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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论股份合作制
发行时间:1999-04-20
网站编辑:刘刚
来源:研究所

股份合作制

论股份合作制

刘  刚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农村和城市,股份合作制这一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蓬勃兴

起,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是人民群众在改革实践中的伟大创举。

为了扶持这一新生事物茁壮成长,本文就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和发展、性质和特征、基本原

则、地位和作用以及小型企业改革的首选模式等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较为

系统的论述,以便形成科学共识,制定正确政策,推动股份合作制经济健康发展。

    一、股份合作制的性质和特征

    (一)股份合作制的性质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至今人们仍有不伺看法: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合作制的一种

形式;也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股份制的一种形式;还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合伙制,属

于私有制。因此,明确股份合作制的内涵,正确认识它的性质,就成为实行股份合作制需

要继续解决的重要问题。

    股份合作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它是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吸取股

份制的某些做法,实行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的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是

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

“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

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实行股份

合作制是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积极探索,旨在寻求劳动者与企业资产直接结合,企业利

益与职工利益紧密联系的有效实现形式。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曾经提出:“在资本

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

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并

不是重新建立个体私有制,而是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它

既是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又是建立新的个人所有制,是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有机统

一。对用什么方式实现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有机统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具

体论述,而是留给革命的实践来回答。近些年来,我国城乡崛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实践

了马克思提出的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相结合的重要理论,是对马克思这一理论的丰富和

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职工投资人股,对企业资产拥有所有权,是个人所有制;对联合起

来资产共同享有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并在分配中提留公共积累,又是一种共同所有

制,即公有制。因此,股份合作制经济较好地实现了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有机统一,它

是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判断一个企业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主要标准有3条:一是企业资产的组合方式,是

劳动者的资本联合,还是个人资本或少数人资本联合;二是企业的劳动性质,是集体劳动

还是雇佣劳动;三是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为主还是按资分配。根据这3条,分析我国在

改革中涌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出资者是劳动者,企业资产实行共同所有和按份共有,企

业内部实行分工协作的集体劳动,以按劳分配为主,显然它不具有私有制属性,而是公有

制性质的,是公有制新实现形式。

    (二)股份合作制的特征

    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既不同于股份制,也不同于合作制和

合伙制,具有明显的特征:(1)在联合形式上,实行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在股份合

作制企业中,职工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享利益,共担风险。企业职工具有双重身份,既

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职工同企业资产直接结合在一起。(2)在产权结构上,实行集体共

同所有与职工个人所有相结合。股份合作制企业一般都设置职工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

职工集体股是本企业以共有的资产折股或向本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它属于职工共同

所有。同时,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职工人人入股。职工之间的持股数可以有差距,特别

是企业经营者可以多持股,但不宜过分悬殊。职工个人股归职工个人所有。这样,股份合

作制企业就把集体共同所有与职工个人所有结合起来,有利于调动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

极性。(3)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红相结合。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的分配,遵循“效率优

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企业的税后利润,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

有的企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实行按劳分红,余下的税后利润按股分红。职工

集体股的分红,用于补充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及企业扩股等。职工个人股分得的红利,应

视同银行储蓄获得的利息,是对投资者的物质鼓励,是合法收人,它与资本家利用资本侵

吞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有根本区别。(4)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享有平等权利:股份合作

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企业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表决时,

采取一人一票制,职工股东享有平等权利。上述特征,显示出股份合作制是兼有合作制

和股份制某些特点,是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它同股份制有重大区别:(1)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以劳

动者联合为基础,资金联合从属于劳动者;股份制企业则是资金联合,劳动者从属于资金

所有者。(2)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本企业职工集资人股为主,不发行股票;股份制企业可采

取发行股票的形式,以向社会集资为主。(3)股份合作制企业把劳动合作与资金合作结合

起来,职工既是所有者,又是劳动者;股份制企业的股票持有者,一般同企业的劳动相分

离:(4)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不论人股多少,一人只有一票表决权;股份制企业的股东表

