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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的发展趋势
发行时间:1999-06-20
网站编辑:俞刚
来源:研究所

股份合作制的发展趋势

俞  刚

    一、股份合作制是具有旺盛生命力的组织形式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按平均计算的国民生产

总值在世界各国的排名中偏后,国家有限的财力只能用于关系国计民生部门和基础产

业,很多领域的生产建设,要依靠群众来兴办。大力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利用民间的

财力和物力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仅可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和有效地解决劳动就业

问题,而且可以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因此,股份合作制就成为适合我国国

情的组织形式。

    股份合作制具有产权明晰、利益直接、机制灵活、适应范围广的优点:在生产力上,它既能容纳以手工劳动为主的生产力,又能容纳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力;在产业上,它既

适应第二产业,即工业,又适应第一、三产业,即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商业、服务业;在所有制上,它既适应集体企业,又适应国有小企业。正因为股份合作制有着广泛的适应性,

它具有旺盛生命力和广阔发展前景。从股份合作制发展趋势看,它主要有五大后备军。

    1.在数以百万计的城镇集体企业中将有相当一部分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长期

来,城镇集体企业被当作“二国营”对待,扼杀了集体企业在组织上的群众性,经营上的灵

活性,管理上的民主性,使集体企业丧失了活力。因此,集体企业必须深化改革。实践证

明,实行股份合作制是城镇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放开放活集体企业

的有效形式。今后会有相当一部分集体企业将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

法,改制成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2.新办集体企业多数将实行股份合作制。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

家的资金是有限的,发动广大群众自筹资金兴办集体企业,是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

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效途径。而新办集体企业多数将采取股份合作制的组织形式,由劳动者自愿组合,自筹资金,投资人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而形成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的命运共同体。尤其在目前大量下岗职工需要再就业形势下,在党和政府的政策引导下,

让他们通过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为自己创造就业岗位,这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就

业之路。

    3.乡镇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是我国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乡镇企业

“异军突起”,是广大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道路。但目前乡镇企业存在着产权关系模

糊、政企不分、经营机制退化等弊病,制约着企业的发展。为了克服上述弊端,促进乡镇

企业进一步发展,全国各地正在兴起对乡镇企业的股份合作制的改造。这必将促进股份

合作制大发展。

    4.相当一部分国有小企业将可能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目前国有小企业存在的弊端

是:职工同企业产权缺乏直接联系,经营机制不活,严重束缚了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现

有的国有小企业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落后,设备老化,产品能级低,不能适应科

技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而国家又采取抓大放小的政策,把有限的财力

用到基础建设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国有企业上:因此,国有小企业必须改革产权制度,

转变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而实行股份合作制则是放开搞活小型国有企业的一种有

效组织形式。

    5.部分个体、私营经济也将逐步走向股份合作制道路。目前,个体、私营企业多数规

模小、生产力水平低、产品档次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随时都有被淘汰的可能。为了在

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必将有一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实行集资人股,进行经济联

合,走股份合作制发展道路。

    由于股份合作制的发展有五大后备军,有着广阔的发展前途,它必将成为我国国民

经济的主要经济形式之一。

    但是有人却认为股份合作制是“过渡性”的,不是独立的组织形式,它的发展趋势将两

极分化:有些将转变为合作制;有些将发展为股份制。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股份合作

制同任何事物一样,也有一个发展过程,不是不变的:随着生产力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

大,有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会难以适应,它将转变为股份制企业。这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

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少数股份合作制企业向股份制转变的同时,也会有许多新的股

份合作制企业组建起来。因此,股份合作制企业作为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在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将长期存在,这是毫无疑问的。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展趋势

    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自身运行的不断变化,其发展必

然呈现一种多样化的态势。从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趋势来看,大体有以下几种组织形式:

    (一)保持股份合作制的组织形式

    现在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基本上都是小型企业。这些企业资金有限,技术水平较

低,要迅速实现资本扩张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在相当长时间里只能在股份合作制这种企业

制度中运行。即使有些企业经济效益较好,为了确保投资者必要的回报率,也不可能把

红利过多地转化为生产资金,实行资本扩张。看来,多数企业需要有一个稳定发展的阶段,

不会在短期内发生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

    (二)发展成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些股份合作制企业原有的规模就比较大,基础较好,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后又得到了

较快的发展。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资本金超过1删万元的时候,为了寻求更大的

发展,需要筹集更多的资金,就可能向股份有限公司转化,甚至要争取成为上市公司。有

的股份合作企业,原来的规模并不大,但抓住了与科研部门或大专院校合作的机遇,发展

高科技产品,使企业得到了高速发展,也有可能转变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要转化

为股份有限公司,至少有三个前提条件:一是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二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符合转制条件,并·得到有关部门认可,才能实施转化工作;三是把股

