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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和企业税负研讨会纪要
发行时间:1994-08-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和企业税负研讨会纪要

    5月18日至24日,研究会在安庆市马山宾馆召开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和企业税负研

讨会。到会代表33人。会议对界定集体资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界定的原则和思路以及

企业税负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代表们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及时、开得好,得益不

浅。现将讨论的问题纪要如下:

    (一)界定集体资产产权迫在眉睫

    会议认为,清理资产,划分归属是集体企业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一件大事。因为界定企

业产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是企业转换机制深化改革的前提,是维护集体资产

不受侵蚀的必要措施。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国有资产的界定工作,防止

国有资产流失。然而,集体企业的资产产权关系模糊,产权主体不明,资财流失严重,成为

深化改革的严重障碍。据此现状,理应搞好集体企业资产产权的界定工作。但是各级领导

和各个部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尚有很大分歧,有的将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异化为部

门所有制或地方国有制,把集体资产误认为国有或为国有企业建造厂房、大楼;有的将劳

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演变为厂长(经理)所有制;有的“祖孙三代(局、公司、企业)”争夺家

产;更有的企业领导短期行为,搞虚盈实亏;有的企业“富了和尚穷了庙”。因此,代表们认

为,当前急需抓紧时机搞好“清划”工作,改变产权模糊状况,否则,就会延误时机,导致集体资产被侵蚀,集体企业被瓦解.

    (二)界定集体资产产权的基本思路

    会议认为,界定集体资产产权势在必行,《集体企业条例》也规定要做好清理资产、划

分归属、界定产权的工作.怎么办?代表们在讨论中提出一个基本思路。可概括为做好“三

个重塑,一个联动,处理好三个关系”,达到明晰产权关系、确立产权主体、强化产权责任、

搞活法人实体的目的。

    三个重塑:(1)重塑企业的出资人,确立产权主体。首先,对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明确直接持有人,形成产权主体的多元化。(2)重塑法人财产制度,明确出资人和法人的

相互权责。(3)重塑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产权责任。

    一个“联动”:联合经济组织作为企业的团体出资人,其产权主体不是政府,而是各相

关企业的出资人。与各相关企业是相互持股,利益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是一个法人持股的

经济联合体。因此,必须强化功能,规范自身行为,在各相关企业独立作战的基础上,形成

集体的综合优势,联合行动。

    界定集体资产产权的过程,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二是

历史、现状和未来的关系;三是贯彻《集体企业条例》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的相融关

系。

    (三)界定集体资产产权的难点和掌握原则

    会议认为,“清划”工作的主要难点,一是城镇集体企业长时期统收统支,统负盈亏,机

构体制及其资产多次变更和划并,划分出资人难;二是国家对界定集体资产产权没有专

门的政策性文件,掌握难;三是全市没有一个权威性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和部署“清划”工

作,进展难。在具体操作中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是:

    1.国家对集体企业采取减免税和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为企业所有,还是归联合经

济组织所有,或者是两者共有,如今仍有争议。有的代表意见归企业所有,有的代表认为

从策略角度考虑,在政府尚未正式规定之前,暂由联合经济组织持有为宜。

    2.国有企业扶办的集体企业,产权关系比较复杂,较难界定.有的已全部偿还给国有

企业,有的尚未还清.有的在组建初期职工也投入一定的资金,尔后只归还本金,职工没有

得到盈利中应得的部分。有的既有国有企业的扶持资金,同时兼有职工的集资和国家按

规定拨给的征地农民工及知青就业安置费。有的要把集体企业的全部资产作为国有资

产,企业仍然保持集体性质。对这些问题,必须慎重研究,妥善处理。

    3.地方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兴办的集体企业,初始资金来源一般是知青安置费、所属

企业上交的资金和职工带资。这类企业界定现有资产产权,既要弄清初始资金的来源和

构成,又要清理国家对企业优惠政策形成的资产,还要考虑职工的劳动积累。需要调查研

究,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制订具体办法。

    4.集体企业与联合经济组织之间的产权界定,是集体经济内部的产权划分,既要确

保联合经济组织有一定实力,又要增强企业活力,不增加企业负担。

    5.集体资产界定后,需要有认定单位,确保出资人的合法地位。

    会议讨论了界定集体资产产权应该掌握的几项原则是:

    1.清理资产划分归属必须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清理资产宜细不宜粗,资产、负债、

损益等都要核算清楚,保持集体资产的真实、完整。划分归属,则由于历史原因,时间跨度

大,企业变化多,很难划分细致,应该掌握宜粗不宜细的原则。

    2.联合经济组织同企业的产权划分,不要增加企业负担和影响职工收入,要有利于

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总体上应该是下多上少,即企业留的比例大,联合经济组织得

的比例小。

    3.由于各个企业形成的资产不同,发展变化也不同,因此不能“一刀切”,要从各个企

业的实际出发,区别情况,不同对待.