决权取决股份多少,一人可拥有多票表决权。(5)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按劳分配为主;股份制

企业则完全按股金分配。由此可见,股份合作制企业同股份制有本质的区别,那种把两

者混同起来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

    股份合作制虽以合作制为基础,但它们之间也有区别:(1)合作制企业本质是劳动联

合,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2)合作制企业职工人股只是作为取

得社员资格的条件,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人股则具有投资性质;(3)合作制企业的产权主

体比较单一,股份合作制企业产权主体则可以是多元化的;(4)合作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

职工(代表)大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权力机构则是股东(代表)大会。

    合伙企业对合伙者来说,虽也有合作的含义,但它同股份合作制企业有根本区别:

(1)企业经济性质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资产,实行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是属于社会

主义公有制经济,而合伙企业是合伙人私有财产的联合,是属于私有制经济。(2)劳动者

的地位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他们是企业的主人;而合

伙企业的劳动者不是出资者,而是被雇佣者,不是企业的主人。(3)分配制度不同。股份

合作制企业以按劳分配为主,按资分红为辅;而合伙企业则完全按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分

配,即按资分配:(4)企业管理的性质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劳动者享有

平等权;而合伙企业则由少数合伙人或其代理人进行管理,劳动者没有管理企业的权利。

(5)法律地位和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企业法人,以本企业全部资产

承担民事责任,企业股东不承担股份之外的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法人,出资合

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合伙者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二、股份合作制是小型企业改革的首选模式

    小型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不仅是推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

重要力量,而且在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市场化、扩大劳动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等

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买方市场的出现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小型企业的

发展困难重重,步履维艰。多数企业由于技术水平较低,管理落后,人才不足,资金困难,

承担风险能力差,已经出现了发展速度明显放慢,经济效益下降的状况。为了充分发挥

小型企业在国民经济的作用,必须深化企业改革,增强其活力。小型企业深化改革可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而实行股份合作制则

是小型企业深化改革的首选模式。这是因为:

    (一)股份合作制是小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所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小型企业也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

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实行股份合作制体现

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1)股份合作制企业产权清晰。企业的资本构成,按投资

主体分为职工个人股、职工集体股、法人股,出资人清楚,产权明晰。(2)股份合作制企业

及其出资者权责明确。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按投人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企

业破产时,股东只以投入的资本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份合作制企业享有由企业股东

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企业的债

务承担责任。(3)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政企分开。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

人,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国家行政部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直

接干预。(4)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科学管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使企业所

有者、经营者、监督者形成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关系,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因

此,实行股份合作制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小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

    (二)实行股份合作制是放活小型企业的有效途径

    搞好大型企业,放活小型企业,是我国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实行股份合作制则是放

活小型企业的有效途径。股份合作制可以从两个方面增强企业活力。一方面,实行股份

合作制,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享有比较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企业就

能主动地跻身于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生产按市场需要安排,产品按市场变化调整,经营按

市场趋势应变:这样,就会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变化能力和竞争能力,使企业具有旺盛生

命力。另一方面,股份合作制企业通过集资人股,使职工拥有企业资产所有权。职工作

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就会以“为自己工作”的劳动热情和主人翁精神,从事生产和劳动,

创造出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使企业涌现出蓬勃生机。

    (三)股份合作制适合小型企业的改制

    股份合作制也有其固有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1)资金来源的封闭性:股份合作制

企业虽然也从社会各方面吸收资金,但企业资金主要靠本企业职工集资人股形成,与股

份制企业相比,资金来源是封闭性的,难以积累起巨额资金,从事大规模生产。(2)劳资结

合的局限性?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人股者,一般都要参加企业的劳动,实行劳资结合,这就

限制更多地吸收社会资金,不利于企业扩张,形成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3)实行民主决

