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投资融资体制进行六方面改革
据悉,我国将在投资融资体制方面进行六项突出的改革:
一、将建设项目分为竞争性投资项目、基础性投资项目和公益性投资项目,并重新确
定融资方式。
竞争性投资项目以企业作为基本的投资主体,基本向市场融资;基础性投资项目在加
强中央政策性投资融资的同时,加重企业和地方的投资责任;公益性投资项目主要由政
府承担。
二、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改变项目立项办法和投资程序。先有法入主体,后立项
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竞争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扩大投资主体的决策权限。
三、投资的宏观调控,实行中央统一确定调控政策和目标,中央和省两级负责的原则。
地方基础性投资的主要投资主体为省投资公司。
四、改革计划管理方法,对投资总量不再单纯依靠计划指标控制,改从资金采源入手,
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进行间接调控。
五、政策性融资与商业性融资分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由商业银行安排贷款的项目,
创造条件由法人主体和银行之间实行双向选择,风险自负,政府部门予以引导。
六、建立中央政策性投资融资体系,组建国家开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