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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发行时间:1994-12-20
网站编辑:王大懋
来源:研究所

现代企业制度

理顺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武汉市工业合作联社主任  王大懋

    一、城镇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思路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

“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也要理顺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

伙企业。有条件的也可以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规模大、效益好的也可以组建为股份

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决定》指明了城镇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方向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的途径,是指导我们工作的行动纲领。

    我们要密切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贯彻《决定》的精神,其中的要点是:

一要“理顺”。即现在所有的城镇集体企业都要理顺产权关系。对于名为集体所有,实则不

知谁有,产权模糊,关系不顺的必须清理,这是普遍性、共同性改革任务。二要“区别”。即

从城镇集体企业的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有针对性的解决建立新机制

的问题,不搞一种模式“一刀切”。三是要“改组”。这就是说不论那种模式,建立现代企业

制度,都必须经过改革,重新组合。对现有城镇集体企业来说,都是一次深刻的革命,应当

认真对待,决不简单从事。

    遵循《决定》的精神,从武汉城镇集体工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为理顺产权关系,转换经

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们提出了“二少一多”的改革思路。即对少数有条件、效益

好,规模大的集体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形成更大的规模

经济,创名牌拳头产品,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能够“大船顶大浪”、大发展、占领大市场。对

少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无发展前途的企业,决心实行破产拍卖或转为私营。长痛不如

短痛,久拖不如速决,尤其要依法判决破产,按法定程序办事,为企业和职工寻找一条生

存与发展的出路。这也是一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组合,有利于轻装上阵,更好的发展

经济。对多数集体企业则要改组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实践证明,改组为股份分合

作制企业,必须在经济效益较好,有发展前途,具有吸引力和凝聚力的企业中进行,才能

取得成功,否则是难以推动的。而将一些微利亏困企业大改小,合伙办,改组为“合伙企

业”,规模小、活力大、见效快。

    经过较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反复论证,我们认为这种“二少一多”的改革思路,既体现

了党中央的《决定》精神,也符合现有城镇集体企业的现状,应当说是切实可行的。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改革

    理顺集体企业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艰巨复杂的改革任务和系统工

程,它牵涉到方方面面。现在思想阻力较多,工作难度较大,进展较缓慢。主要原因是长期

受计划经济和国营模式的影响而产生的疑虑,表现在:主管部门怕对企业的管理失控,

企业领导怕建立新机制失权,职工群众怕集资入股失利,搞存量资产量化怕公变私等等。

所有这些都要靠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

作,鼓励先进,帮助后进,化解矛盾,才能取得共识,加快改革的步伐。

    根据调查研究的情况,对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当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着重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把城镇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指导思想上要突破某种固有的单一

的老模式,思想要解放一些,路子要多一些,步于要大一些.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可以多种

多样:一是现有集体企业效益较好的可以改制,采取存量折股,量化到人,享受分配权但

无所有权,同时,扩展现金入股,形成折股与扩股相结合,股东与劳动者相结合的股份合

作制企业。二是打破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界限,实行法人参股合作的企业。三是个体,私

营企业改制,自愿互利,集体参股联营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四是以上几种兼有采用,组成多

元复合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总之,要先试验,再推广,先多样化,再规范化,避免先定调

子,只准这样,不准那样,限制死了。

    第二,在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中,为防止产生新的平均主义大锅饭,要突破平均股

权的作法,坚持股权实行三个倾斜:一是股份数量要向个人倾斜,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

性,二是向生产经营骨干倾斜,形成控股核心层,三是向企业法人代表倾斜,增强其风险意

识。至于倾斜度多大?可以因地因厂制宜,不搞一刀切。比如可以占股份的30%至50%。

尽量使股份人格化,是股份合作制的重要特征。

    第三,在对待改组为“合伙企业”问题上,要突破是公是私的争论和姓“社”姓“资”的思想束缚。现有许多微利亏损的老集体企业,无法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可以依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实行大划小,改组为“合伙企业”。现在有不少企业解体改组为“公

有民营”、“租赁经营”、“化整为零,脱壳经营”等都带有合伙经营性质,符合这类企业生产

力发展水平。经过实验,引导发展,逐步规范,可改组为独立的“合伙企业”,促进其更好的

发展。我们认为,只要符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判断是非的三条标准,都应当大胆改革,勇于

实践。实践证明:凡是那些自筹资金,S愿组合的合伙企业,大都办得很有生气与活力,生

产力发展了,国家税收多丁,职工收入增加了,这有什么不好呢!