策的局限性。股份合作制企业一般来说股权相对平衡,不容许少数股东控股,实行民主决

策。这种民主决策制度,对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是有效的,但不适应大型企业的经营管

理。因为大型企业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和生产指挥,要求企业领导者根据市场供需状况,

对生产经营决策要果断,组织实施要迅速。实行民主决策,难以保证决策的高效率,实现

集中统一的生产指挥。所以股份合作制的内在规定性决定了它比较适合规模较小的企业:

    小型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把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结合起来,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

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可以最大限度调动职工的积极

性。股份合作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适合小型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容易为职工群众所接受。

因此,股份合作制就成为小型企业改革的首选模式。

    三、坚持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原则

    城乡股份合作制企业由于产生的途径不同,而有各种类型。在农村,主要有三种类

型:(1)乡镇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2)户办、私营或合伙企业转变为股份合作制企

业;(3)集资新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主要也有三种类型:(1)

老集体企业改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2)国有小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3)由国有大

中型企业分离出来的富余人员创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这些不同类型的股份合作制企

业,它们都具有共性。因此,不论哪种类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都必须坚持股份合作制的

基本原则

    (一)坚持股份合作制公有制性质的原则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只有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巩固。集体企业和国有小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

必须坚持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公有制性质,以巩固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

但是,在实行股份合作制过程中,有些地方偏离了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极力提倡经营

者持大股,使少数几个经营者控制了企业,把企业改变成私营合伙企业,把公有制经济改

变为私营经济。这是值得注意的倾向。要知道,集体企业和国有小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

是一种公有制形式转变为另一种公有制形式的改革,只是改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而不能

改变公有制的性质。

    (二)以本企业职工持股为主体的原则

    集体企业和国有小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职工人人人

股,在岗职工人股一般不少于90%。职工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在总股本中应占大多数,

以保持本企业职工持股主体地位。

    但是也不能把股份合作制企业办成封闭式企业,从有利于吸引科技人才和筹集资金

出发,应允许吸收企业外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人股。这部分股金可作优先股处理。企业

吸收外来资金要加以限制,一般不宜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0%。如果企业以外的股东居

于主要或控股地位,本企业职工只是少量持股,股份合作制企业就转变为股份制企业。

    (三)股份有限责任的原则

    股份有限责任是指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对企业的投资额。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

出资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是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为限,对

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合作制企业坚持股份有限责任原则具有优越性。由于企业股份

比较分散,而且股东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每个股东承担的风险很小,有利于鼓励职工

投资的积极性。

    (四)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

    股份合作制的本质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资本联合相结合,在劳动联合与资

本联合的关系上,以劳动联合为主。股份合作制这一本质,决定它在分配上必须实行按

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由于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劳动联合为主,在分配上又必须以按

劳分配为主,按股分红为辅。

    (五)提留公共积累的原则

    国家体改委颁布的《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规定:“企业的税后

利润应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有条件的企业还应该提取任意公积金。”根据这

一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提取公积金,作为企业的公共积累。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

提留一定的公共积累是不可缺少的。因为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企业提留一定的公

共积留,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当然,股份合作制企业提留公共积累不宜太

多,当公共积累资金已达到企业资产总额50%时,可不再提取公积金。

    (六)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

    民主管理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的重要原则,也是职工群众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重要

保证。股份合作制企业为加强民主管理创造了条件。企业通过职工集资人股,让职工拥

有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使职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职工作为企业的股东,对参与企业

管理具有强烈的要求和积极性。他们以主人翁精神,同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为发展企业

生产,搞好企业经营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增强活力的源泉。

    企业股东(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股东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股东

(代表)大会按照股东的意志和企业的根本利益,讨论和决定企业的一切重大事项,选举和

罢免企业领导干部。股东(代表)大会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股东享有平等权利。

    四、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意义和作用

    股份合作制是一种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特点的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它既适应

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和广大职工群众觉悟程度,又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

