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正确理解和贯彻中央“抓大”方针
最近一位领导同志指出,要全面正确理解和贯彻中央“抓大”方针。
一、抓大要立足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全局
国家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提高国有经济的质量和控制力,就必须结合国有企业的
战略性改组和调整国有经济布局,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
域中的大企业、大集团。因此,所谓“大企业”是相对于国民经济这个全局而言,所谓“抓
大”,是相对搞好整个国有经济这个全局而言。只有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
全局出发,“抓大”才有意义,“抓大”才能有成效。
二、“抓大”要靠市场机制,注意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政府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从出资者职能出发,利用行政手段,打破原有条
块分割体制,促进大企业强强联合,是“抓大”的一种积极尝试,搞得好,可以大大减少存量资产重组的成本和时间。采取这种办法必须深入调查研究,进行详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
证,科学民主地决策。充分尊重企业在结构调整中的主体地位,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自愿
联合、改组,自我发展壮大。长虹、华源等一大批企业的实践证明,以资本为纽带,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兼并、重组,是行之有效的“抓大”的重要手段,政府要在这方面下大力气,为企业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抓大”要正确把握其内涵
一般情况下,看一个企业大小,主要看销售收入、资产规模。但在理解中央“抓大”方针时,就不能只看这一条,更重要的是看是否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技术开发实力,形成规模经
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尤其是强强联合,还要注意使联合前的各个企业的优势,能
通过联合实现互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如果在“抓大”中只追
求单个企业的销售收入、资产规模,就容易把几个企业简单叠加。“归大堆”,这不是真正的
“抓大”。这样的“大企业”实力没有增强,即使进入世界500强,也没有实质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