    第四,在企业发展方向上要突破传统产业和产品的分工限制,要按市场需要来规划

发展,相当多的城镇集体企业以“三、二、一”产业顺序规划发展方向,宜工则工,宜商则

商、宜服(务)则服,一句话,市场需要什么,企业就干什么,什么有利就干什么。有些城镇集体企业地处城市中心区,可以转让房地产使用权,获得一批资金,实行易地郊区改造,建

立现代企业新机制,新装备,发展科技含量高的新产品,开创企业新局面。

    三、做好转机建制的准备工作和基础工作

    理顺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扎扎实实地作准备,打基础,其中最重要的基

础准备工作有三点:

    首先,对所有城镇集体企业要全面开展清产核资,进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恰当处

理债务和亏损等历史遗留的问题。建议参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作法,结合集体企业实

际状况,由政府制定政策措施,促进集体企业理顺产权关系,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实

力,做到轻装上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其次,认真学习国家财政部制订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紧密结合集体

企业实际情况,建立集体企业规范化的财务、会计和报表制度,科学的反映集体企业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再次,改革集体资产产权管理体制,要参照国有资产监管条例,制定联社和集体企业

资产监管条例。要建立联社资产管理委员会,一方面要搞好自身的资产管理,另一方面要

维护成员单位资产不受侵犯和流失,属集体企业所有的资产,也可经职代会选举建立企

业资产管委会或改制后的董事会管理。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体制,以确保集体企

业资产保值增值。

理顺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发行时间:1994-12-20
网站编辑:王大懋
  
来源:研究所

现代企业制度

理顺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武汉市工业合作联社主任  王大懋

    一、城镇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思路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

“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也要理顺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

伙企业。有条件的也可以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规模大、效益好的也可以组建为股份

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决定》指明了城镇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方向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的途径,是指导我们工作的行动纲领。

    我们要密切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贯彻《决定》的精神,其中的要点是:

一要“理顺”。即现在所有的城镇集体企业都要理顺产权关系。对于名为集体所有,实则不

知谁有,产权模糊,关系不顺的必须清理,这是普遍性、共同性改革任务。二要“区别”。即

从城镇集体企业的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有针对性的解决建立新机制

的问题,不搞一种模式“一刀切”。三是要“改组”。这就是说不论那种模式,建立现代企业

制度,都必须经过改革,重新组合。对现有城镇集体企业来说,都是一次深刻的革命,应当

认真对待,决不简单从事。

    遵循《决定》的精神,从武汉城镇集体工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为理顺产权关系,转换经

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们提出了“二少一多”的改革思路。即对少数有条件、效益

好,规模大的集体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形成更大的规模

经济,创名牌拳头产品,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能够“大船顶大浪”、大发展、占领大市场。对

少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无发展前途的企业,决心实行破产拍卖或转为私营。长痛不如

短痛,久拖不如速决,尤其要依法判决破产,按法定程序办事,为企业和职工寻找一条生

存与发展的出路。这也是一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组合,有利于轻装上阵,更好的发展

经济。对多数集体企业则要改组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实践证明,改组为股份分合

作制企业,必须在经济效益较好,有发展前途,具有吸引力和凝聚力的企业中进行,才能

取得成功,否则是难以推动的。而将一些微利亏困企业大改小,合伙办,改组为“合伙企

业”,规模小、活力大、见效快。

    经过较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反复论证,我们认为这种“二少一多”的改革思路,既体现