观要求,具有很大优越性和旺盛生命力。在城乡小型企业改革中,积极稳妥地推行股份

合作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实行股份合作制是对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重大改革

    集体企业的资产归劳动群众共同所有,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过去一段时期

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对集体企业实行统收统支,统负盈亏的管理模式。一方面企业向

行政主管部门上交利润,作为公共积累;另一方面行政主管部门又不断将公共积累向下属

企业进行无偿拨款和投资,造成企业产权主体模糊不清。同时追求“一大二公”,把企业

职工集资人股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退还职工股金,停止股金分红,使集体企业从根

本上排除了职工个人所有权。这种排除职工个人所有权的集体企业,不仅使集体企业的

特征丧失,而且不能使职工关心企业兴衰,关心企业资产增值。为了克服集体企业产权制

度存在的弊端,发挥集体企业优势,必须改革企业的产权制度。实行股份合作制,在清理

资产,界定产权的基础上,鼓励职工普遍人股,使职工真正成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在

企业产权制度上,实行集体共同所有和职工个人所有相结合,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紧密

相联,把企业组成利益的共同体。这是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重大改革。

    (二)实行股份合作制是集体企业投资体制的重大变革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资金不允许投人集体企业,也不允许职工集资人股,而集体企

业又是封闭性的,不吸收企业外的企事业单位投资。过去集体企业发展主要依靠企业自

身的投入,这种单一的投资格局造成不良后果:一是企业小型分散,经济力量薄弱,难以

实现规模经营;二是由于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普遍紧缺,缺乏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实行股份合作制,使企业投资主体由单一转为多元化,除企业自身投资外,职工可以人

股,还可以吸收企业以外的企业法人和个人投资,扩大了企业资金来源,缓解了企业资金

不足的困难。同时,由于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促使不同投资主体共同对投资负责,也有

利于推动投资决策民主化,减少投资的盲目性,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三)实行股份合作制是集体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有效途径

    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之后,还需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把实行股份合

作制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结合起来。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适应市场经济

的要求,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单位,成为市

场的主体。实行股份合作制为实现这种转换创造条件:(1)实行股份合作制为企业构造了

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必备的自主经营机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

离,企业股东,不论自然人、法人,还是国有股代表,都没有直接干预企业经济活动的权利。

因此,实行股份合作制保障了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2)实行股份合作制构造了商品生

产者和经营者必备的自负盈亏的机制。股份合作制企业把个人的财产权转为股权,把股

权转为法人财产权。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确立,提高了企业自负盈亏的能力,从根本上解

决了企业只负盈不负亏的问题。(3)实行股份合作制有效地增强了企业资产保值和增值

机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确定了投资者的权利,投资者通过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企业的重

大事项,选举能人来担任董事和经理(厂长)。董事会作为投资者的代表尽量做到投资决策

科学正确;经理人员作为经营者善于经营,依靠广大职工办好企业。这样,企业资产保值

和增值就有了可靠保证。上述这些表明,实行股份合作制是集体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有

效途径。

    (四)实行股份合作制有利子筹集资金

    资金是企业运营血液。企业采用高新技术,调整产品结构,扩大出口创汇和增加有效

供给,都要借助资金推动。但是,由于集体企业规模较小,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积累能力较

差,一般都存在着资金短缺的困难。推行股份合作制,通过吸股方式,将消费基金转化为

生产资金,将闲散资金转化为集中的资金,扩大了资金的来源,有利于筹集资金,推动企业

生产发展。

    (五)实行股份合作制促进政企分开

    长期来,我国对集体企业实行政企不分,由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体制,企业成为国家

行政部门的附属物。这种管理体制,对集体企业生产经营干预过多,严重束缚了企业的

手脚,限制了集体企业优势的发挥,窒息了企业活力。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成为独立的

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改变了企业的附属地位。同时,股份合作制企业一般都设立股东

(代表)大会,它是企业的权力机构,生产经营重大问题,都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政

