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开放活小企业
重视中小企业㈠的改革与发展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 陈清泰
党的十五大以来中小企业改革明显加快,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放开搞活小企业是一
项政策性特别强的工作,从思想认识到政策掌握都必须统一到中央已经确定的方针、政
策上来,针对当前改革进展的情况,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研究和掌握:
一、核心是转换经营机制
小企业的改制,就是从提高市场竞争力出发,选择适当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通过对
传统企业组织制度、领导体制和规章制度的改革,实现政企分开,使企业走向市场,让企
业自负盈亏,达到转换经营机制的目的。
因此,企业改革的重点是要真正转换经营机制,切不可本末倒置,把选择企业组织形
式作为目的,而忽略了转换机制的本质。转换机制重要的是看是否实现了政企分开,真正
建立起自负盈亏机制;是否依照市场规则运行,形成优胜劣汰机制;是否建立了筛选管理
者、制止错误决策的机制;是否真正转变了经济增长方式;也要看是否调动了职工积极性,
加强了企业管理,增强了职工的监督。
二、放开搞活,不是放任自流
究竟“放”什么?还要不要“管”?“管”什么?所谓“放小”,是将企业从政府计划管理体制的笼子里放出来,进入市场经济的大天地。
一是放开改制形式,让国有小企业灵活选择与其生产力发展状况、职工认同程度和
市场竞争要求相适应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生产的业务内容;二是放开国有小企业
存量资产的流动与重组,引导国有小企业存量资产通过兼并、联合、破产等形式向高效益
的领域转移;三是放掉旧体制下政府对国有小企业不适当的行政干预职能和所承担的无
限责任;四是下放人事管理权限,允许企业根据自身的财产组织形式确定企业领导人员的
选聘方式。
在坚持“放开”的同时,政府的所有者职能和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同时要加强,放开后
企业必须承担自负盈亏的责任;政府作为所有者要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政府作为
社会经济管理者,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对小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政策调控,同时
要加强为小企业的服务。“放开”是手段,使企业走向市场是目的。“放开”不是放弃国有小
企业不要,也不是放任自流、“一放了之”,而是通过“放开”,使国有小企业真正成为“四
自”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无序的放,达不到搞活的目的;一哄而起的放,必然造成
难以收拾的后果。
三、推动存量资产的流动与重组,要区别流动与流失
放活小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通过资产存量的重组实现结构调整,提高经济运行效
率。流动确实可能会造成流失,这是我们必须防范的。
比如不评估或人为低估资产、国有资产无偿量化到个人、出售和转让收入没有用于
再投入等,都会使国有资产在流动中发生流失。但是另一方面,我们要正确判断和区别流
动和流失,要注意和澄清有关政策,正常合理的流动,不应看成流失;过高的评估,也不等
于国有资产增值;企业在改制的过程中,对老职工的养老支出等应该允许有合理的扣除。
产权流动是一种买卖行为,价格要由买方竞价或买卖双方议定的价格来决定。当然,
如果评估合理的话,这是一个重要的参考,
另外,在考虑资产出售价格时,政府必须同时考虑收购后有多少再投入;收购之后,能
保住多少就业岗位。
四、改制有多种形式,不能强求一种模式,不能一刀切
推进小企业改革要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职工的认同程度和社会承受能力,以走向
市场、提高对市场适应能力为原则,因地制宜,因行业制宜,因企业制宜选择企业改制形
式。各地都有自己的经验,在这方面要警惕刮风。有的同志在强调某一种形式很好的时候,
往往以一种形式代替其他形式,这是不合适的。关于这一点,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同志一
再告诫我们,要以三个有利于为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合适的改制形式,不要一哄而