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处理好,要在不损害股份合作制企业持股者权益的前提下,充分研

究,尊重持股者的意愿,提出适当的处置办法。

    (三)改变为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变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内部的股权结构发生

变化而引起的。具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经过若干年的运作,多次实行

股权转让和增股配股,使相当一部分职工已经转让股权,而少数人则持有企业的多数股

权,而且这种股权量的变化基本上已超越了股份合作制的规范要求,实际上已经不是一

个股份合作制企业了。另一种情况,由于多种原因,如对企业的前景失去信心,多数职工

要求转让自己的股权,而经营者群体又愿意受让他们的股权,从而使企业的股权集中在

少数人身上。在这种情况下,股份合作制企业就可能改变为有限责任公司。一旦发生上

述情况,企业就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限定在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范围内。

但在股份合作制企业需要改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时,股权的持有者可能会超过50人。这种

情况在规模较大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可能是一个普通现象。怎么办?一种办法是按照持

股者自愿的原则,把股权转让出去,由50人范围内的出资者受让。另一种办法,即把持

股数量少的超过49人的持股者组织起来,建立职工持股会,由公司工会作为持股会的代

表,参加企业的经营决策,行使出资者的权利。

    (四)转化为合作制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转化为合作制企业,多数出现在从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

制的企业中。这些企业长期处于合作制的实践中,职工对合作制有浓厚的感情。按照合

作制原则,劳动者人社自愿,退社自由,劳动者自愿加入合作社,要向合作社交纳一定数

量的股金和人社费。股金的所有权属于社员个人,由合作社统一使用,社员退社时归还给

个人。人社费作为合作社的开办费,归集体所有,社员退社时不退还。股份合作制企业

要转化为合作制企业,只需要原来持有的股权折成股金和人社费,超过股金和人社费部

分的股权,可视为社员交纳的超额股金,年终有盈利,按比例分红。

    (五)演变成私有企业或合伙企业

    股份合作制的企业不可能都是向上发展的。少数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逐步

衰落下去。但是它还有些生产要素可以被利用。这些企业就可能拍卖给个人,或有几个

人承接下来,从而使企业演变成私营企业或合伙企业。

股份合作制的发展趋势
发行时间:1999-06-20
网站编辑:俞刚
  
来源:研究所

股份合作制的发展趋势

俞  刚

    一、股份合作制是具有旺盛生命力的组织形式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按平均计算的国民生产

总值在世界各国的排名中偏后,国家有限的财力只能用于关系国计民生部门和基础产

业,很多领域的生产建设,要依靠群众来兴办。大力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利用民间的

财力和物力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仅可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和有效地解决劳动就业

问题,而且可以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因此,股份合作制就成为适合我国国

情的组织形式。

    股份合作制具有产权明晰、利益直接、机制灵活、适应范围广的优点:在生产力上,它既能容纳以手工劳动为主的生产力,又能容纳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力;在产业上,它既

适应第二产业,即工业,又适应第一、三产业,即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商业、服务业;在所有制上,它既适应集体企业,又适应国有小企业。正因为股份合作制有着广泛的适应性,

它具有旺盛生命力和广阔发展前景。从股份合作制发展趋势看,它主要有五大后备军。

    1.在数以百万计的城镇集体企业中将有相当一部分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长期

来,城镇集体企业被当作“二国营”对待,扼杀了集体企业在组织上的群众性,经营上的灵

活性,管理上的民主性,使集体企业丧失了活力。因此,集体企业必须深化改革。实践证

明,实行股份合作制是城镇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放开放活集体企业

的有效形式。今后会有相当一部分集体企业将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

法,改制成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2.新办集体企业多数将实行股份合作制。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

家的资金是有限的,发动广大群众自筹资金兴办集体企业,是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

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效途径。而新办集体企业多数将采取股份合作制的组织形式,由劳动者自愿组合,自筹资金,投资人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而形成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的命运共同体。尤其在目前大量下岗职工需要再就业形势下,在党和政府的政策引导下,

让他们通过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为自己创造就业岗位,这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就

业之路。

    3.乡镇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是我国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乡镇企业

“异军突起”,是广大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道路。但目前乡镇企业存在着产权关系模

糊、政企不分、经营机制退化等弊病,制约着企业的发展。为了克服上述弊端,促进乡镇

企业进一步发展,全国各地正在兴起对乡镇企业的股份合作制的改造。这必将促进股份

合作制大发展。

    4.相当一部分国有小企业将可能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目前国有小企业存在的弊端

是:职工同企业产权缺乏直接联系,经营机制不活,严重束缚了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现