府部门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这些都有利于促进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

刘刚论股份合作制
发行时间:199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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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

论股份合作制

刘  刚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农村和城市,股份合作制这一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蓬勃兴

起,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是人民群众在改革实践中的伟大创举。

为了扶持这一新生事物茁壮成长,本文就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和发展、性质和特征、基本原

则、地位和作用以及小型企业改革的首选模式等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较为

系统的论述,以便形成科学共识,制定正确政策,推动股份合作制经济健康发展。

    一、股份合作制的性质和特征

    (一)股份合作制的性质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至今人们仍有不伺看法: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合作制的一种

形式;也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股份制的一种形式;还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合伙制,属

于私有制。因此,明确股份合作制的内涵,正确认识它的性质,就成为实行股份合作制需

要继续解决的重要问题。

    股份合作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它是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吸取股

份制的某些做法,实行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的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是

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

“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

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实行股份

合作制是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积极探索,旨在寻求劳动者与企业资产直接结合,企业利

益与职工利益紧密联系的有效实现形式。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曾经提出:“在资本

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

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并

不是重新建立个体私有制,而是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它

既是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又是建立新的个人所有制,是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有机统

一。对用什么方式实现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有机统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具

体论述,而是留给革命的实践来回答。近些年来,我国城乡崛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实践

了马克思提出的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相结合的重要理论,是对马克思这一理论的丰富和

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职工投资人股,对企业资产拥有所有权,是个人所有制;对联合起

来资产共同享有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并在分配中提留公共积累,又是一种共同所有

制,即公有制。因此,股份合作制经济较好地实现了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有机统一,它

是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判断一个企业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主要标准有3条:一是企业资产的组合方式,是

劳动者的资本联合,还是个人资本或少数人资本联合;二是企业的劳动性质,是集体劳动

还是雇佣劳动;三是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为主还是按资分配。根据这3条,分析我国在

改革中涌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出资者是劳动者,企业资产实行共同所有和按份共有,企

业内部实行分工协作的集体劳动,以按劳分配为主,显然它不具有私有制属性,而是公有

制性质的,是公有制新实现形式。

    (二)股份合作制的特征

    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既不同于股份制,也不同于合作制和

合伙制,具有明显的特征:(1)在联合形式上,实行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在股份合

作制企业中,职工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享利益,共担风险。企业职工具有双重身份,既

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职工同企业资产直接结合在一起。(2)在产权结构上,实行集体共

同所有与职工个人所有相结合。股份合作制企业一般都设置职工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

职工集体股是本企业以共有的资产折股或向本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它属于职工共同

所有。同时,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职工人人入股。职工之间的持股数可以有差距,特别

是企业经营者可以多持股,但不宜过分悬殊。职工个人股归职工个人所有。这样,股份合

作制企业就把集体共同所有与职工个人所有结合起来,有利于调动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

极性。(3)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红相结合。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的分配,遵循“效率优

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企业的税后利润,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

有的企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实行按劳分红,余下的税后利润按股分红。职工

集体股的分红,用于补充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及企业扩股等。职工个人股分得的红利,应

视同银行储蓄获得的利息,是对投资者的物质鼓励,是合法收人,它与资本家利用资本侵

吞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有根本区别。(4)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享有平等权利:股份合作

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企业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表决时,

采取一人一票制,职工股东享有平等权利。上述特征,显示出股份合作制是兼有合作制

和股份制某些特点,是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它同股份制有重大区别:(1)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以劳

动者联合为基础,资金联合从属于劳动者;股份制企业则是资金联合,劳动者从属于资金

所有者。(2)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本企业职工集资人股为主,不发行股票;股份制企业可采

取发行股票的形式,以向社会集资为主。(3)股份合作制企业把劳动合作与资金合作结合

起来,职工既是所有者,又是劳动者;股份制企业的股票持有者,一般同企业的劳动相分

离:(4)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不论人股多少,一人只有一票表决权;股份制企业的股东表

