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工业小企业发展对策探讨
上海市区县工业局副局长 梅建政
小企业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为了促进小企
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对目前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对
策,进行一番梳理和研究。
一、上海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上海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可以从小企业自身内部和外部环境两方面进行
分析。从小企业自身内部来看,主要存在如下困难和问题:
1.布局分散,企业竞争力不足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本市小企业的布局仍然比较分散。大部分小企业缺乏合理的生
产规模,不能适应大市场要求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许多企业市场信息不灵,企业投入
大量资金,往往生产出来的却是市场低价竞销的商品。同时,企业的晶牌意识淡薄,拥有
名牌和优质产品的企业占的比例很低。此外,上海大多数小企业的营销还停留在传统
的推销阶段;因而面对外省市产品档次的不断提高和三资企业产品特别是国外产品的大
量拥人,以及他们现代营销模式的冲击,本市小企业的竞争力明显不足。
2.从业人员知识结构较差,整体素质不高
虽然在20年的“改革、开放”中,上海小企业也涌现出了不少优秀的企业领导和业务
骨干,有的已经成为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企业家。但是,就大多数企业来说,其经营者的文
化素质普遍不高,经营管理水平也偏低。这在小企业发展的初期,企业处在市场竞争微
弱的宽松环境下面,尚可勉强支撑。而面对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这些经营者显然是难
以适应的。从企业从业人员的来源分析,尤其是郊区乡镇工业的从业人员,一般来说,他
们基本上都是由农民直接转岗而来,文化水平低,与整个快速发展的时代要求有一定距
离。这种从业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对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3.产品结构趋同,调整乏力,企业技术进步滞缓
一个整体经济是由各个地区特色经济组合而成,地区经济之间形成互补,而对各个地
区来说,只有在分工中找准位置,才能发挥自己的优势:而上海的区县工业由于长期接受
城市大工业幅射、配套的原因,也带来了小企业产业结构趋同化的弊端:据了解,在郊区
的10个区县中,将汽车制造业作为支柱产业的就有嘉定、宝山等6个区县。在全市20个
区县中,将电子电器列为支柱产业的有闵行、闸北等13个区县。总之,目前本市小企业行
业结构雷同,低水平重复;布局散乱,缺乏合理有效分工的现象比较严重。各区(县)工业
小企业主要是分布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传统型的行业之中,而进入高科技领域的较少。
小企业产品结构存在着“三多三少”现象,即粗放加工的产品多,深度加工的产品少;低经
济价值的产品多,高附加值的产品少;一般产品多,名优产品少。小企业的经济增长主要
还是依赖大量资金投入,因而很难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
4.综合经济效益偏低,发展后劲不足
与大工业相比较,本市工业小企业数量众多,但平均规模不大;行业涉及面广,但竞
争能力不强;产值增长较快,但经济效益偏低。1997年,曾对郊区工业和城市大工业作
过比较,七大综合指标呈“五低一高”状态。“五低”为:工业经济效益指数低31.58个百
分点,工业产品产销率低1.5个百分点,工业资金利税率低4.09个百分点,工业成本费用
利润率低2.26个百分点,劳动生产率低27个百分点;“一高”为:资产负债率高2.69个
百分点。可见,综合经济效益偏低,导致工业小企业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从小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看,主要存在如下困难和问题:
1.不顺畅的宏观管理体制
当前,上海的工业经济管理体制基本上仍然是计划条件下形成的以条块分割为特征
的部门管理体制,至今尚未形成一个超越部门和所有制界限,按全社会内在分工要求,对
工业小企业发展进行合理规划、扶持、监督和协调的专门管理机构。管理方式也有颇强的
行政管理特征:据调查,一般区县工业小企业都要涉及到本地区内的经委、科委、外经
委、商委、合作联社、教育系统、民政系统、人防系统、工商联、协作办、街道、乡镇等十余个部门分口管理。由于管理机构不统一,管理部门杂而多,导致工业小企业存在政令不统
一,规划难全面,企业无适从的状况;导致一部分国有及集体小企业被管得太死,而大部
分非公有制企业则无人关心和指导;导致政府对小企业的状况和发展趋势缺乏全面掌
握,无法对小企业进行宏观上的规划、引导、协调、监督和扶持。总之,这种机构繁复、职
能交叉、政出多门的管理体制,是不利于上海小企业发展的,必须尽快实施改革。
2.不公平的经济政策环境
我国目前的经济政策主要是依据所有制类型和行业特征来制定的,而不是根据不同
规模的企业所具有的不同行为特征来制定的,在经济政策上经常自觉不自觉地偏好于
大企业。在金融信贷上,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与非国有小企业之间存在着许多不兼容的地
方,一是所有制不兼容,给国有企业贷款出现十笔坏帐,可能没什么大事,而给私营企业贷
款出现一笔坏帐,就可能说不清楚。从而造成国有银行给私营企业贷款心有余悸。二是
规模不兼容。要求国有银行从给大企业做大贷款转到面对千百个小企业,尤如从批发商
变成零售商,这在成本上有不兼容的地方。上海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也制定出台了一
系列的配套政策,但是以非国有经济为主的小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却不能享受国有企业改
革的同等待遇。小企业实施改制、兼并,原企业欠税款不能挂帐免缴滞纳金,欠银行贷款
不能挂帐停息,富余职工下岗不能进再就业中心,企业破产不能享受银行呆帐准备金等
等:显然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面临着不公平的政策环境。
3.不健全的社会服务体系
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也是当前制约工业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瓶颈之一。一方面社
会中介机构大都设立在政府部门,服务对象往往局限于本系统、本部门的小企业;另一方
面中介机构的设立带有浓厚的官办色彩,服务质量的好坏没有同工作人员的利益捆在一
起,因而缺乏主动为企业服务的内在动力。另外,新成立的一些商业性较强的中介公司,
服务收费昂贵,小企业难以承受。社会化服务的落后,也制约了小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4.不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
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制定诸如《中小企业基本法》之类有关保护小企业的法律法
规。现在我国对小企业针对性较强的法律条文,主要是《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乡
镇企业法》。但这两部法规是按照所有制性质和不同组织形式分类立法的,无法对不同
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企业以统一的法规来规范行为。另外,在金融信贷、技术开发、人
