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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置问题
发行时间:1995-02-20
网站编辑:刘刚
来源:研究所

关于集体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置问题

刘  刚

如何处置集体企业的存量资产,是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一个难点。如果不正确解决这个难点,就会影响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因此,积极探索处置企业存量资产的良策,攻克这一难点,就成为推行股份合作制的重要课题。

一、企业存量资产要不要“量化”

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存量资产要不要“量化”到职工个人,存在着很多争论,有的主张“量化”,有的则不主张“量化”。我认为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将企业一部分存量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是对企业产权制度的重大改革,势在必行。多年来,在“左”的思想影响下,不顾生产力发展的状况,盲目扩大集体所有制范围,一味追求提高集体企业公有化程度,使集体企业基本上成为单一的集体所有制形式。这种单一的集体所有制形式,从根本上排除了职工个人占有权,在经济上割断了同企业的紧密联系。它的最大弊端,产权主体不明晰,集体资产名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际上对职工来说是虚有,不能促使职工关心企业的兴衰,关心企业资产的增值。因此,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必须改革企业的产权制度,在发动职工投资入股的同时,将企业存量资产的一部分“量化”到职工个人,使企业产权明晰化。集体企业将一部分存量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的好处是:

1.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激发职工的主人翁精神。集体企业将一部分存量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后,职工真正成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企业同职工就结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联系。职工作为企业的股东,同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以主人翁的态度关注企业经营,重视企业经济效益,关心企业资产的增值,使集体企业发展具有内在的推动力。

2.有利于提高职工个人股在企业股金总额的比重。目前在实行股份合作制的集体工业企业中,职工个人股占的比重比较低,一般只占10-20%,使推行股份合作制难以奏效。为了使职工关心企业兴衰和成败,使企业真正成为“利益共同体”,必须提高职工个人股的比重。但是,目前由于职工收入还比较低,投资入股的承担能力有限,单靠职工个人股金难以达到有效的数量。这就需要将企业一部分存量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才能逐步把职工个人股的比重提高到50%左右。

3.有利于向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各类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吸收职工投资入股,将企业一部分存量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使企业产权明晰化,就为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

二、企业存量资产如何“量化”

《民法通则》规定:“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集体企业共同所有的存量资产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共同共有。其产权不可分割,实行共同所有,由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一部分按份共有。实行按份共有,职工对企业的共有财产享有所有权,股权归个人所有,由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

集体企业的存量资产实行按份共有,宜通过实划来实现。当前一些股份制的试点企业,为了调动职工积极性,一方面动员职工投资入股,一方面将企业历年积累形成的资产划出一部分“量化”到职工个人名下,作为分红的依据,其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这种“虚划”,仍未解决企业存量资产产权不明晰的问题,不能改变企业产权模糊不清的状况。而“实划”则是将企业一部分存量资产划给职工个人所有,职工不仅享有资产的收益权,而且也享有资产的所有权,可以彻底改革企业的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归属,克服企业产权模糊的弊端,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

有人认为,将企业存量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就是搞“私有化”。这种看法不妥。(1)集体企业的资产归劳动群众共同所有,把集体共有的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实行按份共有,只是改变了集体资产共有的实现形式,并没有改变共有的性质。(2)集体企业的公共积累是职工劳动创造的.其所有权本来属于他们,把本来属于职工所有的资产返还给职工个人,完全是一种合理合法的行为。(3)以股份形式划归职工的一份资产,其所有权虽然属于职工个人,但这部分资产的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仍然归集体企业,实行“个人所有,集体经营”,因而企业的性质并没有改变,仍然属于集体经济。因此,推行股份合作制,对企业存量资产实施实划,并不是搞“私有化”,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进行。

三、企业要不要保留一定的公共积累

目前有入主张,集体企业存量资产要全部“量化”到职工个人,以消灭“无主财产”。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我不赞成将企业存量资产全部“量化”到职工个人,理由是:(1)集体企业的资产,有一部分是由国家减免税及税前还贷形成的,由国家实施这些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只能归企业集体所有,而不能划归职工个人所有。(2)企业的存量资产不仅是现有职工创造的,也是过去职工创造的,把企业存量资产全部“量化”给现有职工个人,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会造成新的不公平。一般说,企业的存量资产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资产作为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一部分资产以股份形成“量化”到职工个人。这样,在集体企业中才能形成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相结合的产权制度,这种产权制度,既能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又能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在集体企业中,保留一部分公共积累是不可缺少的。一是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企业保留一定的公共积累,才能为集体经济的发展奠定物质基础。二是集体企业保留一定的公共积累,才能与合伙企业划清界限。如果取消公共积累,集体企业可能蜕变为合伙企业。当然,在集体企业中公共积累也不宜过多,当公共积累资金已占到企业资产的50%时,可不再提公积金。

从全国各地推行股份合作制的实践经验来看,今后集体企业在产权制度上,很可能是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同时并存,混合增长。我们要充分认识集体企业产权结构的这种发展趋势,在推行股份合作制的实践中,既要实行按份共有,确立职工个人所有权,又要坚持共同共有,保留一定的公共积累,把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结合起来,这是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