决权取决股份多少,一人可拥有多票表决权。(5)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按劳分配为主;股份制

企业则完全按股金分配。由此可见,股份合作制企业同股份制有本质的区别,那种把两

者混同起来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

    股份合作制虽以合作制为基础,但它们之间也有区别:(1)合作制企业本质是劳动联

合,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2)合作制企业职工人股只是作为取

得社员资格的条件,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人股则具有投资性质;(3)合作制企业的产权主

体比较单一,股份合作制企业产权主体则可以是多元化的;(4)合作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

职工(代表)大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权力机构则是股东(代表)大会。

    合伙企业对合伙者来说,虽也有合作的含义,但它同股份合作制企业有根本区别:

(1)企业经济性质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资产,实行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是属于社会

主义公有制经济,而合伙企业是合伙人私有财产的联合,是属于私有制经济。(2)劳动者

的地位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他们是企业的主人;而合

伙企业的劳动者不是出资者,而是被雇佣者,不是企业的主人。(3)分配制度不同。股份

合作制企业以按劳分配为主,按资分红为辅;而合伙企业则完全按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分

配,即按资分配:(4)企业管理的性质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劳动者享有

平等权;而合伙企业则由少数合伙人或其代理人进行管理,劳动者没有管理企业的权利。

(5)法律地位和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企业法人,以本企业全部资产

承担民事责任,企业股东不承担股份之外的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法人,出资合

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合伙者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二、股份合作制是小型企业改革的首选模式

    小型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不仅是推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

重要力量,而且在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市场化、扩大劳动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等

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买方市场的出现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小型企业的

发展困难重重,步履维艰。多数企业由于技术水平较低,管理落后,人才不足,资金困难,

承担风险能力差,已经出现了发展速度明显放慢,经济效益下降的状况。为了充分发挥

小型企业在国民经济的作用,必须深化企业改革,增强其活力。小型企业深化改革可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而实行股份合作制则

是小型企业深化改革的首选模式。这是因为:

    (一)股份合作制是小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所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小型企业也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

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实行股份合作制体现

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1)股份合作制企业产权清晰。企业的资本构成,按投资

主体分为职工个人股、职工集体股、法人股,出资人清楚,产权明晰。(2)股份合作制企业

及其出资者权责明确。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按投人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企

业破产时,股东只以投入的资本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份合作制企业享有由企业股东

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企业的债

务承担责任。(3)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政企分开。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

人,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国家行政部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直

接干预。(4)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科学管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使企业所

有者、经营者、监督者形成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关系,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因

此,实行股份合作制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小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

    (二)实行股份合作制是放活小型企业的有效途径

    搞好大型企业,放活小型企业,是我国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实行股份合作制则是放

活小型企业的有效途径。股份合作制可以从两个方面增强企业活力。一方面,实行股份

合作制,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享有比较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企业就

能主动地跻身于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生产按市场需要安排,产品按市场变化调整,经营按

市场趋势应变:这样,就会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变化能力和竞争能力,使企业具有旺盛生

命力。另一方面,股份合作制企业通过集资人股,使职工拥有企业资产所有权。职工作

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就会以“为自己工作”的劳动热情和主人翁精神,从事生产和劳动,

创造出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使企业涌现出蓬勃生机。

    (三)股份合作制适合小型企业的改制

    股份合作制也有其固有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1)资金来源的封闭性:股份合作制

企业虽然也从社会各方面吸收资金,但企业资金主要靠本企业职工集资人股形成,与股

份制企业相比,资金来源是封闭性的,难以积累起巨额资金,从事大规模生产。(2)劳资结

合的局限性?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人股者,一般都要参加企业的劳动,实行劳资结合,这就

限制更多地吸收社会资金,不利于企业扩张,形成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3)实行民主决