    (四)企业税负问题

    代表们认为,新税制是国家税征管理的一项改革.今年实施以来,在加强宏观经济调

控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效果。各个企业都能认真执行。但因有关措施

不配套,集体企业税负上升,亏损企业和亏损金额增加。主要反映在:(1)实行33%的所得

税率后,内资企业的减税让利原则上都要取消,企业的实际税赋比在原税制下增加;(2)

增值税实行价、税分流,进、销税额扣抵缴纳的办法,有些企业的外发加工费、运输费和以

农副产品、废旧材料为原料的企业都没有“专用发票”,无法抵扣。(3)类似洗衣粉、爽身粉

等商品划入化妆晶类,增加了消费税;(4)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国有企

业已经取消,而集体企业仍然要缴,不符合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原则。  (赵泉整理)

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和企业税负研讨会纪要
发行时间:1994-08-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和企业税负研讨会纪要

    5月18日至24日,研究会在安庆市马山宾馆召开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和企业税负研

讨会。到会代表33人。会议对界定集体资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界定的原则和思路以及

企业税负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代表们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及时、开得好,得益不

浅。现将讨论的问题纪要如下:

    (一)界定集体资产产权迫在眉睫

    会议认为,清理资产,划分归属是集体企业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一件大事。因为界定企

业产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是企业转换机制深化改革的前提,是维护集体资产

不受侵蚀的必要措施。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国有资产的界定工作,防止

国有资产流失。然而,集体企业的资产产权关系模糊,产权主体不明,资财流失严重,成为

深化改革的严重障碍。据此现状,理应搞好集体企业资产产权的界定工作。但是各级领导

和各个部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尚有很大分歧,有的将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异化为部

门所有制或地方国有制,把集体资产误认为国有或为国有企业建造厂房、大楼;有的将劳

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演变为厂长(经理)所有制;有的“祖孙三代(局、公司、企业)”争夺家

产;更有的企业领导短期行为,搞虚盈实亏;有的企业“富了和尚穷了庙”。因此,代表们认

为,当前急需抓紧时机搞好“清划”工作,改变产权模糊状况,否则,就会延误时机,导致集体资产被侵蚀,集体企业被瓦解.

    (二)界定集体资产产权的基本思路

    会议认为,界定集体资产产权势在必行,《集体企业条例》也规定要做好清理资产、划

分归属、界定产权的工作.怎么办?代表们在讨论中提出一个基本思路。可概括为做好“三

个重塑,一个联动,处理好三个关系”,达到明晰产权关系、确立产权主体、强化产权责任、

搞活法人实体的目的。

    三个重塑:(1)重塑企业的出资人,确立产权主体。首先,对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明确直接持有人,形成产权主体的多元化。(2)重塑法人财产制度,明确出资人和法人的

相互权责。(3)重塑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产权责任。

    一个“联动”:联合经济组织作为企业的团体出资人,其产权主体不是政府,而是各相

关企业的出资人。与各相关企业是相互持股,利益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是一个法人持股的

经济联合体。因此,必须强化功能,规范自身行为,在各相关企业独立作战的基础上,形成

集体的综合优势,联合行动。

    界定集体资产产权的过程,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二是

历史、现状和未来的关系;三是贯彻《集体企业条例》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的相融关

系。

    (三)界定集体资产产权的难点和掌握原则

    会议认为,“清划”工作的主要难点,一是城镇集体企业长时期统收统支,统负盈亏,机

构体制及其资产多次变更和划并,划分出资人难;二是国家对界定集体资产产权没有专

门的政策性文件,掌握难;三是全市没有一个权威性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和部署“清划”工

作,进展难。在具体操作中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是:

    1.国家对集体企业采取减免税和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为企业所有,还是归联合经

济组织所有,或者是两者共有,如今仍有争议。有的代表意见归企业所有,有的代表认为

从策略角度考虑,在政府尚未正式规定之前,暂由联合经济组织持有为宜。

    2.国有企业扶办的集体企业,产权关系比较复杂,较难界定.有的已全部偿还给国有

企业,有的尚未还清.有的在组建初期职工也投入一定的资金,尔后只归还本金,职工没有

得到盈利中应得的部分。有的既有国有企业的扶持资金,同时兼有职工的集资和国家按

规定拨给的征地农民工及知青就业安置费。有的要把集体企业的全部资产作为国有资

产,企业仍然保持集体性质。对这些问题,必须慎重研究,妥善处理。

    3.地方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兴办的集体企业,初始资金来源一般是知青安置费、所属

企业上交的资金和职工带资。这类企业界定现有资产产权,既要弄清初始资金的来源和

构成,又要清理国家对企业优惠政策形成的资产,还要考虑职工的劳动积累。需要调查研

究,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制订具体办法。

    4.集体企业与联合经济组织之间的产权界定,是集体经济内部的产权划分,既要确

保联合经济组织有一定实力,又要增强企业活力,不增加企业负担。

    5.集体资产界定后,需要有认定单位,确保出资人的合法地位。

    会议讨论了界定集体资产产权应该掌握的几项原则是:

    1.清理资产划分归属必须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清理资产宜细不宜粗,资产、负债、

损益等都要核算清楚,保持集体资产的真实、完整。划分归属,则由于历史原因,时间跨度

大,企业变化多,很难划分细致,应该掌握宜粗不宜细的原则。

    2.联合经济组织同企业的产权划分,不要增加企业负担和影响职工收入,要有利于

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总体上应该是下多上少,即企业留的比例大,联合经济组织得

的比例小。

    3.由于各个企业形成的资产不同,发展变化也不同,因此不能“一刀切”,要从各个企

业的实际出发,区别情况,不同对待.

    (四)企业税负问题

    代表们认为,新税制是国家税征管理的一项改革.今年实施以来,在加强宏观经济调

控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效果。各个企业都能认真执行。但因有关措施

不配套,集体企业税负上升,亏损企业和亏损金额增加。主要反映在:(1)实行33%的所得

税率后,内资企业的减税让利原则上都要取消,企业的实际税赋比在原税制下增加;(2)

增值税实行价、税分流,进、销税额扣抵缴纳的办法,有些企业的外发加工费、运输费和以

农副产品、废旧材料为原料的企业都没有“专用发票”,无法抵扣。(3)类似洗衣粉、爽身粉

等商品划入化妆晶类,增加了消费税;(4)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国有企

业已经取消,而集体企业仍然要缴,不符合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原则。  (赵泉整理)