关于集体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置问题
发行时间:1995-02-20
网站编辑:刘刚
  
来源:研究所

关于集体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置问题

刘  刚

如何处置集体企业的存量资产,是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一个难点。如果不正确解决这个难点,就会影响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因此,积极探索处置企业存量资产的良策,攻克这一难点,就成为推行股份合作制的重要课题。

一、企业存量资产要不要“量化”

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存量资产要不要“量化”到职工个人,存在着很多争论,有的主张“量化”,有的则不主张“量化”。我认为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将企业一部分存量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是对企业产权制度的重大改革,势在必行。多年来,在“左”的思想影响下,不顾生产力发展的状况,盲目扩大集体所有制范围,一味追求提高集体企业公有化程度,使集体企业基本上成为单一的集体所有制形式。这种单一的集体所有制形式,从根本上排除了职工个人占有权,在经济上割断了同企业的紧密联系。它的最大弊端,产权主体不明晰,集体资产名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际上对职工来说是虚有,不能促使职工关心企业的兴衰,关心企业资产的增值。因此,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必须改革企业的产权制度,在发动职工投资入股的同时,将企业存量资产的一部分“量化”到职工个人,使企业产权明晰化。集体企业将一部分存量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的好处是:

1.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激发职工的主人翁精神。集体企业将一部分存量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后,职工真正成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企业同职工就结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联系。职工作为企业的股东,同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以主人翁的态度关注企业经营,重视企业经济效益,关心企业资产的增值,使集体企业发展具有内在的推动力。

2.有利于提高职工个人股在企业股金总额的比重。目前在实行股份合作制的集体工业企业中,职工个人股占的比重比较低,一般只占10-20%,使推行股份合作制难以奏效。为了使职工关心企业兴衰和成败,使企业真正成为“利益共同体”,必须提高职工个人股的比重。但是,目前由于职工收入还比较低,投资入股的承担能力有限,单靠职工个人股金难以达到有效的数量。这就需要将企业一部分存量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才能逐步把职工个人股的比重提高到50%左右。

3.有利于向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各类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吸收职工投资入股,将企业一部分存量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使企业产权明晰化,就为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

二、企业存量资产如何“量化”

《民法通则》规定:“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集体企业共同所有的存量资产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共同共有。其产权不可分割,实行共同所有,由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一部分按份共有。实行按份共有,职工对企业的共有财产享有所有权,股权归个人所有,由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

集体企业的存量资产实行按份共有,宜通过实划来实现。当前一些股份制的试点企业,为了调动职工积极性,一方面动员职工投资入股,一方面将企业历年积累形成的资产划出一部分“量化”到职工个人名下,作为分红的依据,其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这种“虚划”,仍未解决企业存量资产产权不明晰的问题,不能改变企业产权模糊不清的状况。而“实划”则是将企业一部分存量资产划给职工个人所有,职工不仅享有资产的收益权,而且也享有资产的所有权,可以彻底改革企业的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归属,克服企业产权模糊的弊端,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

有人认为,将企业存量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就是搞“私有化”。这种看法不妥。(1)集体企业的资产归劳动群众共同所有,把集体共有的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实行按份共有,只是改变了集体资产共有的实现形式,并没有改变共有的性质。(2)集体企业的公共积累是职工劳动创造的.其所有权本来属于他们,把本来属于职工所有的资产返还给职工个人,完全是一种合理合法的行为。(3)以股份形式划归职工的一份资产,其所有权虽然属于职工个人,但这部分资产的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仍然归集体企业,实行“个人所有,集体经营”,因而企业的性质并没有改变,仍然属于集体经济。因此,推行股份合作制,对企业存量资产实施实划,并不是搞“私有化”,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进行。

三、企业要不要保留一定的公共积累

目前有入主张,集体企业存量资产要全部“量化”到职工个人,以消灭“无主财产”。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我不赞成将企业存量资产全部“量化”到职工个人,理由是:(1)集体企业的资产,有一部分是由国家减免税及税前还贷形成的,由国家实施这些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只能归企业集体所有,而不能划归职工个人所有。(2)企业的存量资产不仅是现有职工创造的,也是过去职工创造的,把企业存量资产全部“量化”给现有职工个人,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会造成新的不公平。一般说,企业的存量资产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资产作为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一部分资产以股份形成“量化”到职工个人。这样,在集体企业中才能形成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相结合的产权制度,这种产权制度,既能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又能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在集体企业中,保留一部分公共积累是不可缺少的。一是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企业保留一定的公共积累,才能为集体经济的发展奠定物质基础。二是集体企业保留一定的公共积累,才能与合伙企业划清界限。如果取消公共积累,集体企业可能蜕变为合伙企业。当然,在集体企业中公共积累也不宜过多,当公共积累资金已占到企业资产的50%时,可不再提公积金。

从全国各地推行股份合作制的实践经验来看,今后集体企业在产权制度上,很可能是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同时并存,混合增长。我们要充分认识集体企业产权结构的这种发展趋势,在推行股份合作制的实践中,既要实行按份共有,确立职工个人所有权,又要坚持共同共有,保留一定的公共积累,把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结合起来,这是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