策的局限性。股份合作制企业一般来说股权相对平衡,不容许少数股东控股,实行民主决

策。这种民主决策制度,对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是有效的,但不适应大型企业的经营管

理。因为大型企业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和生产指挥,要求企业领导者根据市场供需状况,

对生产经营决策要果断,组织实施要迅速。实行民主决策,难以保证决策的高效率,实现

集中统一的生产指挥。所以股份合作制的内在规定性决定了它比较适合规模较小的企业:

    小型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把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结合起来,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

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可以最大限度调动职工的积极

性。股份合作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适合小型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容易为职工群众所接受。

因此,股份合作制就成为小型企业改革的首选模式。

    三、坚持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原则

    城乡股份合作制企业由于产生的途径不同,而有各种类型。在农村,主要有三种类

型:(1)乡镇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2)户办、私营或合伙企业转变为股份合作制企

业;(3)集资新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主要也有三种类型:(1)

老集体企业改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2)国有小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3)由国有大

中型企业分离出来的富余人员创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这些不同类型的股份合作制企

业,它们都具有共性。因此,不论哪种类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都必须坚持股份合作制的

基本原则

    (一)坚持股份合作制公有制性质的原则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只有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巩固。集体企业和国有小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

必须坚持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公有制性质,以巩固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

但是,在实行股份合作制过程中,有些地方偏离了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极力提倡经营

者持大股,使少数几个经营者控制了企业,把企业改变成私营合伙企业,把公有制经济改

变为私营经济。这是值得注意的倾向。要知道,集体企业和国有小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

是一种公有制形式转变为另一种公有制形式的改革,只是改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而不能

改变公有制的性质。

    (二)以本企业职工持股为主体的原则

    集体企业和国有小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职工人人人

股,在岗职工人股一般不少于90%。职工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在总股本中应占大多数,

以保持本企业职工持股主体地位。

    但是也不能把股份合作制企业办成封闭式企业,从有利于吸引科技人才和筹集资金

出发,应允许吸收企业外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人股。这部分股金可作优先股处理。企业

吸收外来资金要加以限制,一般不宜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0%。如果企业以外的股东居

于主要或控股地位,本企业职工只是少量持股,股份合作制企业就转变为股份制企业。

    (三)股份有限责任的原则

    股份有限责任是指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对企业的投资额。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

出资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是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为限,对

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合作制企业坚持股份有限责任原则具有优越性。由于企业股份

比较分散,而且股东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每个股东承担的风险很小,有利于鼓励职工

投资的积极性。

    (四)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

    股份合作制的本质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资本联合相结合,在劳动联合与资

本联合的关系上,以劳动联合为主。股份合作制这一本质,决定它在分配上必须实行按

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由于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劳动联合为主,在分配上又必须以按

劳分配为主,按股分红为辅。

    (五)提留公共积累的原则

    国家体改委颁布的《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规定:“企业的税后

利润应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有条件的企业还应该提取任意公积金。”根据这

一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提取公积金,作为企业的公共积累。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

提留一定的公共积累是不可缺少的。因为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企业提留一定的公

共积留,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当然,股份合作制企业提留公共积累不宜太

多,当公共积累资金已达到企业资产总额50%时,可不再提取公积金。

    (六)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

    民主管理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的重要原则,也是职工群众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重要

保证。股份合作制企业为加强民主管理创造了条件。企业通过职工集资人股,让职工拥

有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使职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职工作为企业的股东,对参与企业

管理具有强烈的要求和积极性。他们以主人翁精神,同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为发展企业

生产,搞好企业经营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增强活力的源泉。

    企业股东(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股东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股东

(代表)大会按照股东的意志和企业的根本利益,讨论和决定企业的一切重大事项,选举和

罢免企业领导干部。股东(代表)大会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股东享有平等权利。

    四、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意义和作用

    股份合作制是一种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特点的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它既适应

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和广大职工群众觉悟程度,又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

