经贸委加快研究制定有关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二)扩大推行股份合作制,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有了新的进展。轻工集体企业早在1985年就试行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制度改革,这是一项富有创造性的工作。总会、总社在总结各地股份合作制试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轻工集体企业扩大推行股份合作制的意见》,并组织有关联社开展“轻工集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软课题研究。总的来看,以实行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制度改革,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其中沿海地区如浙江、江苏等省改革进展较快。(三)经过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实行新税制后有关集体经济政策问题,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大家反映较多的集体企业缴纳“两金”问题,我们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作了反映,并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领导同志已对此给予高度重视,相信不久会得到妥善地解决。(四)在轻工主管部门机构改革中,稳定了联社机构,加快了联社改革步伐。
二、一九九五年工作安排
1995年总社和各级联社的任务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动员轻工集体经济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在新形势下明确任务,抓住机遇,勇于探索,深化改革,积极推进轻工集体经济发展,加强联社建设,充分发挥联社的作用,更好地完成1990年和“八五”计划的各项任务。具体来讲,就是:(一)继续深入贯彻《集体企业条例》。《条例》是我们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生产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维护集体企业权益的有力武器。两年来的贯彻实施证明,集体企业在建立新的企业制度、处理财产纠纷、民主管理、争取国家或地方的扶持发展政策等方面,运行《条例》的法律规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推进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制度改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搞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从轻工行业中小企业多、集体企业多的实际出发,我们在搞好国有轻工企业改革试点的同时,也要积极推进以实行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集体企业的制度改革。股份合作制在我们轻工集体企业中,已经过了十年的试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践证明,它具有产权明晰、利益直接、机制灵活、适应范围广的特点,适合我国现阶段相当多数集体企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有效途径。股份合作制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明晰、责权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等主要特征,因此我们把它作为轻工集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抓好。集体企业制度改革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对经济效益好、规模大、条件比较成熟的企业可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形成规模经济,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目前“小穷亏”企业比重很大,是改革和发展的难点,必须下功夫,更需要因厂制宜,一厂一策,探索改革新路。对一部分集体企业可恢复为合作制企业或改为合伙企业。对于一些微利、贫困企业可以兼并、联合、公有民营等形式进行改组。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企业可以采取解体重组、拍卖、依法破产、分块搞活、产业转移等多种途径,促其整体或局部活起来,盘活存量资产,发挥效益,为企业和职工寻求一条生存发展的路子。在企业制度改革中,要十分注意把改制同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结合起来;把改制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结合起来;把改制同强化管理,推动技术进步结合起来,以提高轻工业集体企业的素质和效益。(三)加快集体企业清理资产、界定产权工作,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是防止资产流失的关键。为适应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并与国有资产的清理界定工作同步,我们要求力争在95年基本完成轻工集体企业和各级联社的资财清理和界定工作。我们还要强调在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流失的同时,也要注意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正当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国有资产量化到集体或个人。(四)针对联社建设和联社工作发展不平衡,今年要进一步搞好联社建设,突出联社的“经济性”和“服务性”。对那些改革起步较早的联社,应把办实体从抓数量转移到注重提高经济效益上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基层联社和企业服务上来。那些改革起步较晚、家底薄、基础差的联社,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上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