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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正式颁布有关“规定”促进本市小企业发展
上海市政府最近召开了促进小企业发展工作会议,会上颁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
促进本市小企业发展的决定》和《关于促进本市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副书
记、常务副市长陈良宇在会上要求全市各有关方面抓住机遇,积极行动,通力协作,狠抓
落实,充分发挥政策的集聚效应,努力开创小企业发展新局面。
这次出台的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打破所有制、部门和
行业界限,跳出单纯减税让利的框框,着眼于解决影响和制约小企业发展的深层次的体
制、机制问题,着重创造有利于小企业快速发展和成长的制度环境。政策兼顾新老、顾及
点面,把金融支持和社会化服务作为整个政策体系的两大支柱,重点支持科技创业型、吸
纳下岗失业人员的都市型工业、社区服务型这三类小型企业的发展。
为了加强对小企业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本市将建立由政府协调服务、社会
公共服务和社会中介服务三个层面的服务体系。为此,本市将组建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
展协调办公室和两个市小企业服务中心,协调办公室负责全市小企业发展的指导、协调
和政策的制定;服务中心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同时联通区县、行业和社会各类服务机构,共
同构成全市小企业服务的网络,
陈良宇在会上强调指出,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
地位和作用;小企业具有经营机制活,分工协作专业化水平高,技术创新强等优势,小企
业是上海经济发展中的一支生力军。加快小企业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有
利于增加就业机会,有利于调整和改善所有制结构,有利于推动技术创新,加快小企业发
展是上海跨世纪发展中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陈良宇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地抓好政策
的落实,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执行小企业政策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本刊第六期将刊登会上颁布的《决定》和《意见》,供广大读者学习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