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体经济管理
建立全市集体经济统一指导机构专题座谈会纪要
今年1月4日,上海市集体工业经济研究会写信给陈良宇常务副市长,提出建立全
市集体经济指导机构的具体建议。为推动这一指导机构早日建成,并尽可能使其切合实
际,符合集体企业的利益,上海市集体工业经济研究会、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于2
月13日联合召开了“建立上海市集体经济统一指导机构专题座谈会”。来自宝钢集团、华
东电管局、上海市区县工业管理局、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纺
织、医药、邮电、船舶、电力、服装及黄浦、静安、闸北、嘉定、浦东新区等中央在沪集体企业、市属集体企业和区属集体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与部分集体企业代表共30余人,就建
立全市统一指导机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一、要不要建立全市集体经济统一指导机构
对这一问题与会同志认识一致,强烈呼吁尽早建立上海集体经济统一指导机构。党
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城镇集体经济在各个部门、各个领域都有很大发展,但至今没有
一个全市性的、能统一协调、有效领导的管理机构,出现了政出多门的局面。近几年,政府
机构改革,各市、区集体企业管理机构,有的撤销,有的则撒手不管。许多同志说,现在上
海城镇集体企业可谓“子孙满堂,没有爹娘”。由于管理断层,城镇集体企业“上朝无门,奏
本无路”。这是城镇集体企业面临诸多困难而又难以解决的主要原因,严重影响了集体经
济发展。
与会同志提出,1992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52条规定:“市(含县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城
镇集体企业的指导部门。”党的十五大报告又强调“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各种形式集体
经济的发展”。为了落实国务院的规定,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建立全市集体经济统一的
指导机构,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建立怎样的指导机构
与会同志对建立怎样的全市集体经济统一的指导机构,提出了三种意见。
(一)建立上海市集体经济指导委员会。该机构要有一定的权威性,要有一位副市长
分管,由政府有关成员组成。
(二)建立上海市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有的同志认为,集体经济涉及的面比较广,为
避免新建立的机构同现有政府部门管理权限撞车,宜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集体资产
是集体经济的基础,抓住集体资产管理,就抓住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的牛鼻绳。
(三)建立上海市中小企业指导委员会。有的同志认为,按所有制建立机构,已不适应
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趋势。今后随着混合经济形式的发展,企业将从过去按所有制分类
管理逐步转向按企业规模分类管理。因此,要参照国际的做法,建立中小企业指导委员会。
也有同志认为这一观点不妥。由于国外资本主义国家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企业只需按
规模分类管理,是适应他们的实际的;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主体,为巩固公
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加强对公有制经济,包括集体经济的指导和管理,不应照搬国外的
做法。
三、怎样建立统一的指导机构
与会大多数同志认为,这一机构应该单独成立,不宜与国资管理部门放在一起。因为
国有和集体是两种不同的公有制形式,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是国家,比较单纯,而集体资产
的所有者是不同范围内的劳动群众,构成比较复杂。因此,在管理和指导上差别很大,无
法统一。过去,我们在管理集体经济时往往忽视这些差别,“参照执行”国有经济的管理办
法,造成集体企业异化为“二全民”,这一教训应当汲取。
也有同志提出,目前政府机构正在改革,压缩编制,是否可以参照浦东新区的办法,体
改办、国资办、集资办三套机构、三块牌子、一套班子,便于操作,以利于统一指导机构早日建立和运转。
也有同志提出,参照国外对合作企业的管理,由政府牵头,建立类似目前联社这样的
组织,把这一机构办成全市性的群众性联合组织。
四、指导机构的职能是什么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新建立的集体经济统一指导机构,它的基本职能是:“指导、维
·护、协调、服务”。指导,即制定有关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在政策上指导;维护,即维护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即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服务,即为集体企业提供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有同志提出,集体经济不仅要建立管理体系,还要建立服务体系,成立若干了服务中
心,例如集体企业的法律中心,人才中心,融资中心等,扎扎实实开展服务,以保障集体经
济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