了党中央的《决定》精神,也符合现有城镇集体企业的现状,应当说是切实可行的。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改革

    理顺集体企业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艰巨复杂的改革任务和系统工

程,它牵涉到方方面面。现在思想阻力较多,工作难度较大,进展较缓慢。主要原因是长期

受计划经济和国营模式的影响而产生的疑虑,表现在:主管部门怕对企业的管理失控,

企业领导怕建立新机制失权,职工群众怕集资入股失利,搞存量资产量化怕公变私等等。

所有这些都要靠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

作,鼓励先进,帮助后进,化解矛盾,才能取得共识,加快改革的步伐。

    根据调查研究的情况,对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当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着重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把城镇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指导思想上要突破某种固有的单一

的老模式,思想要解放一些,路子要多一些,步于要大一些.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可以多种

多样:一是现有集体企业效益较好的可以改制,采取存量折股,量化到人,享受分配权但

无所有权,同时,扩展现金入股,形成折股与扩股相结合,股东与劳动者相结合的股份合

作制企业。二是打破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界限,实行法人参股合作的企业。三是个体,私

营企业改制,自愿互利,集体参股联营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四是以上几种兼有采用,组成多

元复合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总之,要先试验,再推广,先多样化,再规范化,避免先定调

子,只准这样,不准那样,限制死了。

    第二,在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中,为防止产生新的平均主义大锅饭,要突破平均股

权的作法,坚持股权实行三个倾斜:一是股份数量要向个人倾斜,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

性,二是向生产经营骨干倾斜,形成控股核心层,三是向企业法人代表倾斜,增强其风险意

识。至于倾斜度多大?可以因地因厂制宜,不搞一刀切。比如可以占股份的30%至50%。

尽量使股份人格化,是股份合作制的重要特征。

    第三,在对待改组为“合伙企业”问题上,要突破是公是私的争论和姓“社”姓“资”的思想束缚。现有许多微利亏损的老集体企业,无法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可以依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实行大划小,改组为“合伙企业”。现在有不少企业解体改组为“公

有民营”、“租赁经营”、“化整为零,脱壳经营”等都带有合伙经营性质,符合这类企业生产

力发展水平。经过实验,引导发展,逐步规范,可改组为独立的“合伙企业”,促进其更好的

发展。我们认为,只要符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判断是非的三条标准,都应当大胆改革,勇于

实践。实践证明:凡是那些自筹资金,S愿组合的合伙企业,大都办得很有生气与活力,生

产力发展了,国家税收多丁,职工收入增加了,这有什么不好呢!

    第四,在企业发展方向上要突破传统产业和产品的分工限制,要按市场需要来规划

发展,相当多的城镇集体企业以“三、二、一”产业顺序规划发展方向,宜工则工,宜商则

商、宜服(务)则服,一句话,市场需要什么,企业就干什么,什么有利就干什么。有些城镇集体企业地处城市中心区,可以转让房地产使用权,获得一批资金,实行易地郊区改造,建

立现代企业新机制,新装备,发展科技含量高的新产品,开创企业新局面。

    三、做好转机建制的准备工作和基础工作

    理顺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扎扎实实地作准备,打基础,其中最重要的基

础准备工作有三点:

    首先,对所有城镇集体企业要全面开展清产核资,进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恰当处

理债务和亏损等历史遗留的问题。建议参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作法,结合集体企业实

际状况,由政府制定政策措施,促进集体企业理顺产权关系,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实

力,做到轻装上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其次,认真学习国家财政部制订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紧密结合集体

企业实际情况,建立集体企业规范化的财务、会计和报表制度,科学的反映集体企业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再次,改革集体资产产权管理体制,要参照国有资产监管条例,制定联社和集体企业

资产监管条例。要建立联社资产管理委员会,一方面要搞好自身的资产管理,另一方面要

维护成员单位资产不受侵犯和流失,属集体企业所有的资产,也可经职代会选举建立企

业资产管委会或改制后的董事会管理。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体制,以确保集体企

业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