观要求,具有很大优越性和旺盛生命力。在城乡小型企业改革中,积极稳妥地推行股份

合作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实行股份合作制是对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重大改革

    集体企业的资产归劳动群众共同所有,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过去一段时期

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对集体企业实行统收统支,统负盈亏的管理模式。一方面企业向

行政主管部门上交利润,作为公共积累;另一方面行政主管部门又不断将公共积累向下属

企业进行无偿拨款和投资,造成企业产权主体模糊不清。同时追求“一大二公”,把企业

职工集资人股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退还职工股金,停止股金分红,使集体企业从根

本上排除了职工个人所有权。这种排除职工个人所有权的集体企业,不仅使集体企业的

特征丧失,而且不能使职工关心企业兴衰,关心企业资产增值。为了克服集体企业产权制

度存在的弊端,发挥集体企业优势,必须改革企业的产权制度。实行股份合作制,在清理

资产,界定产权的基础上,鼓励职工普遍人股,使职工真正成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在

企业产权制度上,实行集体共同所有和职工个人所有相结合,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紧密

相联,把企业组成利益的共同体。这是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重大改革。

    (二)实行股份合作制是集体企业投资体制的重大变革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资金不允许投人集体企业,也不允许职工集资人股,而集体企

业又是封闭性的,不吸收企业外的企事业单位投资。过去集体企业发展主要依靠企业自

身的投入,这种单一的投资格局造成不良后果:一是企业小型分散,经济力量薄弱,难以

实现规模经营;二是由于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普遍紧缺,缺乏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实行股份合作制,使企业投资主体由单一转为多元化,除企业自身投资外,职工可以人

股,还可以吸收企业以外的企业法人和个人投资,扩大了企业资金来源,缓解了企业资金

不足的困难。同时,由于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促使不同投资主体共同对投资负责,也有

利于推动投资决策民主化,减少投资的盲目性,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三)实行股份合作制是集体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有效途径

    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之后,还需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把实行股份合

作制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结合起来。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适应市场经济

的要求,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单位,成为市

场的主体。实行股份合作制为实现这种转换创造条件:(1)实行股份合作制为企业构造了

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必备的自主经营机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

离,企业股东,不论自然人、法人,还是国有股代表,都没有直接干预企业经济活动的权利。

因此,实行股份合作制保障了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2)实行股份合作制构造了商品生

产者和经营者必备的自负盈亏的机制。股份合作制企业把个人的财产权转为股权,把股

权转为法人财产权。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确立,提高了企业自负盈亏的能力,从根本上解

决了企业只负盈不负亏的问题。(3)实行股份合作制有效地增强了企业资产保值和增值

机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确定了投资者的权利,投资者通过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企业的重

大事项,选举能人来担任董事和经理(厂长)。董事会作为投资者的代表尽量做到投资决策

科学正确;经理人员作为经营者善于经营,依靠广大职工办好企业。这样,企业资产保值

和增值就有了可靠保证。上述这些表明,实行股份合作制是集体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有

效途径。

    (四)实行股份合作制有利子筹集资金

    资金是企业运营血液。企业采用高新技术,调整产品结构,扩大出口创汇和增加有效

供给,都要借助资金推动。但是,由于集体企业规模较小,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积累能力较

差,一般都存在着资金短缺的困难。推行股份合作制,通过吸股方式,将消费基金转化为

生产资金,将闲散资金转化为集中的资金,扩大了资金的来源,有利于筹集资金,推动企业

生产发展。

    (五)实行股份合作制促进政企分开

    长期来,我国对集体企业实行政企不分,由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体制,企业成为国家

行政部门的附属物。这种管理体制,对集体企业生产经营干预过多,严重束缚了企业的

手脚,限制了集体企业优势的发挥,窒息了企业活力。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成为独立的

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改变了企业的附属地位。同时,股份合作制企业一般都设立股东

(代表)大会,它是企业的权力机构,生产经营重大问题,都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政

府部门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这些都有利于促进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