起,不要一刀切,不要强制推行一种模式。
很多地方认为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群众的创造,比较适合目前国内小企业生产力的
发展水平,把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改制形式来选择。但是,对股份合作制也不
要看作“一股就灵”。为保持它的“合作”性质,应注意三个问题:(1)在推行中要尽可能在资产构成中保留一块公共积累,也就是有一块共同共有的部分,这在转制改制过程中可以
做到的。(2)在构造股权结构的时候,要注意对大股和小股的差额有所限制,如果差别过
大,就破坏了合作的性质,一部分人就会感到他是给别人打工。(3)在股东的权利上要实行
一人一票,而非一股一票制。
五、企业改制以后,关键的问题是要自负盈亏
什么是自负盈亏?对于参股的职工来说,就是在盈利的时候,可以分红;亏损的时候不
能分红;破产的时候,包括职工在内的各个出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就一无所获,全军覆
没。这就是自负盈亏。如果企业改制后,职工仍不能承担风险,还等着吃国家的大锅饭,那
么改制的作用就不能最终发挥。小企业和大企业不同,每个职工工作的优劣和企业效益
的关联更加密切。
比如实行股份合作制,职工把自家多年的积蓄和财产都压到了企业身上,企业兴旺,
职工的收入增加;企业垮台,职工的损失惨重。这种不可摆脱的风险责任对建立新机制
会起重要作用。这会使每一位职工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参与意识,也会
加强职工对企业的监督。如果这种新的机制不能形成,那么企业就很容易被少数人所操
纵和控制,企业的风险就很大。如何规范新的企业领导体制、组织制度,形成必要的制衡机
制,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重要工作。
六、落实债务责任,注意原始积累
在改制过程中,一定要落实债务责任,做到手续完备,具有法律效力。企业资产中不只
有国家投入的资本金(所有者权益),还有国有银行的债权。因此转制中必须循规蹈矩,落
实债务责任,防止债务脱空。当地政府切不可与企业一道慷国家之慨,逃银行之债。
目前,小企业并没有完成原始积累,绝大多数负债率过高。有的承包者、租赁方注入部
分资金,有的通过兼并减少部分债务,有的通过嫁接,联合增加了投入,一部分有条件的企
业,职工增量参股扩大了积累。如此等等,都是小企业增资减债的重要形式。
在转制后,要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不宜把工资福利水平提得过高或过多的
分红。要千方百计增加原始积累,把底子做厚。另外,有些地方把国有权益卖掉,由政府
的某一个机构把资金收回,或是作为财政信贷再贷给企业,这种做法不是一个好办法。通
过各种办法,企业有一些投入,国家又将资产抽走,对企业来说没有形成新增量,企业如何
改造?这样做在政府上没问题,可以做,但哪种办法效果更好,对企业长远发展更有利,则
需要研究好,掌握好。
七、要强调“三改一加强”,不存在“一股就灵” ·
企业改革是对生产关系的调整,改革对搞好国有企业起着方向性、根本性的作用,是
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的重要基础。但改革并不能代替一切。国有企业的问题是多方面的,
积蓄日久,成因复杂,解决问题要靠“三改一加强”,针对具体问题,综合治理。企业有机制
问题,要靠改革生产关系来解决:有结构问题,要靠调整来解决,有发展问题,要靠投入
和改造来解决,有负担问题,要以企业为主,通过多方消化来解决;有管理伺珏,要靠改进
和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和经营效率采解决。因此,搞好国有企业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
作,从来就不存在什么“一股就灵”。现在有些地方把精力过分集中于卖国有中小企业,认
为只要卖出去,就一了百了,带有很大盲目性。事实证明,所谓“一股就灵”、“一卖就灵”
和过去“一包就灵”同样是脱离实际的,提法是片面的,做法是有害的。
八、发展社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必要的环境
小企业势单力薄,处于弱者地位,在政企分开之后,政府应着力培育社会服务体系,为
中小企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重要的是:(1)获取信息的途径‘(2嫩术和管理的培
训;(3)实用技术和新产品的来源;(4)融通资金的渠道和方式;(5)购、销物流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