有的国有小企业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落后,设备老化,产品能级低,不能适应科

技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而国家又采取抓大放小的政策,把有限的财力

用到基础建设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国有企业上:因此,国有小企业必须改革产权制度,

转变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而实行股份合作制则是放开搞活小型国有企业的一种有

效组织形式。

    5.部分个体、私营经济也将逐步走向股份合作制道路。目前,个体、私营企业多数规

模小、生产力水平低、产品档次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随时都有被淘汰的可能。为了在

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必将有一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实行集资人股,进行经济联

合,走股份合作制发展道路。

    由于股份合作制的发展有五大后备军,有着广阔的发展前途,它必将成为我国国民

经济的主要经济形式之一。

    但是有人却认为股份合作制是“过渡性”的,不是独立的组织形式,它的发展趋势将两

极分化:有些将转变为合作制;有些将发展为股份制。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股份合作

制同任何事物一样,也有一个发展过程,不是不变的:随着生产力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

大,有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会难以适应,它将转变为股份制企业。这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

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少数股份合作制企业向股份制转变的同时,也会有许多新的股

份合作制企业组建起来。因此,股份合作制企业作为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在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将长期存在,这是毫无疑问的。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展趋势

    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自身运行的不断变化,其发展必

然呈现一种多样化的态势。从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趋势来看,大体有以下几种组织形式:

    (一)保持股份合作制的组织形式

    现在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基本上都是小型企业。这些企业资金有限,技术水平较

低,要迅速实现资本扩张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在相当长时间里只能在股份合作制这种企业

制度中运行。即使有些企业经济效益较好,为了确保投资者必要的回报率,也不可能把

红利过多地转化为生产资金,实行资本扩张。看来,多数企业需要有一个稳定发展的阶段,

不会在短期内发生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

    (二)发展成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些股份合作制企业原有的规模就比较大,基础较好,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后又得到了

较快的发展。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资本金超过1删万元的时候,为了寻求更大的

发展,需要筹集更多的资金,就可能向股份有限公司转化,甚至要争取成为上市公司。有

的股份合作企业,原来的规模并不大,但抓住了与科研部门或大专院校合作的机遇,发展

高科技产品,使企业得到了高速发展,也有可能转变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要转化

为股份有限公司,至少有三个前提条件:一是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二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符合转制条件,并·得到有关部门认可,才能实施转化工作;三是把股

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处理好,要在不损害股份合作制企业持股者权益的前提下,充分研

究,尊重持股者的意愿,提出适当的处置办法。

    (三)改变为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变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内部的股权结构发生

变化而引起的。具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经过若干年的运作,多次实行

股权转让和增股配股,使相当一部分职工已经转让股权,而少数人则持有企业的多数股

权,而且这种股权量的变化基本上已超越了股份合作制的规范要求,实际上已经不是一

个股份合作制企业了。另一种情况,由于多种原因,如对企业的前景失去信心,多数职工

要求转让自己的股权,而经营者群体又愿意受让他们的股权,从而使企业的股权集中在

少数人身上。在这种情况下,股份合作制企业就可能改变为有限责任公司。一旦发生上

述情况,企业就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限定在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范围内。

但在股份合作制企业需要改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时,股权的持有者可能会超过50人。这种

情况在规模较大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可能是一个普通现象。怎么办?一种办法是按照持

股者自愿的原则,把股权转让出去,由50人范围内的出资者受让。另一种办法,即把持

股数量少的超过49人的持股者组织起来,建立职工持股会,由公司工会作为持股会的代

表,参加企业的经营决策,行使出资者的权利。

    (四)转化为合作制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转化为合作制企业,多数出现在从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

制的企业中。这些企业长期处于合作制的实践中,职工对合作制有浓厚的感情。按照合

作制原则,劳动者人社自愿,退社自由,劳动者自愿加入合作社,要向合作社交纳一定数

量的股金和人社费。股金的所有权属于社员个人,由合作社统一使用,社员退社时归还给

个人。人社费作为合作社的开办费,归集体所有,社员退社时不退还。股份合作制企业

要转化为合作制企业,只需要原来持有的股权折成股金和人社费,超过股金和人社费部

分的股权,可视为社员交纳的超额股金,年终有盈利,按比例分红。

    (五)演变成私有企业或合伙企业

    股份合作制的企业不可能都是向上发展的。少数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逐步

衰落下去。但是它还有些生产要素可以被利用。这些企业就可能拍卖给个人,或有几个

人承接下来,从而使企业演变成私营企业或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