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经贸委提出减轻企业负担的“十个严禁”
国家经贸委最近提出,国家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特别要做到“十个严禁”。
“十个严禁”是: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在企业搞未经合法批准的任何形式的集资活动;严禁不按规
定程序执法的乱罚行为;严禁向企业的各种摊派及索要赞助,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严
禁利用职权向企业强购紧俏产品或强制企业购买指定产品,强制接受指定服务,从中牟
利;严禁将职权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通过所办中介组织向企业进行收费或
不交费不办事;严禁将应向企业自愿进行的咨询、顾问、信息、检测、商业性保险等服务项
目变为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严禁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各类收费培训班、学术研讨、技术
考核、评比检查、参加比赛、出席会议等;严禁强行向企业拉广告、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等;严禁享受企业职工福利、搭车旅游、组团出国和到企业报销机关、个人费用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