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正当价格行为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规定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 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第十一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三)制定属于正常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
夕卜;
(四)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 ‘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低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
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
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
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