才培训以及限制行业垄断等方面,更是缺乏对小企业的扶持、保护的法规,致使小企业的
生存和发展受到诸多方面的制约。
二、加快上海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虽然我们放弃了计划经济,但计划经济的观念却远远没有被大家所摒弃。尽管政府
部门也时常告诫自己千万不要与企业错位,但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政府部门的精英意
识及优越感时常要显露出来,仍有意无意地插手企业具体的经营活动。
遵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在竞争性领域内对企业是不应该讲成份(经济类型,即所有
制)、讲门第(隶属关系)的。不管出身贵贱、门第高低,一律一视同仁,同等享受国民待
遇,使各类企业处在相同的外部环境下公平竞争。对小企业应该实行“市场准人”原则。
对项目的资金投向政府只是加以引导,最终由企业所有者自主决定。政府在这中间可通
过经济杠杆来进行调节。
我们的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培育新企业的出生、扶持“三有”企业的成长上,我们今天支
持一家有前景的小企业实际上是支持一家未来的大企业的开始,而不是把主要精力和资
金投向放在现有老企业解困上面。对老企业来说,关键是要解决企业的转制问题。在激
烈竞争的市场中,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企业的优生劣汰,而决不能菩萨心肠,“大慈大悲,普
渡众生”,不要说我们现在没有财力做到这一点,即使有能力做到,也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和
经济的发展。
鉴于小企业规模小,竞争能力差,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当前政府和社会各界要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才能进一步加快小企业的发展。为此,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加强和改善对小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
当前,加强和改善对小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应从以下四个方面人手:
一是建立和规范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要体现企业公
平税赋、平等竞争的原则,废止现有的一些以所有制和企业属地划线的作法。近期能否考
虑对小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征增值税返回25%;对下岗职工和社会失业人员创办的
小企业适当减免某些税种,并给以一定的税收宽限期;对高新技术小企业,可试行对其利
润再投资部分实行税收抵免政策。
二是增大市、区(县)财政对小企业资金融通的支持力度。首先,应在市、区(县)财政
预算中建立一定规模的小企业贷款风险准备金,以降低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的风险。
其次,设立支持小企业的发展基金,对好的生产和建设项目予以贴息,以引导社会资金流
向小企业。三是提供小企业贷款担保手段。当前小企业面临的困难之一,就是企业的投
融资渠道问题。市、区(县)应设立中小企业风险担保基金,以支持为小企业融资服务的
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解决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专业信用担保具有经济杠杆
作用,可以为国家实现一定的政策意图提供有效的服务。由于对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具有
高风险性,故担保基金的建立和健康运作必须要依托各级政府政策和财力上的源源不断
的支撑,同时,也离不开社会各方与企业的参与和支持。
2.构筑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政府部门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宏观上进行规划、指导、协调、监
督,而对一些具体的操作要让渡给社会服务体系;服务体系是背靠政府、面向企业开展服
务。为确保服务机构工作质量,在服务体系内一定要引进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有的服
务项目甚至还要承担无限责任。构筑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涵盖一切涉及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环境,通过利用社会各类资源,为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咨询、培训、市场、法
律等方面的服务。鉴于当前小企业资金不足、技术开发能力弱、人才缺乏等突出矛盾,
可先从企业信用担保和生产力促进两方面人手。一是建立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切实解
决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二是构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与小企业之间的生
产力转化通道,改善小企业产品结构,增强小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3.建立比较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
用法律法规维护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是世界各国扶持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政府
是通过制定法规、政策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都市型工业的发展,首先将市场制度建立起
来,让市场去引导企业: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只有在按所有制性质和不同组织形式制定的
法规中涉及到了部分小企业,还尚未有一部专为小企业制定的法律法规。据了解,全国
人大法制委会员已把《中小企业促进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并着手开展立法准备工作。
上海应尽快着手准备制定适合本市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小企业发展和保
护条例》,依此确定小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发展小企业的基本方针,
规范小企业的登记管理和财产归属,维护小企业的合法权益,等等。为此,建议在市人大
设立小企业委员会,并加大市府法制机构对中小企业的立法力度。
4.建立统一的小企业管理机构
鉴于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以及小企业固有的特征,必须切实改变
目前行业部门分割的分散管理方式。为此,建议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模式,组建具
有综合协调功能的小企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专司研究、制定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
施,统一对全市小企业进行宏观上的规划、引导、协调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