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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出台
据悉,国家即将推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国有企业产权
交易可以是企业的整体产权,也可以是企业的部分产权;而国有企业自身按经营权处理
资产的行为,不属于产权交易的范畴。
在产权出让和受让的原则方面,《办法》规定,出让国有企产权必须符合国家调整产
业结构的需要,发挥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尖端
技术的企业,具有战略意义的稀有金属开采企业,由国家专卖的以及国家禁止出让的其
他行业,不得出让国家产权。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发展的能源、交通、通讯等垄断性强的行
业,以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国家支持发展的骨干企业,可以有选择地出让
企业部分产权,但国家必须保持控股经营。出让国有企业产权,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国
有企业产权的出让方必须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以及对该企业直
接拥有产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被出让企业本身不得成为产权交易主体。国有企业产
权的受让方,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产权出让净收入的收取和使用方面,《办法》规定,产权出让净收入是指清理债务
和安置好本企业职工以及支付交易费的净收入。产权的出让方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
者直接拥有该企业出资权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产权出让净收入,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经营预算或单设预算科目管理,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收取,专户储存,按同级人
民政府统一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国有资产产权结构调整、技术改造或者补充需要支持的
国有企业资本金。
此外,《办法》还明确规定了产权交易方式和程序,产权交易中介机构和交易双方应
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